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整顿:重拳出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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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字:移动互联,今日头条,快手 smarty:/if?>
- 发布时间:2019-01-10 18:22
近年来,随着移动互联网的迅猛发展,各种新样态的传播形式和娱乐方式不断涌现——视频网站兴盛、短视频迅速崛起、自媒体野蛮生长、网络游戏全民风靡、直播平台“网红”也有泛滥之势。伴随新事物的出现,互联网上也滋生了一些不良现象,虚假新闻、侵权盗版、低俗媚俗、恶搞内容频现。
为净化网络空间,促进互联网传播平台健康有序发展,今年,国家相关部门联合执法,重拳出击,开展了一系列规范整顿行动。
2月,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文化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作出部署,2月上旬至4月下旬进一步开展针对网络直播平台传播低俗色情暴力等违法有害信息和儿童“邪典”动漫游戏视频的集中整治行动;7月10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暑期网络视听节目播出工作的通知》,要求相关部门严把节目导向关、内容关,制作传播正能量鲜明的青少年节目,保护青少年身心健康。
如今风头正劲的短视频行业,也经历了严厉监管和治理。今年以来,国家相关部门数次约谈各家短视频平台,责令全面整改各类问题。
4月4日,针对社会舆论强烈关注的“今日头条”“快手”两家网站播出有违社会道德节目等问题,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高度重视,严肃约谈两家网站主要负责人。8月,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按照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要求,根据《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分别对“快手”开办单位北京快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今日头条”开办单位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等存在的问题作出警告和罚款的行政处罚。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多次发布相关文件规范网络视听节目传播秩序,统一网台管理标准。11月9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文艺节目管理的通知》,要求各电视上星综合频道19:30—22:30播出的综艺节目的全部嘉宾总片酬不得超过节目总成本的40%,主要嘉宾片酬不得超过嘉宾总片酬的70%。重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的网络综艺节目也要符合上述规定,上线前向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报备以上信息。同时,严格执行已出台的电视剧、网络剧(含网络电影)成本配置比例行业自律规定,每部电视剧、网络剧(含网络电影)全部演员片酬不超过制作总成本的40%,其中主要演员不超过总片酬的70%。如果出现全部演员总片酬超过制作总成本40%的情况,制作机构须向所属协会及中广联演员委员会进行备案并说明情况。
此外,7月,国家版权局等部门启动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2018”专项行动,此次专项行动取得积极成效,15家短视频平台共下架删除各类涉嫌侵权盗版短视频作品57万部。
10月20日起,国家网信办会同有关部门针对自媒体乱象开展了集中清理整治专项行动,9800多个自媒体账号被依法依规全网处置,腾讯微信、新浪微博等自媒体平台被依法约谈;11月15日,中央网信办发布新规,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互联网时代,人人皆可成为传播者,这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网生内容的门槛在降低。同时互联网内容的受众辐射范围广,也给管理部门的监管工作带来一定难度。如今,国家主管部门将重拳挥向互联网内容服务平台,再次证明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从业者必须依法依规,共同维护健康、绿色的网络环境,将清风正气还诸网络。
文/祝媛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