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给居家养老以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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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5-09-28 13:42
报载,9月14日至18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马馼率领的执法检查组,对广东省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副省长邓海光代表省政府做汇报时表示,广东将推动建立老年人居家养老补贴政策和家庭成员照顾老年人的奖励扶助制度,探索建立长期护理制度。也就是所谓“孝敬照料自家老人,还能得到政府奖励”。
其实,这不是什么新鲜事。南京就已经开始实施了,只要和老年人居住在一起,子女就可以获得每月几百元的补助。补助数目还不算少,被人戏称“照顾自家老人有‘工资’”。我在2000年考察过芬兰坦布雷市,与坦布雷市的议长谈起他们有优越的养老院和老人在养老院的幸福生活。他反而说,千万不要学他们,他认为老人更需要的是家庭的温暖气氛。坦布雷市现在即使出台了“如果青年人愿意把养老院的老人接回家养老,市里可以把所有的地方税免掉”的政策,也没有太多年轻人肯把老人接回家。别看老人在养老院有人照顾,但其实是非常孤独的。议长明确表示,老人应该以“居家养老为主”。
在家赡养老人、孝敬老人,既是一种责任,也是家庭成员的一项工作。正所谓“你在边关站岗,我在家照顾二老,军功章里也有我的一半”,在婚姻延续期间,即使女方仅仅在家做家务、照顾公婆,期间夫妻的收入都是“共同财产”,这也可以看作是对居家照顾老人需要当作一份有偿工作的一种认同。在机构养老需要家庭支出一笔不菲的养老费用,它也反过来证明:照顾老人是真的要费时费力的。
建立老年人居家养老补贴政策和家庭成员照顾老年人的奖励扶助制度,是我国居家养老为主的养老政策的必要条件。没有这样一个制度,那与挤进公办养老机构养老的老人每月可获得600元财政补贴,挤进民办养老机构养老的老人每床位每年也可获适当补贴相比,居家养老的老人只能按年龄每年得到非常微薄的补贴,于是大家都会争着去公办、民办的养老机构养老。然而,我国的养老机构根本无法满足这么大的需求。
当然,亲属照顾老人仅仅给些补贴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子女本身要有孝心。没有孝心,就算老人有高额的退休金与子女分享,依然有子女互相推诿,甚至到最后要老人“轮流到儿女家居住”。
指望政府的补贴能够带来子女的孝心,是一种奢望。但政府对照顾老人的亲属给予补贴,至少是对亲属的一种鼓励、一种支持,是必须的。我们期待着广东尽早出台“老年人居家养老补贴政策和家庭成员照顾老年人的奖励扶助制度”,让子女更愿意和老年人居住在一起。
本报特约评论员 省政府参事 王则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