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岁的暗恋

  雨中事

  十七岁的第一场雨,让人欣喜而又永生难忘。

  在这个细雨迷离的清晨,我收到了一封来自千里之外的信件。那是一张崭新的报纸,报纸的内里,夹着一页笔迹苍劲的短信。这封朴实的信,不仅让我重获了少年时的自信,更改变了之后的一生。

  那张单薄的报纸上刊载着我的处女作。而给我写信的中年人,正是录用该文章的责任编辑。我踏着坠落的雨点一路狂奔,无法停歇。我只能通过这种笨拙的方式来宣泄内心的激动。

  放学后,我骑着刚买不久的自行车冲上街道,和飞驰的汽车赛跑。我当时真觉得自己成功了,宛若夜幕里的烟火,璀璨夺目。

  癫狂的方式没能给我带来额外的喜悦。我在迷朦的雨中摔倒了,身后一辆始料未及的蓝色汽车压到了我的右腿上。

  我不得不被迫休学,安躺在医院的病床上度日如年。我几乎每天都会询问前来给我打针的护士,阿姨,我明天可以出院了吗?

  答案始终都是否定。后来,我彻底绝望了,便不再理会。直到一日,我坐在窗边看雨,才忽然想起那些没有做完的事儿。

  于是,我开始了日复一日的创作。事实上,很长一段时间,我都不曾动笔。我暗暗告诉自己,不写则已,要写势必一鸣惊人。

  我决定写一个灰色黯淡的长篇小说,小说的主人公是一个沉闷忧郁的女孩。行文和布局,有点类似于《少年维特之烦恼》。

  雨中人

  出院后,我又接着请了为期两月的病假。那时唯一的工作,就是整日倚在卧室的窗台上发呆。

  我那个将要一鸣惊人的长篇小说,依旧只字未落。当时连写八百字作文都挠破头皮的我始终不愿承认,十几万字的工程对于我来说,的确有点天方夜谭。

  不知何时,窗外的路上多了一位身形消瘦的女孩。她走路的姿势显得有些颓废。偶尔小跑起来时,落于双肩上的秀发便会随风向后翻舞,充满了少女的灵动。

  她时常喜欢交叉着掰手指,而我似乎能隐约听到骨骼的脆响。咔嚓咔嚓,像碎雨打过木制的窗台,像钢笔在书桌上的烦闷敲击。

  她成了我每天必做的功课。清晨,我站在日光懒懒的阳台上一面刷牙,一面等她抱着课本匆匆掠过我的视野;中午,我会爬上顶楼,一面望着归来争米的白鸽,一面注视她孤独的背影;而傍晚,我喜欢坐在月季盛开的窗台上等她,让血色的夕阳与她的背影一起卷进落寞的时光里。

  南国的冬雨姗姗来迟。我靠在雨声劈啪的窗棂上,想象她打伞而过的景状。

  雨中的马路显得安静且寂寥。如果她此刻穿一件粉绿的风衣,手握一把绣花的红伞信步走来,我兴许会将这动人的一幕写进冬天的日记里。

  她终于来了。从路的那头忽然闪现,而后匆匆地掠过我的窗口,如一抹浣洗在清水中的色彩,由浓至淡,声消迹隐。

  她并没有穿一件轻舞飘扬的风衣,更没有打一把别致诗意的油纸伞。她像落荒而逃的士兵,在寂寥的马路上披散着头发,朝不可未知的方向里一路奔去。

  她像一颗从猎人身上无意掉落的火种,潜伏在秋后的荒草里,点燃了这条孤寂的小路。忽然有股莫名的惆怅在我心中缭绕盘踞,郁郁成结。如果我有足够的速度和勇气,我想,我一定会顺着她的方向追去,在冬雨迷离的清晨问来她的名字,以及许多促使她在雨中狂奔的哀婉故事。

  如果她的名字叫青莲,那么,我就写一部毫无剧情可言的小说,《少女青莲之烦恼》。如果她的名字叫红柏,那也难不倒我,我照样可以写一部流水账式的小说,《少女红柏之烦恼》。反正这部小说得按她的名字缓缓展开。

