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地方官员形象为何多变?

  • 来源:廉政瞭望
  • 关键字:官员,形象,腐败
  • 发布时间:2015-05-12 15:31

  当前,地方官员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各种矛盾聚集的焦点。他们的形象是多重甚至是相互冲突的。在国家眼中,他们可以是国家意志的执行者,也可以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投机分子,甚至是破坏党群关系的腐败分子。在当地公众眼中,他们或者是自己身边熟悉的,光耀门庭的亲戚朋友,也可能是用公共资源为己利益的贪官。在自我的评价中,地方官员可以是收入稳定、办事容易、幸福感很高的群体,也可以是职业风险高、“五加二、白加黑”地拼命工作却面临晋升“玻璃天花板”困境的群体,更可以是爱好丰富、风格独特的个性官员。

  地方官员形象的多重性是多种因素造成的,其中的两个因素尤其值得重视一是地方官员内部的分化。目前的地方官员队伍既不是“革命干部”,也不是1980年后的“四化”干部,而是来源更为多样、利益差异明显的多元群体。来源多样体现为受教育程度、个人经历、家庭条件等不同,利益差异集中体现为收入、观念和能力方面,形成的原因可以归结为城乡、区域、部门差别及个人情况差别(比如家庭条件、社会关系、如何行权等)。

  随着官员的内部出现差别分化,除了可以用传统的“贪官—清官”标准来区分官员外,还有了其他更多的标准。如“能干与平庸”、“唯上与务实”、“改革与保守”、“会干事的与会做官的”,以及不同“类别”(比如“转业军人”、“教授学者”等)。

  官员大多具有多重身份,并在不同的政策领域和具体事件中,理性地展现和使用相应身份,甚至会出现身份的冲突。但当自己所处的群体利益受损的时候,他们也会选择最低限度的共同身份,以形成群体内部的战略性联合。

  第二个因素是国家—地方—社会三元关系的复杂化。复杂性体现在三个方面:首先,国家的职能是通过许多部门体现出来的,形成了明确的“条条”关系;其次,地方是多层级的,而且对地方官员的管理采取的是“下管一级”的方式,形成了明确的“块块”;第三,地方社会的多元化和自主性增强,地方与外部社会形成了多层次多渠道的互动关系。

  正是以上这些因素,造成了官员形象的多重性和可变性。但不可否认的是,地方官员在当代中国治理中具有能动作用,他们的努力程度,直接影响着国家治理和地方治理的绩效。(作者为中央编译局研究员)

  文_杨雪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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