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明建设的集体新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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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7-03-29 09:49
去年年底颁布的《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既称得上是史上最严,又可以说是言之有物,将环境生态治理上升到体系高度后,全国各地出现了生态文明建设的“集体行动”
今年以来,与现行行政体系有些不一样的岗位名称--“河长”和“湖长”,在基层传开。陕西、湖南、四川、湖北、河北等多省市陆续出台有关“河湖长制”的实施意见。在此之前,上海、湖北等地曾宣布2017年年底前完成“河长制”全覆盖。更早之前,在浙江、安徽、福建、广东和北京等地,还有试点推广制度出台。
各省市如此迅捷的集体行动与去年12月1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有着直接的联系。事实上,在这之后的11天,也就是2016年12月22日,两办还印发了《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以下简称为《考核办法》),将河湖水体等的环境治理上升到了生态的环境变量全覆盖高度,这被舆论称为是历史上最严格也最有高度的环境建设考核制度。
其实,不光是官方对生态环境建设的考核指标愈加严厉,民间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呼喊也在不断向自律方向迈进。一位“老北京”在年后说,“今年也就怪了,大年三十的鞭炮持续时间不及去年的十分之一,连鞭炮的声音似乎也不及去年的五分之一”。笔者春节后去了宁波,和接机的司机聊到春节的鞭炮响声,他说,“不仅城里放鞭炮的少了,连余姚和慈溪的村里也一样”。到了陕西老家,乡亲们告诉我,“今年的鞭炮不响了”。一时间,政府和百姓心向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的老传统似乎回来了。
考核生态文明:史上最严、言之有物
《考核办法》将环境生态治理上升到了体系高度并给出了细则办法。《考核办法》认为,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加快绿色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规范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工作,根据有关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制定适用于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生态文明建设目标的评价考核。
《考核办法》要求,评价考核应该在资源环境生态领域有关专项考核的基础上综合开展,采取评价和考核相结合,年度评价、五年考核。重点评估上一年度生态文明建设进展的总体情况,每年开展一次。主要考查各地区生态文明建设重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强化省级党委和政府生态文明建设的主体责任,督促各地区自觉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每个五年规划期结束后开展一次。《考核办法》对评价做出了具体部署,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由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按照绿色发展指标体系评估各地区资源利用、环境治理、环境质量、生态保护、增长质量、绿色生活、公众满意程度等方面的变化趋势和动态进展,生成各地区绿色发展指数。同时规定评价指数体系由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可以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以及生态文明建设进展情况作相应调整。 年度评价应当在每年8月底前完成,评价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布。
在考核实施方面,《考核办法》给出了下述规定: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考核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中央组织部牵头,会同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统计局、国家林业局、国家海洋局等部门组织实施。内容包括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中确定的资源环境约束性指标,以及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生态文明建设重大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突出公众的获得感。考核目标体系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可以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以及生态文明建设进展情况作相应调整。
目标考核采用百分制评分和约束性指标完成情况等相结合的方法,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考核牵头部门汇总各地区考核实际得分以及有关情况,提出考核等级划分、考核结果处理等建议,并结合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领导干部环境保护责任离任审计、环境保护督察等结果,形成考核报告。考核等级划分规则由考核牵头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制定。
《考核办法》要求,考核报告经党中央、国务院审定后向社会公布,考核结果作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干部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对考核等级为优秀、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成效突出的地区,给予通报表扬;对考核等级为不合格的地区,进行通报批评,并约谈其党政主要负责人,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对生态环境损害明显、责任事件多发地区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负责人(含已经调离、提拔、退休的),按照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如此看来,《考核办法》既称得上是史上最严,又可以说是言之有物。
让修复生态成为“集体行动”
有了上述具有体系高度又给出细则实施的文件,就不难理解各地出现“集体性”行动的原因了。
我们可以看到,上海市给出了更为具体的规定:2017年全市中小河道基本消除黑臭,开展631公里城乡中小河道综合整治,到2020年基本消除劣五类水体。
湖北省的规定也令人为之叫好:2017年全面建成省市县乡四级“河湖长制”体系,覆盖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的1232条河流和列入省政府保护名录的755个湖泊。
北京市提出由“河长”牵头制定“一河一策”治理方案,计划到2017年年底前消除全市摸查确定的141条段665公里黑臭水体。到2018年年底,全市建成区基本实现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全覆盖,污水全收集全处理。聚焦黑臭水体,由“河长”牵头制定“一河一策”治理方案,采取截污治污、清淤疏浚、生态治理等综合措施进行治理。
陕西省计划投资177.7亿元用于无定河综合治理工程,期限为2017年至2025年。重点实施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优化配置、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水土保持、防洪减灾、岸线利用管理、土地整理、水环境提升、智慧化管理等9项治理措施。有人估计,仅仅是上述工程的实施,不仅会减少环境的污染,还会带来万亿计的增长收益。
实际上,中国人具有边实施、边学习和边创造的族群优秀品质。《考核办法》称得上是一个时代急需、规模超大、勘察较难的“工程”。可以想见,随着《考核办法》在全国范围创造性地执行,将会激发中国各种力量的创造力,出现具有划时代和寓意未来的巨大魅力生态工程。比如,如果北京能够在治理过程中摸清超大城市水资源动态过程失衡的机理,找出堵住失衡漏洞的各种途径和工具,逆向启动水生态修复型工程,或许能使北京地下水位复升到1965年以前的水平,再现海淀有“海子”、昆玉河有“万泉”、莲花池有白藕、“南海-中海-北海-后海”人工水系与自然水系和谐并存的景象。
当全社会都动起来的时候,中国人的创造力是无限的。谁说中国人不能找出治理雾霾的合理性途径呢?在人类居住的星球上,生态环境是一个给定的存量,不可再生资源是有限的,可再生资源的年度生成能力是一个给定的过程。中国人正在为自己乃至全人类做出庄严的承诺。
文/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 曹和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