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背景下贵州少数民族传统民居的传承与保护研究

  • 来源:建筑与文化
  • 关键字:乡村振兴,传承,保护
  • 发布时间:2025-06-14 14:38

  文/金德谷 贵州民族大学民族学与历史学学院 博 士

  摘要:贵州少数民族传统民居数量众多,分布广泛,类型多样,特点鲜明。文章运用民族学、人类学的方法,开展实地调查研究。得出结论:贵州少数民族传统民居保护存在民居数量锐减、风格不一致、垮塌损毁严重、营造技艺传承困难、民居保护意识薄弱等问题。据此提出全面、深入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少数民族传统民居保护与传承;做好民居的修缮保护工作;严格执行村落规划;培养民居营造技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做好村寨保护工作等建议,旨在为贵州传统村落的保护提供支撑。

  关键词:贵州少数民族;传统民居;乡村振兴;传承;保护

  1问题的提出

  乡村振兴是党中央提出的重大战略,对我国“三农”问题的解决具有重大意义。乡村振兴是推动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行动指南。乡村振兴是我国在取得脱贫攻坚全面胜利之后,继续推进乡村建设发展的有力举措,保障了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乡村振兴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切实推进,旨在建成美丽乡村。乡村振兴的主战场在广大农村。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下,我们要思考如何建成美丽乡村,实现贵州乡村百姓富裕、生态美好的多彩贵州新未来。这要求我们必须保护好人类的家园——民居,因为它是乡村美丽与和谐的重要组成部分。

  贵州是目前全国拥有最多传统村落的省份之一,数量仅次于云南,共计757个。这些传统村落中,超过90%属于少数民族所有。因此,从某种程度上讲,保护贵州的传统村落,实质上就是在保护少数民族的传统村落。随着我国城镇化、工业化的推进,农村人口向中东部大城市流动,造成了民族地区村落逐年减少。传统民居因房主外出务工无人打理,年久失修,受损坍塌,民居数量在减少。所以,民居建筑的保护是传统村落延续发展的基石。我们研究贵州少数民族民居建筑的传承与保护,旨在为贵州传统村落的保护提供支撑。

  2贵州少数民族传统民居的保存现状

  贵州地处喀斯特地貌山区,居住着17个世居少数民族,他们就地取材,营造民居,最后形成了典型传统村落。贵州少数民族传统民居保存现状较好,民居样式以干栏式的吊脚楼著称,也有典型的石板房建筑、土掌房等。吊脚楼主要分布在黔东南、黔南、铜仁、黔西北等地。黔北地区保留的传统民居主要是土掌房、石墙房等,还有院落式青瓦白墙的黔北民居。石板房建筑分布在贵州安顺、贵阳、黔南一带。

  民居是贵州少数民族历史文化的见证物,它们是贵州少数民族为适应自然环境而人工营造的建筑,这些民居建筑背后蕴含着丰富的历史文化。历史上,民居是从人类早期的洞穴发展到干栏式建筑,再到现代的钢筋混凝土砖房建筑,都是人类社会发展进步的体现。贵州少数民族主要的建筑样式为干栏式建筑,这种建筑在古代历史文献中有记载,现代的考古发掘也有实物佐证。《魏书·僚传》载:“依树积木,以居其上,名曰‘干兰’,干兰大小,随其家口之数。”贵州考古发掘时,在赫章可乐汉墓中发现有“干栏”式房屋模型。[1]这就证明,贵州少数民族的干栏式建筑拥有悠久的历史。这种建筑风格延续至今,已经成为贵州少数民族发展旅游的文化景观,比如西江千户苗寨就是干栏式的吊脚楼建筑。

  贵州是民族建筑的天然博物馆,在贵州这片神奇的土地上具有民族特色的民居星罗棋布。贵州少数民族传统民居现存样式是干栏式建筑,具体为吊脚楼、平房、石板房等,历史上经济条件困难时期有杈杈房、夯土房、茅草房等样式。20世纪90年代之后,砖房、钢筋混凝土的楼房(小别墅或小洋楼)逐渐增多。从目前来看,列入传统村落名单的村寨传统民居建筑保存相对较好,但周边也有新建混凝土结构的楼房,在没有列入传统村落名单的少数民族村寨中,传统民居保存较少。据田野调查发现,一些列为传统村落的村寨,也有一部分少数民族不按规划要求,拆掉自己的传统民居,转而修建小洋楼的砖房,严重影响了传统村落的整体风貌。新一代青年生活方式和审美观念的改变,使得民居消亡的态势加剧,亟待全社会给予大力抢救和保护。[2]

