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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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1-04-07 10:50
1
我曾经跟我妈说,我再也不会回家了。但是仅仅一年以后我就回来,回来过春节,还给她和爸买了礼物,一只在饭店现场真空打包的烤鸭。
我妈看着我说:“瘦了。”不要相信她的话,这是她的口头禅而已。其实我胖了很多,不止是脸,肋下也长出了五花肉,大腿上的皮肤都撑出花纹了。但我妈执意说:“女儿瘦了。”你要相信,这个世界上有一个女人,不论你怎么伤害她,她都会一直爱你,就是你妈。哦妈妈。
这个春节我宅在家里,大吃大喝大睡。对减肥这件事我已彻底丧失了兴趣。人生在世不满百,何不散发弄扁舟。我们为什么不过得任性一点腐烂一点呢。爸爸要一碗汤圆当消夜,我说,也给我一碗!
妈妈做的醪糟汤圆真好吃,其实不过就是把买来的醪糟倒进锅里加热,放糖,再把汤圆丢进去而已。但妈妈做得比我自己做的要美味很多倍,这是在离家一年之后我发现的事实。此外我发现的事还有:双汇王中王的火腿肠很好吃,干嚼方便面超过两袋一定会噎死,菜场的小贩没有一个不缺斤少两,北京人很少用一元硬币。
离开家一年,我学会了做饭、手洗衣服、搬煤气罐、宰鸡。我还学会挤进针也插不进去的地铁,包括同样拥挤的公交车。我还学会发票怎么报销,学会在年底的晚会上跳GEGEGE。学会了很多之后,也就知道每件事做起来的难和易,美和丑,好和坏。汤圆这个东西,要慢火煮,否则,它们会在沸水中炸裂,肝脑涂地。而一碗醪糟汤圆,其实只有三样元素:水,糯米,红豆沙。它们以不同的形态存在,在一个锅里融合为一体。当中有点什么是属于哲学的,也有点什么是属于物理的或化学的,不去想了,总之,大腹便便地吃下一碗消夜后,我有点哀伤。中华民族历来有离乡背井方能成才的坏习惯,孔子说: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人们并不理解孔子,执意记住了前两句,其实这话的重点落在最后四个字上。我对我妈说,北京的春天挺美。我的意思是过完年我还是要走。我妈给了我一包压岁钱,两千块,好大方的妈!
24岁还管妈妈要两千块,是不是很可耻?可是我没有坚强到把钱塞回给我妈,我默默把它们装进钱包,然后去睡觉。每个孩子都有一个做米虫的梦,我的梦已经醒了,只是我还想抱着两千块赖一会儿床。
2我离开家这件事,还要从去年此时说起。说起来像个笑谈,也是过年,也是吃烤鸭,也有汤圆,我家历来有把汤圆提前吃的传统。我爸忽然跟我叔叔说起我工作的事情,说着说着他们就商量去给一个什么局长送礼。“送一万够不够?”“老张挺贪的,还是一万五吧。”“既然一万五,不如两万,凑个整。”这两个老男人,是我从小到大一直仰慕的人,可现在他们既豪迈又卑微地密谋着,还时不时看向我的房间,怕我听见。我很难过。
在小城市给孩子找一份工作花两万块其实不算多,但是我们家花这种钱就很奇怪了。我也是堂堂一个大学毕业生,为什么最后轮到长辈替我走后门?我是说,如果真的必须走后门,这个后门也应该由我自己去走……我也算是……骨气的一种吧。
