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过

  白衬衣王映真是从澳门来的女生,长相像混血儿,穿着精致的蕾丝裙子站在讲台上,不愿意介绍自己。老师只当她讲不好普通话,随便指了一个位置让她坐下。经过纶靳身边时,他闻到了她身上那种热带才有的味道,潮湿,以及与年龄并不相符的风情。

  王映真的父亲是赌场老板,不知什么原因跟黑道惹上瓜葛,将女儿送到这个小镇上便自己跑路了。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映真身上总是带着一些昂贵的小玩意儿,施华洛士奇的水晶项链、Dior 的香水、镶着水钻的小包……

  所有人都知道她父母不在身边,渐渐有胆大的女生公然抢她的东西。她不给,她们便大打出手。

  学校后面有一片未经开发的荒山,纶靳有时候独自去那里背单词。山上一片寂静,他背久了就看着远处发呆。有时候他觉得自己随时都会消失,融化在这些野草和泥土之中,以另一种生命形式打量着这个世界。

  而映真在这里被其他女生扒掉了身上的裙子,纶靳发现她时她正坐在地上抱着双腿瑟瑟发抖。还是四月,风有些冷,听到声音她便抬起头来。纶靳看到她那蓄满泪水的眼睛,脱下衬衣递给她。她迟疑了一会儿接过去,目光里既有感激又有恼怒。少女柔软的肌肤暴露在空气中,她穿的是粉红色的内衣。

  纶靳背过身去不看她,风送来奇异的香味,他感受到自己轻微的战栗。

  第二天,映真将洗干净了的衬衣还给纶靳,他们有了第一次对话,内容分别是:“谢谢你”、“不客气”。

  衬衣后来被细心地收藏,时间久了有霉味,可是纶靳嗅不到。隔着时空,他能嗅到的还是那一抹少女香,以及十七岁时的自己,内心如潮水般涌动的激情。

  Love is shit

  十年后映真又想起了那件衬衣,因为她再一次被扒掉了衣服。她与男友吵架,吵得天翻地覆,她打了他一耳光,而他当街脱掉了她的衣服——那是他花钱为她买的,他有权收回。

  但这一次映真不再惊慌了。巴黎的街头,人们纷纷打量这个只穿着黑色蕾丝内衣的性感女人,有男人对她吹口哨,她向他们借来烟和火点燃,迎着冷风思索下一步该怎么办。这境况有些熟悉,她终于想起,忽然忍不住笑了。她一直都觉得只有小地方的野蛮人才会做出这种事,为此不顾一切地请求父亲送她离开,没想到跑了那么远,相同的遭遇再次发生,这个世界还真是荒唐啊。

  此时,她在巴黎已经待了十年,身份是留学生。学业无成,父亲突然去世,留下的家产虽然不多,但也足够平常人安稳地过完小半生。可是她那不争气的哥哥没多久就败光了家产,她也被迫辍学,出来打工,在酒吧认识了现在的男友,交往了三个月之后才发现他还有别的女人。那女人既没有她漂亮也不如她聪明,真不知道他喜欢她什么。

  映真觉得自己可以接受背叛,但不能忍受这样的轻视。

  Love is shit——作为一个常年拍拖的熟女,她当然有资格得出这种结论。

  抽完了烟,她准备去投奔在读书时认识的中国女孩Lily。街头有人唱歌,经过他身旁时她愣了一下。Oasis 乐队的《Stand by me》,电吉他换成了木吉他,歌声也一样动人。她忽然想起一个男生来,那个好心借她衣服的男生,他有着清瘦的身材和英俊的脸,是班上成绩最好的学生。他身上永远装着一本英文词典,口袋里伸出两只耳机,她以为是英文磁带,某天好奇地去问,他分了一只耳机给她,她瞬间呆住,没想到他在听摇滚乐。

  “我喜欢这种有力量感的音乐,听了会觉得生活不那么乏味。”他说。

  “但生活原本就是乏味的。”

  “总会不断有有意思的事情出现的。”他转过头来看她,眼神中写满期待。

  不知道他是否等到了有意思的事,反正映真没有等到。Lily已经毕业,打算回国,问她要不要一起回。犹豫了一下,映真点了点头。走投无路地回到当初迫不及待想要逃离的地方,这算是有意思的事情吗?

  Moleskine 笔记本

  纯黑的封面、可以固定住纸页的橡皮筋、纯白色内页,扉页上写着“For my friend”,这是映真当初送给纶靳的临别礼物。

  笔记本被纶靳当做日记本用,每天记一两句话,竟然用了三年。

  很多年后纶靳知道了这个本子叫Moleskine,毕加索和海明威等大师常年将它带在身边,那些随意的图画和句子在若干年后变成名作,而Moleskine 也因此成为传奇。文艺青年们忍痛将其买下,一册小小的本子可以卖到两百多块,真是太没人性了!

