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歌手(1)

  • 来源:章回小说
  • 关键字:歌手
  • 发布时间:2010-03-25 10:03
  第一章应聘歌手

  北京的各类酒吧营业时间通常是上午十点或十一点到凌晨三点。上午十点半,林振强不慌不忙地走进了位于后海酒吧一条街的尘缘酒吧。尘缘酒吧刚刚重新装修好,老板叫庄重,是个四十来岁的河北人。他不太喜欢酒吧原来的格调,重新装修了一番。几天前开张营业,目前酒吧还缺一名驻唱歌手。

  林振强运气还不错,进去时庄重正巧在酒吧。林振强直接说明了来意,庄重问林振强:“你以前唱过歌没有,有没有舞台经验?在酒吧唱歌,得会调动客人的情绪,把氛围搞热闹。”

  林振强告诉庄重,他在上海音乐学院念大三时在学校附近的几家酒吧跑过场,大四时还在一家非常有实力的大酒吧驻唱了一年,舞台经验绝对没有问题。庄重随后又问:“你会哪些乐器?在酒吧唱歌,通常要求会一两门乐器。”

  林振强回答说:“我会吉他、贝司、架子鼓、钢琴、电子琴,以及萨克斯等一些西洋乐器。基本上一些现代乐器,我都会。”

  庄重笑道:“那你是全才了。先唱两首歌试试!最重要的还是要唱得好。这是做歌手的先决条件。”

  林振强走上演歌台,拿起一把电声吉他,自弹自唱。他唱的是浪子歌手王杰的《谁明浪子心》。林振强唱得非常深情非常投入,吉他更是弹得让人目眩神迷,太具功底了。偏巧庄重也非常喜欢王杰的歌,一听那韵味,便和着节拍击掌应和。

  林振强唱罢一首,庄重说:“太棒了!再唱一首其他风格的。”

  林振强便又唱了一首崔健的摇滚歌曲《一无所有》,庄重特喜欢林振强的嗓音,听罢两首歌,意犹未尽,问林振强:“来一首纯抒情的,行不?”

  林振强说:“那就清唱吧,蔡琴原唱、齐秦翻唱得更火的《月亮代表我的心》。这首歌只有清唱最能体现功底。”

  庄重大笑:“太好了,我发觉你喜欢的歌也都是我喜欢的,看来我们还挺投缘的嘛!”林振强放下吉他,拿着话筒清唱起《月亮代表我的心》,韵味十足,令庄重像捡到宝一样高兴。待林振强唱罢,便拍板说:“好!我要你了!”

  庄重叫林振强坐到自己身边,亲切地说:“做酒吧歌手有很多种计酬方式,驻唱的歌手跟走场的歌手报酬不一样,唱得好的歌手跟水平一般的歌手报酬不一样。不过,我挺喜欢你的歌,你是实力派,待遇方面我不会亏待你。”接着,庄重又随意地问林振强,“你会自己写歌吗?”

  林振强说:“会。以前我在上海的酒吧唱过自己写的歌,反响不错!”

  庄重说:“那就更棒了,我相信你用不了几年就会在北京红起来的!如果你没有在其他酒吧跑场,我建议你就在我这里做驻唱歌手,我给你底薪四千元,外加小费和花篮提成。提成可以当天结算,底薪通常是月底支付。如果唱得好,你一月收入八九千甚至上万不在话下。你意下如何?”

  林振强高兴地说:“我当然愿意做驻唱歌手了。”

  庄重向林振强伸出手,说:“那以后你就是尘缘酒吧的驻唱歌手了!”

  林振强与庄重握手:“谢谢老板。”

  庄重说:“我姓庄名重,以后你就叫我庄哥吧!我是在北京漂了多年的老油条了,拼搏了十一二年,才刚刚有了点属于自己的小事业,不过我不喜欢别人叫我老板。”

  林振强说:“那谢谢庄哥了。请问我什么时候可以来上班?”

  庄重说:“今晚开始!八点要准时到酒吧。酒吧有一位女歌手,叫凌媚,晚上我介绍给你。”

  晚上八点半,林振强准时来到尘缘酒吧,见到了凌媚。那是一个非常清秀的沈阳女孩。看起来二十一二岁的样子,个子约一米六三的样子,笑起来有两个小酒窝,是个挺可人的丫头。

  庄重将凌媚介绍给林振强时说:“凌媚在我接手这间酒吧前就已经在这里唱歌了,这间酒吧的老板把酒吧转给我时,本来有两个歌手,但另一个我看不上,就只要了凌媚。以后你们好好合作,把这间酒吧唱得红红火火的,年底我给你们发红包!”

  庄重走开后,凌媚向林振强伸出纤细柔弱的小手,娇憨地笑道:“林大哥,以后请多关照!”

  林振强谦虚地说:“你比我先到,你是前辈,应该还请你多多关照我才对。”

  凌媚掩嘴俏皮地说:“悄悄告诉你,其实我唱歌是跟着歌带学的。我是江湖派,最多只能算个模仿秀,唱的都是别人唱过的歌。你不同,你是学院派,你的水平高深着呢。”

  林振强笑了笑:“过奖了,我现在一事无成,你可别这么捧我,我怕从半空中摔下来。”凌媚说:“老板说你唱歌非常棒,而且会写歌,是全才,你这么厉害,以后一定要关照我哦!”

  林振强不太习惯说客套话,但此时还是不得不说:“各有所长,互相学习吧!”

  凌媚唱歌挺好听的,她真算得上是一个模仿高手,不但能唱田震的歌,也能唱王菲的歌,还能唱韩红的歌,她的音域很宽阔,声线能高能低,能柔能强。唱高亢激越的那种挺棒,玩柔情蜜意的那种也很在行。

  凌媚很受欢迎,不过为她捧场的百分之九十是男人。而林振强不同,他是真正的实力派,相对凌媚来说,他的实力更为雄厚。他当晚唱了三首自己写的歌,这些歌在北京市面上从未流通过,不但非常好听,而且歌词非常有境界,客人们一下子便震撼了,掌声如雷。

  随后,客人们纷纷点歌,他们发现林振强几乎什么歌都会唱,甚至有些客人有意刁难他,点了些比较生僻的歌,他同样唱得出来。而且没有伴奏歌带,他便自己给自己伴奏,吉他、钢琴、电子琴,架子鼓,他什么都秀了一遍,那高超的技艺和极具穿透力的嗓音,让客人们叹服不已。

  有实力的人,无论走到哪,都能博得尊重,博得掌声。林振强在尘缘酒吧一炮打响,奠定了自己的主唱地位。同时,也博得了凌媚的尊重和爱慕,这丫头几乎是在一瞬间便被这个外表并不英俊但才华横溢的家伙迷住了。

  午夜两点,走出酒吧时,凌媚对林振强说:“林大哥,你收我做徒弟吧?教我一两门乐器,我也好有一技之长啊!好不好啊?”

