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成杰:生前死后

  • 来源:瞭望东方周刊
  • 关键字:曾成杰,非法集资
  • 发布时间:2013-07-31 09:46

  昔日的湘西企业家,后来的非法集资诈骗犯,一家五口三人入狱……关于曾成杰案从2008年开始就备受舆论关注。

  2013年7月12日,曾成杰被执行死刑。

  三天后,7月15日16时24分,新浪微博用户“曾成杰之女”写下了这样一段话:“终于拿到了父亲的骨灰,我不敢相信父亲真的去世了!连尸体都看不到!我不敢想象狱中的妈妈和姐姐知道这消息后会受到怎样的打击!现在只想让爸爸入土为安。”

  死了本该是尘埃落定,但曾成杰死后却引发了舆论的激烈论辩。

  曾是中国企业改革十大杰出人物

  1958年11月曾成杰出生在湖南省邵阳市新邵县酿溪镇的一个贫困家庭。

  2006年,《湖南日报》曾大篇幅报道过他的创业故事,标题为《曾成杰:一个“宝古佬”在湘西的创业传奇》。

  文章写道:“宝古佬”在历史上是对现今湖南邵阳一带人的称谓,因邵阳过去叫宝庆。吉首三馆房地产联合开发有限公司总负责人曾成杰就出生在邵阳。风雨几十载,他凭借厚道为人、非凡胆识、慈悲心肠等因素,从一个普通的小包工头,成为“第二届中国企业改革十大杰出人物”。

  2005年12月25日,在庄严肃穆的北京人民大会堂,曾成杰激动地接过了“中国企业改革十大杰出人物”的金色奖牌。当听到与会者的掌声,面对此起彼伏的闪光灯,“他微笑着,露出坚毅和厚道。”

  据该文报道,曾成杰的创业始于1986年,当时,已近而立之年的他带领着50多位老乡来到湘西吉首,凭借真诚、讲诚信和宽容,他拿到了第一个工程---吉首市武装部训练基地。此后,曾成杰的口碑一传十,十传百,做工程像滚雪球一样,越做越有规模---州消防支队、香港街、山城大厦、机电大楼、图书馆、湘泉酒厂车间……

  曾成杰公司的一位老职工曾这样评价他:“他并不是追求数量和唯利是图,而是做良心工程。曾总是一个淡泊名利的人。他每做完一个工程后,都会花大量的时间去整理自己的思绪,花大量的时间不耻下问,花大量的时间研习房产知识。”

  不仅如此,文章还列举了他行善的事迹。

  2006年5月,曾成杰跟随吉首市太平乡党委书记到农村考察。当他了解到有一个村子交通闭塞、橘子腐烂在树上和背篓里、敬老院的老人无人敬时,他紧锁着眉头,许久也说不出话来。临走时,他把身上所有的钱都掏给了敬老院的老人。他握着杨书记的手哽咽着:“即使我再困难,我都要努力为村子修一条路,让橘子有地方卖,村民找到幸福,经济条件逐步得到改善。”在曾成杰的感召下,他的员工也做起了公益事业。

  成败“三馆项目”

  曾成杰的成功始于“三馆项目”,最终也惨败于此。

  2003年6月,湖南湘西自治州决定对州体育馆、群艺馆、图书馆等项目(简称“三馆项目”)实行整体开发,并以招投标方式选择开发商。该项目占地约80亩,为吉首市区最繁华的商业用地。

  曾成杰获悉后,为获取开发项目的资质和条件,于当年8月挂靠邵阳市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并以邵阳建安公司名义挂靠具有开发资质的吉首市国土房屋综合开发公司,参与竞标。同时,开始以邵阳建安公司驻吉首开发部为集资主体,依托“三馆项目”,以参与金的形式面向社会公众集资。

  9月,曾成杰挂靠的吉首国开公司、吉首市光彩房地产开发公司、湖南湘西荣昌集团同时中标。

  2004年1月,曾成杰、范吉湘注册成立湘西吉首三馆房地产联合开发有限公司(2006年更名为“湖南三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称三馆公司),曾任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范任总经理。

