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信托一两千亿,如何“分一杯羹”?

  • 来源:金融理财
  • 关键字:慈善信托,慈善法
  • 发布时间:2016-06-07 10:12

  无论是基于税收还是家族财富控制权不分散、家族精神传承以及回馈社会的考虑,家族慈善信托都是富豪财富传承的重要工具,必然受到企业家的青睐。面对更规范的市场,信托公司将有何作为?

  做慈善是件暖心的事,可是一不小心就会被不法之徒利用。这不,前不久明星李小璐在微博上看到有个孩子生病急需救治的消息,赶忙转了钱。可是过后却联系不上人了,微博也删除了,这才知道自己被骗了。随着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做慈善的人也越来越多。与此同时,人们对一个机制健全、运作透明、高效安全的慈善渠道的需求也越来越迫切。

  于是,慈善信托进入人们的视野。近日,民政部相关负责人透露,今年将会有选择地开展慈善信托试点工作,明年将制定出台相关的备案管理办法。也就是说,慈善信托的管理机构、备案制度和税收优惠等政策将逐渐明朗,“游戏规则”更加清晰。慈善信托是如何运作的?国外慈善信托的发展模式,又能给我们带来什么启示?信托公司如何才能在市场中“分一杯羹”?

  信托加盟“慈善事业”

  所谓的“慈善信托”又叫“公益信托”,是一种国外常见的公益投资形式,用以实现公益资产的保值增值。采用信托的形式主要是设立契约,以法律的形式把该笔财富的用途固定下来。它是以“投资”的眼光来看待慈善事业:合理投资--高额回报--部分收益用于慈善,剩余收益和本金继续投资。简单来说,投资者可以将本金和收益拿出一部分来做捐赠。

  2016年两会通过了《慈善法》草案,在此之前中国慈善信托领域的发展“应该说是基本空白”。2014年4月,银监会在“99号文”中指出,要完善公益信托制度,大力发展公益信托,并把公益信托作为信托业转型的重要方向之一。而且,在中国信托业业年会上监管部门的相关领导也多次鼓励发展公益信托。但是一直以来,公益信托的发展并不乐观。北师大中国公益研究院院长王振耀表示,中国金融制度发展并不完全,这阻碍了“金融与慈善的对接”:慈善信托一直无法激活是这一障碍的表现之一。此外,法规政策的不明朗,也让不少信托公司在开拓慈善信托市场时“糊里糊涂”。比如说在2008年汶川地震时,长安信托发行的“5·12抗震救灾公益信托计划”,审批机构是陕西省民政厅;而2013年10月,同样是长安信托发行的“长安信托奖学金公益信托”的审批机构则是陕西省民间组织管理局。司法上对审批机构描述的不明确,导致不少信托项目受到阻碍无法落地。另一个深层次的问题是,在中国当前的舆论语境下,若一只公益信托基金从一开始就获得了“理财权”,在应对网民无休止质疑资金运作时就有了合法性。在去年上半年,嫣然和壹基金两家原本口碑不错的基金会先后遭遇猛烈质疑,表面上是网民在质疑其信息透明度、行善动机,实际上是不少网民认为公益组织只是善款的搬运工,没有也不应有善款运营权。试想一下,如若嫣然和壹基金都把善款托付给合法的公益信托公司,他们只管花钱,麻烦会不会少很多?

  如今,《慈善法》草案明确慈善信托实行备案制,由民政部统一管理,并引入了税收优惠政策。这将弥补我国现行制度中存在的资金保值增值难、慈善组织成立标准高的不足。“慈善基金运作的过程中会有资金沉淀,有资金沉淀就会涉及资产配置等问题,这正是信托公司作为金融机构所擅长的。”中建投信托研究创新部总经理王苗军表示。信托可以将资金与委托人、受托人都隔离起来,同时有专业的财富管理和资产增值能力,加上阳光化运营,可以使投资者更放心地捐赠。此外,在税收优惠政策方面,企业慈善捐赠支出超过法律规定的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部分,允许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这一政策的落实将提高捐赠额度,对捐赠人产生更大的鼓励。这样一来,通过信托入局“慈善事业”慈善资源将得到合理分配和利用,市场容量也有望扩充。