  林振强说:“有空再说吧。我初来乍到,脚跟都没站稳呢,要做的事情还挺多。最近的空余时间不是很多。”

  凌媚然后又问:“你住哪儿啊?”

  林振强说:“暂时住在海淀区北大附近。借住在一朋友家里,我打算明天在后海附近找间房子。”

  凌媚说:“我在烟袋斜街附近租了间房子,面积不大,但挺干净整洁的。面对后海,可以看风景,挺不错的。有空到我那里去坐坐吧。”

  林振强说:“好。”然后跟凌媚挥手道别。

  凌媚望着林振强远去的背影,既欣赏又委屈地说:“挺高傲的家伙!”

  第二章相互取暖

  林振强在尘缘酒吧站稳了脚跟,因为实力非凡,喜欢听他的顾客越来越多了。点歌的人一多,林振强的小费提成也便越来越多了,最多的时候将近拿到万把元钱一个月了。

  经过数月的接触了解,林振强和凌媚的感情发生了微妙的变化,似乎有了那种含情脉脉的眼神交流和碰撞。凌媚邀请林振强去过几次她的租房小坐,她会很小资地给他煮上一杯现磨的咖啡,还经常会很小女人态地在他面前撒娇。

  俩人虽然没有说出来心里的话,但彼此间已经有了一种默契和温暖。他们觉得这样挺好的,挺幸福的。

  日子一天天地流逝,平淡而又充满激情。林振强和凌媚每天练歌唱歌,已经成为尘缘酒吧相互依赖相得益彰的一对歌手。

  这天晚上,凌媚得罪了一位有钱有势的客人,那位大款想占凌媚的便宜,在点她唱了两首歌之后,叫她陪酒,凌媚婉言拒绝了,他便怀恨在心。几天后,这位大款带着一大帮朋友再次来到歌厅,点名要凌媚唱歌,凌媚唱了两首歌后,大款甩出大把的钱来,要凌媚继续唱。

  凌媚这两天有点感冒,正处于半休息状态。难以应付这种有意刁难,谁知大款点了一首又一首,凌媚唱到第十首,已经开始咳嗽,声音沙哑了,大款却还不罢休,摆明了要玩死凌媚。

  林振强看出凌媚已经无法再坚持下去,她那苍白的眸子里掠过淡淡的无法掩饰的伤悲。林振强再也无法忍耐下去,不顾一切地冲到大款面前:“先生,我可以替她唱吗?”

  “你!你是谁?你算什么东西?你们身上长的东西都不一样,你能代表她?”大款哈哈大笑,身边的人也是一阵狂笑。

  “她已经不能再唱了,这样你会毁了她的嗓子。”林振强近似于恳求。“心疼了?好!她可以不唱。”大款阴阳怪气地说。

  “谢谢,谢谢!”林振强松了口气,感激地冲大款点头。

  “可是……不能就这么算了,如果你肯从我的胯下爬过去,我可以放她一马。”大款霸道地说。

  这时凌媚走下台,劝林振强不要求他,她还支持得住。

  “你能硬撑着唱十首,能撑到第二十首吗?”林振强对凌媚说。看着凌媚泪眼婆娑,他的大脑有些乱了。

  “快爬呀!”几个跟班大声嚷着。大款将一条腿放到椅子上,等着林振强去爬。“不要啊!”凌媚啜泣着。

  看着大款那轻蔑的阴笑、跟班的狂喊、凌媚的低声啜泣以及那黯然神伤的眼神,林振强心头不由涌起一股怒气,不计后果地挥起拳头,狠狠地砸在大款的鼻梁上……

  这一拳的代价是:当晚林振强被大款的一帮跟班打了个半死。然后,庄重为了避免麻烦,毫不留情地解雇了林振强。

  林振强带着一身的伤痛离开了尘缘酒吧,凌媚义无反顾地跟着他一起离开。

  林振强见凌媚像跟屁虫一样跟在自己身后,惋惜地说:“其实,老板没有炒你,你不必离开的。”

  “我不想在这个屈辱的地方干了。庄老板昧良心,不帮我们说话。”凌媚望着他,平静地说。

  林振强说:“人之常情。跟那些有钱的顾客比起来,我们唱歌的算什么?现在在北京没地方唱歌的歌手多了去了,打个广告立即便可招上数十上百个。”

  回头望望尘缘酒吧,林振强感慨万千,这是他工作了八九个月的地方,这是林振强曾想要从这里实现梦想的地方,然而现在他就这样带着一身伤痛离开了它,但或许明天的阳光会更加美好。

  凌媚一直跟在林振强身后。林振强问:“你跟着我干吗?”

  凌媚笑了笑:“我已经没地方可去了,我们是一根藤上的苦瓜,我不跟着你跟着谁?”

  林振强说:“你不是有住的地方吗?”

  凌媚说:“有啊,不过房子明天就到期了,为了节约,我不打算再租了。我要跟你住在一起。”

  林振强无话可说了,人家一个姑娘家都把话说到这份儿上了,摆明了就是喜欢他,摆明了就是要跟他同甘共苦,他捡了个大便宜,还能说什么。

  就这么着,凌媚跟着林振强来到了他在后海租住的四合院。一进院子,凌媚便连连称赞:“好地方,环境真幽雅,很有人文气息!现在北京像这样的四合院不多了,这是典型的文化民居嘛!”

  林振强提醒她:“房东胡大爷是个挺儒雅的老头,喜欢清静,你别嚷嚷,吵醒了他。”凌媚赶紧收敛欢呼雀跃的情态。林振强默默摇头,心里说:“这丫头,心态还真不是一般的好,失业了还开心得起来。”

  当晚,凌媚主动诱惑了林振强,让他美滋滋地尝试到了女人的美妙滋味。事后,凌媚偎在林振强怀里说:“振强,我不是处女,你不会介意吧?”

  林振强说:“不会。我知道如今这世道,处女是珍稀动物,基本上到了十七岁的女孩就难找处女了。现在人早恋,十四五岁的初中生就偷吃禁果的比比皆是。”

  凌媚偎在林振强怀里撒娇:“你这是拐着弯骂我呢!你这家伙,我知道你心里还是介意的。男人都介意这个。尽管嘴上不说,心里还是介意。”

  林振强说:“每个男人都希望他每次睡的都是处女,可这只能是一种奢侈的幻想,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所以根本就不必介意是不是处女。有位作家曾在一部小说里这样感叹:这个世界分崩离析了,我不知道今晚睡在我床上的这个女孩今后将会是哪个男人的老婆,我也不知道我未来的老婆此时此刻正睡在哪个男人的床上。”

  凌媚咯咯地娇笑:“谁写的小说?这么一针见血?”

