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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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1-11-28 17:45
文斯·汤普森迈进自家公寓时看到门下那一小片方方正正的纸。
嗯,他想到,差不多到时间啦。自从上次那件活儿以后,已经过去一个月。
他锁上门,展开那张纸。跟从前他收到的一样,上面仅有一个电话号码,底下是打字打出的字母R。除此之外什么都没有写。文斯用打火机点燃这张纸的边缘,注视着那电话号码发黑,卷曲,最后变成纸灰。他抹去手上的灰,拿起电话。
“文斯?”电话里,R的声音冷酷,硬邦邦的。
“是我。我刚刚收到信。”
“可以开工吗?”
“告诉我干什么吧。”
“今晚。日落山庄园大厦那儿的贝尔埃尔路尽头,你一路开上去。在山顶左手你会看到一片开阔地。往里走大概一百英尺有一所依山建造的灰泥房子,房前有一个能停两部车的车库。你就呆在车库里。门没有锁,你进去不会有问题。你的目标会在11点左右到达。以防万一,你在10:45到达那儿。”
“好的。那小子长什么样?”
“大个儿,身材高瘦,大约四十来岁。”
“这个还是平时的价?”
“如果活儿干得利索,也许多些。我们会告诉你的。”
“还有什么我该知道的事儿吗?”
“就是这些,文斯。”咔哒一声,电话挂上了。
文斯把听筒放回去,放松地靠回沙发靠背上。想到干一晚上的活儿就挣到手2000块钱,他不禁咧着嘴乐了。待到威尔玛穿上那件他答应买的外衣,她一定会乐开了花。明晚他们一定要庆祝一番,去跳舞,喝上好的香槟。
文斯点上一支烟,把烟深深吸进肺里去。R真是一个行家。他像一个幽灵,没有人看见过他,没有人知道他是谁。文斯曾对朋友米契说过,他不喜欢为一个从不露面的人工作。一小片白纸,一个电话号码,一些指令,一个死人,再就是几千块钱。没有问题,也没有会出事的环节。但是文斯有时不免会心惊胆战。他曾经在某些有见识的人中四处打听,似乎谁也不知道。R只是一个人的声音。得啦,看在他挣的那一大笔钱的份上,文斯也愿意抑制住自己的好奇心。实际上,有R安排好方方面面,事情总是办得天衣无缝。
文斯看看表,此时是9:30。他估计到达贝尔埃尔路的要用半小时,再花十分钟到达山顶。这就是说他还有时间在楼下很快地喝两杯。
酒吧里人很多。在一个星期五的晚上,这里就算是全满了。文斯设法走到吧台前,要了一杯加水威士忌,同时观察周围的人。
他想到,今晚我准备好要杀掉一个人,也许就是你们这些人当中的一个。他慢慢啜饮着酒。
他为R干过多少件活儿?十件?十几件?其实这不重要。对于文斯·汤普森而言,杀人不过只是一件事务,该记账的是R。一年前他从旧金山来到洛杉矶,他的老朋友米契替他在R面前说过好话,他才得到了这份差事。
他的目光再次扫过酒吧。蠢货!全是一帮可怜而又愚蠢的家伙。靠开货运卡车、送牛奶谋生,或是在一个破烂的办公室里趴在写字台上挥汗如雨。他妈的,他今晚开一枪挣得就比所有这些傻瓜三个月挣得还多。
他喝完了杯中酒,又要了一杯。
走出酒吧时他的感觉正好,没有喝高,反而感到思维更加敏捷。他自信可以干好这个活儿,不会出问题。到午夜时分他便回到公寓中了,甚至还可以给威尔玛打一个电话,把事情告诉她。
到了贝尔埃尔路的入口处,文斯在日落山庄园那高大的锻铁门下停车。这儿没有人,也没有其他车辆。他迅速把手伸到围板下,解下他始终放在那儿的细长的意大利百乐得手枪。他拉开弹仓检查一番,之后把它轻轻放进衣袋里。他吸口气,觉得又有了底气。
