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档案

  青少年犯罪典型案例分析(一)

  案例:

  被告人刘某1995年出生于农村的一个单亲家庭,小学辍学后,一直无正当职业。没有经济来源的她,跟着表姐刘某某开始从事卖淫行业。2009年9月,刘某的朋友严某等人在上海开洗头房,要招聘“服务员”,想通过刘某和她的表姐介绍一些女孩,并告诉她们只要带到人就能赚钱。在利益的刺激下,刘某竟打起了好同学的主意。被害人林某某和朱某某,都是刘某的小学同学,年前,刘某将两人骗至当地一家旅馆,劝说她们卖淫遭到拒绝。刘某竟然提议严某、王某先强奸两人,然后再逼迫她们卖淫。按照刘某的“指示”,严某、王某谎称送两人回家,将她们带到一个隐蔽处实施了强奸。当时,刘某还主动要求为他们望风。后来,有群众发现及时报警,刘某和几名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

  [审判]

  2010年5月20日,滁州市定远县法院开庭审理此案。鉴于刘某年龄特殊,当地法院指定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为其辩护。辩护律师认为,刘某犯罪时不满16周岁,属于未成年人,且能主动交代所有犯罪事实。另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其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进行处罚。辩护律师认为刘某在本案件中所起作用较小,对成年人严某、王某所犯强奸罪没有构成必然的直接的因果关系。最终,法院对刘某做出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4年。

  [评析]

  本案属于一起典型的未成年人犯罪。被告人刘某为了获得非法的利益,以当“服务员”为名,诱使其小学同学从事卖淫活动,遭到拒绝后,又主动提议严某、王某将被害人先强奸后再逼迫其卖淫。在严某、王某实施强奸的过程中,刘某负责“指挥”和望风,应认定为在共同犯罪中起了教唆和帮助作用,构成强奸罪的共犯。法院基于刘某在犯罪时未满16周岁且又能主动交代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良好,做出从轻处罚的判决,符合法律规定,是正确的。

  青少年犯罪典型案例分析(二)

  案例:

  16岁的中学生刘某是高二学生,从小就娇生惯养,在学校不求上进,几乎每天都出入网吧并染上了赌博的恶习,花钱如流水,父母知道他的恶习,便严格控制他的经济来源。一天,他趁父母外出之机,将家里的5000元现金偷走。一个多月后,刘某的父母发现5000元现金被盗,很快就怀疑到他,于是追问儿子有没有拿家里的钱。刘某害怕家长责备,便一再说自己没有拿,其父亲便向公安机关报了案。

  [审判]

  公安机关经过缜密的侦查后将犯罪目标锁定在刘某身上。在大量事实面前刘某不得不承认钱是自己偷的,公安机关遂将其刑事拘留,后转为逮捕。父母知道窃贼是自家的儿子后,认为儿子偷拿父母的钱财不犯罪,他们也不想追究责任,要求公安机关释放刘某,但公安机关认为刘某已涉嫌犯罪,因此对于刘某父母的请求未予允许。

  [评析]

  盗窃父母或近亲属的财物,在是否构成犯罪和处罚上有其特殊性。法律规定:“偷拿自己家的财物或者近亲属的财物,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对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处罚时也应与在社会上作案的有所区别。”刘某偷盗自家钱财达5000元,数额大,在父母追问时又拒不承认,且把偷拿的钱用于赌博,结合这些情节看,刘某应当属于“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情形。司法机关以涉嫌盗窃罪将刘某刑事拘留,这是完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不过,刘某偷盗的财物毕竟是自己家的,其社会危害性明显比在社会上作案要小,加之他属于未成年人,因此法院在宣告其有罪的同时,通常会给予较大幅度的减轻处罚。

  最生动的教育

  一天下午,两名小学生从学校回家,在路上被两个歹徒劫持了。路人报案之后,引来了大批警察,穷凶极恶的歹徒把黑洞洞的枪口顶在一个孩子的脖子上,要求警察马上给他们准备200万现金,否则就杀了两个孩子。

  学校的老师很快也赶来了,并认出那是一年级的小敏和三年级的小军。他们虽然住得很近,但家境却相差甚远。小敏的父母是外地来广州打工的建筑工人,而小军的父亲却是一家资产过亿的集团公司老总,母亲则是一家大医院的医生。

  接到老师的电话,小敏和小军的父母急急忙忙赶到了事发地点,小军的爸爸还随车带来了200万现金。歹徒要求警察把装有现金的手提箱放在离楼梯不远处的一块空地上,然后他让其中一个孩子下去把钱提上来,如果下去的小孩不上来了,他就立即杀了手中的小孩。

  歹徒的要求一说出口,小敏和小军的妈妈同时要求让自己的孩子下来拿钱。她们的目的很明确,只要逃离那个虎口,她们是不会再让他(她)上去的。小军的妈妈甚至提出,200万赎金是他们家提供的,理应由她的儿子下来……

  到底让谁下来,警官很为难,后来,他们还是选择了让小军下来。理由是,小敏年纪小,又是女孩,根本提不动那200万现金。小敏的母亲闻听此言,呼天抢地地大哭起来……

  小军下来后,没有去提钱箱,却径直扑进了妈妈的怀里,第一句话就说:“妈妈,敏敏还在上面,没有人陪她……”

  妈妈不失时机地说:“儿子,渴坏了吧?来,喝点水……”

  正等着小军送钱上去的警察眼看着小军喝完水就昏过去了。他闻了闻小军手中的饮水瓶,什么都明白了。他很痛心地说:“你这样做,会害了上面的那个女孩的,你知道吗?”

  小军的父亲看到儿子在顷刻之间不省人事,非常奇怪,闻听警察的话,马上质问妻子。“我在水里放了安眠药,我就是不想让他再回虎口了!”小军的爸爸一听,差点一巴掌甩到妻子的脸上:“警察已经部署好了,咱儿子把钱送上去,警方会寻机动手的,你现在把一切都打乱了……再说,你给他服了多少安眠药?他这么快就进入昏迷状态,你这样会害了儿子的,你知道吗?”“我是医生,我知道用量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可是,那个女孩儿怎么办?”“我是一个母亲,我只爱自己的儿子,母爱是自私的……”“母爱?你这是刽子手啊!你害了那个女孩子,就等于用她的命换了咱儿子的命,你这是要让咱儿子一辈子活在阴影里啊!”

  这时,楼上的歹徒已经等不及了,说小军要是再不送钱上去,他就要杀了那个女孩子。小军的父亲从警察手中拿过扬声器,大声喊道:“孩子被你吓晕了,我背着他把钱给你送上去……”看着歹徒没有抗议,他从妻子的手中夺过小军,往后背一背,提上钱箱一步一步地走上了台阶……身后是两个女人的号啕大哭……

  一切像警方希望的那样进展,当歹徒把目光聚焦在钱箱里的钱的时候,狙击手及时出手,打掉了歹徒手中的枪……女孩平安获救。

  这是发生在广州的一个真实的故事,因为小军的母亲说了一句“我是一个母亲”,所有的人都不再埋怨她的无情,母爱是自私的,当自己的孩子面临生命威胁的时候,她有权利选择自己的儿子。然而,让我们感动的是小军的父亲,他的大义,他的无畏,还有他,一个作为父亲的男人,在紧要关口,给儿子上的最生动的一课!

  当小军的父亲背着儿子从楼梯上缓缓而下的时候,我们看到的,不仅仅是一个父亲的伟大和勇敢,更是一颗让很多人感动的无私的心灵,一位令人景仰的最了不起的父亲。

  编辑/朱晓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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