  林振强说:“一个叫浪子阿祥的流浪作家,书名叫《别相信爱情》。”

  凌媚评价说:“这家伙以后一定会红!”接着,凌媚问林振强,“我刚才感觉你的动作很生疏,你不会是童男子吧?”

  林振强说:“不瞒你说,我还真是第一次。你说我是不是很吃亏啊?”

  凌媚知道林振强是跟自己开玩笑,她温柔地拥抱着林振强,深情地说:“振强,我保证,你将会是我生命中最后一个男人,也是我永远会用心去爱的唯一的男人。”

  说罢,凌媚又开始挑逗林振强。林振强片刻就被这个妖精一样的女人撩拨得不可自持,嗷地怪叫一声扑了上去。

  第二天,凌媚便退掉了烟袋斜街的租房,搬来跟林振强一起住。休息了几天后,凌媚的嗓子好了,又开始去找工作。跑了五六家歌厅,最后与一家叫“醉京都”的歌厅签订了合约。合约规定,凌媚每周一到周五到歌厅唱歌,每晚三首,每晚一百五十元,每周七百五十元,每月三千元。

  生存问题解决了,凌媚松了一口气,觉得自己还是挺幸运的。不过,林振强却没有她那么幸运,一个星期下来,他居然没有找到一家欣赏自己的歌厅。凌媚见他眉头舒展不开,知道他心里有压力,毕竟两个人在一起生活,房租水电加上生活费用等等,三千元收入是不够开支的。

  为了缓解生存压力,凌媚十天后又跟一家叫月半弯的酒吧签约了类似“醉京都”的合约,不过演唱时间是错开的,这便是俗称的“跑场”。这样一来,凌媚每月便有六千元收入,基本上除了两人开支,还能有一点点积蓄了。

  半个月后,凌媚又跟一家叫再回首的酒吧签了协议,利用周末两天时间到酒吧唱歌,每天收入一百五十元,一个月八天时间,又可以多一千二百元收入。

  林振强见凌媚如此亡命地挣钱,心里特别酸楚,他知道这都是因为他没找到工作的缘故。这天上午,林振强相对于往日,起得比较早,洗漱罢出了院子,便见房东胡大爷照常在老枣树下一边喝茶,一边听着京剧,一边看着一本线装本的古文书籍。在他面前摆着一张矮几,矮几上放着一个称得上是古董的老式收音机,收音机的频道里正播放着京剧名段《苏三起解》,矮几上还放着一个热水瓶,瓶子旁边有一个非常精美的紫砂茶杯,杯子里泡好了上等的铁观音,不能不说这个浑身散发着儒雅气质的老爷子是个非常懂得享受的主儿。胡大爷是位非常和善且非常有学问的文化馆退休干部,对老北京的历史人文了如指掌,如数家珍。林振强最喜欢跟胡大爷聊天,喜欢听胡大爷讲北京的胡同文化。

  林振强跟胡大爷问了声好,自家人般搬了个竹椅坐到矮几旁。胡大爷叫十二岁的孙子胡小军拿来个紫砂茶杯。胡小军平时跟林振强这个唱歌唱得跟齐秦一样好听的哥哥非常投缘,有空便老缠着林振强教他唱歌和弹吉他。胡大爷亲自给林振强泡好茶,茶是好茶——铁观音,水是好水——取自后海的一眼活泉。

  胡大爷和林振强喝了一小会儿茶,然后关心地问起林振强为什么没再去酒吧唱歌了。林振强将他在酒吧跟客人打架然后被老板辞退的缘由告诉了胡大爷。胡大爷对林振强连说了三声好,夸赞林振强有骨气,有血性,胡大爷说:“现在这个物欲横流的时代,像你这样有血性的男人已经不多了。在那种情况下,能够站出来并且挥拳头打那家伙的年轻人没有几个。我就欣赏你这种年轻人,虽然你暂时失业了,但你一定会有前途的。你记住一句话:是金子总会发光的!”

  接下来,胡大爷问林振强:“如果给你两个选择,一是足够的金钱和少许的自由,二是少许的金钱和足够的自由,你选择什么?”

  林振强毫不犹豫地说:“当然是选择后者,少许的金钱和足够的自由。”

  胡大爷微笑道:“那你有没有想过去做一名自由歌手呢?比如地铁歌手?比如街头歌手。”

  在林振强诧异的眼神中,胡大爷接着说:“其实,国外的一些非常出色的歌手和艺术家都是在街头或地铁站卖艺的。他们崇尚这种方式,自由自在,而且欣赏的人很多。虽然可能得到的报酬会很少,但在精神上是高贵的,没有人会轻看他们。而在娱乐场所当歌手,很多时候是免不了要受那些暴发户欺侮的。去歌厅、酒吧消费的人,大多是一些暴发户,有了几个臭钱后就带着包养的二奶去歌厅、酒吧显摆,或者调戏女歌手,免不了总会有闹事的家伙,所以当歌手的受欺侮是常有的事情。”

  一语惊醒梦中人,胡大爷的话让林振强心头一动,何不就做个自由自在的地铁歌手?可以到北京城的许多地铁地下通道去唱歌,随意性强,自由性强,没有什么压力,而且还可以有很多的时间进行创作。以后如果有了更好的机会同样可以谋求更好的发展。

  打定主意之后,林振强便付诸行动。他去音响市场买了套便携式音响,带音箱和耳麦,插上电吉他就能随时随地进行现场演唱。林振强曾经在北京的繁华闹市区和地铁进出口等人流量大的地方看到这样的流浪歌手,客人给十元钱就可以点一首歌。很自由,很随意。没有上下班时间限制,这种形式还真不错。

  林振强说干就干,当晚便来到朝阳门内大街一带街头卖唱,或许他的歌声打动了路人,点歌的人还真不少,三个小时内有十八人点歌,他共收入二百一十元,其中有个女孩接连点了四首。林振强算了一下,如果白天再到一些人流量大的地铁站唱的话,一天收入二三百元钱应该没有什么问题。那么一个月的收入就挺可观了。

  林振强为这一发现欣喜若狂。他决定就朝着这条路走下去。

  第二天上午,林振强来到建国门地铁站,开始是自弹自唱,唱了几首拿手的歌。渐渐地,歌声吸引了行色匆匆的路人,不少人停下了脚步听他唱歌,有几位纷纷掏出钱来报出自己喜欢的歌名。林振强在上海音乐学院念书时便有歌王之称,他脑子里装着近万首歌曲,有民乐、有流行音乐,一般来说极少有客人点歌他唱不出来。

  因为实力超凡,他的生意自然也就十分红火。每天的收入都在二百元以上。凌媚搂着他幸福地笑:“振强,你太棒了!以后就做地铁歌手了,有人请你去歌厅、酒吧唱歌,你也别去了!做地铁歌手多自由自在啊!”

