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被上帝多咬了一口的苹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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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4-08-01 14:48
路不在花里
二十几岁的日子,我的生活看上去不错,有一份好工作,有一副好身体,还有男友陆值,但我内心清楚,我过得不怎么开心,直到遇见郑丛。
我第一次见郑丛的时候,他抱歉地笑:“对不起,家里这会没有人,谢谢你帮忙送来。”我站在他的轮椅面前,心里那点小愤愤化为乌有。
五分钟前,无良的快递员在我签收以后,把剩下的最后一个快递包一把塞进了我手里:“这也是你们小区业主的,能不能帮忙带一下,我有点急事得赶紧走,谢了!”快递员连人带车跑得没有踪影。我照着单上的电话打过去,那边的男声温柔地请求:“请帮我送过来一下,好吗?”我愤愤地挂了电话,在小区内沿途问路。
“一起喝杯茶吗?刚入手的明前龙井。”此刻郑丛伸手指指我手上的包裹。
在MSN上和郑丛聊天,我变成话多的姑娘,常常一不小心就打出兴致勃勃大段文字,我想要与他分享的事情居然那么多。我把它们打出,又常常删去,最后只回他简短的句子,小心维护着自己的那点矜持。
再后来,我忍不住去看郑丛。以路痴闻名的我那天毫无例外地又迷路了,在小区东走西撞,最后对着一丛茂盛的木槿花发呆。我从来没有见过那么胖的木槿花,每一朵比我的拳头还大。电话打过来,郑丛的声音里全是笑意,他说:“笨丫头,路不在花里,你抬头往右上方看看。”
后来我就常常出现在郑丛家。郑丛因为身体不好,几年里他的饭都是家人帮他端到病床前的。每一次我在的时候,郑丛就坚持在饭桌上吃饭。他坐在我对面,叮嘱我多吃青菜多吃肉,总之一切要多吃。我回赠他,你应该去办养猪场。
体力不支的时候,郑丛就靠在椅背上闭上眼睛休息几分钟。那个时候,我就放心地盯着他看。他比我还要长的漆黑睫毛,吊兰一样;还有每天都刮但依然泛青的胡楂,雪后蓄春的原野一样。
那时候我的心里经常盘旋着一个念头:我们无法控制隐疾。我们无法控制去爱一个人。所以我们也无法控制爱上一个有隐疾之人。
当时陆值正作为学校一个课题的负责人出国游学,要在国外待两年。他每天给我打电话,分别说早安和晚安。我同陆值聊起郑丛,他在电话那头不以为意。于他而言,郑丛就是个倒霉家伙。他不觉得这样一个男人会给我们的关系带来什么威胁。
陆值甚至豁达地支持我多去,他怕我一个人孤独,又表达了他对郑丛的怜悯。
痛苦被生活腌成了段子
有谁会在自己年轻的人生突遭腰斩,与病榻相伴后,还能拿自己的际遇开玩笑?
有次郑丛笑着说:“你不知道我的人缘有多好。我病后不久,新闻里不是播报有个那什么百年难遇的日食么,那天我朋友们呼啦啦十来个人一块来看我了,我受宠若惊。他们问我,郑丛,你拍的那些X光片呢?然后,他们就一人拿着一片子盖脸上齐刷刷站落地窗前等日食去了。我急得大喊,你们这群王八蛋,好歹给我也留个位置啊……”我大笑,笑到想躲进卫生间去哭一场。郑丛啊郑丛,你怎么能对自己那样没心没肺呢?
那只是郑丛的众多笑料之一。在他的生活里,痛苦没有影子,它们都被时间腌成了段子。
除了陆值,我不同别的朋友提郑丛。他像我偷来的一罐糖。捂在口袋里,拥有了全世界的甜香。我不知道我会如何失去这罐糖。我知道我必将失去它。
在我们的人生里,有太多东西到来又离开,我们已经习惯到不以为然。一切终会过期。机票会过期,食品会过期,诺言会过期。曾经爱过的人也会过期。
我们已经以成长之名,太过熟悉无关生死的失去。
我和郑丛谁都没有讨论过爱。我们只是渐渐变成了两个比从前容易快乐的人。在我曾带给郑丛看过的众多书里,郑丛最喜欢《小半生》。他说我们在一起就像已经过了小半生。
我爱上了这个我在大学毕业后留下来多年都不曾爱上的城市,我爱小区里我们散步时途经的每一棵花树;我爱我和他的身影在路灯下因为拐弯慢慢叠加;我爱曾令他微笑的某种味道;我喜欢我们相遇后共同认识的每一个可爱的朋友。
通过一个人,我爱上了一个世界。
后来某天,郑丛听我用家乡话打完电话,他笑嘻嘻逗我:“我爱你。”我有些脸红,他接着狗尾续貂,“这句在你家乡怎么说?”我瞪他一眼,不肯告诉他。
我错过了唯一一次告诉他我爱他的机会。但我清晰记得我在电脑前百度脊髓灰质炎时身体不由自主地颤抖。从身体机能的逐级毁坏、肌肉形体的日益萎缩变形,到最后让我触目惊心的无常。我无法做到去等待可预计的死别,和一个我爱的人。
