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管理单元中的建筑公共开放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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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12-22 21:27
文/潘 莹
城市中的公共空间是决定城市特色和品质的重要因素。长期以来,中国许多城市对公共空间的关注主要集中于独立占地的城市公园、广场、绿地等。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当前许多城市建设用地越来越紧张,正逐渐进入存量优化阶段,城市公共空间管控也趋于精细化。建筑公共开放空间是城市开发建设用地中依托于建筑主体的、既服务于建筑使用者又面向城市公众全天(或基于安全限时)开放的公共空间。这类空间既包括土地出让时就根据城市设计要求开发建设者必须提供的“既定型”建筑公共开放空间,还包括由开发建设者额外提供并可获得一定奖励的“激励性”建筑公共开放空间。美国纽约市自20世纪60年代开始进行了城市POPS(Privately Owned Public Space)建设与导控实践,并基于实际发展情况不断调整,一直延续到今天。纽约独具魅力的城市公共空间使其成为有世界影响力的都市。之后美国西雅图、旧金山,加拿大多伦多,日本东京,新加坡,中国香港等城市相继开展类似的建筑公共开放空间专项建设和导控实践,建筑公共开放空间逐渐成为城市公共开放空间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筑公共开放空间与独立占地的城市公共开放空间相衔接,共同形成了丰富的公共开放空间类型。沿街连排的骑楼、从地面广场绿地延续到屋顶的花园休憩平台、穿梭在多地块建筑间的公共连廊……建筑公共开放空间促进了片区公共空间资源共建共享,并缓解了城市公共开放空间不足的压力,优化了城市公共空间的整体品质。
近年来,我国广州、深圳、上海等城市陆续开始重视建筑公共开放空间建设,但由于系统的导控体系还不够完善,各地区建筑公共开放空间的建设品质良莠不齐。目前,我国许多城市在规划建设中,将城市片区划分为若干个规划管理单元,并开展基于管理单元的国土空间详细规划。规划管理单元开发鼓励单元内多地块建筑公共开放空间共享整合,形成单元内统一且主题特色突出的公共开放空间,符合我国城市集约、绿色、开放、共享、创新发展要求。
通过对比分析国内外城市针对建筑公共开放空间的设计导控流程与方式,结合我国城市发展的实情,从加强导控意识、规范导控标准、健全导控体系及多层导控力度四个层面,优化我国城市规划管理单元的建筑公共开放空间设计导控。从规划管理单元的角度去研究构建区域整体的建筑公共开放空间,需要对建筑公共开放空间的设计导控进行系统分析,其核心包含设计、认定与监管三大阶段。通过全流程动态引导与控制,形成切实可行的导控体系,以保障建筑公共开放空间的整体性建设及可持续发展,进而促进我国城市建筑公共开放空间的高品质、高质量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