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会计违规问题资金超千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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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7-01-18 10:36
本报讯(记者 米太平)12月9月,财政部正式发布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第35号、第36号、第37号。其中,第35号和第37号公告对2015年财政部组织专员办检查的企业、金融机构和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的检查处理结果进行了逐户通报,第36号公告对2015年度各地方财政部门对企事业单位、非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的检查处理情况进行了逐省通报。
据悉,2015年,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和《注册会计师法》赋予的法定监督检查职责,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和宏观调控重点,着力促进资本市场和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对粮食、电子信息、节能环保、金融等重点行业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开展了联合联动检查,主要内容包括各单位执行财税法规、财务会计制度和内部控制规范等情况。
检查表明,注册会计师行业执业质量不断提升,企业财务会计工作规范化程度逐步提高,例如,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一体化管理程度进一步提高,国有企业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工作进一步加强,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质量和信息披露进一步规范,金融企业执行国家宏观政策和财会制度情况较好。
但此次检查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例如,在对25家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47户上市公司及国有、民营、外资企业等单位开展的会计监督检查中,共发现各类违规问题金额386亿元,主要问题包括:部分粮食企业会计核算不实,财税政策执行不到位;部分上市公司收入成本不实,滞缴少缴税款;部分会计师事务所内部管理、质量控制存在薄弱环节,个别审计项目存在专业判断不合理、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审计证据不充分等。
在对20多家各类金融机构的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主要包括:部分金融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金融企业财务规则不到位,会计信息不真实,薪酬福利管理和核算不规范,或者存在少计少缴税收问题;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管理问题较为突出,为没有真实贸易背景的企业开具承兑汇票,贷款五级分类和准备金计提不准确、不规范,或者呆账核销不规范。
此外,各地财政部门共检查企业、行政事业单位18534户、会计师事务所1108户,发现部分单位执行《会计法》和相关制度不到位,会计核算不规范,内控制度不健全或执行不到位,部分会计师事务所内部管理较为薄弱,质量控制存在缺陷,执业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各类违规问题涉及金额685.81亿元。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门依法下达了处理处罚决定,责令被检查单位调整会计账务、补缴相关税款、上缴财政资金,并采取罚款、移送有关部门处理等方式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同时,财政部门坚持“寓服务于监督”的理念,通过约谈、通报、出具管理建议等多种形式督促被查单位进一步健全内部控制、全面提升管理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