郑丛,再见
我们的告别没有任何形式。陆值回国的前一天,我最后一次去看郑丛。
那天我去买了新的素描本,假装和平常一样坐在他房间里,拿出本子随便画两笔。他则靠坐在床边用笔记本电脑看武打小说。
新本子上一片雪白,我忽然起身,走到他身边,把笔放进他手心里。郑丛的手属于肌无力,是握不住笔的。我握起他的手,一笔一画,在本子封面上写下我的名字。我看着那个有点歪歪扭扭的名字,笑了。郑丛也笑了。
书柜里那些本子表明,研究生毕业的郑丛,曾经写得一手漂亮好字。
那天我待得很晚,直到大把月光都洒在他房间的墙上,又白又亮,像一掬打翻的水银。
“江蘅蘅,你要走了吧。”他原来什么都知道,“你不走我也会赶你走,因为我马上要变得又老又丑。”
郑丛说,最好的青春都已经一起走过,只不过他的比别人短而已。
走的时候,我没有像从前一样在门口摆手说bye,我走到他床前,对他说:“郑丛,再见。”
过了很久,他才回我一声,再见。
那是郑丛第一次叫我的名字,也是最后一次。
你现在的日子是多少分
陆值回来以后,我没有再提过郑丛,我封存着郑丛的那一笔骄傲。我们一起牵手逛街,日子和从前无异。
如果一定要说有什么改变,那就是当我们手牵手散步的时候,我会对着前方一幅广告牌不自觉微微一笑,那是关注脊髓损伤的公益宣传;当我们面前的坡道上有一辆轮椅在慢慢前行,我会跑上前去帮忙推一程。
那个群体,是我在认识郑丛前从来没有关注过的。认识郑丛以后,我觉得他们都是上帝最爱的苹果,因为喜欢,忍不住多咬了一口。
爱是什么?爱是一条通往这世界的温柔通道。你爱过一个人,从此发现这世界处处是与他相关的温柔,每一个瞬间都可能被击中心的软肋。
相比爱的意义,大家似乎更关心失恋的意义。
女朋友们坐在一起聊起前任和失恋。沈青说,失恋是一门课,我们应心存感激。花枝丸说,不相信爱情算什么?我失个恋连人性都差点不信了。小荷说,失恋是人生最痛的那一刀,挨过去之后你就发现自己原来挨得起很多刀……我的女朋友们个个领着通透过日子。她们笑我,你就不一样啦,有陆值这样一个从高中就追在你屁股后头的护花使者,哪里知道什么感觉叫失恋。
我笑笑不说话,这个世界那么热闹,每个人都奔跑向前,没有人在意路上的小小遗失。
没有人知道我永失所恋。
陆值回国后常说我变得心事重重,某日我回到家发现他正在翻我的MSN聊天记录。我们和平分手。
那天陆值在博客里写了一句话:因为深爱,太过敏感,不能假装粗疏去走一辈子。
曾经有人问我:你会选择一个爱你的人还是一个你爱的人?我没有回答,因为觉得这是一个欺负人的话题。我为什么不能选择我爱又爱我的那一个?
但现在我知道,那很难。我和这世界上所有自私的人都是一样的,我们唯一的标准就是保全自我。每一个鸡汤教主都在洗脑:我们的人生只需要保险杠,一道又一道。似乎我们并不需要爱。
我后来和一个在相亲中认识的男人订了婚。
他胖胖的,站在雨中等我的样子像宫崎骏的大龙猫,和我之前喜欢的类型完全不同。我开心的时候,他笑得比我快乐。我不想说话的时候,他比我更沉默。在一起后不久,有天他问我,我们的日子你打多少分?我说80分。他很失望,可是我觉得100分啊!
我笑着揉乱他的头发:“80分我已经很满意啊!要留20分给上升空间。”
郑丛,你现在的日子是多少分?
隔着那么多的不相干
朋友们为我们祝贺订婚的时候,郑丛没来。
他当然不会出现,我也从没想过给他请柬。但有收到他托朋友捎来的红包。我把钱取出来托人退回,红包留下了。红包上写着:江蘅蘅,订婚快乐,白头偕老。
字很好看。我知道不是他写的。
我当然会白头,有没有郑丛我都会白头。我们当然都会变老,和不和谁相偕都要老。
郑丛看错了我,像我这样现实过头的人,活该活成一株不需要爱情的标本。我们之间隔着那么多的不相干,也一同老去。
直到两年后的一天,我遇见了郑丛的妹妹郑思璐。思璐问我:“那个红包上的字你喜欢吗?我哥让我握着他的手写的。”我回家后到处翻找那个红包,却怎么也找不到,最后急得一屁股坐在散落的抽屉间,眼泪怎么擦怎么擦也止不住。
我从梦里醒过来,夜色寂静,枕边人在轻声打着呼噜。我看见窗外的白月光,它如同我离开郑丛的那一晚,还是那么皎净那么白。
我去书房取出那本《小半生》,打开,月光就照在我和郑丛的面庞上。我的手轻轻抚过那张脸,抚过那无数个歪歪扭扭我的名字他的姓氏。无论隔着多少辰光,他永远都是世界在我心上的温柔一击。
那是我所拥有的唯一一张偷拍。
我不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