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失信保险代理人Say no,保险中介的“春天”要来了?

  • 来源:金融理财
  • 关键字:失信,保险代理人,保险中介
  • 发布时间:2018-09-21 11:49

  这份牵系着800万保险代理人前途的规定,一时间引起广泛关注。意见稿不仅从各个方面设置门槛,还在股东、代理人准入方面设置黑名单,圈定代理人经营红线等。

  2018年初,原保监会相继出台保险经纪人、公估人的相关规定。如今刚过五个月,7月13日,银保监会在征求意见栏发布了《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举是为了适应保险中介市场改革要求,进一步完善保险代理人监管制度,从市场准入、经营规则、市场退出、行业自律、监督检查等方面,细化完善行业制度,加强保险代理领域监管力度。

  向失信者Sayno

  这份牵系着800万保险代理人前途的规定,一时间引起广泛关注。意见稿不仅从各个方面设置门槛,还在股东、代理人准入方面设置黑名单,圈定代理人经营红线等。

  意见稿中所谓的保险代理人是指,根据保险公司的委托,向保险公司收取佣金,在保险公司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机构或者个人,包括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及个人保险代理人。

  其中第八条就保险专业代理公司的股东设置了五条禁令,向失信者Sayno。

  (一)最近5年内受到刑罚或者重大行政处罚;

  (二)因涉嫌重大违法犯罪正接受有关部门调查;

  (三)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应当在保险领域受到相应惩戒,或者最近5年内具有其他严重失信不良记录;

  (四)依据法律、行政法规不能投资企业;

  (五)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根据审慎监管原则认定的其他不适合成为保险专业代理公司股东的情形。

  不仅如此,对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和省级分公司以外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也提出七条禁令。

  (一)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许可证的保险公司或者保险中介机构的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并对被吊销许可证负有个人责任或者直接领导责任的,自许可证被吊销之日起未逾3年;

  (二)因违法行为或者违纪行为被金融监管机构取消任职资格的金融机构的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自被取消任职资格之日起未逾5年;

  (三)被金融监管机构决定在一定期限内禁止进入金融行业的,期限未满;

  (四)受金融监管机构警告或者罚款未逾2年;

  (五)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或者金融监管机构调查;

  (六)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应在保险领域受到相应惩戒,或者最近5年内具有其他严重失信不良记录;

  (七)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情形。

  同时提升保险代理人门槛,存在因贪污、受贿、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被金融监管机构决定在一定期限内禁止进入金融行业,期限未满;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应当在保险领域受到相应惩戒的四类代理人不得被聘任或者委托。

  明确进入门槛只是其一,意见稿还对保险业务信息披露、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等各个方面提出要求。

  保险中介的“春雷”

  与意见稿公布同样引人注意的是,7月11日,银保监会批复了太平洋保险代理有限公司经营保险代理业务。此前银保监会收紧保险牌照的审批,保险中介牌照现今变成“香饽饽”。

  加之2017年间,以百度、阿里巴巴、腾讯为首的互联网巨头纷纷参与到保险中介阵营。可以看出,市场留给保险中介的发展空间和潜力必然是非常大的,亟待挖掘、发展。

  纵观保险行业历史,保险中介的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单一到多样。这不仅是保险产业内部分工诞生的产物,也推动了保险市场的发展、变革。

  保险市场的管理、运营在不断的摸索治理中走向正轨、合规。自2017年以来,银保监会加强保险市场的监管力度,整治灰色边缘地带引发的各种问题。如同一道“春雷”,不仅惊醒保险行业自查监督,更是要从制度入手、从根本入手,回归本源,给保险穿上制度的外衣,给监管树立制度的保障。

  1992年,中国人民银行(以下简称“央行”)颁布《保险代理机构管理办法》有效遏制当时保险代理机构发展过热、恶性竞争等问题。

  1994年,保险行业协会成立,并对保险代理人进行监督以及培训和资格考试。

  1995年颁布《保险法》,明确规定保险代理人的发展。

  随着市场的竞争、发展,出现了各种管理不当的问题。1998年颁布《保险经纪人管理规定(试行)》和《保险兼代理人管理暂行办法》。2014年,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对保险中介行业提出了要求。

  时至今日,纵观保险中介行业的发展,从新生到如今的茁壮,离不开制度与管理。

  在如今监管严格的大背景之下,这不仅是提高保险代理人准入门槛,更是规范保险中介阵营的重要举措。

  保险中介的发展趋势

  根据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和中国保险报发布的2017年保险中介发展报告所言,在未来,保险中介将有四个趋势:保险中介将成为综合风险管理平台。

  随着时代的发展、科技的进步,保险中介面临着去传统中间化的压力,保险中介也将从单一的保险产品销售,升级成为综合风险管理平台。由于风险涉及社会的各个方面,所以保险参与方也会出现多元化的趋势。

  当然,信息化、多元化的平台模式能够契合时代的发展,拓展保险的服务能力和范围。比如中国平安提前布局综合性金融服务平台,泛华和江泰保险中介正积极搭建综合性保险中介服务平台等。

  新技术推动其他产业将跨界进入保险中介,市场竞争升级。

  在如今大数据时代,保险行业生态变的复杂,行业界限变得模糊,不发占有客户信息,资本优势的企业有入局保险中介的意愿。保险公司与网络平台、汽车、健康、通信等企业展开合作,甚至竞争。

  掌握技术的公司优先拥有数据信息,对大量技术转型的保险中介来说,自然有天然的优势。

  以社群为依托的管理型总代理模式将遍地开花。

  保险销售有天然的群体性,以亲戚、朋友和社区为中心的保险销售模式仍然是主流。随着网络社区的兴起,以此为依托的管理型总代理模式将遍地开花。这是保险公司与保险代理公司的联合,代理人负责寻找客户,保险公司负责保险定价,双方实现共享客户资源及利润,同时也代理客户与保险公司商定保险价格,为客户提供综合风险管理服务。

  这种模式下,使得保险产品更为贴近消费者,代理人在产品价值链的地位不仅提高了,还将大大减少保险销售误导欺诈的行为。

  保险中介市场将出现两极分化趋势。

  未来保险中介市场将呈现两极分化的平台。一类是大型的垂直一体保险集团构建的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如零售业巨头沃尔玛。另一类是利用技术优势,为中小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提供各类技术支持的纯服务平台,如淘宝、天猫等网络销售平台。

  在这两种平台夹击之下,保险中介将被迫蜕变为提供更为专业的中介公司或者以夫妻店为代表的具有广泛性、分散性的家庭经营的代理人。

  文/本刊记者 何丹丹

……
关注读览天下微信, 100万篇深度好文, 等你来看……
阅读完整内容请先登录:
帐户:
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