后来,我就拿着两万块去找那个张局长,他说,他们那里缺少一个文员,管管打印机,开会倒倒茶,再统计统计迟到早退什么的。三个内容中,令我觉得比较有挑战的是最后一项。同事一定会愿意讨好我,因为县官不如现管。想想真是很有前途的一份工作呢!我对张局长说谢谢,但我不想干。然后默默拿起作为礼品送给他的那盒红酒,打开盒子,把藏有两万块的信封找到,装进自己的裤兜,站起来换下拖鞋,走人。
3下楼我叫了辆出租车,在出租车司机问我去哪里的时候,我想了一秒钟说:去机场。司机说,很远,我可不能空跑。我说没关系,我你要多少给你多少好了。
我就这样离家出走了。
在机场买了一张一点折扣也没有的机票,然后来到北京。
事后我打电话给我妈,让她把我的衣服整理一些,快递过来。我妈伤心欲绝不肯理我,于是我让死党上门帮我打包。她事后说:你妈哭得很伤心。
我知道我是畜生。
那包衣服都挑错了,都不是我最喜欢的衣服,但是过时的风褛和手编毛衣帮我度过了北京第一个寒冬,也许它们真的比好看的那些顶用。我和人合租草厂胡同的一个院子,抬头就能看到鼓楼。有时候晚上出来走走,就走在鼓楼的黑影里,于是我把自己MSN的签名改成钟楼魅影。我就是魅影。魅影坐在院子里骂北京的市建,好像每一个初来北京的小青年都要骂一骂北京的市建。室友们早在几年前就骂够了,他们现在很平和,这是一种见过世面的平和。他们说,安了灯你们会骂,不安灯你们也骂,还让不让鼓楼活了?
我和室友们就自然而然成了朋友,我没工作,他们也没有,但是大家零零散散都有活儿可做。比如魏牛和他太太就替那些小明星设计唱片封套,每做一张唱片就有一笔钱进账,他们就一起去南亚搞淫乱活动,真是潇洒。他们替我介绍了一些设计的活儿,第一份,给一户人家画墙。你知道,现在装修都流行手绘了,那户人家要我把整面墙画上爬山虎,我心想,你直接种不就得了!但是一到北京我首先就学会面对傻B不生气,人就是这点贱,生存在上,我们不能和食物链计较太多。
我不声不响画了五天,把那个墙壁画满绿色的树叶,那户人家非常满意,指指另一面墙说,也画了吧。
所以,所以艺术家和民工的区别就在于,一种是把绿色的颜料直接涂在墙上,另一种是以树叶的形式涂在墙上。
我的工钱五百,客户也知道给得太少,过意不去,就请我吃饭。我跟那一家三口也就从此认识了,小朋友管我叫姐姐,她说,姐姐你喜欢喜洋洋还是灰太狼?我说我喜欢灰太狼。为什么呢?我没办法向小朋友解释那是一个好男人,上得厅堂下得厨房,听老婆话,任老婆熊,工资全上交……我对小朋友说,因为它最蠢嘛,蠢的东西老实,老实的东西善良。
谁说蠢的东西都老实善良?其实很多蠢人都蠢得挺伶俐。一天,我下午起床,百无聊赖,正决定把睡眠进行到天黑。手机忽然收到一条短信,有一个人要约我见面,是那个小朋友的爸爸,也就是我的客户!我以为是墙出了问题,慌忙出门,见面才发现他不是来投诉的……他坐在茶餐厅光线比较暗的一个卡座里,请我吃一个黑椒牛柳饭,还请我喝咖灰。当然,他先说了一堆很“业务”的话,什么以后帮我介绍新活儿,替我留心工作,后来就直言不讳夸起我来,说我有才华,说我聪明。说着说着,他的手就开始往前爬,一直爬到离我的杯子很近的地方。为了哪怕是子虚乌有的下一份活儿我不想得罪他。我借机拿起杯子喝水,巧妙地躲开他的手。我想,接着你应该说你的生活很沉闷,压力巨大,爱情熄火,妻子不理解你了吧……“我的压力很大,每天生活好闷,特别羡慕你们这样年轻人,唉,我是不敢奢望爱情了,呵呵,我妻子根本就不理解我。”我直接把那杯泛着油花的卡布其诺喷了出来,喷脏了那块深绿色的桌布,很吸水,旋即什么也看不出来了。
