巴黎协定与“十三五”环保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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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6-03-02 15:26
巴黎气候大会最终通过了《巴黎气候协议》,在我看来,核心成果有两个:一是参会的所有国家都接受了把“全球平均气温升高幅度需控制在2℃以内”作为目标,并为把升温幅度控制在1.5℃以内而努力;二是150个国家都带来自主减排的承诺。发展中国家过去一般认为气候问题是发达国家带来的,自己不应该承诺减排,但是这一点在这次会议上发生了戏剧性的变化,基本上主要发展中国家都做出了自主减排承诺。
会后,中国气候变化事务特别代表解振华评论称,虽不完美,但具有里程碑意义。“不完美”,我的理解就是2℃的目标和现有的承诺存在很大的鸿沟,要想实现2℃的目标,各国加起来不能超过一定的排放量,但是现在各国承诺的排放量加起来却远远超过这个排放量。
如果按照很多科学家的说法,现在2℃目标已经是不可能实现的了,但是大家还是愿意为此再做一次努力,这是非常可喜的。但现实是,目前多国的承诺都属于姿态性的承诺,数字指标不能满足要求。将来气候谈判的焦点将是这些主要排放国如何实现自己的承诺。
对中国而言,中国有一个自己的排放轨迹,预计在2030年达到峰值。但是现在很多国家都希望中国争取2025年或者2020年达到峰值,认为只有这样,2℃的目标才能实现。这对中国的经济发展带来了非常大的压力。
2030年达到峰值的承诺,我们十年前就做好了技术预案。但是,现在既然接受了2℃的目标,没有切实可行的行动变化肯定是不行的。在我看来,“十三五”期间,经济政策、环保政策都会受此影响。为了弥合这两个鸿沟,为了让巴黎协议不成为一张废纸,在减排方面,我们还会出台更加积极的政策,做出更大的努力。
雾霾问题,实际上很多专家并不认为怎么难解决,但有几件事情应该要做。首先就是要接受短期内的经济下行。很多产能过剩的产业实际上都是高消耗、高污染的产业,要想使雾霾问题得到根本解决,必须避免扶持产能过剩的高污染高耗能产业。
要想改善环境,必须有壮士断腕的决心。目前中国是40亿吨的煤炭消费,如果降到20亿吨,带来的就是几十万人的就业问题。我们需要有好的产业政策,创造新的就业机会。
从长期来看,节能减排,改善环境,仍然要靠能源结构转型。全人类现在的目标是本世纪中叶期实现零排放,化石能源完全退出能源行业,可再生能源全部代替化石能源。中国也应该赶上这个趋势,要有强有力的政策,并且政策要落地。
落地,最重要的是要有激励政策。我们过去的环保政策,过多地依赖行政手段,淮河治理这么多年,据说关停了4000家企业,但是我认为,实际上一家都没有真正关,关了停,停了开,周而复始,一直在污染。为什么会这样?原因就在于关停企业带来的社会成本太高,对地方经济来讲无法承受。如果实行相对温和的经济政策,把最落后的产能淘汰掉,而不是行政性地指定关闭企业,相对来说,给地方带来的经济冲击要小很多。
另外,还有一点特别重要,中国环保的产业或者执法面最薄弱的环节是地方政府,一是因为过去环保措施依靠行政关停并转,给地方经济带来的压力太大;二是地方政府做环保没有好处。如果实行的环境税,能实现双重红利,地方政府加强环保的同时还能带来收入,那么激励的问题也就解决了,环境执法的落地也就有了保障。
(注:本文由本刊记者刘彦华在对作者采访基础上整理而成,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
文|徐晋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