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核心素养的小学道德与法治课创设生活化问题情景研究

  • 来源:知识文库
  • 关键字:核心素养,小学,道德与法治
  • 发布时间:2024-09-14 17:02

  汤忠恕

  在新课标下的小学道德与法治教材中,“以生命为本”的教育思想被广泛地应用于教育教学的每一个阶段。它明确规定,思想品德课程是以学生生命为本,以指导、推动学生思想道德修养为宗旨的综合学科。这样的课程属性和明确的要求,为如何更好地将生活化教学运用到小学德育教育中提供了指引。另外,学校课程标准修订小组组长朱小蔓也指出,新课程标准修订有三大要件,而首要的一项,就是要“回归生活”。在这一背景下,道德与法治课程不再仅仅是“知识的灌输”,而是要从“生活”出发,以“生活”为基础,从“生命”中选取“生命”的学习内容来进行“学习”。让道德和法纪走向生活,是老师指导学生把书本上的知识联系到实际的生活中去,让他们用生活中的事例来增强自己的道德素养和法律意识。认真分析教科书的运用,进行形式活泼的课堂学习,扩大和加深生活实践的内容,对培养学生的道德行为习惯具有重要意义。

  1 小学道德与法治创设生活化情景的必要性

  小学生的自我控制能力和生活经历都比较少,他们的性格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他们的思维还没有完全成熟,他们经常很难分辨是非,如得不到适当的指导,他们很容易步入歧途。通过对学生进行道德与法治教育,能够使学生树立正确的善与恶的概念,并能自觉地改正自己的不当行为和言语,以此来提升他们的道德判断品质,帮助他们作出正确的抉择。实践教学作为一种新型的教学方法,能够突破传统的理论教学局限,推动思想道德教育与法律教育的内容多元化,提高教育效果。通过直播教材和现场直播的教学情景,来提高学生的学习主体地位,让教学更具人文关怀,让他们的自主学习、创新和实践探索能力得到发展,极大地提高了学生的基本素质。因此,在小学思想品德与法治课中引入活学活用是极为必要的。

  1.1 有助于提升学生的学习效果

  小学道德与法治新课标将“生命化学习”作为一种新的课程理念,并将其作为一种新的教育理念。这就要求老师在进行课堂教学的时候,要考虑到学生的年龄、背景以及班级中的学生的特点,再进行生活化学习。与此同时,教师也要认真学习新修订的课程标准,结合我国目前的教育程度及学生的实际状况,做到有的放矢,提高思想品德与法律课程的教学效果。课堂教学突破了教学和生活的界限,让学生时刻感到他们所学的知识都和他们的生活密切相关,使他们感到道德与法治是一门很有意思的课,并使它真正走进了他们的头脑和内心。道德与法治课的课堂教学,能使学生在轻松愉快的气氛下自由发言,并能主动地投入到学习活动中去。

  1.2 有助于丰富学生的生活经验

  在新课标的指导下,小学道德与法治课程的基本思想是以培养学生积极、健康的人生为目标,培养有责任感的公民,“一步一步地扩展小学生的生活,是一门课程的根本”。课程观念的明晰,为小学思想道德与法治教育的发展提供了一条新的途径。目前,我国中小学德育工作中出现的诸多问题与现象,大都与德育和法治有着紧密的联系,这就需要教师引导学生从生活中获取知识,并解决实际问题。

  1.3 有助于提高道德与法治的教学效果

  《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施纲要(试行)》明确提出,要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为此,小学道德与法治课程的教学要立足于学生现有的知识经验,立足于社会生活,进行“生命本位”教学。在进行学习时,教师要用幽默的语言来调整课堂氛围,使他们能够把生活中的烦恼抛诸脑后,能够更好地进行学习,这样就可以促使学生进行头脑风暴,让老师提出的问题能够让每一个同学在碰撞的过程中有收获地进行思考,从而提升学习质量。此外,教学案例的设计更加生动、更加真实,可以更好地激起学生探究的愿望,让他们在学习的同时进行思考,主动探究,养成科学、系统化的思维方式,从而提升课堂教学的效果。

  2 小学道德与法治课创设生活化情景的问题

  2.1 教学目标过分偏重知识目标

  尽管新课标中对情感、态度与价值观、能力、知识等方面的学习目标有了清晰的阐述,但是由于受到传统的教学模式的限制,在现有的应试教育制度、教育资源和社会环境的限制下,高考成绩仍然是衡量一个人是否优秀的重要标准。这就造成了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学中的“表层知识”的缺失。在教师看来,教育的首要任务就是将知识传授给学生,这就导致了他们在现实生活中没有亲身经历,难以形成正确的价值判断。同时,它还会造成教学目标的形式化,使德育与法治教学的目的难以达成,对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也是不利的。