开始为R干的时候,文斯不得不接受的一条最严格规定就涉及到百乐得手枪。R的人去干活时从不随身带枪。据R说,如果警察在两件活儿之间逮住他们,他们始终是清白的。在文斯看来,这一条规定完全错了。不带上百乐得,他便觉得自己半裸着身体。自打16岁起,他就一直带着枪,这支枪不在身边他就不自在。
贝尔埃尔路沿着弯道很多的山路蜿蜒而上,路边是有钱人建在半山腰的房子。
上山的路十分陡峭。到了山顶,他把车停在远处树下的土质山梁上,熄了火。车子停在这儿,别人不会看到。站在这里,文斯可以看到脚下连绵好几英里的比佛利山和好莱坞的万家灯火。
文斯下车伸伸懒腰,冷风扑面而来。他想,这儿真是冷极了。他瞭望一番四周。
像往常一样,R选了一个干这类活儿的好地方。附近没有别的房屋,车库与道路之间是很长的一段开阔地。如果有人听到枪声,他会以为那是车轮在陡峭的山路上发出的摩擦声。太好了。
文斯再次看表,10:44。他该行动了。走到车库那儿,看到那是一座低矮的现代建筑,是推拉门,他不禁点点头。正像R说的,门没有上锁。伸手一拉,门无声无息地打开了。
在屋里的角落里,他看到有几个摞在一起的纸箱子。他听任门在身后滑动着关上,自己朝那些箱子走去。
他慢慢在水泥地上坐下,背靠墙。待门打开时,他的目标在车灯的照射下会成为一个最理想的靶子。
滴答、滴答,时间一秒一秒地过去。他知道抽烟会冒风险,所以也就不去想它。他用右手拿起手枪,一根手指慢慢扣住扳机。只要一枪,一枪就可以干完活儿。在军队里他曾获得优秀射手奖章,以后不间断地练习、练习。
听到山下有一辆车在行驶,文斯挺直身子。受到控制的发动机呜呜响,声音越来越大。他身子前倾,把重心移到脚掌上。他举起手枪,时刻准备开火。
他听到车子驶下道路,在那片开阔地上颠簸前行。
没错,是他的靶子到啦。
文斯把身子紧贴在那一摞纸箱子上,等待着。他听到屋外一扇车门打开,紧接着是鞋子踩在地上发出的踢踢踏踏声。
他随时会进来……
车库门开始向上滑动,文斯的目光与百乐得手枪纤细的枪管成一条线,他准备扣下扳机。
文斯暗暗咒骂着,大口吸气。
门口没有人。
敞开的门口那儿只有车灯射出的两道明亮的光束。
文斯觉得嘴巴很干,心在胸腔里剧烈地跳动。他眯着眼端详那火焰般的强光,里面什么也没有。
只是灯光,那部车的引擎空转的匀称响声,再就是风声。
突然,他想起R硬邦邦的话:“大个儿,身材高瘦,大约四十来岁。”
文斯悟到,这正是自己的小照。
对,这全是在说自己。他曾发牢骚说不愿为一个从不露面的人干活儿,他挖苦米契,他在那群人里四处打听本来根本没有必要知道的事儿……
他会给人带来风险,R却不愿承担风险。
那么,好吧。就从这儿逃出去吧,文斯对自己说。假如你能溜到车子那儿,你还有活下去的机会。不过,先得把灯灭了。
两枪过后,那两道光束随着纷纷落下的玻璃渣熄灭。在浓浓的夜色中,他起身奔跑。
他面前的路似乎没有障碍。他绕过停在车库前的那部汽车,俯身冲过那块空地,手里端着枪,时刻准备开枪。
就在这时,文斯·汤普森看不见东西了。
十几道手电筒射出的光柱由黑暗的地面上射出,刺进他的眼睛里。
老天。四周一片光亮。
*〔美〕威廉 F·诺兰
袁洪庚 译
……
嗯,他想到,差不多到时间啦。自从上次那件活儿以后,已经过去一个月。
他锁上门,展开那张纸。跟从前他收到的一样,上面仅有一个电话号码,底下是打字打出的字母R。除此之外什么都没有写。文斯用打火机点燃这张纸的边缘,注视着那电话号码发黑,卷曲,最后变成纸灰。他抹去手上的灰,拿起电话。
“文斯?”电话里,R的声音冷酷,硬邦邦的。
“是我。我刚刚收到信。”
“可以开工吗?”
