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向决定收益——银行理财产品的十大法则(一)

  • 来源:金融理财
  • 关键字:银行理财产品,法则,投资
  • 发布时间:2016-06-07 10:10

  说到投资理财,人们首先会想到的还是“银行”。但是随着存款利率的不断下调,定期和活期存款收益已经变得越来越低,相对来说,银行理财产品则更受人们的青睐。在银行这个“金字招牌”下,理财产品与股票、债券和P2P相比,自然在安全性、收益方面更靠谱。但是你真的会买银行理财产品吗?为了能购买到安全、可靠并且达到预期收益的理财产品,有十大法则是你应该知道的。本期咱们就来探讨下十大法则之一--方向决定收益。

  尽管在购买理财产品时,理财师都会请客户仔细阅读说明书。而且对产品信息的披露也是银行必须做的事情。但是只要买过理财产品的人都会发现,这样的说明书篇幅长、内容繁琐,能不能看完不说,能不能看懂更值得忧虑。如果这样的话,那就有可能遗漏判断这款理财产品风险大小的最重要信息--产品投资方向。在购买理财产品时,产品投资方向信息该如何看?哪些细节可能“暗藏猫腻”?不同的投资方向又意味着怎样的风险呢?

  产品信息披露堪忧

  想要弄懂这些问题,首先要明白银行为什么要发行理财产品?这和产品投资方向紧密相关。

  应该说,银行发行理财产品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市场竞争的需要;另一个是服务的需要。比如银行的一个大企业客户A到银行借款。但是银行已经没有资金了,怎么办?银行会把企业A的借款需求包装,做成理财产品,分散出售给个人投资者。实际上,这笔借贷交易与银行没有关系。购买这款理财的投资人,可能面临两种境遇:企业A经营正常,按约定合同条款归还投资人的本金和利息;企业A经营不善,或者倒闭,合同违约,投资人本金和利息受到损失。按照这个逻辑,不排除一些银行会或者是审核不严格把资产质量差的企业贷款包装成理财产品卖给个人投资者。所以,对于投资人来说,投资方向成为能否获得收益的关键。

  然而银率网做的一项关于银行理财产品信息披露的报告,不禁让人对资金投向担忧。从2015年至2016年通过持续跟踪结果显示,理财产品说明书披露数量从34家增至41家,整体有所改善,但仍不容乐观,还有19家没有产品说明书。其中股份制银行和外资银行的整体情况相对较差,23家样本银行中有10家银行没有官网披露产品说明书,股份制银行6家,外资银行4家;有31家城商行和农商行中有7家银行没有披露产品说明书。银率网理财分析师闫自杰表示,目前各商业银行对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渠道、信息披露详细程度、信息披露的及时性等依然没有统一的标准,都由商业银行自行决定,因此各商业银行之间在理财产品信息披露问题上的差异也很大。机构对理财产品信息披露的不全面让投资者对自己所买产品“糊里糊涂”,更别说对产品风险的把控了。

  方向不同风险不同

  产品的风险直接与理财产品的资金投向挂钩。按照产品投资方向,理财产品可以分为债券型、信托型、挂钩型及QDⅡ型产品。

  1.债券型理财产品

  银行将资金主要投资于货币市场,一般投资于央行票据和企业短期融资券,属于期限短、风险低的金融工具。

  2.信托型理财产品

  信托公司通过与银行合作,由银行发行人民币理财产品,募集资金后由信托公司负责投资,主要是投资于商业银行或其他信用等级较高的金融机构担保或回购的信托产品,也有投资于商业银行优良信贷资产受益权信托的产品。

  3.挂钩型理财产品

  挂钩型理财产品也称为结构性产品,其本金用于传统债券投资,而产品最终收益与相关市场或产品的表现挂钩。

  4.QDⅡ型理财产品

  简单地说就是投资人将手中的人民币资金委托给被监管部门认证的商业银行,由银行将人民币资金兑换成美元,直接在境外投资,属于高风险的理财产品。

  业内人士建议,在购买理财产品时,要看产品是投资于债券,还是信贷资产,或是股票基金,抑或是组合类投资等。产品如果是投资于债券,则属于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风险程度视投资债券的级别而定,总体而言风险较小。如果投资于信贷资产,则需视借款方的还款能力而定。如果是投资于股票基金,则产品风险较高。在购买理财产品时要看清产品的投资方向、风险评估,选择结构清晰、投资方向明确的产品。

  抓住投资细节

  投资理财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抓住细节才有可能“一招制胜”。比如说理财产品说明书中会提到的“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的内容,稍微一个不注意产品风险就可能“谬之千里”。

  举例来说,下面某城商行的一份理财说明书:

  在投资范围中,银行“详细”说明了理财资金投资的领域,主要包括三类,一是风险较低的高流动性资产,二是风险适中的债权类资产,三是风险相对较高的非标类资产。看起来好像说得挺清楚,但实际上提及的投资对象过于繁多,而且太过笼统。比如银行说可能投向于这么多的资产,但实际上哪些投了哪些没投你知道吗?银行说投到企业债权了,具体投到哪个企业债权了呢?对于投资比例的说明就更让人不明白了。投资对象中,高流动性资产投资比例为10%-90%,债权类资产为0-80%,非标类资产为0-50%。如此宽泛的投资范围也是让人醉了,难道大家不知道10%和90%之间的差别有多大吗?最后还加上一句“以上投资比例可在±10%范围区间内波动”,也就是说,第一类资产的投资比例可以是0,也可以是100%,说了等于没说。按照说明,银行可以将60%的资金投向于风险较高的非标类资产,40%投向于风险适中的债权类资产,也可以将100%的资金投向于高流动性资产,这两种情况下投资收益和风险是截然不同的。历史表明,不透明的金融市场很容易被人滥用。

  再比如,想投资房地产相关理财产品的人,首先要了解当前房市的景气指数,从而判断这笔资金在1年或3年到期后,会不会出现因为房子卖不出去,导致这家房地产公司不能偿还投资本金和利息的情况。其次,投资人还要了解这家房地产公司的资质和产品质量,以防止出现工程“烂尾”等情况造成的投资损失。另外,许多银行理财产品特别是股票类理财产品实际上是由银行聘请的投资顾问负责管理,投资顾问一般由基金公司、证券公司担任,其投资研究能力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产品的收益和风险控制能力,因此投资者在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时应了解投资顾问的投资研究能力。

  投资方向是理财产品风险大小的决定因素。而“预期收益率”只不过是一个没有法律保障的“纸上画大饼”,除了好看之外,没有任何作用。所以,请记住这句话:理财产品质量的判定标准是投资方向,不是预期收益率。

  文/本刊记者 李明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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