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除城乡二元结构,走城乡发展一体化的道路将成为今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主题。让农民普遍富裕起来需要多方面的条件,在我看来,主要有四点。
第一,实现农民的普遍兼业。我国大多数地区人多地少,全国平均每个农户不到半公顷土地,农民不可能完全靠土地耕作富裕起来,能够实现规模经营的也只是极少数农民,绝大多数农民要富裕起来必须兼业,也就是从事二三产业,或者说主要收入不依靠农业。如何在农村为农民创造增加收入的机会,是我国在城镇化过程中要高度关注的。
第二,实现农民工的市民化。近30年来数以亿计的农民工进城务工经商,成为全世界最庞大的流动人口,能否顺利使这些农民工市民化,应当成为衡量我国城市化道路成败的一个重要标准。我国应制定明确可操作的相关规划,争取用20年时间解决3亿农民工及其家属在户籍、就业、子女教育、医疗住房等方面的市民化问题,每年市民化一千五百万人。
第三,实现城乡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把进城落户农民完全纳入城镇住房和保障体系,农民养老和医疗保险规范进入医保体系,这些都是公共服务的具体要求。
第四,实现扶贫对象的大幅度减少。中国目前农村扶贫对象大部分分布在18个集中连片贫困地区,其中最典型的区域是中国西南部的喀斯特地貌区,这些生态脆弱地区也往往是基础设施落后的地区,我们要下决心采取更加有力的减贫措施,争取从现在到2020年,每年能减少扶贫对象两千万人,让我国全面小康社会的建设能够惠及所有人,特别是生活困苦的人。(论坛演讲节选)
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 李培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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