  但纶靳毫不心疼,一买就是十本,用来做schedule 或会议记录。

  此刻他的手指轻轻敲打着笔记本的封面,一边饶有兴趣地看着对面的女生问:“没有工作经验?那毕业后你都在做些什么?”

  “读书、旅行、恋爱……请问这些跟我能不能得到这份工作有关系吗?”女生一脸的不耐烦。

  “只是问问而已,有时候过去可以决定一个人的未来。”纶靳对她笑了一下,接着说,“王映真小姐,你被录用了。”

  映真有些意外,但还是不动声色地说了“谢谢”。离开时她忽然想到什么,转过头仔细地看着纶靳问道:“你是不是那个……”

  “没错,我就是那个纶靳。”

  十年后的纶靳,是一家画廊的老板。已经买了房和车,交过几个女朋友,但都以分手告终。昔日的闷骚摇滚小青年变成了社会精英,而公主则被贬为了庶民——映真从此要在纶靳手下做事了。

  康定斯基

  纶靳的画廊以卖临摹为主,不知是说那些画匠死板好还是功力深厚好,很少有创造性的作品问世,但临摹的东西几乎能以假乱真。临摹的作品价格低廉,质量又好,东南亚一些国家的人都来中国进货。

  有时候画匠们也自己创作一些,但基本上不值什么钱,几乎是半买半送。映真的任务是同海外客户沟通,自从她来了之后,画廊的生意差了很多,因为她报的价格总是比市场价高很多。她以专业的眼光评估这些画,认为它们价值不菲。纶靳忍不住提醒她:“我们是在做生意,不是做文化。”

  映真倨傲地看了他一眼道:“正是因为你们这些生意人,中国才出不了大师。”

  “大师在成名前的画作也都很便宜。”纶靳有纶靳的智慧。

  映真辩不过他,便转身走开。再一次相处,他们之间没有更亲近一些。他是生意人,而她保持着对艺术的清高。他们的意见分歧越来越大,某天纶靳看到她在跟一个客人大声地讲解什么,客人一头雾水,搔搔头道:“能便宜就便宜一些啦,讲这么多干吗!”

  纶靳走过去,瞥了一眼那幅画,是原创的抽象派,一大堆色彩鲜艳的几何图形,用来做装饰正好。他对客人说:“两百块,不能再低了。”

  客人犹豫了一下,买单。纶靳走进办公室,刚坐下映真就跟了进来冲他大叫:“两百块!你疯了!那个画家简直就是康定斯基在世!你根本就是瞎子!”

  声音太大,外面的员工都朝这里看。纶靳也生气了,他说:“你又算得了什么?那么厉害,留在这种小地方干什么?回你的巴黎去吧!”

  映真毫不犹豫地摔门离开。

  办公室里静了下来,纶靳愣了一会儿,把目光转到墙上,那里挂着一幅康定斯基。他知道这是映真最喜欢的画家,但是他看不懂。

  就像大学时他不懂一个笔记本怎么可以卖那么贵,却还是努力赚钱去买它。他只不过是想追上她,去过那种优越的、精致的、富足的生活。他不想自己的青春像一个暴发户,除了财富一无所有。而若干年后暴发户会破产还是成为贵族,全看自己如何经营。从那个笔记本开始,他事事要求自己做到最好,付出了这么多,成功了也是顺理成章。

  只是他忘了,在他拼命的这些年里,映真已经走得更远。从物质到精神,从艺术到灵魂,他似乎永远都不是她的对手。

  也是要到这个时候他才肯承认自己爱她,也许是因为她不凡的气质,也许是因为她倨傲的神情。她像是一枚种子,在十七岁那年被埋进他心的土壤里。爱了整整十年,种子已经长成参天大树,占据了所有的空间,他无力抵抗。

  第二天映真没来上班,第三天、第四天……她一直没有来。

  她再一次消失了。

  陪吃名媛

  映真并不是自己要走的,而是被人绑走的。

  她的哥哥,凭着以前的家族声望和交际圈在一家俱乐部做公关,现在流行付费吃饭,有钱人排遣空虚寂寞的方式之一。美女的照片被整齐地摆在相册里,凑不够数,就拿了亲妹妹的来应付。谁知道客人就是看上了映真,于是哥哥千方百计地找到映真掳回来,给她换上漂亮的衣服,为她梳妆打扮,一边教训她:“跟你说,你可千万别乱来,我要靠这次机会翻身,你就牺牲一下……”

  其实也没什么好牺牲的,说是吃饭,就是吃饭。映真虽然已经不再青春了,却还是美丽的。她坐在那里端庄大方,耳边的吊坠衬得脸颊有一种圣洁的美。第一位客人是商界后起之秀,见到映真便对她说:“以前我一直很敬重你爸……”

  映真一开始只是听他讲,后来也参与了谈话。她本性活泼,见识又多,跟她聊天是一件有趣的事,临走时那人夸赞她道:“王小姐你很有意思,以后我还会来找你的。”

  有意思?

