夹缝中的羽超职业化

  • 来源:新体育
  • 关键字:林丹,羽毛球,羽超
  • 发布时间:2015-07-02 09:53

  曾有一个镜头让人感受到市场的力量:2012年奥运林丹夺冠后,李永波扔给他一件“安踏”,上台领奖要穿这个。在赛场上,林丹穿“李宁”;之前开幕式上,林丹穿着“恒源祥”……

  但羽超的日常,与此还有一段距离。

  6月15日,青岛队主场3比0击败湖南,跻身羽超决赛。然而,前者颇为不快,因为赞助商冲突,他们花150万元请来的林丹只能以“形象大使”身份作壁上观。

  作为中国羽毛球第一位获得“单飞”式赞助的球员,林丹和尤尼克斯签下了总价值1亿元人民币的合同,要求在比赛、训练公开场合,必须身着尤尼克斯。6月19日,联赛主赞助商威克多发表正式声明,强调“禁林”符合合约约定以及中国羽协相关规定,林丹不能享有特权,甚至在与球迷的见面互动和表演赛中,也必须穿羽超联赛赞助商的服装。

  威克多的声明显然有所指。4天前林丹曾在微博中抱怨:“国际比赛大家都能协调,为什么来到中国联赛突然说不行?”

  任何一个职业体育经理人,甚至任何一个有正常逻辑的普通百姓,都可能对此事进入扯皮状态感到困惑:难道羽超不是按照合同来做的吗?林丹还提到了一个让职业体育忍俊不禁的词语:协调。还真不是。早在半决赛第一回合,身在长沙的青岛俱乐部总教练李卫国接受采访时承认,引进林丹前,俱乐部没有将各方赞助商的合同考虑进去,也没有直接和尤尼克斯商议,只是与林丹及经纪人口头沟通。这种“口头沟通”一度被他理解为“默契”,中国羽协默许林丹可以以贴标方式上场。但是,正是这几个“口头协议”让羽超职业化备受质疑。

  中国体育较早实现职业化的CBA联赛也遇到同类事件。上赛季,CBA主赞助商是李宁,但包括易建联、王治郅等6名球员仍穿着各自赞助商的球鞋。不过相比以往,中国篮协对球员的限制更为苛刻,易建联等人除了要上交每人30万元的贴标费,将非主赞助商球鞋的标识遮挡住,每家俱乐部也仅限一名球员可以穿着非主赞助商球鞋,整个联赛最多只能有8人穿着非主赞助商球鞋。联赛开赛前几个月,篮协就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公告宣布了这些限制和条款,并严格规定报名截止时间,避免各方扯皮。

  早在2010年羽超创办伊始,赞助商冲突就应运而生。国家队规定国手必须在联赛中使用李宁的系列器材,当时赞助多家羽超俱乐部的威克多就公开表达了不满。国家队的规定让俱乐部在商业谈判中“降格”,例如江苏俱乐部的赞助商尤尼克斯就因此只愿投入200万元赞助费,而原本的谈判价码是500万元。

  2014年,广东世纪城重金请来了李宗伟,但世界第一仅仅出战3轮就被禁赛,同样被禁的还有泰国的拉查诺、印尼男双阿山/亨德拉。广东世纪城俱乐部负责人愤怒之下,点出了令外界吃惊的一个事实,“联赛的相关规定里,没有明确运动员的个人赞助商与联赛赞助商不能冲突,以及如果发生冲突该如何处理。”然而,这不能避免一禁了之。需要“协调”,还需要重新审视国家队和联赛、俱乐部之间的关系,重新界定羽超。曾任广州粤羽俱乐部董事长的谭建湘说:“现实的情况是一线球星是国家队的,球员并不是自由身。不是说搞个联赛,搞个主客场制,弄个转会就是职业化了。”

  其实,利益无孔不入,甚至在彻底实现市场化的职业体育赛事里也见惯不惊。两年前格策3700万欧元加盟拜仁,首次亮相时就穿了一件耐克T恤,激怒了拜仁俱乐部的官方赞助商阿迪达斯。被俱乐部罚款2万欧元后,格策在训练中用手机公然秀耐克。

  对羽超来说,当务之急是双方先放弃各自强调的“尊重游戏规则”,因为尊重游戏规则的前提是有一个合理的双方都认可的规则。个人合同和联赛合同利益的切分应该让受惠方互不相干,避免矛盾频出。

  吴策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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