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轨电车 在中国城市中规划与设计原则初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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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4-12-12 09:53
有轨电车是起源于欧洲的一种中低运量的轨道公交模式,现代有轨电车的出现使其在速度、外观、环保、适应性等多方面显现出独特的优点,也促进它在欧洲和全球众多城市中的复兴。近年来,在城市化、公交优先、产业化推动等多重因素共同作用下,中国的众多城市也表现了对有轨电车规划建设的高度热情。
然而,每一种交通方式都有其优势也有其相应的限制因素和合理的使用范围。有轨电车的规划与选型都应与城市规模、用地功能布局、城市总体交通系统布局和交通走廊的特点相适应才能发挥其最佳效应。很多业内专家已经在有轨电车的定义、在城市交通中的功能方面做出了诸多探讨,本文意在有轨电车在中国城市交通中规划和设计评估应充分研判的因素方面,特别是进行初步探讨。
现代有轨电车一般是指由1节到5节车厢组成、由电力牵引的在城市普通道路上以混合路权或专有路权上行驶的轨道公交。有轨电车有很好的动力特征和舒适度,但是运营速度和可靠性经常会受到沿线交通的影响。在没有优先信号灯设置2交叉路口,有轨电车会和普通车辆一样受阻。有轨电车车厢的宽度一般不大于2.7米,大多使用低底盘车辆,常见的营运速度取决于路权、道路交通拥挤程度和信号是否优先,速度可以从10公里/小时到30公里/小时。有轨电车的运量主要取决于车厢节数5车厢长度、车厢是否铰接、发车间距和最小安全车距。常见的有轨电车的运量为5,000-12,000人/小时。同时,在建设费用上大致在0.5-1.5亿/公里。总体来说,有轨电车是环保、靓丽、中低速度、中低运量、建设费用较其他轨道交通低,但同样运能的建设费用远高于公交专用道和快速公交(BRT)。
有轨电车的特性决定了其在城市中的功能。尤其是在大城市和超大城市,现代有轨电车主要是服务人口密集、人们短途出行比例较高、营运速度要求不高、道路景观要求高和出行舒适度要求高的交通走廊。这些走廊最常见的地区是城市的旧城区或中心区。
对于有其它轨道交通方式如通勤铁路、区域性铁路和轻轨的城市而言,有轨电车应该是其它轨道交通方式的补充,而不应该作为后者的替代。从运量上和技术可能性上讲,有轨电车容量可以达到轻轨、快速公交和区域性铁路运量的下限乃至中限。但是,有轨电车的可靠性,至少在目前的技术条件下,较难达到后者的水平。
因此,对于出行速度、能力和可靠性要求高的交通走廊、尤其是高能力的通勤、商务出行比例高的走廊,即使能在理论的运量上能保证适应走廊的最大交通需求,有轨电车在速度和可靠性上的吸引力也比较有限,不宜建设有轨电车。
鉴于对于有轨电车的热情,很多中国的城市都在进行有轨电车线网规划,并将其功能作为较远程通勤线路的骨干,或者作为未来大容量轨道交通的预留通道。我们进行有轨电车规划设计的决策要充分考虑中国城市人口基数大、发展迅速的特点,建议各城市在有轨电车的规划和设计中综合评估一下因素,做出可持续、投资回报合理、符合城市功能要求的科学决策:
1.首先,有轨电车规划要与城市布局和城市综合交通规划相匹配,应当是城市综合交通规划的有机组成部分,与其它轨道和公交模式合理分工,互相衔接、各自分担相应的运能和城市功能区服务特色需求,才能发挥交通投资的最大总体效应和支持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2.综合考虑交通通道的交通需求量、出行距离分布、出行目的分布。鉴于有轨电车速度和容量的限制,需求量适合、长距离通勤出行少的通道才比较适合继续探讨。同时,交通需求要兼顾短期和长期需求,远期需求超过有轨电车能力的通道需要慎重考虑:期望用有轨电车作为未来轻轨或重轨预留线路的需要慎重规划,以确定未来的转换投资不会高于新建。
3.合理协调通道上多样的交通需求和与其他公交线路的关系:有轨电车的固定线路很难满足同一条交通通道上多个起始点的交通需求,但应当可以承担主导需求;如果不能,则本线路的投资效益存疑。同时,如本通道同时需要承担多个起始方向的公交运营,侧路权分配就需要综合考虑,与其它公交模式进行投资效益比选,如可以通过多条普通公交线或公交专用道或分享专用道的大容量快速公交模式实现,则应优先考虑投资效益更高的模式。
4.中小城市在公交模式选择时应综合考虑城市财力,毕竟靓丽、环保、舒适的有轨电车的建设和运营成本还是远远高于公交专用道和大容量快速公交(BRT),而其他地面公交则有覆盖面广和灵活的特点。在财力有限的情况下,有轨带电车主要应当用于特色城区、街区等社会投资回报较高的通道。
5.重视前期规划设计研究与公众参与,确保有轨电车线路的规划设计与周边城市功能的最佳融合:随着有轨电车的技术水平不断提高,其供电方式(地面、高架触网)、走行方式(钢轨钢轮、胶轮)、高低底盘、长短车厢和交接方式、左右开门等多样的技术选择都为不同用地区域的提供了多样的选择;另外,车站的选址、与交叉口的选位关系、车站布局都有不同的应用。科学、充分的前期规划设计研究是做出科学选择的基础。规划方案制定中深度的公共参与是西方比较常见的规划设计手段,也是其屡试不爽的成功经验,也是我国目前公交规划设计中通常缺乏的一个步骤。在城市中心区和旧城改造、商圈应用时更应重视公共的设计参与,把握用户和周边商铺、住户的期望,以便实现有轨电车的最大价值,真正实现共赢。
6.尝试和选择合理的投资、运营模式:鉴于有轨电车的景观和提高环境质量、商业地产价值的优势。建设的城市可以选择不同投资和运营模式,与商家共同投资,公共受益,特别是在商业核心区和旅游区。
7.探讨有轨电车加步行的商业步行街开发模式:一般购物者在步行街购物的步行距离不宜过长,这就是过长的商业街效益递减的原因。而有轨电车速度可控,与行人可以混用路权的特色可以使之成为提高步行商业街吸引力、提升老城品质的有效手段,特别是可以提升较长的商业街的吸引力。
总之,有轨电车是一种单位运量投资较高、高瑞、景观和环境效益好、具有吸引力的中低运量公共交通模式,科学充分的规划和设计过程是充分发挥其效益的保障。
文/美国能源基金会宇恒可持续交通研究中心 王江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