  这就是有意思的事情吗?映真轻声问自己。

  回忆与纶靳的争吵,她突然觉得自己有点愚蠢。其实有什么可骄傲的呢?都已经沦落到做陪聊名媛的地步。记得小时候隔壁有位张小姐,人长得靓又很有钱,听说很爱打麻将,但母亲她们从来都不叫她。映真问及原因,母亲答:“光有钱又有什么用?登不了台面,再多钱也都是废纸。”

  那时候阶级就是高高在上的本钱,如今世道变了,财产重要过阶级,名媛也要陪吃饭。但好在映真每天真的只是陪人吃喝聊天,一个月下来也赚了不少。她想:那就这样算了吧,忘掉康定斯基忘掉巴黎忘掉过去,存一点钱将来做小生意。能还算优渥地活着,还有什么可计较?

  直到纶靳坐到了她的对面,他是今日的客人。

  一枚戒指

  他穿着一件普通的条纹T 恤,Levi‘s 的牛仔裤。总有富翁说自己不穿名牌,以显示简朴。他们不穿名牌是真,实际上穿的却是比名牌还要贵的私人定制。映真忍不住笑,这一位倒是真的简朴,但当然,他也不是富翁。

  他看了她好久才开口:“我以前有一个女朋友,她很聪明漂亮,我们相处得很好,有一段时间甚至打算结婚,但都走到民政局了,我才发现我根本不爱这个人。我当然是喜欢她的,但是不爱……我不能跟不爱的人结婚,所以我丢下她跑了,从此落得一个负心汉的罪名。”

  映真不动声色地看着他,他继续说:“如果每次遇到一个人,你就会知道你们究竟会成为什么样的关系,这样会不会好玩很多?比如说你走在路上遇到一个女生,然后忽然有个声音告诉你这个人就是你这一生最爱的人,你会不会走过去同她搭讪?还是装作什么都不知道一样擦肩而过?”

  “可惜上帝没有发明这种功能,所以总是有人在错过。”

  纶靳又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盒子放在桌上:“这是当时我打算结婚时买的戒指,根本没送出去,我当时发誓,如果下一次遇到你就把这个给你。说起来很可笑,我们不过相处不到一个月的时间而已,而我竟然暗恋了你十年。”

  他始终微笑着,就像是讲今天天气不错一般。酒杯空了,服务生重新替他们满上。映真有些发怔,而纶靳鼓足了勇气说:“王映真小姐,我爱你。再见。”

  说完他站起来走了,服务员目瞪口呆地看着他。与王映真吃饭的市价是十万港币,而这个人用十万块换了十分钟。

  十年前,他们告别的那一天,在那座荒山上,一人一只耳机。映真说:“我要走了。”

  纶靳转过头看着她问:“那……还会再见到吗?”

  映真笑:“如果想见的话,自然会见到的。”

  什么是“想见”呢?

  就是Lily 上校友录的时候映真在屏幕上看到纶靳的名字和照片,就主动与Lily做朋友;就是Lily要回国的时候请她帮自己介绍工作,知道他开画廊,而自己学美术,Lily一定会介绍去他那里……

  谁说得清这是不是爱呢?

  同他吵架是害怕他变成庸俗不堪的商人,那个只穿白衬衣的男生,那个听Oasis 的男生,那个一学期不吃早点而去买正版CD 的男生……她不想看到他沉沦。

  但俗不俗这种事,也不是康定斯基说了算的。她打开那个盒子,里面不是名贵的珠宝,而是一枚再普通不过的戒指,细细的环托着钻石,因闲置太久,散发着幽暗的光。

  那是时间的光。

  映真突然站起来提着礼服裙子向外跑,俱乐部的门口,保安正在替一位客人停车。映真不知哪来的力气推开那位保安钻进车子踩下油门。他们已经错过了黄昏,即将要错过永夜。他们错过了最好的时光,那会不会错过永远?

  那么现在,在永远之前出发,一切都还来得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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