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用鼻翼吞吐出一片草原

  • 来源:女报•时尚
  • 关键字:成长,爱情,青春
  • 发布时间:2015-01-22 10:05

  成长的代价

  我一直记得那段日子。

  应该是阳春,窗外飘着杨絮,隔了不远处的操场上,总能传来跑步声。学校门口的爆米花小摊,又炸出一锅新的苞米,甜腻香悠悠然在空气中不知勾了多少馋虫。站在讲台的老师面孔模糊。我周遭的一切都戴了面纱,似是而非。

  晚上睡前,奶奶揉揉我的手,满眼忧愁:“孩子,你烧心呢。”

  我确实感觉到一种热,从心脏蔓延到掌心,指尖都长了倒刺。

  我13岁,初二。每天走路上学15分钟,和我的同学姜蕊一起。姜蕊是个小个子甜蜜的姑娘,爱穿牛仔衣,口袋里总是装着零食。

  “我觉得我病了。”我对姜蕊说。

  “要不要去医院?”她扑闪着大眼睛,十分关心。

  “不用。”我摆摆手,感觉秘密就要咆哮出口,童真正在破碎消失。

  在梦幻中百年

  一整个暑假,我总在下午的时候去学校门口溜达。因为他喜欢在下午去操场上踢球。有时我能逢到他,有时错过他,有时,那条路上我塌下的脚印都是徒劳。逢到他的那几次,他骑着自行车,球放在车筐里,因为热,衬衣的领口解得很开,可以看见嶙峋的瘦骨。

  他打着车铃从我身边经过,漫不经心地跟我打招呼,然后奔向一个少年的下午。

  “你怎么总在学校门口乱逛?”有一次,他突然就出现在我的身后,吓得我哆嗦了一下。他递过来一只雪糕,看我没接,又拿回去,帮我撕掉了包装,重新递过来。

  “我,我在书店租书看。”

  学校大门的右边,有一家租书店,无数痴男怨女的故事,躲藏在被翻得破旧的小说里。

  “那好吧。”他摆摆手离开,背影被酷暑蒸腾,慢慢消失。雪糕也化了。我每晚看小说,在想象中与他相爱,在每一个故事里与他厮守,在梦幻中与他百年。

  初三,我们分到不同的班。他成绩好,去了直冲省重点的尖子班。我和他之后便只能遇见。考试渐多,每当学校放榜,我在榜首遇见他的名字。做课间操的时候,我站在最后一排,遇见他从远处经过。我值周去他的班检查,遇见他一边做眼保健操一边默诵单词。偶尔在楼梯口或者某个转角处,我遇见他心无旁骛,目光清明。

  我还遇见他的朋友,他的作业本,他被传阅的满分物理试卷,也遇见过他的窘状。记得他有次参加英语演讲比赛得了奖,领完奖下楼梯,姿势华丽地跌了一跤。台下哄堂大笑,我也笑了。我笑了好久好久,一整天,一整个青春。

  后来,他终于要远离家乡去读那所著名的高中。而我无法同行。

  但在学校的大红榜上看到他的名字,我特别高兴。我请姜蕊吃了汉堡,又请她溜冰。之后又买了她一直想要的超大个娃娃送她。

  “你捡钱了?”她这样问我。

  我嘻嘻笑,就是很高兴很高兴。

  在低处仰望

  我的高中读得异常艰难。我十分努力,用宿舍里别的女孩的话说,简直是令人发指。在被窝里拿着手电筒窸窸窣窣地翻书。一早就像个猴子那样跳下床,随便洗漱后跑去教室。吃饭快得像汉子,每一分钟都掰开了用。

  苦虽苦,但那段孑然独行对自己发狠的日子,是我最满意自己的时候。

  寒假初中同学聚会,我再次见到他。他被簇拥着坐在人群中,像答记者问那样回答各种问题。

  有人问他:“你有喜欢的女孩了吗?”

