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到底有多少要素?

  在2015年年初的国家旅游局全国旅游工作会议上,履新的国家旅游局局长李金早作了一篇引起业界广泛关注的报告。在报告中他提出了许多新观点,其中关于“旅游六要素”的表述,引起了业界的广泛争议。

  李局长是这样表述的:如今,激发人们旅游的动机和体验要素越来越多,需要拓展新的旅游要素。“吃、住、行、游、购、娱”六要素为旅游基本要素,新的六要素“商、养、学、闲、情、奇”为旅游发展要素。举例来说,“商”是指商务旅游,包括会议会展、奖励旅游等旅游新需求、新要素;“养”是指养生旅游,包括养生、养老、养心、体育健身等健康旅游新需求、新要素。新六要素只是基于现阶段实践的总结,今后还会拓展出更新、更多的旅游发展要素。

  一石激起千层浪,许多学界知名人士对此展开了激烈的讨论。有人认为新旧六要素并非同一概念体系:前者指的是旅游活动所需的六个支撑要素或内在结构,后者指的是旅游活动的六种类型或外在表现差异;也有人认为新六要素是旧六要素中“游”里面的分类,是六种旅游类型而已;还有人认为新六要素与旧六要素的分类不在一个逻辑层面,新六要素是产品分类,构不成旅游业的要素。

  在认同大家的一些看法时,我认为各位对旧六要素说过于迷信和自信了。很多年前,我就在一篇文章中指出了学术界将六要素作为术语使用的不足。实际上,六要素仅仅反映了部分直接与旅游者接触的因素,而有些因素未能完全得到概括,如旅游者阅读或观看的媒介(目的地营销)、旅游者途中接触到的自然环境和社会文化环境等——这些因素对旅游活动的产生具有不可忽视的影响。

  所以,把“六要素”视为真理是有问题的。“六要素说”产生于观光旅游一家独大、计划经济政府独大的时代,现在观光旅游、休闲度假旅游、商务旅游、特殊兴趣旅游已经齐驱,原先的“六要素”根本不具有足够的解释力。在我看来,“六要素说”从未经过科学和哲学层面的分析,也没得到国内外学术界的普遍接受,仅在中国大陆广泛使用。

  那么,旅游到底有多少要素?用什么理论来解释和支持旅游体系呢?

  最常用的解释体系是西方人提出的旅游系统。它涉及客源地(旅游需求)、目的地(旅游供给)、其间的通道或渠道(信息、交通、营销等)三大子系统。考虑到东方国家政府的力量相对强大,我们在中国增加了一个支持系统。就供给系统来讲,西方人对涉及目的地旅游产业发展的要素也是多方位的。例如在广泛使用的西方教材中,《旅游学:原理、实务与哲学》影响非常大。其中阐述的旅游供给要素涉及自然资源与环境、旅游业运营部门(其下涉及旅行交易商、酒店行业、交通运输、娱乐服务、商业景区等行业),以及基本由政府主导的规划、开发、营销部门等要素。

  世界旅游组织曾建议用SICTA(旅游活动国际标准分类),将旅游活动划分为完全属于旅游业和部分涉及旅游业的产业部门。2001年,世界旅游组织、经合组织、欧盟统计局等联合发布了《旅游卫星账户:推荐方法框架》,其中按照与旅游活动的关联程度,将旅游业分为旅游特征产业、旅游相关产业和其他产业,作为全球统一的旅游产业统计标准。其中旅游特征产业包括一般饭店业、旅行社业、交通业、休闲娱乐业等;旅游相关产业包括纪念品销售等零售业;其他产业指与旅游业关联很不明显,但旅游者需要购买这类产品的产业,如饮用水、汽油等。

  所以,无论是旅游系统还是SICTA和旅游卫星账户,对于政府管理部门来说,在不同时期需提出不同的工作重点。

  回到李局长的新旧六要素,他首先肯定了原有的“六要素”属于旅游基本要素,接下来强调从新需求出发,政府应主抓的若干重点产品,涉及商务旅游、养生旅游、修学旅游、情感旅游、探险旅游等产品开发领域。如果说有不妥之处,就是他提出的新的“发展要素或拓展要素”还不够清晰,是政府要努力攻克的“产品要素”。这些“产品要素”的建设或完善,仍需要国际上流行的旅游系统、SICTA或卫星账户涉及的“要素”的支持。

  文 吴必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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