  另外,在实践中,大部分教师过分重视理论知识,而忽视了生命的意义。当前,每位道德与法治老师平均要带5个班级,半数以上的老师还兼有班级管理工作,有些甚至要带多个班。在此基础上,还需要教师在课程设置、道德教育和教学评价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因此,很多教师在谈论教学设计时,都表示,他们也考虑到要结合学生的生活情况和班级的差异有的放矢,但由于教学任务繁重,在实践中难以实现。有些老师把重点放在了知识的传授上,比较重视对学生知识的培养,老师只给学生留下很少的合作讨论的机会,采用一言堂的教学方式,只是一味地想要尽快地完成自己的教学任务,如果仅仅是为了传授知识,而忽略了学生的社会生活实践能力,那么道德与法治在今后的发展中所能起到的效果,必定会因为道德与法治的授课方式而受到一定程度的制约。

  2.2 教学内容疏离于学生实际生活

  在实际生活中,伴随着网络的快速发展,小学生与社会的接触越来越多,他们的人生经历也日益丰富,他们对各种各样的社会现象与问题有着自己的看法,并且敢于提出自己独到的观点,显示出强烈的独立性,不愿意屈从于别人的观点,接受别人的建议。然而,在当前阶段,由于缺乏全面的法学知识,导致了学生的法律观念较弱,做出了一些冲动行为。道德与法治这门课被许多人视为空洞刻板的理论说教,只因在实际的教学过程中,有些老师因为思想观念比较保守,依然固守着传统的教学模式,很少使用生活化的教学方式,造成了教学内容与学生的实际生活脱节,使学生对教学内容缺乏兴趣,从而使教学效果失去了应有的作用,学生对所学的内容也没有什么兴趣。

  从小学道德与法治生活化教学的实际应用现状来看,教学内容与学生的实际生活存在一定的差距。许多学生在完成道德与法治课程后,发现其对现实生活的指导作用并不大,对现实生活的引导能力也较弱,道德与法治课程的启发意识、引导学生参与到现实生活中来的效果还不够理想。有些老师在设计教学内容的时候,常常只是单纯地用教科书来进行理论知识的传授,很大程度上忽略了学生的现实生活,这就造成了教学中缺少了一些针对性和时效性,这对培养学生的独立思维能力是不利的。

  大多数小学教师在教学思想品德与法纪的过程中采用生活化教学,坚持传统的教学理念,在制订符合学生现实生活需要和未来发展的教学内容时,不够重视学生的基础地位,在教学过程中对学生的求知心理应付了事,只是毫无感情地一遍又一遍重复理论知识,教学效果也难以提高,培养的人才质量也令人担忧。

  2.3 教学方法过度依赖理论灌输

  在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学中,教师如果仅仅依靠理论灌输,无异于缘木求鱼。有些老师尝试着在课堂上采用新的教法,但有的老师则认为,这是老师的一种“权宜之计”,是一种“应景”的“装点”和“美化”,“传统教法”的地位很难撼动。道德与法治课的一些任教老师说,他们将把新的教法应用到自己的教学中去,并且以此作为激活课堂氛围的榜样。道德与法治课程看似“活”,实则“走过场”,违背了“生本”的本意。当前,对教师的教学质量进行评估仍然是以考试结果和升学率作为主要的衡量标准,这样就会让老师们在教学时把重点放在把理论知识传授给学生,从而提高他们的学习成绩上,这样的话,升学率就与现代的教师评估标准相吻合了。

  在课堂教学中,教师要运用特定的教学手段,比如合作学习法和情景学习法。但是,在实践教学中,在课程设置、情境创设、课外实践活动组织和课后作业设计上还存在着一些问题。目前,我国高校德育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主要集中在课堂教学中,存在着“重理论、轻生活”问题。

  教学方式的差异,直接关系到学生对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从而影响到他们的实际应用水平。传统的教学方式以暗示为主,造成了学生缺少主动思考和寻找答案的能力,这不利于学生的发展,如果学生的思维长时间被封闭着,将会严重影响他们的创造力。

  2.4 教学评价方式比较单一

  《基础教育改革指导纲要(试行)》明确提出:“评估要着眼于学生的学习成就,要注重发掘、开发他们在各个领域的潜力。”

