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点方案终落地 三网融合边打边走

  • 来源:计算机世界
  • 关键字:试点,方案,落地,三网
  • 发布时间:2010-06-24 13:29
  几易其稿,然后闪电出台的三网融合试点方案,似乎意味着三网融合将因此一路畅通。但实际上,妥协而成的试点方案,并不能将各方错综复杂的矛盾统统解决掉,三网融合的实战才刚刚开始,麻烦还有很多。

  本报记者 李敬

  6月7日,就在人们以为三网融合试点方案将再度无限期推迟之际,一条“三网融合试点方案已于6月6日国务院三网融合协调小组会议上正式获得通过。”的消息迅速传遍了所有媒体。对于闪电般出台的试点方案,人们众说纷纭:有人惊诧试点方案的峰回路转,有人提早为三网融合的商机欢呼,甚至一些证券分析机构已经开始预测哪些板块的股票会因此暴涨。

  然而,业内专家从透露出来的试点方案内容分析,此试点方案只是各方妥协下的产物,看似广电大获全胜,但很多深层次的矛盾并未得到解决。在即将开始的实施阶段,还将会有很多实际问题出现,广电和电信都有各自的优势和软肋,进入融合实际操作阶段的竞争将更加激烈,未来三网融合的路并不平坦。

  广电:保护期的烦恼

  据有关人士透露,试点方案已明确给出了试点推进的时间表,并确定了试点阶段主要任务和试点区域应有的技术管理条件。按该方案,6月18日之前,各地申报试点;经过审查和筛选后,6月25日前确认名单,7月开始试点。

  “从这个时间表的紧迫性,不难看出国家对推进三网融合的决心。”知情人士表示,在此前,试点方案已讨论了至少4版,每次讨论广电系和电信系都从各自利益出发,坚持自己的条件不退让,使得讨论毫无进展可言,而此次能迅速定案,是“国家意志”起了作用。

  据透露,此次获得通过的试点方案很多有争议部分都是用“5号文”(三网融合总体方案)的原文来写,而广电和电信在试点启动之后各自回去解释。“广电一直坚持内容播控是媒体属性,属于意识形态,涉及舆论导向,因此播控平台应由广电建设;而电信则试图阻碍广电进入电信业务。再争十几稿也不会有实质进展,如此三网融合真的要被‘拖死’了,这是不利于国家发展的。”知情人士表示,此试点方案的核心在于,原则上明确了广电负责IPTV集成播控平台建设管理,包括EPG(Electronic Program Guide电子节目菜单)计费管理、通过有线网开展完整的互联网接入、数据传送及IP电话业务。

  “试点方案的确对广电有利。其实这也是给了广电一段保护期。”业内专家分析认为,在电信领域,无论是公司规模、技术实力,还是资本运作、市场意识,广电系的企业都不能与三家在市场中打拼了多年的电信运营商处于同一个量级上。从利于未来的公平竞争的角度看,也应该给现在处于弱势的广电企业一个“保护期”。

  此方案出台后,在互联网全业务经营方面,虽然传统固网运营商电信和联通在互联网国际出口、网间结算、IDC部署、骨干网方面具有绝对的主导权,但是广电早前已经有在租用电信和联通的宽带资源与接口部署宽带接入业务。另外,由广电主导的NGB(下一代广播电视网)建设也从未停止。如今又有政策支持,可以预料的是,广电互联网业务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将会实现规模化部署,继而成为与三大电信运营商并立的国家级有线电视网络公司。

  然而,各种复杂的问题和挑战也才刚刚开始。分析人士指出,对于广电来说,如何利用好这段“保护期”解决体系内的矛盾,整合各地有线网络公司的网络、运营和管理,成为关键。

  而广电系网络和运营情况的混乱现状却很令人烦恼。据统计,目前全国有线网络运营商近1900家,但用户却仅有1.73亿户,资源高度分散。而且“窝里斗”的情况颇为严重,经常一个城市出现省、市两级有线公司互相争夺用户,部分城市甚至还有区级公司参与争夺。虽然近年来广电总局已经开始积极推动“一省一网”,进而全国一网的整合计划,但是就目前的情况来看进展并不理想。

  “根据国务院计划,2012年三网融合的试点就将结束,这意味着留给广电系完成网络整合工作的时间仅剩下两年半,且不说整合要面对的利益博弈,单从整合需要的资金的角度来看,完成全国有线网络的双向整改至少需要近万亿的资金,凭借广电企业自有资金与资源几乎不能完成。”业内人士说。

  电信:后手谋求优势

  就在光电系率先爆出三网融合试点方案已获批准消息的同时,有媒体报道,工业和信息化部相关部门负责人却表示,试点方案“没有新的进展”。由此可以看出,广电系与电信系仍然存在很大分歧,而且电信系并不会轻易放弃竞争的权利。

  据透露,在此前的试点方案草稿中,电信一度接近获得部分内容播控权,具体是指除了直播和时政节目以外的IPTV节目的播出和编辑权限,其中还有被认为是数字电视各类业务中,点击率最高、被电信别有用心地称之为“用户首页”的EPG。然而,在美国爆出启动“网战司令部”后,电信的形式急转直下。据说,是因为在舆论导向上最近几年广电“表现很好”,而电信却“劣迹斑斑”。

  “由此,也就不奇怪为什么广电会获得如此大的政策倾斜。然而,看似电信系处于‘后手’,但他们也确保了一定竞争优势。”分析人士指出,首先在IPTV业务方面,电信至少获得了传输权,这将保证电信在试点城市经营IPTV业务的合法性,不再担心广电三番五次的“叫停”。

