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顾自家老人有“工资” 奖励下的孝心真的管用?

  有没有听说过,孝敬照料自家老人,还能得到政府奖励?这等好事即将成为现实,近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就贯彻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副省长邓海光在汇报时表示,政府将推动建立家庭成员照顾老年人的奖励扶助制度。

  照顾自家老人还有钱拿,这是怎么回事?涉及到“钱”的问题,通常都会变得很敏感,这笔奖励扶助该发吗?每个有老人的家庭,都能申领补贴吗?补贴的钱从哪儿来,掏得起吗?对此记者进行了多方探访。

  【事例直击】

  照顾老人可获补贴

  有人欢喜仍有人愁

  照顾经济困难等五类老人每月可申领300或400元补贴南京某院校家属院的一户人家有两位老人,老婆婆100岁,其老伴101岁,日常主要由他们的侄孙张伟(化名)在照顾。按说孝敬老人是晚辈的本分,但侄孙也有苦衷:为了照顾好二老,一家4口专门从苏州搬了过来,他自己专职照顾老人,妻子则出去打零工,两个双胞胎女儿还要上学。“天天在家照看着,我就没法出去工作。孩子还在上学,所以家里的经济一直很困难。”

  与张伟家情况相似的,还有刘萍(化名)家。刘萍照顾着108岁的曾姥姥,及63岁的先天智障且聋哑的小姨。两位老人都无退休金,刘萍为了照顾她们,也无法工作赚钱。

  现在,张伟、刘萍们的手头可以稍微宽松些了。南京市民政局近日推出了一项新的居家养老服务方式,名字叫做“家属照料型”模式——政府“聘用”子女照顾困难老人,然后每个月给这些子女发工资。此处所说的困难老人,包括:城镇“三无”人员、农村“五保”人员;低保及低保边缘的老人;经济困难的失能、半失能老人;70周岁及以上的计生特扶老人;以及百岁老人这五类老人。如果子女、儿媳愿意在家照顾这五类老人,每月可领取政府发给的300元(照顾半失能老人)或者400元(照顾失能老人)的“补助工资”。

  得知这个刚出台的新政策,张伟很是高兴:“二老是我们大家族的宝,照顾老人也是我们分内的事。但如果政府有所补贴,对我也是一种肯定和鼓励。”

  与其把钱补贴到家属身上

  倒不如补贴给专业机构

  这些年来,刘彩秀的生活始终没有离开过对父母的照顾。十年前,父亲被查出脑萎缩,大小便失禁,瘫痪在床,母亲也因为脑卒中住过院,情况一直不够稳定。“我们因为都上班,没办法一天到晚在家照顾,可父母又离不开人,只好请保姆。”

  五六年前,父亲彻底成为失能老人,只能靠鼻饲维系,“管子插进去不舒服,他总想拔掉,可一旦拔出来,我又插不回去,如果去医院插管,一去就得半天上不了班。”刘彩秀思前想后,觉得没有专业知识,在家照顾还是不现实,便多方考察养老机构。“有的看上去条件挺不错,可就是没有大夫,有个头疼脑热都要家属接到医院去,还有些压根儿不接收失能老人。”几番辗转,刘彩秀总算在街道社会福利中心给父亲找好了床位。“每月只要三千多,有医生、有护士,还有专门的护理员负责给老人翻身、喂水、擦洗,父亲在那儿再也没得过褥疮。”

  虽然刘彩秀所在的城市也开始试行补贴政策,但刘彩秀摇摇头,“像我们都是独生子女,连轮流照顾的余地都没有,不可能因为有这点补贴就把工作给辞了。再说了,每月三四百块钱什么事儿都管不了,像我父亲这种失能老人,在福利中心有人负责每两个小时翻一次身,可在家,就算雇两个保姆也做不到,甚至儿女都做不到。与其把钱补贴到家属身上,倒不如补贴给专业机构,让他们能够提供更多价格合理的床位,也让失能老人得到更好的照顾。”

  【现状调查】

  给子女发工资

  是破困服务短缺的优选?