  十多天之后,林振强慢慢地积累了一些做地铁歌手的经验,知道了怎么选择地方,知道了怎么调动那些潜在的听客的点歌欲望。后来,他便固定在几个地铁站唱歌,时段和地点非常有规律性,渐渐地就形成了一些固定的客户。这些客户通常是上班族,每天固定乘坐某号线路的地铁上下班。他们时间充足时便会停下来点林振强唱上一二首歌,或者跟他聊上几句,时间紧迫时便会在他面前的盘子里扔上几元小钱,然后笑着挥手而去。对此,林振强总是报以感激和幸福的微笑,因为他知道这是他们对他歌声的认同,而绝非纯粹的施舍。

  每天,林振强身上背着简易音响,挎着心爱的吉他,到几个固定的地铁站唱歌。他神态自若,在来去匆匆的行人面前弹着吉他唱着歌,在他面前摆放着一个装赏钱的不锈钢盘子,这个盘子因与林振强每日接触,锃亮锃亮的,但这种锃亮中又分明有着某种沧桑的岁月痕迹。林振强身上还背着一个挎包,每次收工时,他都会将盘子里的钞票倒进挎包里,然后再将盘子放进挎包里,然后乘坐地铁回到他的租房。

  第三章制造明星

  凌媚同时在三家娱乐场所跑场唱歌,经过岁月的累积,渐渐地打开了局面,知名度越来越高。尤其是在月半弯,在老板高大全的力棒下,她越来越受宠,大有取代驻唱歌手的趋势。同时,因为模样靓丽,能歌善舞,并且舞台感染力强,能随时调动起现场的气氛,只要她上台唱歌,客人们都特别捧场,于是便有了些老顾客固定会来为她捧场。其中有位四十来岁名叫宋阳的老顾客是北京阳光唱片公司的老板,他跟月半弯的老板高大全是哥们儿。

  2005年六月的一天,他和高大全一边喝酒一边听凌媚唱歌时,对高大全说:“凌媚这丫头很有潜质,而且挺有商业价值。你看她人长得漂亮,对吧,歌也唱得好,舞蹈功底也不错,还当过黄梅戏演员,她的观众缘也挺不错,这样一个宝你怎么不引起重视呢?难道非要等到某一天别人把她挖走了你才后悔?”

  高大全笑道:“我也有这个心思,可是一来凌媚是跑场歌手,她另外还在醉京都歌厅和再回首酒吧唱歌,在那两个地方也挺受欢迎的。我曾经跟她提过,请她到月半弯来当驻唱,她拒绝了。她说一来跑场赚的钱要多些,二来可以更好地锻炼自己,三来可以增加受众率,可以接触到更多的听众,为自己将来的发展打好基础。我见这丫头挺有思想的,也便没有强求她。”

  宋阳不屑地说:“你呀,还是目光太短浅了点。你就不会找到一个诱惑点吗?”说着,他提出一个设想,“这样吧,大全,我们两个合作,把凌媚推出来,为她包装、宣传,为她出专辑,把她推向全国、推向市场,让她为我们赚取最大的利益。”

  高大全说:“嗯,有点意思。只不过你的公司刚开张不到一年,实力还差了点,而我呢,又没有什么经验。万一我们搞砸了呢?市场这东西不是凭我们臆想所能左右的。有时希望越大,失望就会越大。”

  宋阳说:“不瞒你老兄说,我他妈的就是差钱,只要有钱,什么都好办。经验我绝对有,我脑子里的策划方案一套一套的。退一万步说,就算我经验不够,只要有钱,我不会请专家啊?现在北京最不缺的就是人才,人才扎堆儿,随便一捞一大片,缺的就是钞票!只要你给我钱,哪怕凌媚是个极度平庸的女子,我也能把她捧红!”

  高大全说:“我手头倒是有七八百万闲钱,可是我也不敢拿来全投资到凌媚身上啊?”宋阳说:“谁叫你投资七八百万啊?有一二百万就够了。我保证一年之内给你赚二百万!”高大全笑道:“宋阳,虽然我们是哥们儿,但在商言商,亲兄弟明算账。这样吧,我给阳光唱片公司入股二百万,我占公司百分之五十五的股份。你以技术和设备入股,占公司百分之四十五的股份。至于你怎么经营这个公司,那是你的事情,我只管分成就是。不过,有一点我得说明,凌媚本来就是我酒吧的歌手,在成为阳光唱片公司的签约歌手后,无论她今后怎么走红,她都必须在月半弯酒吧当驻唱歌手,这也是我愿意投资捧红她的一个先决条件。否则,我不会投资的。”

  宋阳高兴地说:“行。高总爽快,我也爽快。今后你就是阳光唱片公司的大老板了,同时也是凌媚的大老板,她能不听你的吗?”

  高大全笑道:“宋阳,为了避免我们以后为了利益争个面红耳赤。我们还是先完善有关法律协议为好。把有关条款一一写入合同,你看怎样?”

  宋阳哈哈大笑:“好啊!只要你给我资金,我什么都听你的。我最差的就是钱了。”高大全说:“好吧,这个事情我们还是先跟凌媚当面谈一下才行,看一下她的态度。”高大全说完,朝一个少爷招了招手,少爷恭恭敬敬地走上前来:“高总,有何吩咐?”高大全说:“等凌媚唱完这首歌,你把她叫到我身边来,就说我有事找她。另外,再拿个杯子来。”

  少爷点头哈腰地退开,一会儿,送来个杯子,再过一会儿,凌媚含笑来到高大全身边,笑盈盈地说:“高总,有什么吩咐啊?”

  高大全亲自给凌媚倒了杯酒,递到她面前:“这是红酒,不醉人的,可以喝点。”然后指了指宋阳,介绍道,“这位是阳光唱片公司的老总宋阳。”

  宋阳起身向凌媚伸出右手:“凌小姐,我可是你最忠实的歌迷哦!”

  凌媚起身与宋阳握手:“感谢宋老板经常来为我捧场!”

  俩人握手后,重新坐下。高大全说:“凌媚,我想问你一个问题,你来北京闯荡最大的理想是什么?”

  凌媚毫不犹豫地说:“做一名出色的歌手,让全国各地喜欢唱歌喜欢听歌的人都知道我。”高大全和宋阳相视一笑,随即宋阳说:“凌小姐志存高远啊!”

