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构城市化发展道路

  • 来源:瞭望东方周刊
  • 关键字:城市化,集体经济,农转非
  • 发布时间:2012-09-07 14:48

  城市化对于中国而言是坚持不移的主题,也是近10余年来中国经济增长模式选择的必然产物。当城市化助推经济发展成为共识之后,我们更希望能全面勾勒出中国城市化推进过程中的图景,力图避免发展陷阱,描摹未来。

  城镇集体经济发展壮大依靠什么

  20世纪60年代,集体经济发展普遍采用的是曾经盛行的“人民公社”模式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发展方式,生产资料实行统一分配。

  改革开放后出现了改制的分化,一种是实行以华西村为代表的大队统一核算方式,农村集体经济经典例子还有长江村、南街村、滕头村,构成改革开放后新集体经济发展的雏形;另一种是以安徽凤阳小岗村为代表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将集体的土地分给每家每户。

  进入2000年,城市化进程推进,土地“征拆”带来了大规模的集体经济投资。各省集体经济增速和全国基本相似,而且呈现出以“城镇部门”为主的典型特征。统计数据显示,2003年后城镇集体经济固定资产投资额增长迅速,历年都保持25%以上的增速,部分年份甚至超过30%。

  从纵向比较来看,2003年城镇集体经济固定资产投资额为4.58万亿,2006年达到9.33万亿,2009年达到19.4万亿,2011年高达27.17万亿,每隔3年就实现翻番。在此期间,还不能忽视另外一个重大问题,城镇固定资产投资资金来源中国内贷款的增速在2003年和2009年分别高达37.4%和47.8%。虽然没有直接的证据找到城镇集体经济投资和贷款之间的必然联系,但除2004~2008年5年的反向变化年份外,自1995年以后两者的增速变化趋势却是一致的。

  分地区来看,统计数据(《中国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年鉴》)也显示2010年各省市按经济类型分,全部累计完成投资中全国集体经济为1.63万亿,其中农村部门为4326亿。集体经济超过“千亿”的省市有河北(1580亿,农村为451亿)、江苏(1411亿,农村为489亿)、山东(3306亿,农村为741亿)、广东(1344亿,农村为485亿)。

  另外,集体经济固定资产投资的城镇占比和绝对额双高的省市分别是湖北、湖南、云南、辽宁、四川等省市,依次为84.%(681亿元)、81.6%(449亿)、79.6%(211亿)、89.1%(663亿)和69.2%(275亿)。

  宏观统计数据反映的省市与我们实地调查走访省会城市和地级市的情况相吻合。调查的C市L村(农转非社区)2012年届村委会制定的任期目标中一条较为引人注目--“在本届内逐步化解L村全部债务,支持经开区项目建设,不断壮大集体经济”,实现2012年L村经济总产值1.2亿元。

  而另外的一个LH农转非社区居委会的任期“五大”目标中有一条指出:壮大集体经济,建立完善现代企业运行机制,使固定资产、集体纯收入年均增长20%以上。集体经济运行模式也主要是以“合作社”冠名,并加以“农民”二字。

  “农转非”集体经济运行风险

  在此,我们首先以云南省昆明市呈贡新区为例,据公开的数据显示自建设以来累计完成征地11.36万亩,搬迁村庄7个,城镇化率从2006年的49.5%提高到2010年的54.2%。历时8年实现了从“农村”到“城市”的转变,成为云南省首次出现的从农业县直接跨越到(期间并未经历工业化)城市的特例。

  来自《云南信息报》(2011年11月1日)题名《昆明呈贡历经八年“县变城”复杂“农转非”》的报道格外引人注目:呈贡县针对城市建设中最为棘手的失地农民安置与生活保障问题提出“四项保障机制”做法。其中明确,土地补偿款90%分配给农民,10%用于发展集体公益事业;对预留用地,采取货币补偿和经营性资产入股分红等形式兑现给农民。

  同样来自2011年8月21日《四川日报》的一则报道《龙华实践:一个纯农业村的“两化”之变》:2004年,当地农民以耕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部分现金入股,成立全省首家“农民股份合作社”,构架起一个纯农业村融入城市化进程的桥梁,创造“龙华实践”。2004年6月,四川成都龙华社区按照“政府引导,专家论证,村社操作,两委把关”的原则,龙华用农民整理出的宅基地等非耕地和现金入股方式成立了“龙华农民股份合作社”。

  在不同的样本地区中,在农转非社区管理方面不同地区农转非居民个体的认同具有明显差异,大多数人还是认同“村委会”的叫法,实际运行又与城市社区的居委会有着本质差别,他们行使着社区集体经济和日常事务的管辖权,赋予了特殊的权力和管理权限,部分社区甚至拥有上亿的集体经济资产规模。

  农转非过程中,农村人口非农化实质是一次深刻的社会与经济发展大变革。在此过程中,农转非居民(某些地方称其为新市民)的权利意识被快速培养起来,短期内模糊产权的做法能够适应当下的发展,长期来看难免会产生利益冲突。

  与20世纪80年代的农村工业化有所不同,异军突起的乡镇企业坐落于小城镇,而今的城镇集体经济多半是生于大城市长于大城市。随着农转非居民群体的利益诉求提高,农转非社区集体经济运行很可能会跨入产权不明的发展陷阱,各种“灵活”机制的擅用极有可能为后续的“产权”管理和利益争端的产生埋下伏笔。

  选择新思路

  任何一种新生事物,都会经历从无到有、从有到不断壮大的长期形成过程。农转非社区集体经济规模快速发展壮大也是如此,并且“小产权房”的改革阻力已经渐现。农转非社区集体经济也是在中国城市化推进过程中通过改造、新生后得以发展和壮大。

  新时期的城镇经济发展也可能有不同的结局,至于如何谋求人口城市化的出路,我们提出如下的思路和建议:

  第一,推进土地和户籍制度的联动改革,解除城市化发展的政策束缚,重新界定城市政府管理职能和责任;因地制宜适时在区域空间大尺度和城市辖区小尺度范围内解决城乡两部门的人地新矛盾,促成区域分工和土地利用结构优化;谋求中国城市化发展联动,积极稳妥解决人口与土地的公平利益分配及协调附带关系。

  第二,构建完善的利益共享机制,发挥集体经济在平衡城乡、区域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形成社会经济发展的自动调节器。高度关注城市化快速奔跑和城市规模扩张背后不断上演利益重新分配的新生事件,以及土地城市化和集体经济发展过程中形成各具特色的地方集体经济发展模式,探寻消除区域社会经济各尽其力谋求发展造成政府竞争加剧而丧失合作契机的细化措施,从协调县域经济发展出发谋求东中西、省域内经济平衡发展。

  第三,构建“城市人口安全”防护网,加速推进区域城市化联动和经济协调发展。谋求人口城市化减少农村人口数量是大势所趋,扩容城市要与农村劳动力跨地区流动齐步。

  在城市化道路选择方面力求发挥市场对土地、资本等要素的自由选择,也即建立全国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和土地要素市场,共同追求产业和土地安全,以此推进健康和谐的人口城市化进程。

  (作者单位:湘潭大学中国农村发展研究中心。本文感谢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对城市化的影响及对策研究”(批准号:12CJL041)和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协调与共富发展目标下的区域城市化联动机制研究”(批准号:12YJC790053)的资助。)

  文|周靖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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