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疯劫者”辩护

  他既不是体制内的专业学者,也不是富有影响力的公共知识分子,但几十年来他一直致力于推动肇祸精神病人法律权益的实现,不求回报,不问结果。几十年里他一直被误解,总是被质疑,甚至一度被谩骂,但他说:“为什么有人关心艾滋病,有人为癌症患者捐款,就没人理解精神病人呢?这件事意义重大,我不只是为了哪一个人。”

  屡战屡败,屡败屡战

  在多年的从业经历中,刘锡伟接触到许多精神病人,参与鉴定了近百起涉及精神病案例,他将精神病人杀人现象归结为“疯劫”。“劫者”,灾难也,而尽可能减轻灾难的可行措施是,不能将肇祸精神病人视为正常人“一杀了之”,这既有失公平,也有违法律,而应建立、建全社会支持系统,普及民众对精神病学的了解,建全现有司法精神鉴定法律法规,减少精神疾病的发病机会,将“疯劫”的危害降到最低。

  从2005年的陈丹蕾杀夫案开始,刘锡伟就一直为《刑法》赋予的精神病人的刑事豁免权奔走呼吁。美国博士陈丹蕾将自己的丈夫枪杀后碎尸,然后女扮男装,持丈夫护照成功通过美国边检,结果在上海入关时被警方抓获。陈丹蕾杀夫的动机一直成谜,她后来被鉴定为抑郁症被判死缓。然而,刘锡伟认为,陈丹蕾实际患有精神分裂症,她杀死丈夫是受妄想支配,没有辨认及控制能力,按照《刑法》不应负刑事责任。

  此后,刘锡伟相继介入南京姐妹泼硫酸案、马加爵案、徐闵超案、刘爱兵案等轰动一时的大案。在这些案件中,刘锡伟观点如一,坚持认为他们均系精神病人,作案时没有辨认或控制能力,依法应予免责。

  刘锡伟最接近成功的一次是2006年的邱兴华案。这年,陕西农民邱兴华在一间道观内一夜之间连杀十人,手段残忍令人发指。刘锡伟在报纸上看到邱兴华的通缉令和案情简介后,判断邱兴华很可能是一名精神病人,马上就按通缉令上的电话号码给警方打电话:“邱兴华应该在他最熟悉的地方。”半个月不到,邱兴华在汉中佛坪的家中落网。

  因为民愤极大,案件一审时,辩护律师甚至没有提出启动司法精神病鉴定的申请,刘锡伟打电话问律师为什么,对方回答:“我不敢冒天下之大不韪。”

  可刘锡伟站了出来。他先是在网上发布了一个帖子《晕!邱兴华竟然无罪?》,接着又赶到北京,开始了为期34天的奔波。在二审之前,他甚至还跑了四个邮局,给陕西省有关领导发了一封500字的电报,寄希望用这种快被淘汰的通讯手段吸引对方的注意……

  刘锡伟对邱兴华的精神病判断得到了业内专家的认同,但邱兴华没有等到做司法精神病鉴定的机会就被执行了死刑。

  几十年来,这样的事一次又一次发生,刘锡伟说自己并不失落,只是决定继续跑下去,“我与另一股力量在赛跑”。

  人道主义就是人道主义

  刘锡伟与所有的案件嫌疑人都非亲非故,素昧平生,所有的奔波也都由他自觉自愿地掏腰包。为邱兴华案奔波时,为了节省费用,刘锡伟和老伴住在北京一个相熟的精神病患者家中。那一趟去北京,刘锡伟同时也为这个病人做诊治。每天晚上,老伴会去厨房把刀具藏好,再把房门反锁,防止患者突然发病出现意外,刘锡伟则在房间里用复写纸抄写材料。白天,老两口再背着塞满材料的小包挤地铁,赶到央视排几个小时的队,给某个法制栏目递材料。后来,刘锡伟又找到自己在学术会议上结识的心理学教授,请对方帮忙联络召开一场关于邱兴华是否有心理问题的研讨会。那场研讨会后来在北京大学医学部的一个小食堂举行,所有的费用,刘锡伟悉数个人买单……

  刘锡伟将自己的联系方式公开在网上,广纳八方求助者,他从不拒绝各个媒体的采访:“采访的媒体越多,关注肇祸精神病人的人就越多。”事实上,也有人提出过请他去做鉴定,给他一笔酬金,但刘锡伟直接谢绝了。

