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女与野狼的“格林童话”

  引狼入室

  早在1999年,画家李薇漪和一群驴友到若尔盖草原旅游。一天傍晚,和同伴分开后,她迷路了。突然,前面有动物在活动,仔细一看,她吓坏了:4匹狼!她当时很害怕,站在原地一动不敢动。对峙了大约半个小时,它们并没有攻击她。后来同伴们寻过来,那几只狼慢慢走开了。

  这次遭遇给李薇漪留下很深的印象,也引发了她对狼的好奇。回家后,她查找了许多有关狼的资料,了解狼的生活习性;她还去野生动物世界近距离观察狼,尝试画狼。不过,跟这些人工饲养的狼相比,她更希望接触到自然界的野生狼。

  2010年4月初,李薇漪来到美丽的若尔盖草原写生。一天,她听说有一位牧民逮住了6只小狼。当她日夜兼程赶到这户牧民的帐篷时,发现有5只小狼已被饿死了,最后一只小狼也没了声息。她顿时泪眼模糊,悲从心起,从喉咙里发出一声悲哀的长啸。就在这时,奇迹发生了:那只濒死的小狼一个激灵,颤颤巍巍立了起来,循着声音,跌跌撞撞地向她爬了过来!李薇漪张开双手,迎了过去。小狼双眼尚未睁开,嗅着,拱着,小爪子抓着,使劲往她怀里爬!

  抱着小狼,李薇漪就像抱着孩子一样。它触动了她内心深处最柔软的地方,一种想要呵护它的情怀陡然升了起来。她弄来稀释的牛奶,一点点喂小狼……

  格林童话

  几天后,李薇漪把小狼带回了成都。她给它取名叫“格林”,英文发音“green”,绿色的意思,那也是狼的眼睛和草原的颜色。

  新名字喊了三天,格林渐渐有了反应。李薇漪主要给它喂一些稀释的牛奶、玉米糊糊,它很能吃,从不挑食。

  格林很淘气,和狗一样,喜欢撕咬东西、叼拖鞋,电线、桌腿、窗帘都成了它磨牙的玩具。格林喜欢咬人,常常一口咬住李薇漪的脚腕,虽然是戏耍,但连拖带拽地也很疼。她把格林送到宠物医院打预防针,医生很惊奇,询问是什么狗,她就说是新品种,叫“格林犬”。旁边的人说,哦,就是那种能逮兔子的狗。她哈哈大笑,说就是就是。

  格林慢慢长大,一两个月的时候,它和小狗崽外形上差不多,细看才能发现它的毛比狗毛粗,牙齿更尖利。它对生食的贪嗜也慢慢显现。

  李薇漪每天都给格林开荤,但始终坚持把肉煮熟了再让它吃,害怕喂生食会激发出它的野性。2010年5月的一天,她用菜刀剁肉时,一不小心切到了手,顿时血流如注。见她捂着手蹲在地上,一副痛苦的样子,格林就跑过来亲昵地舔吻她,以示关心。可就在舌头落到她手上的一瞬间,在血腥味的刺激下,格林的眼睛突然睁得又圆又大,仿佛嗅到了一种无上美味!它开始兴奋地狂舔她手上和洒落在地上的鲜血。李薇漪当场愣住了,脑子里忽然浮现出一个词——嗜血!

  说到狼的天性,这正是她感到担忧的问题。她必须在合适的时候把格林送回大自然。

  对动物来说,在自然界生存,最重要的技能是猎取食物。为了让狼“儿子”尽快摆脱对人类的依赖,李薇漪开始对它进行野化训练。她经常买来活鸡用绳子拴住了,在野外教格林“捕猎”;并找来很多狼的纪录片播放给格林看,让它接受狼的启蒙教育。在活食和影片的激发下,格林狂野的狼性渐渐被唤醒。

  放狼归山

  李薇漪带着格林回了它的老家——若尔盖大草原。在美丽的草原,她和格林一起狞猎,一起散步,一起嬉戏,一起在蓝天白云下相枕而眠。

  格林在野外生存中表现得游刃有余。从它第一次伏击鼠兔,第一次猎捕旱獭,第一次与陌生藏獒为夺食而战,第一次为了保护她而与三只野狗亡命厮杀……那么多的第一次,让格林从一只在李薇漪怀中瑟瑟发抖的小毛球成长为挺拔矫健的野狼。随着它对自然的探究愈发深入,活动的范围越来越广,她渐渐跟不上它的脚步了。它常常脱离她的视线探看陌生世界,又在她的声声呼唤中幽灵般归来。她为它的成长和机智感到由衷的高兴,它也对这位人类“妈妈”无限眷恋。在世界的尽头,她们享受着最纯粹的生命之乐。

  因为疲累和食物短缺,李薇漪病倒了,独自回到驻地,在昏睡中度过一天又一天。突然,一阵熟悉的叩窗声唤醒了她。多日不见的格林回来了,或许它感应到了她心底的呼唤。当格林感觉到她的虚弱,它转身离去,不一会儿又回来,从窗口送进了一只兔腿——那是它在院子里藏匿的食物。那一刻,李薇漪对格林母亲般的情感,毫无保留地释放出来。

  一场大雪之后,格林在河边发现了一头死猪,并在四周看见了狼粪和狼爪印。格林亢奋地在地上打滚,以此留下气味提醒同类它的存在。

  之后的一天,格林突然消失了,李薇漪到处找不到它。她一面担心它被人伤害,一面担心它会不会饿肚子。两天后,格林回来了,既没有饿肚子,也没有被伤害的痕迹。

  此时,格林虽然才8个多月大,属于未成年狼,但已经具备了一定的捕食能力。狼爱幼崽,现在正是格林回归狼群的最佳年龄,而且格林容易臣服的性格也有助于它融入狼群;此外,冬天的若尔盖草原冰天雪地,食物匮乏,狼群需要集结更多的同类去捕杀大型猎物来储备冬粮,这也是格林回归狼群的重要时机。李薇漪相信,格林一定能顺利“归队”。

  之后,格林又出走了几次,在外逗留的时间越来越长。李薇漪觉得它应该是找到了同伴。

  身处草原的狼,终究是要回到狼群中去的,因为那里才是它真正的家。夕阳下,李薇漪在恋恋不舍的复杂心境中,把格林轰走了。格林在徘徊,在犹豫,在三步两回头的依恋中,奔向了属于它的狼群。

  终于,格林的身影,消失在旷野深处。

  与狼共舞8个月,狼给李薇漪带来了很大的改变,不仅激发了她的创作灵感,更让她领悟到情义的纯真与宝贵。

  摘自《中国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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