  此外,广电虽然获得了IP语音号码资源的分配权,然而语音业务资费竞争已经饱和,固话IP业务已经进入衰退期,广电获得此项权利的实际意义不大。而广电进入互联网服务所最急需的IDC控制权和宽带业务的出口权,在此次透露出来的消息中并未提及,如果不能获得IDC控制权和宽带出口权,广电未来仍然需要向电信运营商支付高额的IDC和带宽租借费用,这对于其开展有线电视网的互联网接入服务将会造成不小的成本压力。因此,这也为电信在今后的博弈中留下了讨价还价的砝码。

  赢家:可能另有其人

  试点未定,事实上的竞争已经展开。据消息人士透露,出于担心广电会采取“零资费”的策略将电信市场价格做烂,三家电信运营商都明确反对,在广电网的电信业务接受工业和信息化部监管前给广电企业全业务资质。为此,中国移动已经暂停与广电在接入网上的全面合作。

  “用5号文填补争议部分,实际上是要把矛盾放到试点过程中去解决,而‘自行解释’意味着各家都要有很大的自主空间,由此看试点过程将是一场混战。”业内专家认为,试点方案并未将各方错综复杂的矛盾“毕其功于一役”地统统解决掉,而三网融合的真正竞争才刚刚开始,未来谁是赢家还很难预料。

  然而,还有不少业内人士主张,也许赢家另有其人。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控制用户终端已经越发重要。如今一些新兴的IT企业和互联网公司已经在通过不同的路径整合包括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电视网等各种信息渠道,苹果制定了iWorld计划;而谷歌的Andriod已经渗透到电视,谷歌甚至号称能搜索到上百万个电视频道。“未来如何黏住用户才是关键。”业内人士说,赢得用户者才能真正赢得这场战争。

  各国的三网融合经验

  美国“夫妻捆绑”过难关

  在美国,电视、电话及宽带网络三网融合被称之为“捆绑服务”。电信企业和有线电视运营商在三网融合的技术和基本设施方面各有特色,但又均存在不足。为了增强实力,一些公司在融合初期组成“临时夫妻”,共同渡过困难期。

  以韦里孙通信公司为例,该公司在电话及宽带网络方面有优势,但传输电视信号技术方面则不如有线电视。而有线电视虽然在电视信号传输方面有优势,但通过同一根电缆线提供的电话通话质量尚有待提高。2005年,韦里孙通信公司铺设了自己的光纤电缆,实现一缆三用,开始提供自己的电视服务。随着技术的不断改进及依靠光纤电缆的优势,现在韦里孙通信公司可以提供高速上网、高清电视及优质电话服务。另外,韦里孙通信公司和美国电话电报公司都同时保留着传统的铜电缆与卫星电视结合的“捆绑”,光纤与铜电缆并存,以迎合不同用户的需要。

  英国统一机构推进融合

  英国人认为,电信网、互联网和广播电视网等网络的融合是产业发展的必然趋势。英国电信作为英国最大的网络运营商,现在不仅同时提供互联网、电话等通信服务,也开办了自己的网络电视频道;而著名的英国广播公司(BBC)也进军网络,一年前推出在线电视服务,凭借内容优势吸引了大批网络用户。

  在英国人看来,网络融合可以分为三个阶段,首先是统一产业标准;其次是基础设施的融合;然后是延伸拓展阶段,即各种通信服务的融合。而在网络融合的过程中,管理和引导非常重要。2003年,英国成立新的通信业管理机构Ofcom,融合了原有电信、电视、广播、无线通信等多个管理机构的职能,极大地促进了网络融合的产业发展。

  法国融合以便捷为目的

  如今的法国人都知道,购买因特网服务供应商Free公司的服务套餐,每月只需缴纳30欧元,就能享受电话、上网和电视等多重服务。这比先前单独购买各项服务便宜了许多。

  目前,三网融合在法国快速发展。到2014年,随着法国各运营商加快投资光纤网络,将有50%以上的家庭选择三网融合的服务。除价格优势外,便捷是消费者青睐三网融合服务的另一个原因。消费者只要面对一家运营商,每个月一张发票就能搞定所有事情。看电视或打电话的同时可以从网上下载文件,而且运营商为消费者提供交叉服务,比如,用电脑看电视,用电脑打电话等。这一切都让法国人的生活更加快捷。同时,三网融合对消费者的设备要求也比较简单。

  日本融合有法律保障

  在日本三网融合正在从网络的融合、用户终端的融合走向相关法律的融合。在日本三网融合面临的现状与中国很相似,电信、广电和互联网仍是各有各的网络,他们要建立NGN的目标就是消除这些网络的界限,整体更新为以互联网技术为基础的网络,实现各种服务的融合。

  然而,三网融合在日本面临的难题不是技术,而是有关法律的重整。据了解,日本的通信产业和广电产业分属独立的法律体系,因此,以日本广播协会为代表的广电产业和通信产业迄今一直是“划界而治”,各自独立发展的。两个产业各有各的固有既得权益,在价值观和文化方面也存在差异。所以,当要推动通信和广电融合时,势必要涉及如何调整两者间上述种种的课题。另外,近年来出现的新服务超出了现行《广播法》和通信领域相关法律调整的范畴。

  为此,日本总务省计划2010年向国会例会提交《信息通信法》的草案。这部法律将统一与通信和广电相关的《电波法》、《广播法》、《电气通信事业法》等9部现行法律,旨在打破条块分割,以创造一个通信、广电相关企业都能自由参与竞争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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