  他笑说:“没有。”

  我知道他说的是真的。他的目光平静如水,穿越无数空气分子移到我的脸上。他也许知道我是喜欢他的。但他也知道,我的喜欢不需要他的任何回应。像别的暗恋他的女孩一样,我们都是站在低处仰望他的人。

  高考填志愿,几番打听到他报考的学校,回家哭求父亲动用关系去帮自己改志愿。令人匪夷所思的是,我考上了那所排名前10的大学。

  这是我所在的高中3年里的盛事。

  那个暑假,我没有再参加任何聚会。我看着镜子中的自己,只希望能再美丽一些。我练习化妆、穿短裙和细高跟。我在内心不断地演练与他重逢后也许会发生的故事。我并不渴求他会爱上我,我只是希望,我们再见面,我是他不算丢脸的“熟人”。

  向他走了99步

  可是我们并不熟。同校不同系,偶尔一起吃饭。有时他踢球,我就坐在一边看。看时间在他身上留下的印记,在人杰辈出的大学里,他依然最耀眼。

  身边有捧着水等他的女孩子,扬着灿烂笑靥喊他的名字。一场终了,他朝我们走来,我落荒离开。

  我想我是习惯了沉默地去爱他,甚至无法与他正常交流。后来一起回老家的火车上,他笑问我怎么不找他玩,寒假没事儿的话就一起玩吧。我支支吾吾。

  瞧,我们有机会亲密的时候,我像鸵鸟一样把头缩进了羽毛里。我已经朝他走了99步,却在他可能会回头的时候,转过身去。

  也许我不如以前那样喜欢他了,后来知道他有了佳人在侧的时候,感觉到的竟是轻松。

  姜蕊大专毕业在我的城市实习,介绍男朋友给我。

  叫程光的男生,第一次见面就捧了一束玫瑰出现。程光的追求很孩子气,不断地打电话,发短信,QQ轰炸,周末来袭。有一次,在姜蕊的牵线下,我们一起去民族村玩,同行的还有他和他的女朋友。

  他一直握着女朋友的手,而程光一直在试图握我的手。我又开始别扭了,怎么都玩不开。在傣族村玩泼水,大家都很High,只有我站在圈外想尽快逃离。也许他只是想拉我进去和他们一起游戏,于是一桶水都泼向了我。那是5月,水并不冰冷,可我还是被泼得发了抖。和程光一起先离开民族村的时候,我一直在哭。

  坐在公交车上,程光问我:“你喜欢他是吗?”

  我点点头。

  “可是,你看他已经有女朋友了啊。”程光的声音里也带了愁绪。

  “你不知道我喜欢他多久了。”我泣不成声。

  “和我在一起忘了他行吗?”程光要渡我离开他的海了。

  我点点头,想了想,又摇摇头:“对不起,我做不到。”

  是的,我做不到在我还喜欢他的时候去和任何人恋爱,我做不到生命里出现不是他的任何别的男生。

  我在喜欢他的道路上走了太久了,如果现在放弃,会更看不见远方。

  涅槃失败的凤凰

  之后硕大的校园,不再是想逢到便可以再逢到的了。我们走在各自的经纬上,渐行渐远。

  听说他失恋,又恋爱。反正他不缺追求者,而大学有着培养各种爱情模式的温土。我的大学生活枯燥无趣,像是在重现高中生活。

  大四那年寒假,我像往年一样拨打他家的电话祝他生日快乐。

  电话是他接的,一直以来,他都不知道祝福他生日的是谁,但那天他问:“小西,是你吗?”

  我挂断了电话。

  3月份,我生日,晚上突然接到他的短信:“你下楼来,我有东西给你。”

  他递过来一个纸袋,打开是一件白色薄衫。他说:“你对我说过那么多句生日快乐,你的生日,我也该祝福,感谢你妈妈生了你。”

  这是他向我走的第一步吗?他的微笑那样亲切,我以为我随时可以跌进他的怀抱里,表白就在舌尖,可余光就瞟见他的第三任女朋友就站在不远处,对他翘首以盼。

  他匆匆离去,我站在原地。

  许久他发来一条短信:“记得那天去民族村,你穿的就是这样的白色毛衫。那次真的很对不起。”

  那个晚上我失眠了。他在用一件薄衫跟我告别,让我停止。我失恋了,像是涅槃失败的凤凰,我烧了自己,却没有重生。

  毕业季,他被保研会继续读书。我放弃了保研,决定远离。

  我也保留我的茧

  我找了个好工作,让我能迅速成长的那种。我见识社会的复杂,人心的叵测,情商和胸怀似乎每天都有所不同。

  我可以在面对讨厌的人时也微笑说话,我可以面不改色地俯身捡起被扔在地上斥为垃圾的劳动果实,我可以对领导说违心的赞美的话,我可以找准时机给伤害过我的同事一个有力的回击。

