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被雨伞逼停是偶然事件吗

  乘客“见停就逃”,折射出了市民对公共交通安全的一种焦虑。

  11月16日早高峰期间,深圳地铁3号线驶离布吉站后,中途紧急停近15分钟。由于停车之后,列车上出现断电、不开灯、不开空调、不开门也没有广播通知事故情况等问题,导致现场十分混乱,两位女乘客因为空气闷热不透气而晕倒,部分乘客产生恐慌情绪,出现打砸车窗、强行扒开车门等情况。

  当晚10时04分,深圳地铁集团官方微博“深圳地铁运营”发布信息称,经初步排查,列车延误事件是由于一把雨伞掉入轨行区引起接触轨短路导致。

  由于列车在早高峰时间的临时停车,导致深圳本地大量上班族迟到,从而引起了范围甚广的影响,同时也吸引了舆论的热烈关注。

  截至11月20日,该事件相关媒体报道量达到855篇,整体传播阶段基本结束,已无后续大量反弹的潜力。

  从整体舆论态度来看,本次事件的发生引发了舆论较为一致的负面质疑倾向。绝大多数评论文章在略略提及乘客在面对紧急情况时出现的种种不文明行为表象之后,都将矛头指向了地铁运营方在事故监管、紧急情况应对方面所表现出来的严重不足。

  相关报道指出,早在2012年11月,深圳地铁3号线木棉湾站就发生过雨伞逼停列车事件。除此之外,在可查询的新闻中,深圳地铁因为物品跌落、突然停电、系统混乱等原因引起的“惊魂”事件就已经上演多次。

  也有评论指出,不论是地铁、铁路、公路、航空,作为公共交通工具与公共聚集区,都具有人流量大、人员构成复杂、管理难度大等特点,如果仅靠相关部门进行监督检查,根本不可能面面倶到。而且作为公共交通参与者,乘客应该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出现问题时及时和工作人员沟通反映,并且积极行使安全监督责任,这样既是对自己负责,公共安全环境也将得到极大提升。

  而另一些评论则认为,从深圳地铁的这起事故中,人们应该看到的不仅仅是乘客们的惊慌失措,更应该看到地铁在很多方面的管理漏洞。近年来,地铁被人为逼停的事件时有发生,给公共安全带来一定隐患。乘客“见停就逃”,折射出了市民对公共交通安全的某种焦虑。

  从管理层面考量,地铁作为公共服务窗口,理应为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负责,这既是地铁应该履行的一种服务契约,也是应尽的一种法定义务。

  在地铁突然停驶、断电之后,管理部门该如何迅速安抚人心?有没有办法将真相及时让乘客知道,以打消慌乱和恐惧?如何才能保持与乘客的沟通,将信息及时传递给乘客,避免引发踩踏等更严重的事故发生?这才是地铁运营方在应对紧急事故时所需要思考的。

  文/杨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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