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商人到企业家有多远

  中国有很多人是唯利是图的商人,以自己来衡量企业的成败,而企业家则不是。

  企业家是要改造世界,征服世界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似乎进入了一个“企业家”辈出的时代。这似乎是一个人人都可以把自己称之为“企业家”的时代。一些人即使不是企业家,但也认为自己具有“企业家精神”。“企业家精神”可以说是一个可以用来描述当代中国社会的一个关键词。

  但是,近来中美经贸关系一紧张,一些企业马上就遇到了巨大的困难。人们发现中国的企业缺少核心技术,鲜有人们期望的企业家,更不存在人们一直挂在口头上的企业家精神。

  商人≠企业家

  无论是企业还是企业家精神,关键在于企业家。为什么说中国鲜有企业家?这里需要先来看看所谓的中国企业家群体的一些基本特征。不难观察到,中国的企业家普遍存在着(至少)如下一些特征:

  (1)以钱的数量来衡量自己和企业的成功,赚钱变成了自己和企业的唯一目标。不过,如果企业仅以赚钱为目的,那么企业很少能够找到格局,因为只有钱很难撑起企业的格局。没有了格局,不管赚了多少钱,也只是小商人一个;

  (2)大多数企业集中在几个最赚钱、赚快钱的行业。例如早期的煤炭企业和很长时间以来的房地产企业,更有一些企业脱离自己本来的行业而转入赚快钱的行业;

  (3)“跟风”现象严重。哪个地方可以赚钱,企业家就会蜂拥而至,造成企业之间的恶性竞争和向下竞争,大多数企业没有基于自身的持之以恒的探索和追求;

  (4)企业大多是加工业,即为别人(别国)加工。中国尽管被视为世界的制造工厂,但很多时候都只是“中国组装”;

  (5)依靠市场的简单并且无限扩张而赚取微薄的利润,产品的附加值很低;

  (6)大多数企业经营者在企业碰到瓶颈的时候就成为简单的消费者,有了钱就进行大量的个人消费,进取心不足;

  (7)大多数企业进行的是简单再生产,经不起折腾,企业出生率高,死亡率也同样高。

  如果这些是中国企业家的主要特征,那么这个群体充其量也只是商人。商人和企业家有关联,但商人的范畴要比企业家广。而且,并不是所有商人都可以成为企业家、都具有企业家精神。商人一直被定义为“以别人产生的商品或服务进行贸易,从而赚取利润的人”,也被称为生意人。中国传统上有“士农工商”“四民”,工、商是两个不同的阶层。“工”指的是“工匠”,有一定的技术含量。自近代以来,较之“商”,“工”更靠近“企业家”。

  在中国历史上,商业的崛起与农业和手工业的发达有关。商人作为独立的职业,也是社会分工进一步细化的结果。不过,商人的社会地位极低,处于“士农工商”社会结构的最低端。“重农抑商”是历代王朝的基本国策,统治者或多或少都有打压商人的政策。

  早就春秋战国时代,韩非子在《五蠹》中就把商人看作是社会的蛀虫。汉高祖曾发过一道禁令,规定商人必须纳重税,不得穿丝绸衣服,不得骑马,子子孙孙都不得做官。汉武帝发令,商人不论登记与否,一律课重税。不许商人及其家属拥有土地,违者土地没收,并充当奴隶。隋唐科举制度明确规定,商人及其子弟不得参加科举考试。宋朝只允许商人中有“奇才异行者”应举。

  不过,尽管商人的地位不高,但商人较之其他两个阶层(即农、工)更容易赚钱和积累财富,商人的经济地位实际上远较农、工高。即使在政治上,很多朝代对商人也是采取招安政策,鼓励商人购置土地、容许和鼓励商人的下一代考功名。不过,历代王朝的小农意识,的确有效遏止了中国社会发展成为商业社会。

  如何区分商人和企业家

  近代以来,商业已不局限于过去的贩运和零售的运作状态,而是渗透进各行各业。因为整个社会都在以商品生产和交换为基本状态,商人的社会地位有了空前地提高。不过,中国的商人并没有从传统的“低端”文化中解放出来,这个群体的行为仍然停留在传统模式,无论是主动的还是被动的。更为重要的是,这个群体并没有把自己提升为企业家。

  这和西方国家构成了明显的对照。西方国家本来就没有类似中国“四民”的区分,商人的地位历来就比较高。在罗马帝国解体之后,欧洲并不存在中央集权,而是产生了众多的城市,而城市的主体便是商人。即使在中央集权制度形成之后,商人仍然是政治主体。因此,马克思认为当时的西方国家仅仅是资本的“代理人”。