4这个人确实给我介绍了一份工作,在偏远的市郊——不,北京是一个没有市郊的城市,所有的郊都会马上变成黄金地段,寸土寸金的郊一平米的房价也接近两万。反正就是在东五环以东的一个地方,有一个小小的公司,那里有一份“让你尽情挥洒才能”的工作。那时,我手头的活儿没有后续,房租、水电费、车费纷纷宣告吃紧,上班对于我来说是一件很重要的事。于是我答应去上那个班。每天早上五点,我从床上爬起来,坐一号线地铁横穿半个北京,我在地下快速移动。我像一只眩晕的鼹鼠,在充斥着各种气味与人味的车厢里昏昏欲睡,捷克的老动画片,鼹鼠尚有个宽敞的窝,能听音乐,能和田鼠谈心,我呢,我还没有一只耗子过得好。
冬天,走出胡同时天还漆黑,我还得带个手电;出地铁太阳已经升起,北方特有的刺目的干燥的太阳光会在瞬间把视网膜击伤。那些日子里,我从不抬头看天,我没那个时间,也没那个胆量。因为抬头仰望苍穹是一件多么古老而忧伤的事情,这个城市不允许你随便忧他妈伤。
我上班从不洗脸也不梳头,起了床,穿上厚厚的衣服把风兜往脑袋上一扣我就出门,这样破帽遮颜过闹市只是因为我不想迟到,迟到就会扣掉全勤奖,划不来。所以,我养成了在公司里洗脸刷牙的习惯,公司很好呀,卫生间还有热水,甚至还有淋浴花洒,有时候我真恨不得带上全套的沐浴用品来洗个澡呢!
然后我发现那个男人,也就是那个小孩的爸爸,那个家庭的户主,开始有意无意地联系我。再后来,他干脆主动来接我下班。我坐上他的马六,他说去哪里哪里吃饭好吗?我说好。他就带我去。他不再动手动脚,就只是吃饭,或者一边吃一边叨叨一些他的破心情。我发现他也没那么委琐,他只是一个有点可怜的人。一个心里有很多郁结又向往浪漫又没有太多本事的男人,就是这样了,茫茫人海里寻找一位红颜知己,请她吃饭,跟她吐吐槽而已。有一次他说他无法想象自己五十岁时候的样子。老,臭,长出肚腩,肌肉松弛,皮肤像塑料袋一样挂在身上,只能吃软和的东西。我说,最重要是不能勃起。他看了看我,蛋疼地笑了两声。
吃完饭,他送我回鼓楼东大街,自己开车回去了。现在回忆起来,我很喜欢那个晚上,他把我放在胡同口,我关上车门没有马上走。有几秒我们彼此留恋地看着,夏夜的桑拿风,热的。
这个人消失在我的生命里之前的一个月,他做了一件事。他替我买下了我在淘宝上看中而没有付款的所有的东西。兔皮围脖,海军T恤,小日本牌子的风衣,各种彩色羊毛袜子,帽子,牛肉脯,泡椒凤爪,翻毛皮鞋。这些东西的包裹源源不断地寄到我的住所,堆成一大堆。我的室友们干脆都来帮我拆包。有一些东西我都忘记我曾经想买,现在看来它们丑不堪言,但它们确实都是我电脑收藏夹里存住的东西,他替我买下了它们。它们不值什么钱,我真后悔我没有拍一只真正的香奈儿信封包。
他没有再和我联系,也没有打电话或者发短信给我。后来我才知道,他死于癌症。从发病到死亡,只等了半年时间。
他是想趁断命之前疯狂上一次,好不枉此生?可惜他太软弱,对我下不去手?我该如何去想这件事呢?我觉得他深情又卑鄙,完全败坏了我对爱情的胃口。
5我记得小时候,每隔几年,我都会生出一次去北京的念头。念头很详尽。怎么坐火车,下车怎么找旅馆,找什么样的旅馆,然后去故宫、颐和园、动物园、长城,然后吃烤鸭。一个儿童的想象力能达到这样的地步已经不错了,但是我还敢想,怎么能在回程的火车上,骗过爸妈,逃下火车,留在北京,怎样开始流浪,流浪时,怎么能不挨饿受冻,那么季节应该选在暖暖的春天……春天萌生的我的北京之梦,经过一个夏天的冲刷、蒸发和暴晒后,在秋天干透、死掉。