  3贵州少数民族传统民居存在的问题分析

  3.1传统民居数量锐减

  从传统民居的数量来看,少数民族传统民居数量在不断减少。20世纪90年代以前,整个村寨的传统民居数量占比保持在90%以上,有的甚至达到100%。进入21世纪之后,随着砖房、楼房建筑的大量出现,整个村寨的传统民居数量占比在50%以下,甚至个别村寨仅存一两栋传统民居,其他全都是砖房。一方面,由于民居自身结构和材料腐朽,加之年久失修,导致房屋坍塌损毁;另一方面,由于修建砖房、楼房的人越来越多,民居的居住样式发生了改变。年轻人外出打工挣钱,在大城市住楼房,觉得居住楼房舒适卫生,于是挣钱回家之后推倒旧民居,新建楼房,造成传统民居减少。火灾是造成传统民居减少的另一重要因素。木材易燃,火灾会导致村寨的民居在大火中化为灰烬。传统民居数量的减少既有房屋自身寿命的问题,也有外界自然因素的影响。

  3.2传统民居风格不一致

  从民居建筑实体的角度分析,贵州少数民族民居存在风格不一致问题。除了村寨主体建筑是吊脚楼木构建筑、石板房建筑之外,在村寨也有砖房、楼房这样的现代混凝土结构民居,因此建筑风格不一致。村寨的砖房越来越多,破坏了整个村的风貌,村落特色消失。[3]民居建筑材料发生改变,现在的民居采用一种建筑材料混杂的结构,比如为了消防安全,一楼火塘改成了砖墙小间房,二楼是木质结构楼房,不像过去是清一色的木质结构房屋。现在民族村寨都有现代化的砖房建筑。虽然这些砖房的墙体进行了外观装饰,但风格与原来的传统民居有一定的差别,没有体现古朴性。民居建筑风格不一致是现代社会发展的产物,砖房的大量出现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体现,是城镇化发展的体现。

  3.3传统民居垮塌损毁严重

  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造成传统民居存在垮塌、损毁严重的问题。建筑材料有自身寿命年限,随着时间的推移,民居受自然因素的影响,建筑材料饱受风吹雨打、太阳暴晒,从而腐蚀、损坏。在贵州的民族村寨,民居损坏的现象随处可见,即便是被列入传统村落名单的村寨,也有部分民居损坏严重。有的民居屋顶漏雨,柱子、椽皮糟朽,部分垮塌;有的墙体垮塌,木架摇摇欲坠;有的损毁严重,只剩屋基,杂草丛生。民居的损毁也跟房主是否定期修缮保护有关,比如石板房建筑,民居建成之后,每隔七八年翻修一次屋顶盖的石板才能不漏雨,否则漏雨会导致房屋受损。木质结构的吊脚楼一般也是五年或者六年翻修屋顶瓦片。由于石板、瓦片在太阳下暴晒后又遭雨淋,加之冬天冰雹的冲击,容易破裂,导致屋顶漏雨,进而造成民居受损。

  3.4民居营造技艺传承困难

  目前,少数民族的民居营造技艺传承面临传承人少、后继无人的困难。能成为省级传统民居营造技艺传承人的数量很少。例如,吊脚楼和侗族木构建筑营造技艺的省级传承人包括唐炳武、杨光锦、陆文礼、杨昌义、张武等人,总数不到10人。而其他建筑形式的营造技艺传承人则未能入选。民居建筑实体以民居营造技艺为载体,如果没有营造技艺,民居难以传承至今。民居营造技艺传承人年龄偏大,均在60岁以上。营造技艺传承困难还体现在传承人传授学徒少。现在的年轻人不愿意跟老一辈人学习民居营造技艺,宁愿外出打工,也不愿意在家学习。

  3.5村民保护民居意识薄弱

  民族村寨存在村民保护民居意识薄弱的问题,相关保护工作做不到位。保护意识薄弱具体表现在选择民居样式的态度上,现在村民喜欢居住混凝土结构的砖房,不愿意住在传统民居之中,一旦有钱建房,都想盖楼房,这影响了村落保护的工作。有些村民传统民居修缮不积极,要等政府帮忙修缮。当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完工和消防器材安装到位之后,后期维护巡查监督器材、设备工作没有落实。现在一些村寨的消防设施形同虚设,消防箱空空如也,原本配备的水枪和水管不翼而飞,有的水管被拿去田边抽水,有的则成了废品被卖掉。

  4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贵州少数民族传统民居保护与传承的建议

  4.1全面深入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少数民族传统民居保护与传承

  乡村振兴是党中央实施的重大战略,是解决全面脱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后,农村如何发展、怎么发展的重大问题。在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我们保护传承少数民族民居,首要的指导原则,是必须实行分类保护。我们要对传统民居的保存现状进行调查,根据其年代、完整性、价值等进行分类保护,实施整体性保护。可从尺度和符号乃至材料结构方面进行全方位的保护。[4]保护民居建筑物本身的同时,要连同民居的周围自然环境和少数民族生产生活等文化一起保护。民族突出特色,不能搞一刀切,防止千篇一律,要结合民族、地域、文化等特点突出村落特色。

