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通过制度建设让贪官不能逃

  • 来源:小康
  • 关键字:贪官,赖昌星,财产申报,腐败
  • 发布时间:2012-07-23 14:40

  --专访中央纪委监察综合室纪检员何平

  贪官外逃问题,也是中国反腐败领域的焦点和难点问题。虽然厦门远华特大走私案主犯赖昌星被遣返回国后受到了法律制裁,但这并不意味着贪官失去了国外的避风港

  在中纪委工作了20余年的何平,见证了中国打击外逃贪官的每一幕。始自上世纪80年代末期的贪官外逃问题,也是中国反腐败领域的焦点和难点问题。

  2012年5月18日,逃往加拿大十多年后被遣返回国的厦门远华特大走私案主犯赖昌星,被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但这并不意味着贪官失去了国外的避风港。中央纪委监察综合室纪检员何平表示,由于西方发达国家是欧美法系,而中国是大陆法系,这种法律上的不接轨,加之与诸多国家并没有引渡协议,因此对于贪官的追逃防逃工作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防逃,关口前移

  《小康》:5月23日,防止违纪违法国家工作人员外逃工作协调机制第三次联席会议召开。这个联席会议制度会起到怎样的作用?

  何平:这是“机制的完善”,也被认为是防逃关口的前移。进一步健全防逃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是一项根本性的任务,主要包括从组织机构上,以完善国家层面的部际联席会议为基础,建立省级及以下地方的追逃防逃协调机制,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优势。部际联席会议的成员单位由中央纪委、监察部、国家预防腐败局、高院、高检、公安部等20多个部门组成,联席会议制度其实是一个开放的系统,是协调议事机构,主要通过会议协商的形式,统筹组织协调追逃防逃有关事项。去年在黑龙江、上海等十省(市)开展了省级追逃防逃协调机制的试点,现在还在探索发展阶段。

  《小康》:这几年防逃工作越来越受到重视,是不是因为贪官出逃现象越来越多?

  何平:“防逃”是近几年才提出的,我们国家2005年正式加入《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成为成员国以后,按照国际公约的要求,2007年成立了国家预防腐败局,对于防逃追逃工作,国际公约也有明确的要求。

  之前我们也在防逃追逃,但侧重点是把贪官抓回来,通过各种途径遣返回国。因为各方面的原因,预防官员外逃还不能大张旗鼓地说,这是政治上的考虑。

  另外,我们身份证管理和护照管理还没有跟上。防逃与身份证、户籍、出国护照管理、财产申报都有关系。

  《小康》:那您认为,防逃工作,最根本的是要怎么做?

  何平:最根本的还是国家经济强大,政治清明。

  政治上,要建设规则和制度,让贪官不敢逃,不能逃,不想逃。不想逃就是要做政治教育,让他们意识到逃出去可耻,而且折腾半天还是要回来。

  关键是不能逃,这一套制度的建立需要一个过程,起码在中国要有一个过程。如果一个人的所有信息我们都能掌握,事情就会变得好处理一些了。比如官员的老婆和孩子都在国外,经济状况也还可以,群众反映他的腐败问题比较多,我们就要对这个人重点掌握,也会让海关留意,如果这样,即便是他要逃,也成功不了。这需要多部门的协调,如果没有信息共享、没有联网,就无法实现。

  国际合作要有法律接轨

  《小康》:赖昌星引渡回国后被判处无期,有媒体认为,贪官已经失去了国外的避风港,您怎么看?

  何平:赖昌星这个案子在国际上的影响很大,国内的关注度也很高,所以必须引渡回来。再有浙江城乡建设厅原副厅长杨秀珠,早期的开平银行原行长余振东等等,这些人都卷钱跑了,他们是官员,是银行家,也要追回来,否则国际影响不好,而且其他贪官也会有跟进效应。

  反腐败的国际合作,要有法律规矩才行,要依法进行,你们国家的贪官跑到另外一个国家了,另外一国就要将这个贪官引渡给你们国家,但这是要根据双边引渡条约进行的。

  赖昌星跑到加拿大以后,加拿大一开始就说,我们没有任何的协议,没有任何规矩可以遵循,这就给追逃增加了难度。国际合作一方面是追人,另一方面是追钱。但如果法律体制不接轨,就没有法律依据,不好追。这种法律观念的冲突,正在逐步解决。

  财产申报要给官员缓冲的时间

  《小康》:刚才您提到,防逃与官员财产申报也有关系,但是财产申报现在并没有推行,民众对此似乎也不太满意。

  何平:不太满意也能够理解,财产申报,是以需要完善的信用体系为基础的,需要一个过程,短时间内也建立不起来,现在推行财产申报时机还不成熟。现在的很多规定,以前并没说过不让做,所以要在申报之前给官员一个缓冲的时间。

  另外,中央领导和省部级干部的申报也不好监控。从监督的角度讲,这也是一个问题。

  《小康》:对中央领导和省部级领导的监督有什么困难?