后来,我14岁,16岁,18岁,20岁。我都没有去北京。我上了大学,也不是在北京。我大学毕业了,回了家乡的城市,我还是没有去北京。
我的生命简单如同组成圆形的一段段弧线,而北京,是在这些弧线所组成的圆的中心,那个如何循环也无法经过的点上——一度我这样以为。
但实际上,去北京是那么的容易,只要有一辆出租车载你去机场,并且稍稍允许司机多宰你五十块钱。
我发现,这世代,30岁的人总在丧心病狂地装可爱,可13岁的人反倒一派老成。我这样的年纪最尴尬,可爱、老成,都不太像我应有的属性。而我又发现,北京这么大,可是我和任何一个人交往,却都只能拿出自己的一个子集。我不是吹嘘我有多么博学和有趣,我只是很感叹,像我这样的小蚂蚁,都觉得知音少,那北京孤独的人该多多啊!我在草厂胡同夏日的傍晚摇着蒲扇纳凉,一群老外光着上身裹块红布马一样跑过。这样的行为艺术在北京常常发生,就像爱情常常发生一样。室友拍拍我,进来了,人凑齐了。
四个人凑齐了,我们打小麻将。
一毛钱一个子儿。两个室友,我,还有一个陌生朋友。
陌生朋友那天还带了瓶他自制的红酒,1986他亲手酿的酒。那时,我才出生。
可以说,这是我一生里喝过的最美的美酒。
美酒的主人是一位科学家,专门研究这个世界上已灭绝的动物。说来好笑,已经灭绝的动物,根本不存在了的动物,他研究它们的基因、种性,研究它们生存时候的形态。很多时候,科学比文学更需要想象力,不是吗?
那天我们喝酒,然后我们聊啊聊,然后我和他抱在一起。我们没有认识超过五小时,但是抱在一起像熟人一样,自然,惬意,美妙。然后夜深了,我们不知怎样滚到了床上。
“是不是很疼?”他问。
我忍着,什么也没有说。
我看到他眼睛里的星星,然后那些星星掉在我脸上,他哭了。
6他爱上我了,我知道。可我呢?为什么我没有那么强烈地思念他?这是爱情吗?
爱情,到底是我的子集还是全集?
我忽然发现我很穷,情感上的贫穷,穷得就像他呆的那个非洲国家的首都,亚的斯亚贝巴,全城只有20700头牛,7900只绵羊,3150只山羊,380匹马,270头骡子,连170只蜂箱都算在内,共计是两万多点的家畜。真穷。
我认为我病了,是那个死掉的男人败了我对爱情的胃口。据说来北京的小青年都要经历这样那样的恶心,道德上、情感上、人性上的恶心,治好了痊愈了,才算真正适应北京的水土,才能不再在脑子里上吐下泻。
我坐在院子里,这是我来北京的第二年,还有青春的资本可供挥霍,没有成为心急恨嫁的剩女,可以面对的选择和诱惑很多,而我稍有一点厌世和迷茫。这都很好,他们说,这是每个北漂最纯的初态,然后,会成为什么样的变态就要看他的造化了,哈哈哈哈。
男人扛着一只巨大的据说是史前野牛的骨头入院来,小麻将又开局了。在北京的青年们都习惯这样处理感情:做不成恋人,我们还可以一起玩耍,哪怕将来,将来我们又可以做恋人。
……
我曾经跟我妈说,我再也不会回家了。但是仅仅一年以后我就回来,回来过春节,还给她和爸买了礼物,一只在饭店现场真空打包的烤鸭。
我妈看着我说:“瘦了。”不要相信她的话,这是她的口头禅而已。其实我胖了很多,不止是脸,肋下也长出了五花肉,大腿上的皮肤都撑出花纹了。但我妈执意说:“女儿瘦了。”你要相信,这个世界上有一个女人,不论你怎么伤害她,她都会一直爱你,就是你妈。哦妈妈。
这个春节我宅在家里,大吃大喝大睡。对减肥这件事我已彻底丧失了兴趣。人生在世不满百,何不散发弄扁舟。我们为什么不过得任性一点腐烂一点呢。爸爸要一碗汤圆当消夜,我说,也给我一碗!