  高大全说:“凌媚,想不到你有这么崇高的理想,不简单啊。我原以为你就想在北京当个酒吧歌手,赚点钱呢。看来是我低估了你啊。”

  凌媚苦笑:“高总您别这么说,我是有这个理想,并且我愿意为这个理想付出百倍的努力。但是我也清楚,也许这个理想最终也只是个理想,不能够成为现实。”

  宋阳频频点头,看来这凌媚是个很聪明的女子。她不狂妄,她非常冷静地看待这个世界,这样很好。然后宋阳便说:“凌小姐,如果我和高总愿意给你一个一飞冲天的平台呢?”凌媚是个聪明人,立即听出言下之意,随即将面前的杯子端了起来,对宋阳和高大全说:“两位老总,凌媚只一句话,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今后任两位差遣,永不相负!这杯酒,我敬二位老总!”

  高大全和宋阳高兴地端起面前的杯子,与凌媚碰杯。凌媚一口便将杯中酒喝了,然后沉静下来听两位老总讲话。

  高大全说:“凌媚,我跟宋阳是哥们儿,他刚开了家唱片公司,想推出几名歌手,打开公司局面,但是公司运作资金不丰厚。所以我打算跟宋阳合作,给阳光唱片公司投资二百万,先把你作为公司首位签约歌手推出去。”

  高大全接过话头:“对,只要你愿意,你就可以成为阳光唱片公司旗下第一位签约歌手。”凌媚高兴地说:“我当然愿意。这是我的理想啊!”

  高大全说:“可能你要做出一些牺牲。你要成为阳光唱片公司旗下签约歌手,就必须遵从几条约束。今后只能在我的酒吧唱歌,其他两个地方你得辞掉。”

  凌媚想了想,说:“这个没有问题,我跟他们签的合约是一年,马上就要到了。”

  高大全又说:“其次,任何时候,你得听从公司调遣,要将公司利益放在首位。我们会约束你,跟公司签约之后,五年内不许跳槽,如果违约,是要赔偿很大一笔违约金的。”凌媚说:“这个没问题,我清楚公司投入很大一笔资金培养歌手,是有一个长远的计划的,中途违约对公司的损失相当大。我不会做这种背信弃义的人,我愿意接受公司制定的有关条款。”

  宋阳听了微微点头:“公司准备先给你制作一个专辑,我曾听你在这里唱过几首新歌,非常好听,是你自己写的吧?”

  凌媚说:“我哪会写歌啊?不瞒二位老总,是我男朋友写的,他是上海音乐学院的高才生。”

  宋阳一听来了兴趣:“他手头有一些现成的歌曲吧?如果有的话,公司可以节省许多时间,我可以保证在三个月之内就给你出第一个专辑。”

  “三个月?”凌媚眼睛放光,兴奋地说,“有啊。他写了二十多首歌,都非常好听,其中有大部分歌是为我写的。他是个非常有才华的歌手。”

  宋阳高兴地说:“这样吧,明天你带两首歌到我公司录音室来做个小样。我有一个朋友在一家娱乐公司做音乐总监,他可是这一行中的高手,我请他亲自来帮你制作。如果他认可你的音乐,我们可以立即签约。怎么样?”

  凌媚说:“行。”

  当晚,凌媚回家后,将这个好消息告诉了林振强。林振强说:“好啊,这是个好消息。我的媚媚要出人头地了!”

  凌媚又说:“但他们有个条件,要你写的歌。”林振强诧异地问:“他们怎么知道我会写歌?”凌媚说:“我跟他们说的。他们说如果手头有现成的歌,可以大大节约做专辑的时间。我就跟他们说了,你手头有二十多首歌。”林振强笑道:“这些歌本来大部分就是为你量身定做的,你当然可以拿去唱。”

  凌媚像猫一样爬到林振强身上,亲吻着他,深情地说:“振强,你对我真好!”

  林振强深情地说:“傻丫头,应该的嘛,你为了我,一人跑三个场,我应该对你好的。”凌媚用嘴唇堵住了林振强说话,俩人缠绵悱恻,灯影里,俩人幽暗的影像晃动起来。第二天,凌媚带着两首她最喜欢的歌来到了阳光唱片公司。公司在海淀区文慧园附近,规模非常小。宋阳毫不避讳地对凌媚说:“凌小姐,我的公司刚起步,不瞒你说,我自认为我是个挺有头脑的文化人,但是我缺乏足够的资金,只要有了高总做资金后盾,我保证公司在一两年之内便会大为改观。我一定会成功地把你推出来,为公司打开局面。我看中你的才华和潜力,这是一个双赢的造星计划!”

  凌媚能够感受到宋阳的那份真诚,开始创业阶段的老板,相对要比较真诚比较认真,一旦成大气候了,个人态度和公司服务质量就会大打折扣了。

  凌媚说:“谢谢宋老板的坦诚和厚爱。”

  宋阳接着向凌媚介绍了他身边的那位录音师:“这位就是我昨天对你提起过的天益娱乐公司的音乐总监兼策划专家,他是我的哥们儿。我打算把他挖过来,担任公司的音乐总监和歌手包装宣传方面的总策划。”

  齐正留着胡子,一看就是个搞艺术的人。凌媚与齐正握手:“齐老师好,以后请多关照。”齐正说:“好说,为美女服务,两肋插刀,义不容辞!”

  凌媚灿烂地笑了。

  接下来,他们在公司小小的录音室里录制了凌媚带来的两首歌的小样。齐正一边为凌媚录音,一边向宋阳竖起了大拇指,意思是:“非常棒!”

  宋阳于是开心地笑了,笑得脸上阳光灿烂。

  事后,齐正向凌媚建议:“凌小姐,你现在唱的歌都是你男朋友写的,对吧?”凌媚点头:“嗯。刚才这两首都是他写的。”

  齐正说:“听了这两首歌,我敢肯定,他是个音乐天才。他写的歌,无论是词也好,曲也罢,都非常完美。这样的歌拿到市场上,一定大卖啊!”

  凌媚一脸的幸福,能听到做音乐的人夸赞自己的男朋友,她自然很自豪。齐正又问:“听宋总说他为你写了不少歌。”

  凌媚说:“是啊,有二十多首,我在三个地方跑场唱歌,为了帮我打开局面,他就亲自给我写歌。”

  齐正点头:“非常好,我打算将他给你写的歌制作成一个专辑,不过,我们不支付歌曲创作的报酬。这个在合同里面是有注明的。另外,词曲作者的署名必须是你凌媚,而不是你男朋友。”

  凌媚大吃一惊:“这样啊?这样好像不太好吧?你们不给他歌曲创作的报酬,或许他能够接受。但如果署名也署我的,这对他来说太不公平了吧?”

