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户告官,东莞市农业局局长应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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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5-02-16 10:54
彭国平等三人于1999年至2003年,先后在广东东莞市谢岗镇开办养猪场。2005年,三人的养猪场因没有合法手续,被纳入清理范畴。当时三养殖户都申请了“暂缓清理”并获批准。根据承诺书,他们同意2009年1月1日前自行关闭。不过三人一直养到2012年年底。
2012年5月,东莞市农业局、市环保局、市国土资源局联合出台文件,将上述养猪场位置划入禁养区;同年年底,谢岗镇政府要求三家养猪场限期关闭。上述三家养猪场陆续自行关闭后,因未在承诺期内关闭、且无牌无证养殖等,政府未给予他们经济补偿。三养殖户就将谢岗镇政府、东莞市环保局、农业局、国土资源局等职能部门告上法院,近期还追加东莞市政府为另一被告。
1月20日,三名“一把手”:谢岗镇镇长胡毅峰、东莞市环保局局长方灿芬、东莞市农业局局长张永忠,同时出庭应诉一宗“民告官”案件。
韩成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