妈妈做的醪糟汤圆真好吃,其实不过就是把买来的醪糟倒进锅里加热,放糖,再把汤圆丢进去而已。但妈妈做得比我自己做的要美味很多倍,这是在离家一年之后我发现的事实。此外我发现的事还有:双汇王中王的火腿肠很好吃,干嚼方便面超过两袋一定会噎死,菜场的小贩没有一个不缺斤少两,北京人很少用一元硬币。
离开家一年,我学会了做饭、手洗衣服、搬煤气罐、宰鸡。我还学会挤进针也插不进去的地铁,包括同样拥挤的公交车。我还学会发票怎么报销,学会在年底的晚会上跳GEGEGE。学会了很多之后,也就知道每件事做起来的难和易,美和丑,好和坏。汤圆这个东西,要慢火煮,否则,它们会在沸水中炸裂,肝脑涂地。而一碗醪糟汤圆,其实只有三样元素:水,糯米,红豆沙。它们以不同的形态存在,在一个锅里融合为一体。当中有点什么是属于哲学的,也有点什么是属于物理的或化学的,不去想了,总之,大腹便便地吃下一碗消夜后,我有点哀伤。中华民族历来有离乡背井方能成才的坏习惯,孔子说: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人们并不理解孔子,执意记住了前两句,其实这话的重点落在最后四个字上。我对我妈说,北京的春天挺美。我的意思是过完年我还是要走。我妈给了我一包压岁钱,两千块,好大方的妈!
24岁还管妈妈要两千块,是不是很可耻?可是我没有坚强到把钱塞回给我妈,我默默把它们装进钱包,然后去睡觉。每个孩子都有一个做米虫的梦,我的梦已经醒了,只是我还想抱着两千块赖一会儿床。
2我离开家这件事,还要从去年此时说起。说起来像个笑谈,也是过年,也是吃烤鸭,也有汤圆,我家历来有把汤圆提前吃的传统。我爸忽然跟我叔叔说起我工作的事情,说着说着他们就商量去给一个什么局长送礼。“送一万够不够?”“老张挺贪的,还是一万五吧。”“既然一万五,不如两万,凑个整。”这两个老男人,是我从小到大一直仰慕的人,可现在他们既豪迈又卑微地密谋着,还时不时看向我的房间,怕我听见。我很难过。
在小城市给孩子找一份工作花两万块其实不算多,但是我们家花这种钱就很奇怪了。我也是堂堂一个大学毕业生,为什么最后轮到长辈替我走后门?我是说,如果真的必须走后门,这个后门也应该由我自己去走……我也算是……骨气的一种吧。
后来,我就拿着两万块去找那个张局长,他说,他们那里缺少一个文员,管管打印机,开会倒倒茶,再统计统计迟到早退什么的。三个内容中,令我觉得比较有挑战的是最后一项。同事一定会愿意讨好我,因为县官不如现管。想想真是很有前途的一份工作呢!我对张局长说谢谢,但我不想干。然后默默拿起作为礼品送给他的那盒红酒,打开盒子,把藏有两万块的信封找到,装进自己的裤兜,站起来换下拖鞋,走人。
3下楼我叫了辆出租车,在出租车司机问我去哪里的时候,我想了一秒钟说:去机场。司机说,很远,我可不能空跑。我说没关系,我你要多少给你多少好了。
我就这样离家出走了。
在机场买了一张一点折扣也没有的机票,然后来到北京。
事后我打电话给我妈,让她把我的衣服整理一些,快递过来。我妈伤心欲绝不肯理我,于是我让死党上门帮我打包。她事后说:你妈哭得很伤心。