“告诉我干什么吧。”
“今晚。日落山庄园大厦那儿的贝尔埃尔路尽头,你一路开上去。在山顶左手你会看到一片开阔地。往里走大概一百英尺有一所依山建造的灰泥房子,房前有一个能停两部车的车库。你就呆在车库里。门没有锁,你进去不会有问题。你的目标会在11点左右到达。以防万一,你在10:45到达那儿。”
“好的。那小子长什么样?”
“大个儿,身材高瘦,大约四十来岁。”
“这个还是平时的价?”
“如果活儿干得利索,也许多些。我们会告诉你的。”
“还有什么我该知道的事儿吗?”
“就是这些,文斯。”咔哒一声,电话挂上了。
文斯把听筒放回去,放松地靠回沙发靠背上。想到干一晚上的活儿就挣到手2000块钱,他不禁咧着嘴乐了。待到威尔玛穿上那件他答应买的外衣,她一定会乐开了花。明晚他们一定要庆祝一番,去跳舞,喝上好的香槟。
文斯点上一支烟,把烟深深吸进肺里去。R真是一个行家。他像一个幽灵,没有人看见过他,没有人知道他是谁。文斯曾对朋友米契说过,他不喜欢为一个从不露面的人工作。一小片白纸,一个电话号码,一些指令,一个死人,再就是几千块钱。没有问题,也没有会出事的环节。但是文斯有时不免会心惊胆战。他曾经在某些有见识的人中四处打听,似乎谁也不知道。R只是一个人的声音。得啦,看在他挣的那一大笔钱的份上,文斯也愿意抑制住自己的好奇心。实际上,有R安排好方方面面,事情总是办得天衣无缝。
文斯看看表,此时是9:30。他估计到达贝尔埃尔路的要用半小时,再花十分钟到达山顶。这就是说他还有时间在楼下很快地喝两杯。
酒吧里人很多。在一个星期五的晚上,这里就算是全满了。文斯设法走到吧台前,要了一杯加水威士忌,同时观察周围的人。
他想到,今晚我准备好要杀掉一个人,也许就是你们这些人当中的一个。他慢慢啜饮着酒。
他为R干过多少件活儿?十件?十几件?其实这不重要。对于文斯·汤普森而言,杀人不过只是一件事务,该记账的是R。一年前他从旧金山来到洛杉矶,他的老朋友米契替他在R面前说过好话,他才得到了这份差事。
他的目光再次扫过酒吧。蠢货!全是一帮可怜而又愚蠢的家伙。靠开货运卡车、送牛奶谋生,或是在一个破烂的办公室里趴在写字台上挥汗如雨。他妈的,他今晚开一枪挣得就比所有这些傻瓜三个月挣得还多。
他喝完了杯中酒,又要了一杯。
走出酒吧时他的感觉正好,没有喝高,反而感到思维更加敏捷。他自信可以干好这个活儿,不会出问题。到午夜时分他便回到公寓中了,甚至还可以给威尔玛打一个电话,把事情告诉她。
到了贝尔埃尔路的入口处,文斯在日落山庄园那高大的锻铁门下停车。这儿没有人,也没有其他车辆。他迅速把手伸到围板下,解下他始终放在那儿的细长的意大利百乐得手枪。他拉开弹仓检查一番,之后把它轻轻放进衣袋里。他吸口气,觉得又有了底气。
开始为R干的时候,文斯不得不接受的一条最严格规定就涉及到百乐得手枪。R的人去干活时从不随身带枪。据R说,如果警察在两件活儿之间逮住他们,他们始终是清白的。在文斯看来,这一条规定完全错了。不带上百乐得,他便觉得自己半裸着身体。自打16岁起,他就一直带着枪,这支枪不在身边他就不自在。
