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衢州市检察院反渎局局长王荣国:落马官员也有“官本位”思想
- 来源:方圆 smarty:if $article.tag?>
- 关键字:反渎,落马 smarty:/if?>
- 发布时间:2016-11-29 14:19
看审讯录像学审讯技巧,这是浙江省衢州市检察院反渎局局长王荣国刚开始从事反渎工作时的必修课。不过王荣国并不是一个菜鸟检察官。1998年,他从西南政法大学毕业就考入了衢州市检察院。在2014年就任反渎局局长之前,他有着从公诉人到自侦案件办案检察官,从民事行政检察处到下属区县检察院副检察长的丰富从检经历。
2005年9月,在民事行政检察部门时,王荣国曾荣获浙江省首届“十佳民行办案检察官”的荣誉称号。在公诉科的经历使得他对证据的把握十分到位,他说:“最大的欠缺是审讯突破”。于是,王荣国反复观摩录像中同事审讯犯罪嫌疑人的经过,琢磨审讯技巧。在他的带领下,近年来,衢州市的反渎工作在浙江省同类院评比中名列前茅。
“在衢州市检察机关2015年立案案件中,科级以上的现职干部有8件8人,现职要案比例在全省排名第一。”王荣国笑着说,“衢州市检察机关在查办渎职案件的总体数量上并不突出,2016年全市检察机关反渎部门立案19件,涉案人数22人,但国家工作人员占比高,包括领导干部”。
反渎顺藤摸瓜法
方圆:这么多领导干部犯罪的线索从哪来?
王荣国:有的线索来自群众举报,有的线索则来自我们查办的其他案件,比如已被起诉的衢州市柯城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楼某某涉嫌受贿、滥用职权案。楼某某在担任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之前,长期担任区建设局局长,还担任过区财政局局长,而线索就来自于另一起案件。
方圆:能讲讲当时的情况吗?
王荣国:当时,柯城区检察院正在查办区人防办主任刘某涉嫌滥用职权、受贿案。起因是柯城区审计局在对柯城区人防办财务收支审计调查时发现,刘某利用职务之便擅自减免多家房地产开发公司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还有部分公司缓交或者不交上述费用。我们认为背后可能存在其他渎职犯罪,便顺藤摸瓜根据该案透露出的线索锁定两个房地产开发商,他们都涉嫌行贿时任建设局局长楼某某。经过线索研判,我们认为楼某某也涉嫌滥用职权和受贿。柯城区人大常委会依法免去楼某某的职务并终止他的代表资格后,我们便对其立案侦查。通过审讯行贿人,我们很快查办了该案件。
方圆:楼某某涉嫌哪些渎职、受贿行为?
王荣国:楼某某涉嫌滥用职权主要体现在帮助房地产公司违规获取施工许可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房地产开发商在申报开工许可证前,需办理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审批手续。时任建设局局长的楼某某在明知某房开公司未办理人防费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指示审批人员为其发放施工许可证,造成人防费损失45万元,案发时,该费用仍未缴纳。楼某某涉嫌的受贿行为则主要是利用职务便利收受房地产开发商的财物。在担任区财政局局长期间,收受下属、企业多笔贿款,甚至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向有求于他的行长索要数台苹果平板电脑。据统计,他共计受贿人民币金额50余万元以及数件平板电脑等财物。
方圆:该案现在处于什么阶段?
王荣国:该案已于今年8月3日在衢州市衢江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正在等待法院判决。
清除害群之马
方圆:除了查处楼某某涉嫌受贿、滥用职权案,听说你们还查处了影响很大的陈某某受贿案?
王荣国:是的,陈某某案发前是衢州某基层法院的副院长,在其调任法院前曾长期在司法系统任职。该案也引起了上级机关的高度重视,表示要坚决清除司法机关中的害群之马。
方圆:案件线索来自哪里?
王荣国:案件线索来自另一个公安局副局长的受贿案,其中有线索指向陈某某可能也涉嫌职务犯罪。
方圆:查办该案件面临的困难多吗?
王荣国:由于陈某某反侦查意思很强,线索初查非常困难,调查了一年多时间。陈某某是个“聪明人”,早在八九十年代计划经济管控较严的时候,作为公职人员的他就因为倒卖木材被行政处分过,从科长降职为副科长。他的交际范围广泛,其中包括律师、当地房地产开发商和外地商人。但他也非常谨慎,反侦查意思很强,在感觉到检察机关可能对其进行调查时,立即找相关人员进行串供。
方圆:案件最后是如何突破的?
王荣国:我们通过对行贿人的多次释法讲理,促使行贿人如实交代了多次行贿行为的时间、地点,最终掌握了陈某某多次受贿的证据。在办案过程中,我们发现有部分行贿人在行贿时并没有提出明确的利益诉求或利益交换,这也是陈某某受贿案的一个特点。比如数个行贿人刚开始送钱、送礼时不提具体要求,但他们的心中算盘是利用陈某某身为司法系统领导的影响力。比如,有一个物业公司老总因为想承包某小区物业项目求助于陈某某,陈某某打电话给另一位房地产公司老板就解决了问题,事后收受2万元感谢费。再如陈某某在多次收受陆某贿赂后,接受其请托,为其在一起斗殴案件中提供帮助。
方圆:该案的进展如何?
