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封建社会时期,“国王靠自己过活”在英格兰是一种很有影响的传统。
“国王靠自己过活”意思是说国王作为大领主,除把土地分封给封臣外,自己还得留出一些土地作为王领(王土),国王要靠这些“自留地”生活,不能随意向封臣征收赋税、加派徭役,只有在国王被俘需要缴纳赎金、国王长子被封为骑士和国王长女出嫁这三种情况下,国王才可以向封臣征收协助金。
国王的正常收入,一般包括王领收入、司法收入和封建协助金等,以土地收入为主。诺曼征服后,英格兰王田或王土在规模和价值方面得到了巨大的增长,并且使得英格兰国王在1086年大规模的土地调查时期成为英格兰遥遥领先的最大地主。后来,土地因为王室慷慨赠予王室随从而迅速减少,但英格兰王室没有像其他王室那样因为土地减少而变得贫穷,因为英格兰王室对世俗和教会总佃户土地拥有的大量封地权和王权的附属土地收益。
王领收入对于维持王室日常行政开支十分重要,而对王领加强管理使得王领的收入更有保障。1236-1242年间,国王亨利三世任命宠臣进行财政改革,重点是加强王领的管理,命令所有王领庄园都承包给出价最高的人,承租人把包租直接交到财政处,同时,亨利三世还任命了两名临时王领总管,调查总佃户、空缺主教和修道院长去世后的土地和财产情况,决定其土地由国王监护或没收。
土地之外的重要收入是行使管辖权带来的收入。虽然征服英格兰的诺曼人似乎更多地把收取罚金和罚款作为一种政治手段而不是财政工具来使用,通过这个途径获得的净收入相对较少,但由于巡回法庭业务增加,王室司法权的盈利能力在12世纪末至13世纪初发生了变化,据计算,巡回法庭在1234-1236年和1246-1249年上缴王室的净收入分别为1.9万英镑和2.2万英镑。这些数据表明,王室司法收入为国王财政作出了重要贡献。
关税是王室新的重要收入来源。中世纪英格兰养羊业发达,出产优质羊毛,畅销欧洲大陆。1275年,爱德华一世建立了全国性的关税,对国内外商人出口的羊毛征收关税;1303年爱德华一世开始对出口的呢绒征收关税;1308年,爱德华二世对从法国进口的葡萄酒征收关税,称为“吨税”;1347年,爱德华三世对其他进出口商品按照其价值征收关税,称为“镑税”。这些关税每年征收,无需议会批准。此后国王与议会就关税的征收权展开了长期博弈。总的来看,在中世纪关税属于国王的特权,议会干涉较少。随着经济和外贸发展,不断增加的关税收入使得国王在取得收入时无需看议会的脸色,为国王自食其力增加了底气。
国王靠自己过活原则在《大宪章》中有所体现。1215年,约翰王因不断加重贵族的负担,导致贵族们武装反抗,迫使国王签订《大宪章》。《大宪章》第25条规定,“除王领外,国王不能增加其他郡和百户区的包租”。这是英国历史上第一次在公共文件中明确区分了国王对王领和非王领的不同财政权利。这被认为是“国王靠自己过活”原则的渊源。真正提出“国王靠自己过活”是1311年。这一年,贵族立法制定了一个法令,在第4条和第8条明确要求国王应当“靠自己过活”。
“国王靠自己过活”原则提出后,一旦议会感到国王的税收和强买政策过于严苛,他们便不断以此原则提醒和警告国王。1322年,下议员向爱德华三世递交请愿书,要求“国王靠自己过活”,不要通过强买增加臣民的负担。1340年,英法百年战争中人民负担加重,下议员又提出为了减轻人民的负担,国王应该自食其力,并且调查王领的管理情况。
国王应自食其力,是议会对国王征税权力的重要限制。国王为了在财政收入方面不受制于议会,有时也主动要求自食其力,1467年,国王爱德华四世在议会说:“我之所以召集这次会议,是因为我想靠自己过活。除非在紧急情况下,我将不再向臣民征税”。国王为此必须找到新的收入来源,而这种新财源就是关税。因为经济发展,对外贸易不断增长,英国关税收入不断增加。关税一向被认为是属于王室的私人收入。关税大幅度增加使得詹姆斯二世拥有一支可以镇压国内人民的常备军,这也是引起废黜詹姆斯二世的“光荣革命”的重要导火线。光荣革命后,国王需自食其力的观念,基本上“寿终正寝”了。国王不必自食其力,王室的开支由议会决定,由国库支出。
由于有“国王靠自己过活”的传统,英格兰国王一直到光荣革命时期都没有获得向臣民任意征税的权利。光荣革命后,征税权力更是转移到了议会。可以看到,英格兰国王在财政权力方面受到的巨大制约,正是英国等欧洲国家与其他国家在税收理论上的重大分野。
(作者为媒体人)
□梁发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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