  齐正开导说:“凌小姐,署你的名字是非常有必要的。我给你分析一下,你长得非常漂亮,可以称之为偶像派歌手。现在做歌手的,长得漂亮是一定的优势,但不能说是决定性的优势。决定性的优势在于唱功,要唱得好。你的唱功非常不错,完全可以跻身于实力派歌手行列。但这两种优势加在一起,还不算是绝对性的优势,绝对性的优势是既要长得漂亮又要唱得好,还要自己会写歌。这种优势是压倒一切的,可以让任何一个陌生的歌迷一下子就喜欢上你,甚至爱上你!你也知道,我们这个公司刚起步,有远大的抱负,但先天不足,资金不足,我们亏不起。所以这第一张专辑非常重要,要想起到事半功倍的功效,你就必须按照我的宣传策划方案来做。”

  见凌媚陷入沉默,齐正又说:“凌小姐,你不用担心,你男朋友既然能够将他写的歌都给你,足以说明他是非常爱你的。既然他是如此地爱你,我想,他是不会跟你计较署名的。署你的名字他一定愿意。不信你回去跟他谈谈,如果他愿意,明天我们就可以签正式合同,同时马上录制专辑了。”

  凌媚别无他法,只好答应回去跟男朋友谈谈。

  凌媚回去将齐正说的方案如实地跟林振强谈了。林振强听了,微微笑了笑:“这小子倒是个策划天才。行,就署你的名吧。”林振强爱怜地抚摩着凌媚的秀发,“署别人的名我自然是不乐意的。但署你的名就另当别论了,你是我的女人嘛!”

  凌媚依偎在林振强怀中,为他那句“你是我的女人”弄得泪眼婆娑,她呢喃道:“振强,你对我真好,我永远不会忘记你!”

  林振强亲了她一下:“傻丫头,应该的嘛,因为你是我的女人啊!”

  第二天,得到凌媚的答复后,宋阳叫上高大全,首先由高大全和宋阳签订了一份投资协议。然后由阳光唱片公司跟凌媚签订了一份协议。协议规定:凌媚与阳光唱片公司签约,成为公司旗下第一位歌手,享有个人专辑发行量百分之八的版税,除此之外,不再以其他形式计酬。签约期限为五年,合约期限内,凌媚必须无条件配合阳光唱片公司的各类宣传活动。在与阳光唱片公司签约期间,凌媚只能在月半弯酒吧担任驻唱歌手,不允许再到其他任何娱乐场所唱歌,更不能私自参加任何商业演出(阳光唱片公司组织的除外)。违约将处罚金五十万。

  凌媚看了两遍协议,协议还是很合情理的,对她没有多大的害处,便在协议上签了字。一周后,凌媚与醉京都歌厅及再回首酒吧的一年演唱合约到期,在歌手不续约的情况下自动解除合约。从此,凌媚成为了月半弯酒吧的驻唱歌手,同时也成为阳光唱片公司旗下的艺员。

  从此,她的生活规律便是白天到阳光唱片公司上班,听候公司差遣,晚上到月半弯当驻唱歌手。

  高大全给她的待遇相当不错,月薪八千元,外加小费百分之十五的提成,老板和乐队各占百分之三十和百分之二十。高大全清楚,如果宋阳操作得好的话,过不了多久凌媚就会红,到时她就会成为月半弯的摇钱树。

  第四章劳燕分飞

  凌媚的专辑《追梦的感觉》在音乐制作高手齐正的策划下,一上市便大卖,首次发行五万张大碟一周之内便一抢而空,随即再次发行十万张,又在一个半月内一抢而空。凌媚宽阔而纯净柔美的音质,美丽的外形加上“她自己创作”的古典与现代相结合的词曲风格,让歌迷们一下子便喜欢上了她。

  这骄人的成绩让阳光唱片公司老板宋阳和月半弯酒吧老板高大全高兴得跳了起来。其中受益更大的当属高大全,他不仅在阳光唱片公司占有百分之五十五的股份,另外,月半弯因为有凌媚的驻唱,每天的生意一下子便暴涨了几倍。这数钱的感觉真是太好了。凌媚瞬间走红,专辑一再再版,最终发行量突破了一百万张。凌媚一夜成名,随后亮相包括中央电视台在内的国内众多电视台的名牌娱乐节目,名声大振,一浪盖过一浪。紧接着,许多大公司纷纷想挖阳光唱片公司的墙脚,答应替凌媚支付违约金,另外给她高于阳光唱片公司两倍的待遇。

  与此同时,一些大型娱乐场所也纷纷找到凌媚,欲重金聘请她去唱歌,待遇以单场计算,每场两万。这下高大全和宋阳急了,急忙找到凌媚,生怕她答应那些不怀好意的竞争对手,他们可不想失去凌媚这棵摇钱树。于是给她提高待遇,以前签约时规定,凌媚按专辑发行量百分之八提取版税报酬,除此之外不再享受任何报酬。现在高大全和宋阳见形势不太妙,便跟她商量,由阳光唱片公司担当凌媚的经纪公司。最初是因为要宣传专辑,所以一些电视台或电台请凌媚去做节目都是免费的。现在不同了,凌媚走红了,得收出场费,每场5~8万元。利润由阳光唱片公司、凌媚、月半弯酒吧三方均分,利益分配方案为5 ∶3 ∶2,三方签订了一个补充协议。

  就在凌媚的事业如日中天之时,北京有家媒体爆出猛料,宣称凌媚在北京的成功得益于男友的帮助。她在北京有一神秘男友,该男友也是名歌手,为了保护她曾经在某酒吧跟人打架,并为她写了许多歌,《追梦的感觉》这张专辑里大部分歌曲都是这位神秘男友创作的。一时之间舆论哗然。于是有关阳光唱片公司和凌媚的负面新闻纷纷出来了,一些原本喜爱凌媚的歌迷也在网络上指责凌媚欺世盗名,明明是别人写的歌,结果全部署上自己的名字。面对媒体和全国歌迷的指责和声讨,齐正向宋阳和高大全建议:“必须说服,甚至是施加压力让凌媚离开林振强。现在凌媚已经是一夜红遍全中国的女歌手了,盯着她的新闻记者特别多,现在这些负面报道我们还可以对付,只要林振强不出来说话,我们就可以说是商业对手的捕风捉影,恶意中伤。但如果让狗仔队拍到她跟林振强在一起的照片,那我们就百口莫辩了。如果一旦歌迷证实凌媚已经有了男朋友,而且男友是一个默默无闻的地铁歌手,无疑会给她的事业和公司的发展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

  宋阳和高大全立即找凌媚谈话,将这些要害一一对她说明。凌媚好不容易一夜成名,当然很在意歌迷对她的态度。她自己也清楚她现在已经走红了,平日的衣食住行都会成为媒体新闻的焦点,尤其是交友方面,一旦歌迷知道她有一个同居男友,对她的喜爱程度就会大大衰减,于是立时表现出紧张情绪,问两位老板如何应付。

  宋阳便抓住时机说:“凌媚,公司给你买了一套两室两厅的房子,同时给你安排了一个生活助理。这套房子是对你的奖励。”