王荣国:我们最后查明陈某某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财物50余万元。9月30日,松阳县法院对陈某某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陈某某有期徒刑4年,罚金40万元。
绿色司法保民生
方圆:除了查处上述影响力较大的案件,你还查办过和民生关系比较密切的案件吗?
王荣国:有的。我们今年就查处了一起乡镇干部玩忽职守导致村民权益被侵害的纯渎职案件。当事人蓝某、毛某分别是是江山市某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主任和票据审核员。
方圆:请介绍一下该案案情。
王荣国:2014年5月至2015年5月期间,江山市某镇某村报账员周某某参与了协助镇政府从事江郎山游客服务中心二期征迁项目土地征用补偿费管理工作。他先后以支付游客中心土地征用补偿费的名义向蓝某负责的“三资”管理服务中心报批,从村民委员会银行账户里先后支出共计14笔5万元至46万元不等的土地征用费。在此期间,身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心主任的蓝某不认真履行职责,违规签批允许周某某将报批征地费用转入其个人账户,未组织人员对各村财务进行检查、抽查盘点。票据审核员毛某和另一名出纳(另案处理)负有对资金往来的监督责任,却未认真履行职责,导致263万余元土地补偿费被周某某逐步侵吞。
方圆:该案是如何被查处的?
王荣国:该案案情简单,我们的办案策略是督促涉案人员投案自首,这也是省检察院提出的阳光司法、绿色司法理念的具体落实。我们要求办案检察院在采取措施前先把案件情况调查清楚,有关农村三资管理的规定调取到位,明确相关责任人员。然后通过乡镇主要领导把有关责任人员叫到检察院进行约谈,在谈话过程中,向当事人讲清楚法律后果,促使该案的三名犯罪嫌疑人在约谈后主动投案自首。
方圆:这样的办案方法有什么好处?
王荣国:如果采用传统的办案方式,立案以后就对犯罪嫌疑人采取拘留、逮捕的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抵触情绪比较大,党委政府可能也有不同看法,不利于反渎工作的推进。责任人经过约谈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主动投案自首扫除了办案阻力。此外,该案涉及村民权益侵害问题,通过该案的查办,也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方圆:该案案件进展如何?
王荣国:目前,法院已对该案的蓝某、毛某以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的判决。
为了办案当绿叶
方圆:查办了这么多案件,在审讯渎职官员时有什么经验吗?
王荣国:我办案没有什么特别的经验。因为审讯的关键不在于技巧,而在于你对案情的熟悉程度。审讯前,你就要充分掌握证据情况,对犯罪嫌疑人的家庭背景、性格、经历、爱好等等尽可能的了解掌握,分析判断他的弱点是什么,他会如何选择。这些问题都了解清楚了,审讯时自然游刃有余。
方圆:但听办案检察官讲,其实你也经常给他们当绿叶?
王荣国:是的。办案讲究的是团队协作,尤其是我们查办的很多犯罪嫌疑人都是领导干部,靠个人英雄主义单打独斗肯定无法办好案件,需要根据案件进展情况进行不同的角色扮演。比如有次我们遇到一个非常难突破的犯罪嫌疑人,为了树立主办检察官的权威,在审讯时,我站在旁边,而办案检察官坐着。在介绍身份时,我就突出办案检察官的权威性,比如:介绍时突出他是侦查业务专家库的专家,案件的查办由他全权负责。久谙官场之道的落马官员对这些细节很在意,案件突破也就会容易些。所以,办案的时候不讲究个人的身份地位,根据办案情况,需要突出谁就突出谁。
方圆:为什么要把办案重点放在领导干部身上?
王荣国:以前,反渎办案讲究消灭空白点,实现零的突破。现在,各个地区的办案数量都上升了,关键是如何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通过办案震慑渎职犯罪。领导干部渎职影响力大,后果严重,查办这类案件能够起到很好的警醒作用。
方圆:办这类案件是不是会有阻力?
王荣国:反渎工作历来有“三难一大”的说法,发现难、查处难、处理难、阻力大。我们的解决方法就是多经营线索,扩大案源,注重渎职受贿双料案件的查处。比如浙江省开展了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非法销售成品油的背后就可能存在渎职犯罪。我们就对涉嫌违法经营的成品油加工点、销售点进行摸底排查,梳理分析了负责监管的公职人员是否存在渎职的线索。除了渎职线索,我们也很重视贪污受贿等线索的侦查,查处贪渎双料犯罪,近年来,我们查处双料案件的比例在逐年上升。
文|方圆记者 徐小康 通讯员 陈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