  这份补贴不是轻易就能拿到记者通过走访调查了解到,广东省有95%以上的老人愿意选择居家养老,而居家养老也是最符合传统观念的养老方式。因此,家庭成员照顾老年人的奖励扶助制度也在广东省应运而生。

  相关人员表示,实施这项政策,更重要的是让老年人对“家庭”产生归属感、认同感。晚辈照顾老人虽是分内的事,但通过适当的经济刺激,鼓励晚辈们在照顾老人方面做得更好,又何乐而不为呢?不过,这份补贴也不是轻易就能拿到的。以南京试行的补贴政策为例,除了家里老人得符合“五类老人”的条件,负责照顾的亲属还得经过专业养老机构的培训。因为,政府为照顾老人的亲属发工资,本质上是购买社会养老组织的服务,再由养老组织将补贴分配给亲属。换言之,想要申请补贴的子女,必须要到养老服务机构报名担任家政服务人员,并接受家政服务培训。合格后,才可以正式“上岗”。这样一来,老人们就能接受既温馨又专业的照顾。

  广东养老服务人力非常短缺

  南京为照顾老人的亲属发工资,是想让亲属成为家政“正规军”。而广东的养老服务人力短缺矛盾也非常突出。据调查,目前广东省各类养老机构收住老人约16万人,按每10个健康老人或每3个失能、半失能老人配备1个护理人员要求,广东省养老机构就需要养老护理人员约3万人。全省失能、半失能老人约80万人,需要养老护理人员27万人。但广东省现有护理人员约2.3万人,其中获得职业资格的仅约1.4万人。据广州某福利院院长透露,目前大多数福利院护理员包含“五险一金”的工资加起来4500元,拿到手3000元左右。该院长坦言,现在的护理员多是40-50岁的中年女性,不易接受新生事物,随着年纪的增长就会退下岗位,队伍很不稳定。

  广东探索建立长期护理制度

  据统计,截至2014年底,广东60岁以上老年人口1194万,占全省户籍总人口的13.4%,其中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187万。广东提出,到2020年要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会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目前,在社会关注度较高的居家养老方面,截至今年6月底,全省共有养老机构2780个,含民间机构281个,养老床位27.7万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23.2张。

  多位相关人员表示,机构养老还是应侧重解决失能、失智老人的照料问题,由于目前养老机构在建设中面临拿地难、环评难等问题,建议在大型住宅小区建设时,配套考虑养老机构的规划。此外,应尽早在全省启动失能、失智老人长期照料保险,解决养老资金来源不足问题。

  【观点碰撞】

  是人性创新还是亲情功利化?

  提倡:

  政府积极探索养老保障建设

  值得鼓励

  广州大学的刘教授表示,我国素有“养儿防老、居家养老”传统,照顾自家老人是子女们应尽的义务,也是最起码的道德要求。但是,老人的衣食住行等都需要花钱,如果只是空谈要求,没有一定的物质支撑,孝顺的道德底线难免会受影响。在经济不断发展的现代社会,政府在社会养老中承担更大责任已成趋势。当然这并不意味着由政府全部埋单,而是尽力去完善养老服务、提升养老水平,让老有所养成为现实。就此来说,南京的探索虽然有补助数额低、覆盖面不宽等局限,但表明相关部门看到了现实的养老问题,并致力于去解决,而不是急匆匆地撇清责任。

  反对:

  养老“货币化”

  折射亲情“功利化”

  广州大学的张教授则认为,实行子女养老“货币化”,无疑是在宣扬家庭不以亲情为基础,而纯粹靠金钱维系;父母与子女之间,也将由家庭成员关系变成雇佣关系;这等于是诱导子女:政府发工资就可以照料老人。试想,当父母与子女成为雇佣关系,他们还能平等相待、和睦相处吗?这种充满铜臭味的养老方式,还能维持长久吗?可见,在家庭成员中,无论是父母与子女还是家属之间,实行养老“货币化”,折射出了亲情“功利化”。

  建言:

  落实已有政策才是根本之道

  广州大学的鲁老师认为,每月三四百元的赡养工资只是少量补助,更多是对孝老爱亲者的一种鼓励与肯定。俗话说“久病床前无孝子”,对于失能和半失能老人来说,由于家庭养老设施不足及亲人的养老专业程度不高,即便政府提供一定补助,也难以得到所需的有效服务。

  其实,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早就明文指出:要求各地居民小区按人均0.1平方米配建养老服务设施,社区服务医养结合覆盖所有居家老人,公办养老院必须先保障失能、失智、高龄或“三无”、低收入老人入住。但现实中的落实情况并不理想,比如不少由国家政府出资建设的公立养老机构,却倾向于接收一些高收入老年人入住。从立法等方面不断强化制度设计并督导执行,加快建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发展老年服务产业,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办法。

  【市民心声】

  家政人员再好也比不上亲人

  ■老人心声

  老人更渴望由子女照料

  记者随机采访了十位老人,多数老人都表示希望由子女来照顾自己的起居饮食,不过迫于现实生活的无奈,不少老人虽然居家却无人照料。今年71岁的张伯伯和老伴都是广州人,由于子女都各有家庭和工作,所以即使离得不远,子女也只能半个月才去探望他们一次。“现在年纪越来越大,当然希望与子女同住,彼此能有个照应,他们来照顾我们会更放心。我觉得聘请家政服务人员来照顾我和老伴,始终比不上子女贴心周到,有心事也希望与亲人倾诉。”