  凌媚受宠若惊。在闯荡北京之初,她做梦都想成为一名在全国有影响的歌手,做梦都希望在北京能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现在这些梦想一一实现了,而且是如此之快,真有一种恍然如梦的感觉。她连忙向两位老总表示感谢。

  宋阳说:“凌媚,现在你是公司的一姐,为公司带来了丰厚的利润,奖励你一套房子是应该的,不过呢,你也知道你能够成功,离不开我和高总的大力支持,今后你就住在这套房子里。除了公司安排的商业活动之外,你尽量少与外界接触,尤其是要跟林振强断绝关系。”凌媚内心还是有些不舍,她能有今天,离不开林振强对她的帮助,而且她内心还是爱林振强的。

  不过,她知道权衡利弊,在自己的事业与爱情方面,她更倾向于事业。因为她清楚,在北京这地方,许多人不惜一切代价在追逐成名的机会,现在自己好不容易成名了,她可不想从彩云中跌落到尘土上来。

  再说爱情这东西,是不能当衣穿、当房子住、当饭吃的。失去一个林振强,今后会有更多有名气有地位有权势的男人追求自己。“爱情”这东西现在遍地都是。只要自己有地位了有名气了,还怕没有富家公子开着奔驰宝马来追求自己吗?等自己红得发紫了,不想在娱乐圈里混了,再嫁入豪门,岂不是更好的选择?

  这样做虽然有些丧失道义,不讲良心,可在这个世界上,良心值几个钱?良心也好,情义也罢,都是束缚人的行为准则。其实生活的最高准则是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生活有道理可言吗?没有。生活没有定义,没有格式。无所谓什么高尚的生活,也无所谓什么卑微的生活,生活得更好才是目的。

  爱情也好,婚姻也罢,都只不过是过程或者说手段。爱情会凋谢、风化,婚姻也会麻木、庸俗,只有物质的生活才永远真实。只有自己的事业和前途才是与自己息息相关的。于是,凌媚心安理得地从肉体和内心的感情世界彻底地遗弃了林振强。

  林振强对她来说,已经成为一块褪色的失去作用的跳板,成为一块被她擦过屁股的手纸,被遗弃是注定的命运。

  为了避免狗仔队的跟踪,凌媚到林振强租住的四合院搬行李时,是在一个深夜,是高大全开着轿车亲自送她来的,打出租现在对于凌媚来说一来失身份,二来便于狗仔队跟踪。凌媚告诉林振强公司送了她一套房子,为了避免新闻媒体大造舆论,她不能再跟他住在一起了。

  林振强始终面带微笑,他知道这样的结果是必然的。

  凌媚悄悄地将十万元钱放到林振强的枕头下,她想用金钱对林振强作些补偿,这样她心里会好受些。林振强发现了,将钱塞回到凌媚手中,微笑着说:“凌媚,即使你就此走出我的视线,走出我的生活,我也不会后悔曾经跟你相爱过。如果你用这些钱来补偿的话,那么便是对我们那段曾经很真挚的感情的污辱。你走吧,我祝福你!为了不给你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我就不送你出门了。”

  凌媚走了。林振强在院子里石榴树下的石凳上坐下,将自己深埋在半明半暗的夜的斑驳阴影里,心绪无比烦乱,在夜的阴影里无限地沉默。

  房东胡大爷和孙儿胡小军从睡房里出来。胡大爷穿好披在身上的衣服,坐到林振强身边,胡小军则追出门去,对着远去的车子尾灯狠狠地唾骂道:“呸!什么玩意儿?忘恩负义的东西!”

  快十四岁的胡小军一脸的愤愤不平,他走到林振强身边,打抱不平道:“林老师,你放心,我明天就叫这忘恩负义的女人吃不了兜着走!”

  胡大爷爱怜地抚摸着胡小军的脑袋,笑道:“净吹牛,你能拿她怎么样?”

  胡小军骄傲地说:“我可以向记者爆料。我手里有记者的电话,上次报上登的凌媚有男朋友的那篇报道就是我爆料的,记者还给了我一百元钱呢。”

  胡大爷气恨恨地拍了一下胡小军的头:“你小子净添乱,要不是你这张嘴巴在外面乱说,凌媚还可能会跟振强住在一起。你这样一闹……唉,原来是你这小子闯的祸。”

  胡小军委屈地说:“这也不怪我啊!我们班上许多人都喜欢听凌媚的歌,我就告诉他们我认识凌媚。他们不信,我就拿出凌媚送我的亲笔签名照片给他们看。我告诉他们我的吉他老师就是凌媚的男朋友,凌媚的专辑里的歌都是他写的。”

  胡大爷听罢,还要教训胡小军,林振强挡开了:“大爷,这怪不得孩子。凌媚如果真心要跟我在一起,她是不会在乎外界怎么看她的。我不信做歌手的就不能谈恋爱!”

  然后,林振强又将胡小军拉进怀中,温柔地说:“小军,答应我,不要再跟记者说凌媚的事情,她有今天,也挺不容易。咱是男子汉,不跟女人一般见识,啊?”

  胡小军点头:“嗯,我听林老师的。”

  林振强笑道:“小军这才乖嘛。以后老师会把一身本事都教给你,不过你长大后可得给老师长脸啊,不要像老师这样做一个默默无闻的地铁歌手,你要做一个比周杰伦还红的歌手!”

  胡小军说:“老师,我会努力的!”

  林振强劝胡大爷和胡小军去睡,他想一个人静坐一会儿。胡大爷拍了拍林振强的肩膀,无言地安慰他,然后带着胡小军进房去睡了。

  夜色凄迷,林振强坐在石榴树下的阴影里,沉默着,静静地想着一些事情,直到东方欲晓。

  第五章真情感动

  凌媚离开林振强之后,林振强的确萎靡不振了一阵子,但很快便从失恋的阴影中走了出来,依旧做着他的地铁歌手。

  建国门地铁站自从那个拐骗儿童行乞团伙被警方剿灭之后,再也看不到乞讨的小孩,不过2006年三月却来了一个五十多岁的老大娘,穿着破旧的打满补丁的衣服裤子,头发有点蓬乱,面前放着一个不知从哪里淘来的古董般的搪瓷缸,上面写着农业学大寨几个红色的大字,有些字已经褪色了。

  老大娘来到这里已经行乞已经有一个多月。她很少说话,只是跪在那里不停地向行人磕头,2006年四月中旬,林振强实在是心里堵得慌,便走过去,将自己赚的一百元钱放进她面前的搪瓷缸里,对她说:“大娘,您别跪着,多累啊。坐着就行了。您这么大年纪了,还向行人下跪,人家不敢走到你面前来给钱,受不起啊。你不妨换种方式试试看,不跪不磕头,看到有人从面前经过你就说‘行行好吧’,说不定还能多讨到几个钱。”

  老大娘看着林振强,想了想,觉得林振强说的有理,便在林振强的搀扶下起了身,因为跪的时间过长,老大娘腿脚有些僵硬了。老大娘起身后,将钱还给林振强,说:“孩子,你也不容易,靠卖唱为生,我怎么能要你的钱昵?”