  国外慈善信托

  与国内慈善信托刚刚起步不同,欧美国家慈善信托已经拥有了相对成熟的资产管理和运营经验,这或许能给我们带来一些启示。

  公益信托起源于英国。英国在13世纪颁布了《没收法》,虔诚的教徒采取信托方式取代捐赠,委托他人经营管理土地,并将取得的收益全部交给教会用于宗教事业,从而形成了公益信托的早期雏形。1601年英国议会制定了《慈善用益法》,公益信托的法律地位正式得以确立。在英格兰和威尔士,慈善信托一般用于救济贫困、发展教育、促进宗教及其他法律所认可的慈善目的,如保护动物等。慈善信托目的是为了公众受益,不允许为了利润或非公益目的(除非这些目地是从属于公益目的)而设立。在运作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纠纷,这个管辖权是由高等法院和慈善委员会共享的。慈善委员会的首要任务是管理和促进慈善信托发展,并给受托人提供咨询和建议。如果慈善委员会发现管理不善,它可以制裁受托人,免除受托人,指定新的受托人或者自己暂时接管信托财产,以避免造成损失。如果某个慈善机构有缺陷,高等法院可以实施针对该慈善机构职能的方案。19世纪,英王伊丽莎白一世颁布通行的《公益用益法》也传到了美国,但是刚开始并不是那么受到欢迎。但是随着美国社会财富的日益剧增,社会矛盾的日益涌现,人们开始关注社会问题,公益信托得以发展。美国的慈善信托主要以基金会的形式存在,既可以生前设立,也可以作为信托或遗嘱的一部分而设立。在美国慈善信托的两种基本形式,一个是“优先”信托,首先给予慈善机构,而在信托钟之后,剩余部分给收益人,如继承人或返回捐赠人;另一个是“剩余”信托,也就是在其他受益人获得支付后,信托终止后的剩余财产才捐给慈善机构。通常,捐赠人会要求慈善收益税收减免,因此当慈善剩余信托处置资产升值,为了使其信托财产组合多样化而卖出其他财产时,可以不必支付直接资本利得税。在联邦税法上,“剩余”信托被认为是遗产之外的,因此减少了应税遗产的总额。

  众所周知,比尔·盖茨夫妇基金会早就已经分拆成了基金会和信托公司,两者相互独立,互不隶属。基金会负责花钱,它有权向信托公司索要任何其财产范围内的资产进行公益活动;而信托公司负责赚钱,它能像一个独立的投资公司一样进行各种资本运作,但赚到的钱,最终都要用于公益事业,盖茨夫妇不能回收。也就是说,慈善信托就是一个拿善款去投资,计划赚更多的钱来做公益的公司。“全球捐股第一人”、老牛基金会创始人牛根生也曾表示,“关于做公益慈善事业,信托的路子挺好,别嫌比尔·盖茨基金没钱,钱都在慈善信托里,需要多少钱就从慈善信托基金里拿,这非常有意义”。不管是外国人还是中国人富人,在手握巨额资本的时候,也希望能将自己多年的商场经验和理念带到慈善领域,将财富转化为公共利益的同时,更愿意思考如何让资本保值、专业和可持续地运作下去。这种理念和模式的探索,或许才是公益发展更为珍贵的财富。

  两千亿元市场 如何“分一杯羹”?

  那么,目前我国慈善事业发展情况如何?慈善信托的市场有多大?信托公司如何才能“分一杯羹”呢?

  2015年北师大中国公益研究院发布的《2014中国捐赠百杰榜》显示,2014年中国排名前100名的大额个人捐赠中,竟有占年度总额八成、超过242亿元的捐赠,都流向了境外机构。据银监会信托监管部主任邓智毅透露,目前我国全社会慈善捐赠总额已达到1000亿元,而当下中国有4200多家基金会,登记的慈善组织估算有20万家,未登记但从事慈善活动的组织估算有100万家以上。此外,目前国内基金会与慈善机构的资产存量已超过2000亿元,但大部分公益机构害怕风险不敢投资。与此同时,一些长期进行金融投资、财富累积到一定程度的投资者,也在寻求以资金回馈社会的入口。长安信托家族信托开发部总经理助理兼慈善信托工作室负责人上官利青对慈善信托的市场前景表示乐观,经过改革开放30年的积累,造就了数以十万计的高净值人群,形成了一个巨大的资产管理和财富传承市场。无论是基于税收还是家族财富控制权不分散、家族精神传承以及回馈社会的考虑,家族慈善信托都是富豪财富传承的重要工具,必然受到企业家的青睐。

  如此“蓝海”,信托公司该如何运作呢?关于慈善信托的操作,之前华宝信托就曾联合东方早报、真爱梦想基金会在支付宝爱心捐赠平台发起“梦想照进童年”项目,充分利用了互联网参与公益更具有交互性和影响力的特点。如果慈善组织或信托公司采取定向募集的形式,比如向信托公司高净值客户群体、公司内部员工等募集,只要按照规范操作即可。若是进行公开募集则需要事先与民政部门以及银监局沟通。信托公司在开展慈善信托的时候,不应该因循守旧,仅充当受托人角色;而可以适当借鉴国外的慈善信托经验,创新业务模式,比如仅充当公益慈善基金的资产管理人、把慈善信托作为家族信托业务的一个有益补充、把公益慈善活动作为财富俱乐部的特色主题等等。通过业务模式的创新和改进,在践行社会责任的同时,也实现自身的盈利。

  文/本刊记者 李明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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