  课程改革越来越强调教学评价的作用,主张要以适合学习者发展的方式对他们进行评价。这就要求教师的评价要贴近学习者的实际生活。然而,在当前以考试为中心的教育体制下,学校、教师、学生和家长最关心的仍然是学习成绩。大多数的道德与法治老师还是按照成绩来评估学生,大多数老师都觉得,如果不定期对学生进行考试,就无法对学生的学习状况做出正确的判断,无法及时发现问题,从而影响到以后的教学工作。教师仅注重学习成绩,未在多样化的教学评估方法上下功夫,就无法考虑到学生的能力发展。

  为了取得好成绩,采用单一的评分方法,学生只能日复一日地死记硬背,这对培养学生创造性思维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是十分不利的。目前,我国小学道德与法治课程的教学评估存在着随意性,以老师的评估和试题测试为主,与学生的现实生活脱节,这与目前倡导的素质教育思想存在着一定的偏差。在道德与法治课程中,传统的教学评估方法大部分由老师以闭卷考试的形式来考核、评估,不能全面、准确地反映出学生的实际学习能力及思想品德状况。这主要是因为一些同学在考前突然又做了一遍习题,想要考个好分数,但这样临时拿到高分,并不意味着这个学生具有很好的品德和法律意识,更不意味着他拥有了对社会的正确认知和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应试为目的的读书,只是暂时的,不能长久。高考高分低能的现象由来已久,所谓“人才”不能为社会创造任何有价值的东西,要靠时间去培育,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好地发挥他们的潜能,让他们能够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

  道德与法治教材中有对学生进行观察、描写性评语、成长日志等多种方式的评估,大部分教师都采取了测验和课堂评估相结合的方式。但是,在道德与法治这门课的实践中,我们发现,大部分老师都是以试卷、课堂评估等形式来评价学生,只有很少的一部分教师才能在评估过程中做到多样化。此外,因为评价学生的主体一般都是老师,并没有父母、其他学生以及社会大众的参与,因此,老师对学生的评估主要是通过自己的观察和测验来进行的,这样就缺少了一些客观的评判标准,无法对每一个学生进行完全的了解。这样的教学评估,基本上都是“以教师为核心”,把学生放在评价主体以外,处于不平等的位置上,这很可能会让学生产生一种应付的心态,无法对自己的问题进行及时的改正,从而给学生的长期发展带来负面的影响。

  3 小学道德与法治课创设生活化情景问题的建议

  3.1 将生活化教学融入课堂,使课堂内容更加丰富多彩

  要使学生对教学内容有更深的认识,掌握好所学的知识,结合学生的生活实际来设计教学内容,符合他们的实际生活需求,使教学内容不再是空洞的理论,更贴近学生的实际生活,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

  道德与法治课能在小学教育中生根发芽,其根本原因在于它与生活紧密联系,可以引导学生在日常生活中的各种活动,并能有效地防范学生日常生活中的不良行为。在教学过程中,既要把真实的生活情景与“教”“学”相结合,又能指导“教”“学”。还可以通过实际生活中的实例来引导“教”“学”。另一方面,将生活事例与“教”“学”结合起来,既能引导“教”又能引导“学”。这样“教”就能充实受众群,有助于学生内化有关的知识,提高他们的道德与法律素质。举个例子,小王,一个平凡的人,在协助警方抓捕歹徒的时候,开着一辆摩托把歹徒撞倒了。那么,小王是不是要给歹徒付医药费?要不要表扬其见义勇为呢?在教科书中,有一条“与不法行为作斗争,人人有责”,这充分说明小王是见义勇为,不用承担医疗费用的。通过提供与道德和法律有关的生活材料,可以帮助学生对教材的内容有一个更加完整的了解,这对于小学生以后的学习是非常有帮助的。在对小学生开展道德与法治的面对面教学时,老师要积极地搜集和整理材料,通过对材料的分析,选取合适的材料,让学生全身心地投入到学习中去。在教学过程中,要注意“以小见大”,从身边的小事中渗透出对道德和法律知识的深层认识。

  3.2 为提高学生的学习水平而设置生活问题

  在素质教育与科学研究中,思考一直是十分重要的课题,而问问题则是很好的解决方法。要让学生对问题的产生有更深的了解与记忆。提出生活性问题有助于学生的学习,同时也是生命性教学的一种实践。这涉及老师提问和学生思考。尤其要让学生把生活中的知识、事件经历和行动与实际情景相结合,从而更好地利用所学到的道德、法制等知识,并在提问的过程中进行反思。《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在我国所有的权力都归人民所有。我们怎样才能在每天的生活中实现我们的权利呢?情景设计演示了一个小区“拆桶并站、定时投放”的调整听证会,并提出问题:居民代表是如何产生的?你和你的父母能够参与吗?你参与了吗?你和你的父母是否参与了该计划?谁会受到“取消投票箱和积分”的影响等等。这些问题激发了学生的好奇心、积极思考和求知欲,使教学的真正意义得以呈现。