  家住海珠区的杨婆婆也倾向于由子女照顾自己,“如果子女有时间照顾我,那是省钱省心省事啊。老人院床位紧张而且费用高,请护工回家也要花不少的钱,当然是子女照顾最好了。不过如果他们因为要照顾我而耽误了工作,我觉得这样也不理智。”

  退休前从事教育行业的关女士则认为,“照顾老人可领工资”虽然有激励作用,但还是要从实际出发,“有工作的子女不可能因为一点点补贴而放弃工作来专职照顾老人。如果是由亲戚来照顾,要监督好资金的发放。无论由谁来照顾老人,都应该具备一些基本知识,例如对老人的常见病要有一定的了解,这样才能真正帮到我们。”

  ■子女心声

  半数子女认同“发工资”

  而在记者采访的子女中,一半人认为这个举动具有积极的意义,而另一半人则觉得照顾家人都要收钱,很别扭。家住越秀区的袁女士说:“父母辛苦了大半辈子来照顾我们,现在让我们来照顾父母是天经地义的事,这本来就是子女的义务,为什么非要和钱扯上关系呢?”从事金融行业的欧阳先生也认为,子女孝顺父母与否并不会因为有无“工资”而改变,“孝顺父母的人根本不会计较钱,不孝顺父母的人给他们再多钱也不会变得有孝心。”

  采访中有一半人认为“发工资”这个举动挺好,银行职员赖先生说:“政府愿意拿一部分资金来支持老人养老,表明了政府对老人的重视和关爱,这种做法很有意义。”今年39岁的梁女士也认为,“这不是亲情和钱之间的问题,而是一种社会关怀,有助于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

  在认同“发工资”的受访者中,他们都认为作为子女一定要孝顺父母。来自四川的刘女士说:“其实认同‘发工资’并不是看重钱,而是认同政府考虑到农村家庭或特困家庭而提供帮助的做法。无论我们的生活条件如何,孝顺父母都是做人最基本的素质。”

  【权威声音】

  完善养老是子女的义务

  也是政府的责任

  (广东天旗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刘开正)

  子女赡养父母,既是家庭责任,也是法律义务。而赡养父母,不仅包括物质赡养,还应该包括精神赡养,子女照料父母,实际上是一种精神付出,是感恩和孝心的一种自然表达,维系了家庭成员之间的亲情。从亲情的角度来看,运用利益来驱动家庭成员赡养老人,未免显得有些人情淡薄;但是,从国家养老政策完善的角度来看,这一制度的推进其实代表了政府为家庭分担养老成本和负担,是一个国家养老制度的完善和进步。

  不仅如此,尤其一些困难家庭如果有了这笔钱,便可适当缓解经济压力。若是每月额外有个几百块钱的补贴,这对改善生活无疑会起到一定作用,多少也能解决一下当事者的困难。而且政府支出这笔钱,可以看作是一项民生工程,只要审核无误,确定把这笔钱发放到困难群体手中,那么,“带薪”养老完全可以尝试。

  政府提供补助 是补课而非施舍

  (广东时事评论员 一鸣)

  政府提供养老补助是一件好事,出钱资助居家养老,路径是对的。但从目前来看执行并不理想。首先不能要求太高,要求家人接受培训后再去照顾老人是不现实的。如果家人有足够时间去照顾老人,根本不需要几百块的刺激。所以,接受培训是不必要的。

  其次还有思路的问题,政府出钱出力去帮助照顾老人,但没必要摆出施舍的样子。老人需要照顾那是因为政府、社会当年相应的措施没到位的结果,现在应该补课,而不是施舍。多年来我国收入水平都很低,尤其上世纪50年代至80年代,政府把很多收入用于交税或交费,当时很多人都很穷。当时的青年老了之后,政府提供一些服务是应该的,这是他们应得的合情合理的回报。

  最后,我建议应该增加补助的金额,三四百元虽然有意义但意义有限。

  【小结】

  我们需要怎样的养老政策?

  三四百元的“补助工资”能否吸引住家属?如果某些亲属有奖励也不愿意照顾在病床上的老人,这部分老人怎么办?空巢老人生病,谁来上门服务?小编以为,只有让“家属照料型”模式、老年活动中心、大型养老机构、日间照料中心等多种形式全面覆盖,为市民提供从机构养老到居家养老的多种选择服务模式的机会,我们的养老方式才更灵活,更具有可行性,更有生命力。而原计划聘请子女照顾老人的工资直接拨付给这些困难家庭,专款专用,让这些家庭去购买更专业、更完善的服务,居家养老产业发展了,服务升级了,还能减轻子女的负担,一举多得,岂不更好。

  文/钟紫燕 黄雪莹 张孟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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