我知道我是畜生。
那包衣服都挑错了,都不是我最喜欢的衣服,但是过时的风褛和手编毛衣帮我度过了北京第一个寒冬,也许它们真的比好看的那些顶用。我和人合租草厂胡同的一个院子,抬头就能看到鼓楼。有时候晚上出来走走,就走在鼓楼的黑影里,于是我把自己MSN的签名改成钟楼魅影。我就是魅影。魅影坐在院子里骂北京的市建,好像每一个初来北京的小青年都要骂一骂北京的市建。室友们早在几年前就骂够了,他们现在很平和,这是一种见过世面的平和。他们说,安了灯你们会骂,不安灯你们也骂,还让不让鼓楼活了?
我和室友们就自然而然成了朋友,我没工作,他们也没有,但是大家零零散散都有活儿可做。比如魏牛和他太太就替那些小明星设计唱片封套,每做一张唱片就有一笔钱进账,他们就一起去南亚搞淫乱活动,真是潇洒。他们替我介绍了一些设计的活儿,第一份,给一户人家画墙。你知道,现在装修都流行手绘了,那户人家要我把整面墙画上爬山虎,我心想,你直接种不就得了!但是一到北京我首先就学会面对傻B不生气,人就是这点贱,生存在上,我们不能和食物链计较太多。
我不声不响画了五天,把那个墙壁画满绿色的树叶,那户人家非常满意,指指另一面墙说,也画了吧。
所以,所以艺术家和民工的区别就在于,一种是把绿色的颜料直接涂在墙上,另一种是以树叶的形式涂在墙上。
我的工钱五百,客户也知道给得太少,过意不去,就请我吃饭。我跟那一家三口也就从此认识了,小朋友管我叫姐姐,她说,姐姐你喜欢喜洋洋还是灰太狼?我说我喜欢灰太狼。为什么呢?我没办法向小朋友解释那是一个好男人,上得厅堂下得厨房,听老婆话,任老婆熊,工资全上交……我对小朋友说,因为它最蠢嘛,蠢的东西老实,老实的东西善良。
谁说蠢的东西都老实善良?其实很多蠢人都蠢得挺伶俐。一天,我下午起床,百无聊赖,正决定把睡眠进行到天黑。手机忽然收到一条短信,有一个人要约我见面,是那个小朋友的爸爸,也就是我的客户!我以为是墙出了问题,慌忙出门,见面才发现他不是来投诉的……他坐在茶餐厅光线比较暗的一个卡座里,请我吃一个黑椒牛柳饭,还请我喝咖灰。当然,他先说了一堆很“业务”的话,什么以后帮我介绍新活儿,替我留心工作,后来就直言不讳夸起我来,说我有才华,说我聪明。说着说着,他的手就开始往前爬,一直爬到离我的杯子很近的地方。为了哪怕是子虚乌有的下一份活儿我不想得罪他。我借机拿起杯子喝水,巧妙地躲开他的手。我想,接着你应该说你的生活很沉闷,压力巨大,爱情熄火,妻子不理解你了吧……“我的压力很大,每天生活好闷,特别羡慕你们这样年轻人,唉,我是不敢奢望爱情了,呵呵,我妻子根本就不理解我。”我直接把那杯泛着油花的卡布其诺喷了出来,喷脏了那块深绿色的桌布,很吸水,旋即什么也看不出来了。
4这个人确实给我介绍了一份工作,在偏远的市郊——不,北京是一个没有市郊的城市,所有的郊都会马上变成黄金地段,寸土寸金的郊一平米的房价也接近两万。反正就是在东五环以东的一个地方,有一个小小的公司,那里有一份“让你尽情挥洒才能”的工作。那时,我手头的活儿没有后续,房租、水电费、车费纷纷宣告吃紧,上班对于我来说是一件很重要的事。于是我答应去上那个班。每天早上五点,我从床上爬起来,坐一号线地铁横穿半个北京,我在地下快速移动。我像一只眩晕的鼹鼠,在充斥着各种气味与人味的车厢里昏昏欲睡,捷克的老动画片,鼹鼠尚有个宽敞的窝,能听音乐,能和田鼠谈心,我呢,我还没有一只耗子过得好。