  何平:比如说,如果一个部长关于房产和收入的填报不真实,我们就没有制度规定需要怎样去监督、处理。你不能把省部级领导的财产翻个遍,申报得对还是不对,你得调查,可现在人家没有犯错,你怎么调查呢?现在需要有个缓冲过程,要增强可操作性,还要有监督机制保障。从另一个角度来说,配套信用体系建设健全才行。比如西方国家的公民,终身都有一张卡,社保号等所有的信息都在这个卡里,要想作假非常困难。

  西方国家的议会制,议员随时盯着部长,盯着总统,而且是依法盯着他们,这就是制度比较健全,人家也是几十年,上百年才建立好的。

  我们也不是不愿意做。以前没有这方面的制度建设,现在不能要求马上就让官员变得很透明。

  反腐最终要政治体制改革

  《小康》:您认为造成官员腐败的原因是什么?

  何平:我国现处在腐败多发区,也是体制转型过渡区,很多制度规则不规范,就会产生腐败。刘志军有那么大的权力,他就腐败了,为什么日本铁道部部长就不能腐败,因为他没有权力,不管工程、项目,不管招投标,他只是个部长而已。体制转换不是短期内能完成的,如果你让中国的铁道部部长没有那些权力,还怎么发展?

  《小康》:从制度上来说,怎样才能防止腐败?

  何平:不能鼓励腐败,腐败毕竟危害很大。但是个人贪欲与创造财富和社会发展有正相关,我们客观上是承认这点的。有可能为了发展,不违规操作就不行,按部就班、不行贿就达不到目的。只能说现在规则还不健全,搞歪门邪道的人,占了便宜。

  但是任何制度的完善,都有一个适应的过程。既要制度严密,又要考虑被执行对象的适应。比如以前的官员,你没有规范他,就要给他时间,你不给他时间,就有可能冤枉他。刘志军贪了1个多亿。因为制度给他提供了这个条件,他还很委屈,说你为什么不早点管我呢?银行高管工资很高,腐败被发现后,他们反过来说组织上没有管好,这是制度上的漏洞。

  所以制度健全要有过程,有人要求快一点,严一点,这些都不是问题的关键,关键是我们要按照这个路走下去。

  《小康》:政治体制改革已经喊了很多年,您怎么看反腐败和政治体制改革的关系?

  何平:规则是制度的一部分,制度是历史的延续,是长期的东西。政治体制改革,我们政府一直没有回避这个问题,但是一直没有具体的标准,只是个方向而已,无法提出明确的目标。制度上改到什么程度?只能说按部就班一步步来。

  比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减少权力,公开透明的方式,已经第六轮了,但是还不够。改了以后制度也要有个磨合的过程,也要各部门加强监管,这些都要时间,解决问题不能一步到位。

  有人说腐败问题这么严重,为什么不能彻底改一下呢,彻底一改恰恰会把事情搞坏,激进的方式达不到目的。腐败从易发多发,到得到控制,是一个阶段,欧洲走了一百多年,才到这个阶段,我们的改革开放才有几十年的时间,不能要求一下子就达到欧洲的水平。

  文|《小康》特约记者 张蕾

  (链接)

  “要建设规则和制度,让贪官不敢逃,不能逃,不想逃。关键是不能逃,这一套制度的建立需要一个过程。”

  近十年外逃贪官

  2011年2月,江西省鄱阳县财政局原经济建设股股长李华波逃到加拿大。经调查,李华波套取了9400万元公款。

  2006年6月,福建省工商局原局长周金伙,因涉案金额上亿元,在被中纪委“双规”前逃往境外。

  2003年4月,浙江省建设厅原副厅长杨秀珠外逃。

  2002年9月,国家电力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高严出逃澳大利亚,音讯全无。

  2002年4月,河南省烟草专卖局原局长蒋基芳潜逃海外。

  2002年2月,贵州省交通厅原厅长卢万里逃亡海外。2003年被缉拿归案,2005年12月16日被执行死刑。

  2001年10月,中国银行广东开平支行的三任原负责人许国俊、余振东、许超凡,盗用4.83亿元后,分别远遁海外。2004年,许国俊、许超凡在美国被捕。2009年,许国俊在美国被判入狱22年、许超凡被判入狱25年。2004年4月16日,美方将余振东遣返至中国;17日,余振东被广东检方批捕。2006年3月,余振东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

  2001年初,工行重庆九龙坡支行原干部陈新,携带4000多万元公款,一共换了29个假身份证,辗转潜逃于越南、缅甸。2001年3月10日潜回成都时被抓。2003年3月28日,37岁的陈新被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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