  西方近代以来经济领域一个最大的变化,就是很多商人转变成为企业家。一般说来,企业家被视为是能够自己创立并运营企业的人。企业家对整个企业承担责任,并为企业长远利益谋划。一个人如果接手前任所拥有的事业,并且做法不具创新、突破或者变革的特点,就不符合企业原来“创立”的意义,也不会被视为“企业家”。如果企业传承于接班人或者第二代,而在发展方面展现求变、模式与之前有显著不同的特征,那么,仍然可以称得上是“企业家”。

  所以说,尽管“商人”和“企业家”不是那么容易区分开来,但人们也很清楚,不是每一位经商、从商或者有频繁商业行为的人都可以称为企业家。把“商人”和“企业家”区分开来的就是经济学中一直在讨论的“企业家精神”。

  历史地看,“企业家精神”的概念是近代西方的产物,与西方国家近代企业产生和发展的过程密切相关。法国早期经济学家萨伊认为,企业家就是冒险家,是把土地、劳动、资本这三个生产要素结合在一起进行活动的第四个生产要素,企业家承担着可能破产的巨大风险。英国经济学家马歇尔也认为,企业家是以自己的创新力、洞察力和领导力,发现并消除市场的不平衡性,给生产过程提出方向,使生产要素组织化的人。

  美国经济学家熊彼特对“企业家”的定义最为经典。熊彼特认为,企业家是不断在经济结构内部进行“革命突变”,对旧的生产方式进行“毁灭性创新”,实现经济要素创新组合的人。他归纳了实现经济要素新组合(也就是创新)的五种情况:(1)采用一种新产品或一种产品的某种新的特性;(2)采用一种新的生产方法,这种方法是在经验上尚未通过鉴定的;(3)开辟一个新市场;(4)取得或控制原材料(或半成品)的一种新的供应来源;(5)实现一种新的产业组织。

  和熊彼特一样,美国经济学家德鲁克也认为,企业家就是革新者,是勇于承担风险、有目的地寻找革新源泉、善于捕捉变化、并把变化作为可供开发利用机会的人。

  企业家的本质特征

  如果人们把社会对“商人”和对“企业家”的看法进行比较,就可以看出“企业家”的一些本质特征,即冒险家和创新者。因此,在经济学里面,企业家更多的是代表一种素质,而不是一种身份和职务。

  在西方,诚如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所说,宗教革新所产生的“新教伦理”解释了企业家赚钱的合理性。企业家不仅无需对赚钱有负罪感,更进一步具有了使命感。他们的使命是改变世界,无论是在政治领域还是在其他领域。企业家不以赚钱的多少来衡量自己的成败;有了钱就要追求自己的使命,钱本身并非目的,而是追求自己使命的工具和手段。

  而当代人们频繁讨论的所谓的“企业社会责任”,反而是次要的,主要是要企业家去照顾企业所处的社会环境。“企业社会责任”是企业家对社会的一种责任,但这种责任也是为了通过营造有利的社会环境,从而促进企业自身的发展。

  当代中国的情况又如何呢?无疑,企业界也涌现出不少企业家。但和西方相比,中国企业家的局限性是显然的,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大多企业侧重于现有技术的应用,而非创造新的技术;另一方面,企业家侧重于内部管理方式的创新和外部商业模式的创新。但所有这些的目标都是为了赚钱,赚更快、更多的钱。结果,中国原创性的技术少而又少。总体上,因为企业家没有强烈的使命感,企业不能提升自己,尤其是没有革命性的变化。同时,企业家自身也不能得到提升,仍然维持在“唯利是图”的商人水平。

  近代以来,中国社会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但是,这些变化是质变还是量变?中国的经济结构肯定是变化了,从农业社会转型到商业社会、工业社会,甚至是后工业社会。但主导商人的文化有没有变化?答案是显然的:变化并不大;即使有变化,也是表面上的。直到今天,商人仍然是商人,企业家仍然鲜有。

  这种“恒定不变”的状态既有个体层面的因素,也有制度层面的因素。在个体层面,企业家及其企业的目标仍然是自身的生存与发展,他们没有公共目标,没有使命感,对社会和国家也缺乏使命感。简单地说,企业家缺少格局。有人说,中国的有些商人赚再多的钱也仍然是“穷人”,这并非没有任何道理。制度层面的因素似乎更为重要。产权(尤其是知识产权)保护、法治、有效的税收等制度的缺失,遏制了企业家精神的产生。

  不管如何,在企业家仍然鲜少的情况下,中国崛起成为世界强国面临难以克服的瓶颈。如何在文化和制度层面为企业家群体的产生打下一个坚实的基础,仍然是中国改革所面临的最大的难题之一。

  (作者为新加坡国立大学东亚研究所所长)

  □郑永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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