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行政区为何这样划界

  • 来源:小康
  • 关键字:秦朝,行政区,朱元璋
  • 发布时间:2015-08-18 08:06

  行政区划的形成并不仅仅决定于自然地理因素,还受到政治、经济、文化等各种因素的制约,而政治因素往往起了主要的作用。

  翻开一幅中国地图,我们可以发现我国的省级界线有两种情况:一部分是相当符合自然地理区域界线的,如太行山分隔了河北、山西;武夷山分隔了江西、福建;南岭山脉正好是广东、广西同福建、江西、湖南的天然界线。但是也有一些省界却完全不符合自然地理区划,明显的例子是,秦岭之南的汉中盆地不属于地理条件更接近的四川,而是属于秦岭之北的陕西;江苏、安徽不仅跨长江南北,而且包括淮河流域;太湖流域却又分属江苏、浙江;称为“河南”的河南省又有相当一部分在黄河之北。

  很显然,行政区划的形成并不仅仅决定于自然地理因素,还受到政治、经济、文化等各种因素的制约,而政治因素往往起了主要的作用。

  汉中盆地为何划归陕西

  自古以来,秦岭曾经是不同行政区的天然界线。早在二千二百多年前的秦朝,秦岭以北是首都咸阳所在的内史(首都所在地区的郡级单位),而秦岭之南则是汉中郡。西汉和东汉期间(公元前206年-公元220年),长期稳定的建置是:秦岭以北为右扶风、京兆尹(首都所在地及其毗邻的两个郡级单位)和弘农郡三个单位,秦岭以南依然是汉中郡。汉武帝元封五年(前106年),分全国为十四个监察区,秦岭以北的三个单位都属于司隶校尉部,汉中郡则隶于益州刺史部。

  东汉后期,这些监察区演变为行政区,但这条界线始终没有改变。秦汉以后很长一段时间里,这条界线也一直没有改变。从秦朝开始直到南宋末年,这条界线维持了近一千五百年。

  但在元朝统治四川以后,就将设在汉中盆地的兴元路划归陕西行省。从此,汉中盆地和关中盆地就一直处于同一个行政区。明代的陕西布政使司和清代的陕西省都包括汉中盆地的汉中府、兴元府。

  将秦岭以南的汉中划归陕西,就使四川失去了北方的天然屏障,不易形成一个完整的割据区。在政治、军事中心在北方的情况下,这样无疑会有利于北方对秦岭南部以至整个四川盆地的控制。

  由于汉中与四川之间的联系比与关中的联系更加便利和频繁,汉中的自然条件与四川的相似之处比与关中的多,因而尽管汉中盆地划入陕西已经七百多年了,其经济、文化、语言等方面还是更接近于四川。

  明太祖朱元璋的大手笔

  从秦朝至元朝近一千六百年间,长江下游与淮河流域基本不属于同一行政区域,长江南北也大多不在一个行政区之中。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口的增加,这一地区的经济、文化逐渐接近并超过了北方原来发达的地区,因此行政区划也出现了相应的变化。唐朝(618-907年)开始直到元朝(1279-1368年),这里的一级政区(道、路、省)比较稳定,也比较合理,而二级政区(州、府)则随着经济的开发而出现逐渐增设的趋势。

  元朝建立行省,每省辖境很大,建置变化也十分频繁,但比较稳定的区划是:江南归江浙行省,江北至淮河流域归河南行省。太湖流域在唐朝置有苏、常、湖三州,北宋时又析置了一个秀州,但这些州始终隶属于同一行政区。

  这种状况到元朝末年发生了根本的变化。至正十六年(1356年),朱元璋(明太祖)建江南行中书省,治应天府(今南京)。明洪武元年(1368年)建南京,周围地区划为直隶中书省。由于南京是首都,所以朱元璋要在周围建立一个相当大的直隶地区。长江三角洲是全国最富庶的地区之一,又紧靠南京,自然在划入范围,所以原来江浙行省太湖周围地区,也即以后的苏州、松江、常州、湖州、嘉兴各府统统划归南京直隶。

  由于嘉兴、湖州二府直隶南京,新建的浙江行省在浙西只剩下杭州、严州二府,省会杭州处于省境的边缘。大概朱元璋也觉得不太合适,因此在洪武十四年(1381年)将湖州、嘉兴二府划归浙江。这样对浙江固然有利,但是从此太湖流域不再属于同一个行政区了。

  明成祖迁都北京后,南京一直作为明朝的陪都,南直隶继续存在,对于“太祖高皇帝”划定的区域谁也没有敢变动。清朝初年完全沿袭了明朝的区划,只是将南直隶的名称改为江南布政使司。但治理上的需要还是导致康熙六年(1667年)江南布政使司被分置为江苏、安徽两个布政使司(通称省)。不过,由于两省的分割是自南至北分为东西两半,所以两省的辖境都是从淮北直至江南;太湖流域分属江、浙两省的局面也没有改变。从明初至今,这种状况已经持续五百年了。

  河南省为何名不副实

  黄河是一些政区之间的天然界线,有的地名如河东、河西、河南、河北就是以它们相对于黄河的位置而得名的。西汉时设河南郡(故地在今河南省境内,郡治洛阳,在今洛阳市),顾名思义,辖境应在当时的黄河水道之南。事实也的确如此,河南郡与河内郡就是以黄河为界的。以后尽管政区变化频繁,但河南的名称一直存在着,而且到隋朝(589-618年)为止,河南郡只限于黄河以南。

  唐朝以洛阳为东都,因此给予洛阳与首都长安相似的特殊地位。洛阳所在的洛州改称为河南府,辖境也因之而扩大。但河南府的东、南、西三面已分别接近相邻的郑州、汝州、陕州的治所了,南、西二面又为山地所限,所以就越过黄河向北扩展,将王屋山南的王屋、济源、河清、河阳、温等县划入河南府;还将河北太行山东南的怀州划归河南府所属的都畿道(道是府、州以上一级的政区)。

  到洪武三年(1369年)三月置北平行省,将临时划归河南、山东分省的地区重新划出。但最先归河南的这三府却没有划出,而是正式隶属于河南省了。同时,河南省的开封府也划进了黄河北的几个县。清朝基本维持原状,只是在这三府与直隶(今河北)所属的府之间做了一些交换。这一结果就一直延续到新中国成立后,河南省的“河南”之名不副实,也已有五百多年了。

  以上这些界线的变动开始都是出于封建统治者的私利或者一时权宜之计,但却能维持几百年不变。这一方面固然是由于封建政权因循守旧,习惯于维持原状;另一方面也说明这些变动在当时的条件下也有一定的合理性。当然,在社会制度和物质基础已根本不同的今天,衡量其合理性的标准是不可同日而语的。

  葛剑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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