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节能补贴过期无法领取,谁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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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3-09-26 15:33
2013年5月1日,北京的左先生在国美新活馆(马甸店)购买了三台格力空调,其中一台型号为“KFR-35GW/(35570)Aa-2”的挂式空调享受国家节能补贴180元。购买当天,左先生排队想要领取节能补贴,工作人员告知需在空调安装后提供条形码才可领取,左先生只好离开。过后,左先生联系格力售后,原本约定5月底送货安装,但因格力店内货品不齐,安装时间被推迟到6月3日。当时左先生的爱人还通过电话向格力售后咨询6月3日安装是否影响节能补贴的领取,对方的答复是6月10日前安装的均可领取。而从销售到安装,国美和格力的工作人员均未提示节能补贴领取有时间限制。
7月30日,左先生联系国美客服准备办理领取节能补贴的手续,但被告知节能补贴期已过,无法领取。此后,他就此问题多次与国美和格力客服交涉,得到的仍是无法领取的答复。对此,左先生表示很失望:“遇到这种情况我觉得很不可思议,自始至终都没有人告诉我领取节能补贴还有时间限制,在这个问题上,我觉得国美和格力并没有尽到提醒消费者的义务。”
点评:
节能补贴政策通过给予消费者一定经济优惠的方式,来引导消费导向,实现预定的产业政策,具体的实施仍然需要通过销售渠道方进行。销售者应该严格按照政策规定执行,包括明确告知消费者节能补贴政策的适用条件、范围、期限、补贴领取方式等所有相关信息。本案例中消费者之所以不能领取节能补贴,关键在于超过规定期限。而过期限的原因在于商家没有告知具体期限,消费者不知情。因此,商家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赔偿由此给消费者造成的损失。
节能补贴政策的实施有赖于销售方的支持和配合,这也是销售方应尽的义务。但是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销售方的支持并不到位,导致节能补贴政策的实施打了一定折扣,消费者权益没有得到保障,预定的产业政策也没有完全实现。解决之道应该是主管部门加大政策实施的监督和处罚力度。而从销售方角度而言,有些源自内部管理问题,但是由此带来的将是行政责任,甚至消费者的投诉、起诉。所以,也建议商家完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