  3.3 密切关注时事热点,加强教学

  小学德育与法制课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它应该紧密地联系时事,将社会热点、时事新闻和法律事件等内容整合到教科书中,将“教学”的意义扩大到“新的社会”中。例如,播出的神舟十四号航天员在太空接受训练的视频,使学生对当前的热点问题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并逐渐提高他们的思想水平,培养他们“超前”的思维能力。这样,既能使学生在随后的几个环节中对道德与法治这门课程有更好的了解,又能把学习和生活实际结合起来,体会到我们的学习和生活是密切相关的,从而使学生在“生活化”的学习中获得更好的效果。要想实现教学目标,就必须从实际生活中汲取营养,使其具有良好的道德和法律素养。

  3.4 结合实际应用,注重实际操作

  在小学德育工作中,要注重知识的衔接与整合。另外,在不同科目的教学过程中,也可以根据课程的特性,对学习目标进行适当的调整。比如,对基础知识比较扎实的学科,如数理化,可以把知识目标作为重点。但是,如果在小学阶段讲授更多具有人文情怀的课程,如道德、法制,就应该把重点放在培养学生的正确价值观和综合运用能力上,并把它作为衡量教育成功与否的重要依据。所以,在课堂上,我们不应该拘泥于“三度空间”的概念,也不能简单地套用“三度空间”的教学目标,而是要依据不同的教学内容,确立“三度空间”的目标。要真正把握问题的本质,就要从实际出发,认识并掌握解题之道。在实践中,教师既能从“做”中发现学生对知识的理解与应用能力的欠缺,也能从“做”中看出自己认知上的困境,从而在“做”的过程中花时间发现自己认识上的僵局,并积极做出调整。在“做”的过程中,让学生花时间去发现自己认识中的僵局,并积极做出调整。因此,师生合作可以提高教师和学生的教育质量。在课程研究阶段,教师应积极策划实践活动,在实践中检验“教”“学”的效果,并根据考试成绩和发现的问题调整“教”的方法,同时要调整“教”的方式,指出学生在“学”中存在的问题。通过这种方式,教师在把自己的感悟与现实相结合,变“教”为“做”、由“课堂”走向“生活”,从而使学生的道德、法律意识更加深刻,从而使学生的品德与道德教育得以提升。

  3.5 重视综合性的评价内容

  新一轮的课程改革,对学生的评价有了更多的明确规定,在评估过程中,要把更多的注意力放在学生对教材知识的应用上,检验他们对知识的理解,对他们的内在态度、价值观和外在的表现进行评估。所以,在小学道德与法治课堂上开展课堂教学,是一项多维的学习活动,是各种因素相互影响、互相促进、辩证发展的一个过程。这就要求教师对学生进行全面的评价,包括对生命学习的认知、能力和情感目标的综合评价。在教学中,教师要引导学生的道德行为,引导他们进行道德情感活动。

  要使学生对自己有个清楚的了解,使评估能更好地发挥其正面的激励功能,就必须全面地对学生进行评估。比如,在试题中询问同学们是否真的讲礼貌、讲诚信;在清洁教室时,能否积极主动地协助别人;有没有觉悟,在遇到某些涉及道德问题的时候会不会犯错等等。另外,在实地教学过程中,教学的评估要注重学生在开展案例分析、访谈、合作学习、实习等过程中,是否具备了团队意识和协作精神,能否以平和的心态与别人进行沟通,能否搜集并筛选信息解决问题等。对学生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评估,有利于学生道德情感的发展,有利于学生道德意识的提升,有利于学生道德行为的外化,从而把学生培养成对社会有用的、优秀的、有前途的人才。

  4 结论

  道德与法治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课程。生活是道德和法治的源头,因此,在教育实践中要不断地导入生活的素材,使其从生活走向生活。要让教学“生活化”,就需要老师对核心教学内容进行深度地剖析与设计,创造一个生动、直观的教学情景,让学生亲身去体会,让他们在老师的言传身教中不断地吸收、熟悉、转化,从而掌握其内在的价值。教师要利用生活化的教学方法,使学生在教学中感受到道德情绪,加强道德意识,提升道德素养,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将教室这个小小的空间打造成一个生活的大舞台,将道德和法纪的魅力展现出来,使课堂成为学生们最喜爱的舞台。

  (作者单位:安徽省合肥市万慈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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