  林振强执意将钱塞进老大娘手中,真诚地说:“大娘,您收下吧,我有钱,我一月能挣好几千元呢。”

  老大娘收下钱:“孩子,你是个好心肠的孩子。你会有好报的。”

  林振强笑了笑:“大娘,谢谢你的祝福。听大娘口音是河南口音,看大娘这气质不像是要饭的人啊,怎么沦落到这个地步啊?您的儿女不管您吗?”

  老大娘摇头道:“不是不管,是落难了。我有个儿子,挺孝顺的,在北京一家公司当部门经理,找了个漂亮的女朋友,本来日子过得好好的,他接我来北京享福。哪知道我来这里不到半年就出事了。”

  老大娘叹口气,接着说:“唉,家丑啊,家丑啊……我儿子找的那个女人不是个东西,说要买套房子跟我儿子结婚,我儿子就将四十多万积蓄全部给了她,连我从家里带来的十万元也被她骗去了。结果有一天我儿子去新房找她,发现那女人跟另外一个男人光溜溜地睡在床上。我儿子冲上去打那个男人,那个女人居然帮着那奸夫一起对付我儿子。我儿子气愤不过,就跑进厨房拿菜刀砍了那奸夫一刀。那男人其实伤得并不重,却借着他一个有权有势的亲戚的势力往死里整我儿子。最后法院判我儿子故意伤害罪,要坐五年牢。我儿子不服,提出上诉,现在人还在牢里关着呢。我不放心啊,就上街讨点钱,每个月去看望他一次,给他送点吃的穿的。”

  林振强听了,心里跟着难受:“大娘,你儿子不该拿刀砍人啊,为了一个变心的女人,不值得啊。他这样做既毁了自己的前程,也害苦了您老人家。您说是不是不值啊?”

  老大娘点头:“是不值。可那女人也太不是人了,她替那男人作伪证,一口咬定他们没有奸情,只是在一起谈生意,拒不承认他们当时光着身子在床上做那丑事,还说我儿子是行凶后为逃脱罪责有意诬陷他们。可气人的是法官居然听信了他们的证词。”

  林振强当然清楚,法律也是人操作的,不是机器人操作的。这个世界有太多有权有势者,颠倒黑白、翻手为云覆手为雨是他们的拿手戏,所以这世间总是避免不了有冤案发生。

  林振强随后又将身上的钱全部掏了出来,交给大娘:“大娘,二审一定要请个好律师,才能把官司打赢,才能还您儿子一个公道。”

  大娘摇头叹息道:“难啊,我儿子出事后,他打工的那家公司不但不帮一点忙,还发表声明将我儿子开除了。现在我儿子在北京无依无靠,我一个老太婆也没有什么能力,只能乞讨度日,攒几个钱到处为他申冤。”

  林振强问大娘:“您老家还有什么亲人吗?”

  大娘痛苦地说:“我命苦啊,生了两个儿子,大儿子两年前在矿上做工,出了事故,跟十几个工友一起全埋矿井里了,连尸体都没有挖出来。我从家里带来的十万元钱就是矿上给的抚恤金。可恨被那个女人骗了。唉,去年,我老伴也去世了,现在只有身边这个小儿子了。”林振强感慨大娘的命运多舛。最后他说:“大娘,要不您认我做干儿子吧,我来照顾您,我请人帮您打官司。”

  大娘高兴地说:“孩子,这合适吗?这会给你添很多麻烦的。”

  林振强真诚地说:“大娘,看到您,我就想起家里的亲娘。我也是为人子女的人,您能为您儿子行乞申冤,这份母爱比天还高,比海还深。只要我还有一点能力,我就愿意尽最大的努力去帮助您。”

  大娘激动地掉下了热泪,紧紧地抓住了林振强的手:“孩子,你是天底下最热心肠的好人啊!”

  林振强当天将大娘带回了自己租房。在坐地铁的途中,林振强得知了大娘姓孟,儿子叫方小春,林振强也将自己的姓名告诉了孟大娘。当林振强将孟大娘领进胡大爷的四合院时,房东胡大爷大惑不解,不知道林振强为什么要领回来一个衣衫破烂的老大娘。林振强将缘由对胡大爷说了,胡大爷马上将老伴喊出屋,吩咐老伴带孟大娘去洗澡,给她找几件干净衣服换上。

  胡大爷握住林振强的手说:“振强,你这孩子心肠太好了,大爷真的很感动。现在我们这个浮躁的社会有几个人会关心别人的苦难?而你,一个在北京流浪的歌手却做到了这一点,你真的太伟大了。大爷还有些社会关系,我马上跟报社联系,只要媒体的力量介入了,就会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说不定,孟大娘的儿子改判就有希望了。”

  当天,胡大爷打了一通电话。黄昏时分,一位漂亮的女记者便来到了林振强的租房,对孟大娘和林振强进行了采访。

  女记者名叫袁蓓,二十四岁,衣着很简朴,但却美不可言,身穿乳白色长袖丝质圆领衫,但是无法挡住她怒拔而挺秀的双峰,肩上挂着淡蓝色的精美皮包,下身是粉蓝色底印乳白小碎花的及膝薄纱裙,超薄透明的肉色丝袜及近三寸的细跟高跟鞋,使她浑圆修长的美腿更添魅力。而披肩的长发散发着清新的洗发水的香味,沁人心脾。嫩白的皮肤仿佛透明般吹弹可破,逆着阳光看,脸蛋上的金黄色的小绒毛就透露出百分之百的可爱与美丽。

  林振强很纳闷,这样的女孩子是做模特做影星的料,甚至林振强还在心里默想这样可爱的女孩儿应该被某个有权或者有钱的上层人物金屋藏娇才对。林振强为自己最后那个想法感到羞愧,觉得自己这样想想都玷污了人家姑娘,他还是清楚这世间有不少意志坚定有梦想有追求的好姑娘,并非人人都掉进钱眼里去了。但是,林振强肯定像袁蓓这样的女孩一定是抗拒了许多的诱惑才坚持在北京城里四处奔波做一名普通记者。

  采访很顺利,也很不顺利,孟大娘说着说着就要停顿下来擦一阵子眼泪。孟大娘说北京这座城市让她儿子蒙受冤屈,她恨这座城市,她在这里举目无亲,年迈无依,靠行乞度日,靠乞讨攒钱请律师,希望能够为儿子讨回公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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