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若干问题的思考

  • 来源:楚天法治
  • 关键字:刑事诉讼,民事诉讼,法律体系
  • 发布时间:2015-01-29 15:22

  【摘要】作为我国刑事诉讼的重要一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非常值得关注的,因为这是受害人遭遇侵害后,维护其合法利益的重要手段,同时也是惩治犯罪分子的重要途径。我国制定的有关刑事诉讼法律的新条款和新公布的有关解释,都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做了细致的规定,这项举措也对审判部门的判罚实践起了一定的指导作用。我国现存的法律构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一项比较有争议的民事诉讼,存在一定的依附性,这与其制定初期目标相反。本文就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相关问题作如下论述。

  【关键词】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问题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将刑法与民法交叉运用的一项法律制度,在我国整体的法律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近年来因为其司法准则没有透彻落实,所以在社会上并没有很好的社会影响力,因而已经引起了法律业内以及相关理论业界的关注,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问题的思考已经势不可挡。

  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概念

  在司法部门处理刑事诉讼时,完成对被起诉人的刑事责任认定之余,附带的完成经受被告人侵害的被害人或者是检察院发起的鉴于被起诉人的犯罪行为蒙受的相关财物类损害赔偿进行的诉讼行为,就是我们所说的附带民事诉讼。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这项制度,对于保证处理案件的正确性十分有利,被起诉人违背了刑法,同时为受害人或者集体社会带来物质方面的损失,在这样的情况之下,除了需要追究被告人刑法责任,同时还要让其承受相关的民事赔偿。这样既保障了受害人的合法利益,又能兼顾公民、国家的权益。考虑到刑法和民法在法律意义的职责是一致的,因而结合在一起有助于判断事实真相,将责任归属落在实处,完成案件的精确判罚。

  二、附带民事诉讼制度现存的问题

  1、精神损失补偿不够关注

  现存的法律结构,附带民事诉讼相关法律制度并没有对精神损失补偿这一部分做认可,没有将其判定在民事赔偿里面,单一的重视物质方面的责罚。我们通过对法律规章制度的研究发现,高级人民法院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对于附带民事诉讼的涉案范畴做了统一的规定,这是严谨的但是从另一方面看来看,也是对附带民事诉讼中的精神补偿不够重视,对其限定比较苛刻,没有对相关内容的支撑。

  2、依附度较高

  我们从一些法律教研中不难看出,我国的附带民事诉讼更加侧重于依赖性和从属意识,缺乏独立性。究其主要的原因就是附带民事诉讼的根基是刑事诉讼机制,这是一种相对特殊的民事诉讼。正是因为这样的一种形态,我们在对案件进行判罚的时候常常过度关注实际的民事诉讼从属性质,这就造成了在维护受害人权益时不够到位,忽视了附带民事诉讼本身携带的最为基本的民事诉讼步骤的价值。附带民事诉讼包含刑事、民事两大模块。这是具有差异性的两项法律关系,应分开审理,但是将犯罪人最终的刑事、民事责任归结为一项,这是与法律宗旨不符的。因此这种长期存在于我国附带民事诉讼中的独立性丧失并不利于案件的审理。

  三、附带民事诉讼体系的改进措施

  1、建立精神损害补偿体制

  我国对于精神补偿的策略处于是一种立法不限制的状态。基于法制的立场,国家对于犯罪分子的刑法制裁是落实于公众之下的,但是对于精神损害的补偿却是间接私法化调整对于公民的利益侵害。这两种的法律类型不一样,不能互相替代。刑法的意义就是通过对刑事案件的判罚来更好的维护社会、公民个人的合法权益,从而建立稳定的社会环境。但是在这一过程中,如果将受害人在精神方面受到的侵害自动屏蔽,这也是一种失误,因为合法权益不仅有鲜明的物质财产,精神的财产同样不能够被随意侵犯,一旦长期受制于这种精神侵害判罚的缺失,同样对于社会的和谐不利。作为法务工作者,基于法律本身,我更加看重的是法律、是为了维护社会的公平公义,这样才能形成公民对于法律公信力的认可。因此,一定要加强精神补偿方面的体系建设,这是符合法律意义的,也是合情合理的。要做一定的限制,同时更要秉着最大程度保证受害人合法权益的宗旨处理案件中的精神补偿。

  2、建立国家补偿体系

  现存的附带民事诉讼收费形式是缴费制,没有建立国家补偿体系。基于我国的国情,可能暂时不能像部分国家一样提供免费的诉讼费用或是给予在被告人没有能力偿还能力时国家做出相应的补偿。但是我们要看到受害者受到较严重侵害后,如果没有足够的合法补偿就会寻求途径缓解自身的损失,就会增加整个社会的不安稳因素。考虑到整个社会的稳定性发展,我们要考虑建立国家补偿制度,在被告人没有能力偿还受害者损失时或者执行死刑时,将由国家给予相应的补偿,这既是公义的选择,也是从法治的角度维护社会安定。

  3、提高附带民事诉讼的独立性

  刑法保障的权益分为个人利益以及公共利益,范畴相对宽泛,但是从受害人的角度出发,其更关心的是在遭遇侵害后,自身的权益能否得到应有的补偿。而我国目前的赔偿是依附于形式诉讼的,这和被害人的意愿有一定出入。基于法律的角度,个人认为要将这种依附性降低,甚至分离,注重附带民事诉讼的独立性发展,这符合保障人权的要求,也是附带民事诉讼制度未来的走向需求。

  四、结语

  法律体系的完备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当然如果某一项法律制度存在漏洞和缺失,同样会带来社会价值的不平衡,这是不利于社会公平公义的,严重时还会危及社会安稳,因而对法律制度的完善是非常必要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作为越来越受到社会重视的一项法律制度,本文通过对其相关问题的探讨和剖析,进而提出针对性的建议,这对于惩治犯罪分子以及全面维护受害人合法权益是非常有益的,同时也对实现整体社会的公平公义起到推动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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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周丽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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