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管理的“非理性”

  在《哈佛商业评论》2009年7/8月刊中,《怪诞行为学》一书作者丹.艾瑞里以《理性经济学的终结》为题撰文称,尽管团队合作能使成员相互激励、能力互补,但也同样会使他们更容易达成某些“非理性”的共识。倘若“非理性”如同扎根于人的自然意识之中一样,是内嵌在组织中的,那么就应该通过更多的行为实验来检验决策的正确与否,以及如何降低“非理性”决策的风险。

  哈佛管理创新论坛随即发起了“如何在非理性时代中管理?”的讨论。参与讨论的学者和企业高管们倾向于将问题区分为“非理性的行为”与“理性的管理”,抑或是“非理性的举动”与“理性的思维”两部分来谈。

  SoftwarePricing咨询公司总裁吉姆.格斯曼认为,非理性现象的出现常常取决于人们看待问题的框架。我们看到很多公司拒绝采用新技术,尽管此前已有很多成功的商业实践。这是“非理性”吗?显然,当我们将这一行为理解为该公司视眼前方案的价值远高于某种未来的不确定的利益时,这一选择就变得无比合乎理性。

  而维布络公司的项目经理迪帕克.艾斯则认为,艾瑞里质疑的并不是经济学中的“理性人假设”本身,是人们运用这一假设的方式。“理性人假设”是一种单纯的理论假设,不具有充分的现实性。“一闪念”也不一定仅仅是情之所致的结果,很可能是大脑在信息不足而时间极度有限的情况下,作出的决定。事实上,在人们定义了“理性”的概念之后,“非理性”就成了对除理性之外的全部未知世界的代称。

  但如果正如《怪诞行为学》英文书名直译“可预言的非理性”所表达的,组织的“非理性”行为是可预测的,那么在某种程度上它也是合乎逻辑的。只是这种逻辑并未得到大多数人的认同,因此对于管理者来说,了解这类“小众”的逻辑及其产生背景,将有助于降低潜在的风险。因为,不同于个人的“非理性”行为,企业组织的决策会受到内外环境、不同层级的管理者的多重影响,这些因素都会反映在企业的决策方式、速度以及结果上。在这种意义上,重要的并不是如何让这类“小众”的逻辑消失,而是必须对“群体理性”的定义进行进一步扩展并区分层级,以便在“非理性”行为发生之时,更直观地检验出是何种意义上的“逻辑”占据了主导地位,其是否在他所应从属的决策地位之上。

  因此,也正如GreenSilk公司的总裁戴博.希德曼所说,在不断变化的“非理性”时代里,管理者们必须学会理解作出某个看似“非理性”的决策背后更复杂的前提条件,理清影响公司决策的诸多因素的重要性排序,并在决策时坚决执行这一排序规则。

  Paeon公司的CEO比尔.弗莱恩在讨论中称,管理的要义在于控制,而控制的目的是提高效率。在这个意义上,理性经济学远未终结,只是当外部环境发生变化时,它也将变换其应用的方式与途径。

  文/丁家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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