  据《21世纪经济报道》,在二审判决中湖南高院认定,三馆公司最初的850万元注册资本金均为吉首市农村信用社人民路信用社贷款。此外,2004年1月12日、14日,曾成杰分别以补偿光彩地产和荣昌集团200万元和600万元的方式,要求两家公司退出“三馆项目”开发,从而获取三馆项目的整体开发权。

  但曾成杰的二审辩护律师王少光对上述指认并不认同,他称,曾成杰在从事“三馆”项目前已经在当地完成了57个工程项目,投入“三馆项目”的资金达1700万元。而光彩和荣昌集团中标后是自己撤回了4000万元投标保证金,放弃了中标权,才由曾成杰负责“三馆项目”的开发。

  但不管怎样,最终参与金的收集主体由吉首开发部变更为三馆公司。

  妻子长女均被判刑

  据《第一财经日报》此前调查,湘西地区从1998年到2008年,十年间公开的、大规模的民间融资行为处处可见。背后是湘西州大规模的城市建设缺少资金,同时当地银行因为历史原因在房贷上谨小慎微。但到2008年,湘西州政府的工作报告中,“提倡民间融资”等字眼彻底消失。当年8月15日,吉首市政府有官员公开提出集资企业从即日起将利息逐步降到最低点,再高息融资将严厉处置。9月4日,集资企业的资金链断裂在吉首引爆了严重的群体事件。

  曾成杰的公司亦未能幸免。《民营经济报》报道,2008年10月2日晚,曾成杰接到了时任市委组织部书记兼三馆指挥部办公室主任龚必祥的电话,通知他带着负责财务的老总参加紧急会议。

  “我和老婆一天都没吃饭,接到电话后立即开车接公司财务老总宋长银。”当晚,在吉首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室,曾成杰与参会的22家集资企业老板和财务老总约50余人一并被抓。

  1个月后,曾成杰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18日,他因涉嫌集资诈骗罪被批捕。2011年5月,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曾成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总金额34.5亿元,集资诈骗金额8.3亿元,构成集资诈骗罪,判处其死刑。

  曾成杰的大女儿曾正也因集资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妻子邓友云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和曾成杰一起因涉嫌非法集资而被捕的还有21家集资涉案企业负责人,曾成杰是唯一被直接判处死刑的。

  此后,曾成杰提出上诉,但被驳回,维持原判。2012年1月19日,也就是在吴英案二审宣判死刑后的一天,曾成杰被终审判处死刑。后来,吴英案在舆论的高度关注下经最高法院复核重审改判死缓,曾成杰及其家属也对命运转机抱有期待。

  《东方早报》报道,在最高法复核期间,曾成杰的辩护人王少光称,在今年3月至7月10日内11次向最高法写材料恳求刀下留人。这些材料包括检察机关隐匿资产评估报告证据、关于本案存在5.18亿元巨大误差的报告等。

  王少光甚至认为“最后的结果会好于吴英”,但等来的却是核准死刑。

  湖南高院披露曾成杰案始末

  2013年7月14日,在曾成杰被执行死刑的第三天,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曾鼎新接受新华社记者的专访,详细介绍了曾成杰案的始末。

  其中讲到,曾成杰是通过不法手段获取了“三馆项目”的整体开发权。此后,他以三馆公司的名义对外集资,并先后增加了与集资户签订认购协议书、认购承诺书、认筹投资协议书等,直接向集资户开具借条、收据,发售钻石卡、金卡等集资形式向不特定的社会公众集资。

  2004年10月22日,吉首商贸大世界一期工程正式动工,同年12月9日,一期A栋7339.71m2面积取得预售许可。至2008年8月28日,该一期工程共计销售回款8400万元,三楼以上的大量商铺房产滞销。

  在三馆公司极度缺乏资金和经营亏损的情况下,曾成杰为了保持资金链运转,设计多种集资模式并组织多人以非法方式进行集资。从2003年11月至2008年8月,将集资利率从月息1.67%逐渐提高至10%。他还给三馆公司员工布置集资任务,为鼓励员工对外揽资,决定对员工按揽资额6%进行奖励。2007年9月开始,曾成杰又决定按集资款存期不同给予集资户奖励,并支付奖励金额累计11522.36万元。