冬天,走出胡同时天还漆黑,我还得带个手电;出地铁太阳已经升起,北方特有的刺目的干燥的太阳光会在瞬间把视网膜击伤。那些日子里,我从不抬头看天,我没那个时间,也没那个胆量。因为抬头仰望苍穹是一件多么古老而忧伤的事情,这个城市不允许你随便忧他妈伤。
我上班从不洗脸也不梳头,起了床,穿上厚厚的衣服把风兜往脑袋上一扣我就出门,这样破帽遮颜过闹市只是因为我不想迟到,迟到就会扣掉全勤奖,划不来。所以,我养成了在公司里洗脸刷牙的习惯,公司很好呀,卫生间还有热水,甚至还有淋浴花洒,有时候我真恨不得带上全套的沐浴用品来洗个澡呢!
然后我发现那个男人,也就是那个小孩的爸爸,那个家庭的户主,开始有意无意地联系我。再后来,他干脆主动来接我下班。我坐上他的马六,他说去哪里哪里吃饭好吗?我说好。他就带我去。他不再动手动脚,就只是吃饭,或者一边吃一边叨叨一些他的破心情。我发现他也没那么委琐,他只是一个有点可怜的人。一个心里有很多郁结又向往浪漫又没有太多本事的男人,就是这样了,茫茫人海里寻找一位红颜知己,请她吃饭,跟她吐吐槽而已。有一次他说他无法想象自己五十岁时候的样子。老,臭,长出肚腩,肌肉松弛,皮肤像塑料袋一样挂在身上,只能吃软和的东西。我说,最重要是不能勃起。他看了看我,蛋疼地笑了两声。
吃完饭,他送我回鼓楼东大街,自己开车回去了。现在回忆起来,我很喜欢那个晚上,他把我放在胡同口,我关上车门没有马上走。有几秒我们彼此留恋地看着,夏夜的桑拿风,热的。
这个人消失在我的生命里之前的一个月,他做了一件事。他替我买下了我在淘宝上看中而没有付款的所有的东西。兔皮围脖,海军T恤,小日本牌子的风衣,各种彩色羊毛袜子,帽子,牛肉脯,泡椒凤爪,翻毛皮鞋。这些东西的包裹源源不断地寄到我的住所,堆成一大堆。我的室友们干脆都来帮我拆包。有一些东西我都忘记我曾经想买,现在看来它们丑不堪言,但它们确实都是我电脑收藏夹里存住的东西,他替我买下了它们。它们不值什么钱,我真后悔我没有拍一只真正的香奈儿信封包。
他没有再和我联系,也没有打电话或者发短信给我。后来我才知道,他死于癌症。从发病到死亡,只等了半年时间。
他是想趁断命之前疯狂上一次,好不枉此生?可惜他太软弱,对我下不去手?我该如何去想这件事呢?我觉得他深情又卑鄙,完全败坏了我对爱情的胃口。
5我记得小时候,每隔几年,我都会生出一次去北京的念头。念头很详尽。怎么坐火车,下车怎么找旅馆,找什么样的旅馆,然后去故宫、颐和园、动物园、长城,然后吃烤鸭。一个儿童的想象力能达到这样的地步已经不错了,但是我还敢想,怎么能在回程的火车上,骗过爸妈,逃下火车,留在北京,怎样开始流浪,流浪时,怎么能不挨饿受冻,那么季节应该选在暖暖的春天……春天萌生的我的北京之梦,经过一个夏天的冲刷、蒸发和暴晒后,在秋天干透、死掉。