贝尔埃尔路沿着弯道很多的山路蜿蜒而上,路边是有钱人建在半山腰的房子。
上山的路十分陡峭。到了山顶,他把车停在远处树下的土质山梁上,熄了火。车子停在这儿,别人不会看到。站在这里,文斯可以看到脚下连绵好几英里的比佛利山和好莱坞的万家灯火。
文斯下车伸伸懒腰,冷风扑面而来。他想,这儿真是冷极了。他瞭望一番四周。
像往常一样,R选了一个干这类活儿的好地方。附近没有别的房屋,车库与道路之间是很长的一段开阔地。如果有人听到枪声,他会以为那是车轮在陡峭的山路上发出的摩擦声。太好了。
文斯再次看表,10:44。他该行动了。走到车库那儿,看到那是一座低矮的现代建筑,是推拉门,他不禁点点头。正像R说的,门没有上锁。伸手一拉,门无声无息地打开了。
在屋里的角落里,他看到有几个摞在一起的纸箱子。他听任门在身后滑动着关上,自己朝那些箱子走去。
他慢慢在水泥地上坐下,背靠墙。待门打开时,他的目标在车灯的照射下会成为一个最理想的靶子。
滴答、滴答,时间一秒一秒地过去。他知道抽烟会冒风险,所以也就不去想它。他用右手拿起手枪,一根手指慢慢扣住扳机。只要一枪,一枪就可以干完活儿。在军队里他曾获得优秀射手奖章,以后不间断地练习、练习。
听到山下有一辆车在行驶,文斯挺直身子。受到控制的发动机呜呜响,声音越来越大。他身子前倾,把重心移到脚掌上。他举起手枪,时刻准备开火。
他听到车子驶下道路,在那片开阔地上颠簸前行。
没错,是他的靶子到啦。
文斯把身子紧贴在那一摞纸箱子上,等待着。他听到屋外一扇车门打开,紧接着是鞋子踩在地上发出的踢踢踏踏声。
他随时会进来……
车库门开始向上滑动,文斯的目光与百乐得手枪纤细的枪管成一条线,他准备扣下扳机。
文斯暗暗咒骂着,大口吸气。
门口没有人。
敞开的门口那儿只有车灯射出的两道明亮的光束。
文斯觉得嘴巴很干,心在胸腔里剧烈地跳动。他眯着眼端详那火焰般的强光,里面什么也没有。
只是灯光,那部车的引擎空转的匀称响声,再就是风声。
突然,他想起R硬邦邦的话:“大个儿,身材高瘦,大约四十来岁。”
文斯悟到,这正是自己的小照。
对,这全是在说自己。他曾发牢骚说不愿为一个从不露面的人干活儿,他挖苦米契,他在那群人里四处打听本来根本没有必要知道的事儿……
他会给人带来风险,R却不愿承担风险。
那么,好吧。就从这儿逃出去吧,文斯对自己说。假如你能溜到车子那儿,你还有活下去的机会。不过,先得把灯灭了。
两枪过后,那两道光束随着纷纷落下的玻璃渣熄灭。在浓浓的夜色中,他起身奔跑。
他面前的路似乎没有障碍。他绕过停在车库前的那部汽车,俯身冲过那块空地,手里端着枪,时刻准备开枪。
就在这时,文斯·汤普森看不见东西了。
十几道手电筒射出的光柱由黑暗的地面上射出,刺进他的眼睛里。
老天。四周一片光亮。
*〔美〕威廉 F·诺兰
袁洪庚 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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