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提前终止合约潜规则 投资者担三风险

  • 来源:投资者报
  • 关键字:银行,终止合约,潜规则,风险
  • 发布时间:2011-04-18 09:26
  购买过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者,对冗长、难懂的委托投资合约多数会有着非常深刻的印象。

  面对这样的合约,大多数投资者可能没有耐心阅读,事实上,既然选择这种投资形式,就需要把合约中的每一个字仔细看清,因为这关系到投资者的切身利益。

  至少要做到详细地阅读收益说明及风险提示。能够做到这点,将来会避免后期纠结与收益上带来的风险。

  这点现在很多投资者已经开始重视,但却很少有人关注提前终止条款。

  多数情况下,在银行理财产品合约中有终止规定,多数为银行有权终止,客户无权。对此,银行的解释是,锁定投资者的收益及规避投资风险。

  银行的霸王条款

  银行理财产品合约约定,管理者可以提前终止,而客户不行,这貌似又一“霸王条款”。

  什么是提前终止条款?这是银行制定的对于产品的运行终止及赎回的规定。这个条款,在合约制投资产品中更为常见。

  在银行理财产品的终止条款中,作为产品的运行方银行拥有提前终止的权利,而投资者没有提前赎回的权利。

  以正在发行的农行产品“金钥匙?汇利丰”2011年第22-24期为例,该产品约定“投资者无权提前终止产品,农业银行有权利无义务提前终止。”

  对该规定的提前终止原因解释为,其一是重大金融政策调整,其二农行认为有必要终止的情况。银行终止的情况下,不论是投资机会风险、汇率风险均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其中提到的重大金融政策调整,主要指加息及降息政策,还有存在重大汇率变动。

  如结构型理财产品,本身挂钩于汇率、利率指标,一旦这种指标发生变动,产品即提前终止。

  结构型产品终止占主要部分,据普益财富提供数据显示,截至4月14日,提前终止产品多数为结构型。

  投资者面对三大风险

  当银行拥有提前终止权利时,投资者将面临三重风险:利率变化风险、汇率风险和投资机会风险。

  前文提及的结构型产品提前终止的主要原因为金融政策变化,降息周期变成加息周期。

  在降息周期下,市场收益低于预期收益,银行成本高于市场。加息周期下,市场收益高于原定预期收益。

  银行就会因为这个周期的变化,使用提前终止条款,规避市场变动带来的损失。降息时,银行愿意更多终止产品,以停止给客户更高的收益;反之,银行愿意让客户持有。

  这就给投资者带来第一个风险。投资者难以获得高于市场的收益率。

  汇率变化风险是投资者无法规避的第二个风险。

  以澳元产品为例。若澳元升值,银行支付预期收益固定,不会行使提前终止权利;若澳元贬值,银行所设定的预期收益远低于澳元贬值带来的损失,如果银行继续持有大量澳元产品,相当于承担贬值风险,银行则会选择提前终止,让投资者承担风险。

  第三种风险来自于投资机会风险。

  以花旗银行的5年期挂钩股票每日累计美元票据为例,产品原为5年期,合约原定投资结束期为2014年,这款产品提前终止于今年1月,到期收益率高达8%。

  但是对于投资者来讲,再找到同样高收益的产品并不容易。

  除了提前终止所带来的风险以外,对于投资者不能提前终止的规定,也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投资者的资金流动性。

  由于银行规定客户无权终止赎回,坚持赎回的情况下,必须支付违约金,甚至带来本金损失。

  还有一种情况是允许质押的理财产品,投资者不得不赎回的情况下,将产品合约质押,可以得到相应资金。这种情形同样有损失本金可能,而且质押将产生高额利息。

  慎选投资品种

  面对这样的三重风险,投资人有无办法破解呢?

  破解的办法就是熟悉理财产品的特性,理性选择不同类型的理财产品,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银行的终止条款,很大程度上保护了银行不受更多收益上的损失。对于投资于理财产品的客户来讲,能做的就是更多关注产品设计的每一个细节,还有就是把握市场的节奏。

  这其中有几点规律可循。

  第一,在加息周期下,尽量选择购买短期理财产品,以避免市场预期收益逐步走高的风险。在降息周期下,则选择长期限理财产品。这样的规律适用于债券及信贷类理财产品。

  第二,对于外币理财产品,可以调整币种和理财期限。选择升值中的外币产品,以短期产品为主。

  第三,对于证券投资类及结构类长期限理财产品,需要多留意银行的提前终止公告,这类产品产生提前终止的情况较多。

  产品终止后,未及时选择其他更高收益投资产品的情况下,将自动转为活期定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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