后来,我14岁,16岁,18岁,20岁。我都没有去北京。我上了大学,也不是在北京。我大学毕业了,回了家乡的城市,我还是没有去北京。
我的生命简单如同组成圆形的一段段弧线,而北京,是在这些弧线所组成的圆的中心,那个如何循环也无法经过的点上——一度我这样以为。
但实际上,去北京是那么的容易,只要有一辆出租车载你去机场,并且稍稍允许司机多宰你五十块钱。
我发现,这世代,30岁的人总在丧心病狂地装可爱,可13岁的人反倒一派老成。我这样的年纪最尴尬,可爱、老成,都不太像我应有的属性。而我又发现,北京这么大,可是我和任何一个人交往,却都只能拿出自己的一个子集。我不是吹嘘我有多么博学和有趣,我只是很感叹,像我这样的小蚂蚁,都觉得知音少,那北京孤独的人该多多啊!我在草厂胡同夏日的傍晚摇着蒲扇纳凉,一群老外光着上身裹块红布马一样跑过。这样的行为艺术在北京常常发生,就像爱情常常发生一样。室友拍拍我,进来了,人凑齐了。
四个人凑齐了,我们打小麻将。
一毛钱一个子儿。两个室友,我,还有一个陌生朋友。
陌生朋友那天还带了瓶他自制的红酒,1986他亲手酿的酒。那时,我才出生。
可以说,这是我一生里喝过的最美的美酒。
美酒的主人是一位科学家,专门研究这个世界上已灭绝的动物。说来好笑,已经灭绝的动物,根本不存在了的动物,他研究它们的基因、种性,研究它们生存时候的形态。很多时候,科学比文学更需要想象力,不是吗?
那天我们喝酒,然后我们聊啊聊,然后我和他抱在一起。我们没有认识超过五小时,但是抱在一起像熟人一样,自然,惬意,美妙。然后夜深了,我们不知怎样滚到了床上。
“是不是很疼?”他问。
我忍着,什么也没有说。
我看到他眼睛里的星星,然后那些星星掉在我脸上,他哭了。
6他爱上我了,我知道。可我呢?为什么我没有那么强烈地思念他?这是爱情吗?
爱情,到底是我的子集还是全集?
我忽然发现我很穷,情感上的贫穷,穷得就像他呆的那个非洲国家的首都,亚的斯亚贝巴,全城只有20700头牛,7900只绵羊,3150只山羊,380匹马,270头骡子,连170只蜂箱都算在内,共计是两万多点的家畜。真穷。
我认为我病了,是那个死掉的男人败了我对爱情的胃口。据说来北京的小青年都要经历这样那样的恶心,道德上、情感上、人性上的恶心,治好了痊愈了,才算真正适应北京的水土,才能不再在脑子里上吐下泻。
我坐在院子里,这是我来北京的第二年,还有青春的资本可供挥霍,没有成为心急恨嫁的剩女,可以面对的选择和诱惑很多,而我稍有一点厌世和迷茫。这都很好,他们说,这是每个北漂最纯的初态,然后,会成为什么样的变态就要看他的造化了,哈哈哈哈。
男人扛着一只巨大的据说是史前野牛的骨头入院来,小麻将又开局了。在北京的青年们都习惯这样处理感情:做不成恋人,我们还可以一起玩耍,哪怕将来,将来我们又可以做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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