  4.2加强少数民族传统民居的修缮保护工作,遏制传统民居数量减少趋势

  传统民居数量减少是当前传统村落的现状和突出的问题,也是民族文化遗产的重大损失,我们必须采取措施遏制传统民居数量减少的趋势。笔者认为,只有保存好现有的传统民居建筑,并修缮受损的民居,才能使民居的数量不再减少。因此,应当加强民居的修缮保护工作。传统村落要成立保护修缮民居的工作队伍,负责整个村落的民居日常养护和修缮工作,定期检查民居保存现状,一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同时,多方面筹集民居建筑的修缮资金,解决村民修缮民居资金不足的问题,加快传统民居的修缮工作,必须遵循“修旧如旧”原则。

  4.3严格执行村落规划,保持传统村落民居风格的一致性

  严格按照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规划的要求,建房要遵守传统建筑风格和样式,杜绝修建现代的砖房或楼房,才能保持村寨整体建筑风貌的一致性。现代性民居建筑采用传统的建筑材料或者仿木建筑的新材料装饰,遵循传统的建筑风格。传统村落规划的建筑必须兼具民族建筑风格和实用性,满足村民的居住要求。对传统村落要科学、合理地规划传统民居保护区和现代建筑新建区,在传统民居保护区不能违规建房。传统民居的保护区和现代建筑新建区要有一定范围的保护隔离区,不能影响整个村寨的风貌。

  4.4保护传承民居营造技艺非物质文化遗产,大力培养传承人

  民居是民居营造技艺非物质文化遗产创造的产物,保护民居的核心是传承和发扬民居营造的技艺,使之后继有人。我们要对传承村落所有营造民居的传承人、工匠艺人进行摸底排查,登记造册,建立动态非遗传承人数据库。政府要扶持民居营造技艺传承,为非遗传承人提供资金、物品等帮助,鼓励传承人广收门徒,传承技艺。动员村寨青年人跟传承人学习民居营造技艺并给予奖励扶持,防止技艺失传。鼓励传承人把民居建筑文化引进校园传承。民居营造技艺传承还可以运用数字化的手段,把民居营造技艺拍成纪录片,供年轻人学习。在民居营造过程中,鼓励更多的年轻人加入建房活动中,在建房的过程中亲自动手实践学习,培养传承人。

  4.5提高村民保护传统民居意识,做好村寨保护工作

  传统民居多为木构建筑的吊脚楼或平房,潜在的威胁是火灾。对民居保护要采取传统民间消防和现代消防高科技综合运用的方法,全方位做好村寨保护工作,杜绝火灾对民居造成的破坏。挖掘民间消防的传统知识,比如乡规民约、扫寨、鸣锣喊寨等,将其运用到日常的消防工作中。传统村落要配备现代化消防器材和设备,进行消防安全技能培训,确保村寨安全。通过宣传、教育等多种形式,宣传传统民居保护法规与政策,提高村民的保护意识,使村民认识到民居是传统村落的宝贝,具有重要价值,自觉保护和传承民居建筑文化遗产,为今后传统村落的旅游发展提供资源。

  结语

  在乡村振兴战略的背景下,保护和传承贵州少数民族的传统民居,不仅有助于贯彻乡村振兴战略,为乡村打造美丽、宜居的环境,还能留下宝贵的建筑文化遗产,成为村民们居住的美丽家园和精神归属的纽带。乡村振兴是国家实施的重大战略,从顶层设计到微观操作,都有国家的政策指导,地方政府结合实际抓落实,联合多方力量推动乡村振兴。在乡村振兴实施阶段,各项扶持政策和项目投入必将带动村落的保护与发展。我们要抓住乡村振兴这一机遇,保护和传承民居建筑文化,这不仅是对传统建筑艺术的守护,更是在传承中华文明。

  乡村振兴建设的立足点就是村民生产、生活、居住的民居建设,只有把民居家园建设好,村民居住有保障,村民才能安心工作,助力乡村振兴。家园建设好之后,发展特色产业,才能吸引外出打工的村民回巢建设家乡。乡村振兴推动了村落基础设施、经济产业、文化教育、社会治理、生态保护等领域的建设和发展,尤其是民居建筑建设,成为乡村振兴的一大亮点。我们必须保护传承传统民居建筑,维护村寨的整体风貌,而不是盲目地推倒旧民居去建设新楼房。在乡村振兴的助力之下,保护传承富有民族特色的民居建筑,就是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留住人们的乡愁记忆。

  参考文献:

  [1]史继忠.贵州文化解读[M].贵阳:贵州教育出版社,2000.

  [2]李智伟,张超,陈晓光,等.贵州苗族民居保护与旅游开发[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9,30(05):143-147.

  [3]罗德启.贵州民居[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8.

  [4]吴小叶,王伯承.危房改造与少数民族传统民居保护调查研究——以贵州雷山县为例[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4,35(12):4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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