  一直以来,刘锡伟只想单纯地做这件事。早在他做广西司法精神病鉴定组组长时,就多次被“帮助转弯”,闹得最凶的是李麦祥案。当时,进城务工的农民李麦祥用柴刀杀死了四个排队上学的小学生,杀人时李麦祥高呼:“向硬骨头六连学习!”原来,在细雨蒙蒙中,他把孩子们妄想成了发生政变的部队。刘锡伟经过鉴定,确认李麦祥是精神病,不具有辨别能力。当时的一些主管领导对这一结果大为恼火,“刘锡伟保护杀人犯,丧失了共产党员的立场”,于是先后三次派工作组从南宁到柳州“帮助”刘锡伟转变思想。可刘锡伟坚持自己的看法。时过境迁后,他这样回忆道:“我思想一转弯,人头就要落地了。这个责任谁负?”最终,李麦祥被无罪释放。

  类似的事情不止发生过一次,但刘锡伟一直凭借自己朴素的直觉和情感行事,不愿意妥协。

  为理想,也为现实

  与大部分人相比,刘锡伟与精神病人之间有着更深的渊源。刘锡伟是上世纪50年代中国医科大学的毕业生,毕业后分配到上海第二军医大学时,他主动请缨从事同学们避之不及的精神科。后来,刘锡伟去了广西龙泉山医院,虽然是被历史原因造就的“发配”,但他很快就在临床工作中找到了成就感。“刚刚送来的病人,衣冠不整、自言自语、手舞足蹈甚至不能自控,就是这么混乱的人,我们通过医疗能够把他变成一个正常人”。他对精神病人有着强烈的共情,“精神病人已经丧失了自控力,无法工作,没有收入,甚至给家庭带来很多困扰,他们已经很可怜了,所以不能让他们再受其他委屈”。

  抱定这样思想的刘锡伟在广西开创了精神病医院的新风。在龙泉山医院选址建新院时,刘锡伟大胆摒弃了“高墙大院、铁门铁窗、关押捆绑”的传统精神病医院模式,自学建筑学方面的知识,建立了一个参照北方四合院模式的新医院。医院由楼房和围墙连成四方形,中间是一个视野无碍的操场,精神病人可在场中自由活动。“春节的时候,在操场四个角落摆上探照灯,树上挂满了灯谜,病人们和职工一起联欢……现在回忆起来依然都是非常愉快的时光。”

  刘锡伟觉得精神病不是最可怕的,最可怕的是病人的“病耻感”。“这很大程度上来源于社会对于精神病的偏见,使精神病人很容易复发。在无锡精神卫生中心就有一个待了快三十年的病人,事实上早已痊愈,但是回到社会,别人都嫌弃他,他就一直待在医院里,负责收发报纸,开小卖部,白天上班,晚上还睡在病房”。

  这种偏见使得精神病人肇祸问题始终没有得到正视。精神病学界有个统一的看法,对于精神病人肇事肇祸现象,绝不能当成一般社会治安问题对待,对正常人可以起到作用的刑罚手段,对精神病人是起不到震慑作用的。最应该做的,是向全社会普及精神病学知识,加强对病人周边人群的精神病识别能力,早识别,早治疗。在法律上,应该实施更加完善的司法精神病鉴定。

  然而,目前我国的司法现状是,精神病人的司法精神鉴定程序的启动掌握在公检法等司法机关手中,当事人自己、家人与律师皆无权提出鉴定。“由于司法人员缺乏相关的精神病学知识,导致当事人未经鉴定即或判或杀,从而酿成错案”。另一个司法现实是,即使经过鉴定的精神病人,仍可能被送进监狱。监狱方面会因此承受巨大的难以承受的看管责任,而且精神病人一旦刑满出狱,二次肇祸的风险极大。这是刘锡伟一直为肇祸精神病人呼号的重大原因。“首先是司法程序正义问题,既然法律赋予了精神病人刑事豁免权,就应该遵守法律准则;其次,‘精神病人杀人不犯法’的说法在法律上并不成立,因为经过司法精神鉴定的精神病人将按规定收入公安系统专门的安康医院进行治疗、关押,这会极大地降低肇祸精神病人‘刑满出狱’二次肇祸的风险”。

  但现实是,关于肇祸精神病人的“公平与权利”问题任重而道远。刘锡伟不得不承认,“邱兴华之类的死刑在当下的中国有一个效用:抚平社会创伤”。但他不会停止奔走的脚步:“这是一个科学工作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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