  我很忙,忙得有时忘记想起他。忙得有一天,终会忘记他。

  可忘不了。他偶尔出现在我的梦里,我会笑着醒来。忙碌间或,会放空恍然,他还好吗?我也开始收到他的生日祝福短信,虽然只是淡淡回复一句谢谢,但心已经开始开花。

  到我这里来吧。我不断祈祷,让我在你那低了又低的自尊心重新树立。让我因为你爱我,而更爱你。让我们在一起时都不必低头。让我不后悔在这条路上的跋涉。

  3年后,他研究生毕业。不知道是不是我的祈祷收到了反馈,他申请到我所在城市的Offer。并且到来时,已经恢复了单身。我像个地头蛇那样帮他租好房子,买好生活用品,带他东奔西走找家乡菜吃。

  我们工作都很忙,他封闭式陪训2个月,之后开始出差。但我觉得我们真的在一步步地靠近。他主动给我打电话的时候越来越多,也会约我吃饭。我们还一起看过几场电影,坐在他的旁边,可以听到他平静的呼吸声。有一次从影院出来,下楼梯的时候有人飞奔,他揽住我的肩护着我,那稍纵即逝的接触,让我只觉眼前一黑,漫天升起缤纷烟火。

  我们在网上的交流渐多。他开始说:“你在干吗?睡了吗?天冷了,要加衣了。”

  我们注定会在一起的,我从来没有的笃定。

  就这样吧,连开始都是慢慢的。我会了解一个全新的他,并且全盘接受。他会懂得一个过去的我,为他做过怎样的努力。让他的世界拥有他的脚步,我也保留我的茧。

  2014年是个闰年。2月29日那天,他在昆明出差。我的生日是3月3日,他在网上问我,想要什么礼物?我终于鼓起勇气告诉他说:“只想要你回来,和我一起过。”

  他3月1日晚上的火车票,在火车站广场上给我打了个电话。我正在加班,他说给我买了礼物,但不知道我会不会喜欢。我渐渐在他面前建立起傲娇模式:“那真要看看是什么?”

  “小西。”他喊我。

  “嗯?”我的心因为他的呼喊开始颤抖。

  “回去之后,我要跟你说件事。”

  “好。”我扶住桌角慢慢坐下,等待终于有了意义。

  电话挂断后,我陷入甜蜜的幻觉。我会拥有全世界的,只是因为要拥有他。

  但,他没有能赶回来。

  3.1昆明火车站砍杀事件中,他被刺中胸腔,没有再醒过来。

  如果亲口说过爱你该多好

  在我拥有的他的遗物中,有那件他送的薄衫,初中时写有他名字的红榜碎片,有关他报道的纸媒剪报,我们一起吃饭看电影时的所有票根,被手抄在本子上的所有短信和聊天记录,他准备做礼物送我的7条颜色各异的手织披肩,还有他跌倒时紧握在手里的染血手机。

  手机的草稿箱里,有他编辑好的要发给我的13条短信。

  有一条是:“我想你了。”有一条是:“想了想,还是想短信告诉你。从姜蕊那知道你对我的感情,我特别感动。毕业后就想去找你。但再次见面,我并不确定你是否还喜欢我。我现在是喜欢你的,如果你愿意和我在一起,能去车站接我吗?”

  我愿意呀。我愿意为了接到他而守在车站一世。

  只是,我再也接不到他。

  为什么在最开始的时候,没有亲口说过喜欢?如果那样的话,也许我们会走向另一个国度。就算最终没有在一起,但至少能继续看春暖花开。

  而他消失在了花要开的季节里。

  自责后悔已经杀得我没有了未来,我猜我会永远单身,只守着我与他的茧,不要成蝶。

  《星际穿越》里的安妮·海瑟薇说的关于爱:Love is the one thing that transcends time and space.(爱是一种力量,让我们穿越时空感受它的存在。)

  我捂住脸,在凌晨2点钟的午夜影院里,就是没有办法停止哭泣。

  然后我好像看到他,就坐在我的不远处,如多年前,笑脸如我爱上他的那个下午一样干净,微微歪着头,很温柔很温柔地对我说:“小西别哭,如果能再见面,我们一定要早点爱。这次,换我等你。”

  撰文_李荷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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