  这是我那个冬天最想做的事情。

  雨中见

  我想,我有些喜欢她了。每次与她遥遥相隔的会面都会使我心情愉悦。这种短暂而又真实的欢喜,让我对时光充满了无限感激。

  这种柏拉图式的电影剧情,终于在现实中得到了印证。我整天在寻思,该如何制造与她的第一次碰面?算好了时间,骑自行车载着满大筐书从小路的拐弯处飞驰而来,与她相撞,而后不理一地狼藉,裹着满身泥尘,彬彬有礼地向她道歉,并将她送至医院?这种被写烂的剧情,似乎我不能再套用。按照逻辑推断,她不恨我入骨打我两巴掌,那她绝对不是正常人。

  想了一整夜,始终没能找到一个合适的方法。第二天清晨,我脑袋昏沉,觉得脑细胞死了不少,于是决定去小路那头的早餐店吃碗热腾腾的豆浆油条补补脑。

  吃到中途,我最后决定先用最老土的办法与她接近,那便是跟踪。但低头看看尚未痊愈的左腿,一切天才般的构想只能化为泡影。但我实在不愿就此下去。当初,她是悄无声息地步入这条小路的,对于这条小路来说,她是新的过客,但谁能保证明天她就不会毫无预兆地改行它路,从此消失?

  正当我想得脑袋发胀时,一个熟悉的身影闯进了我的视野。老板,两根油条!

  她离我如此之近。握住筷子,我显得有些手足无措,扑通扑通的心跳像沸腾的开水,随时都可能顶起壶盖,暴露内在的秘密。

  咦?我的钱怎么不见了呢?真不好意思,老板,今早忘带钱包了。她窘迫地翻寻自己的衣袋。我吸了口气,从裤兜里摸出五元人民币结账,顺便说了一句,老板,连她的一块儿付了。

  她目瞪口呆地看着我。我说,咱们是一个学校的,我见过你。

  我拄着拐杖出了门,她关切地问我需不需要帮助。如果我说需要的话,那似乎显得有些不够庄重,但若说不需要的话,她掉头说声谢谢,继而大步离去,我怎么办?

  电光火石一秒间,我想出了一句聪明绝顶的话。我说,先让我走两步看看?

  她记了我地址,说第二天会将这两块钱还给我。我在冬日的小路上笑得忘乎所以,真没想到,这么复杂的事情,竟被两块钱解决了。

  雨中结

  我每天都会顶着寒风去路口的早餐店喝豆浆,目的只是为了遇见她,而后看她对我微笑着说一声,好巧。

  好巧二字,时常让我有种月落星沉,柳暗花明的怅惘。如张爱玲所写的一般,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想要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在时间的无涯的荒草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迟一步,刚巧碰上了。

  我以为她会在一个使我意想不到的时刻里出现,笑语盈盈地站在我的门前。而我与她,也会因为那毫不起眼的两块钱发生一段终生难忘的故事。一切都不如小说里描写的那般顺其自然。事实,她至此都再没出现过。

  我编造了许多理由来安慰自己,兴许她转了学校,抑或生了重病,才无法前来看我。于是,为了与她不期而遇,我经常会打着一把草绿色的雨伞站在马路上来来去去。我一直相信,有那么一天,她会顶着温润的雨,甩着淋湿的长发擦过我的伞沿。

  很久之前,我在七棵树的奶茶店里见过一张粉红的纸条,上面写着:缘分究竟是什么?记得当时,我从兜里掏出笔,在纸条的背面写下了这么一句话:缘分是你朝着错误的方向一路而去,而我也在错误的时间里对你执迷不悔,可最后,我们还是能找到正确的时间,并在正确的地点会面。

  我与你,到底是谁迷了路,以至错过无法重来的时间?

  这些天,我时常乘坐对面马路上的公车打发时间。从起始坐在终点,又从终点坐回原点。我的视线,总是不能从窗外收回。直到此刻,我还是期待着你的出现。就这样,我把你彻底弄丢了。小说已被我修改得面目全非,最后不知去向。

  十七岁的生日,我用所有的零花钱买了一部手机。深夜,我编好了35条短信,却不知如何发送给你。

  明天,我的十七岁就要过去了。我该和你说点什么呢?你看,窗外又下起了淅淅沥沥的小雨。

  在此刻荒冷的城市中,除了我,还有谁的少年梦在这样的雨中抽枝,茂盛,无疾而终?

  文/梦天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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