  为维系资金链,曾成杰还隐瞒“三馆项目”吉首商贸大世界一期房产销售的真实情况和项目亏损的事实,用集资款出资,通过当地多家媒体进行虚假宣传。此外,他还通过邀请明星参加公司成立周年庆典等多种活动大肆吹嘘公司实力,并花钱为三馆公司和他本人换取多种社会荣誉,骗取集资户的信任,向社会公众大量集资。

  曾成杰集资总额34.52亿余元,但是实际投入工程项目支出只有5.56亿余元,占集资总数16.12%。集资资金被曾成杰以他人名义投资公司、项目或直接转移资产共计2.64亿余元,个人隐匿占有集资款1530万元,将资产转移到妻子名下1991.768万元,长女曾正直接套取731.99万元。

  2008年7月,三馆公司集资款退本付息出现困难。2007年10月和2008年7月,吉首市房地产商会和吉首市政府分别开会要求集资企业降息自救,并要签订协议执行,曾成杰拒绝签订协议,同时为应付政府检查,要求工作人员在给集资户开认筹书时将一份改为两份,表面上降息实际上没有降息。

  同年8月中旬,因资金链断裂,三馆公司无法足额兑付集资户的集资本息。同年9月上旬,三馆公司停止向集资户还本付息,引发了当地多起群体性事件和恶性案件。

  未见最后一面

  在审判期间,王少光以辩护人的身份多次在看守所会见曾成杰,曾成杰每次都要提及他的孩子,甚至还惦记他们交朋友、找对象的事。

  与此同时,儿子曾贤和女儿曾珊也一直在寻求各方的帮助和舆论的支持。曾珊曾在网络上记录“救父日记”,并在今年父亲节期间绝食五天,希望能得到更多人的关注。但最终她和哥哥等来的是“未能见到父亲最后一面”的遗憾。

  据《京华时报》报道,2013年7月12日晚10时,曾珊发微博称:“上午我爸爸已经被执行死刑了,注射死亡。我们连他的最后一面也没见到!一句遗言也没有!现在政府都没通知我们!”

  10时42分,她再发微博:“一大早赶到法院,看到了执行死刑的布告。爸爸真的被杀了,我和哥哥脑子一片空白,为什么不通知我们,哪怕让我们看一眼遗体也成,为什么?法院保安说,可能周一才会通知我们领骨灰。”该微博在网上迅速传播,引发热议,网友纷纷质疑法院不通知家属的行为是否合情合法。

  14日下午,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其官方微博回应曾珊的质疑称:“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对犯人执行死刑时,犯人必须跟亲人见面。”然而这一解释立即引发网友更大的愤慨,被批“冰冷回复”。半小时后,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此微博删除并发微博道歉,称微博管理人员对刑事法律学习钻研不够,已提出严厉批评。

  当晚6时56分,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发微博称,在对罪犯曾成杰执行死刑前验明正身时,法官告知其有权会见亲属,但罪犯曾成杰并没有提出此要求,在其遗言中也没有提出。

  此后,曾珊再发微博,向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表示道歉:“为我这两天的不理智,误解中级法院,特在此致歉!然后,感谢在一审时候,你们给了我父亲说话的机会!”她最后表示,“只想拿到骨灰,让父亲早日入土为安”。

  15日下午,曾成杰的家属持文书到看守所,取回了其生前的被褥、遗物、今年6月1日写给儿女的信,以及今年7月2日写给律师的案件材料。《新京报》报道,在给儿女的信中,曾成杰反复叮嘱儿子和小女儿“务必要好好生活”。在给律师的材料中,曾成杰强调自己是冤枉的。

  (本文资料来源:新华社、《人民日报》、《湖南日报》、《21世纪经济报道》、《第一财经日报》、《东方早报》、《京华时报》、《新京报》等)

  文|张瑛

……
关注读览天下微信, 100万篇深度好文, 等你来看……
阅读完整内容请先登录:
帐户:
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