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国税局:以“驾照”模式竖“廉政戒尺”

  • 来源:廉政瞭望
  • 关键字:广安国税,驾照
  • 发布时间:2016-06-24 13:55

  为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管理,广安市国税局借鉴驾照记分管理模式,制定了《税务人员廉政风险记分管理办法(试行)》,在全局竖起“廉政戒尺”。

  细化记分清单,量化记分指标

  为增强记分工作的可操作性,广安国税对记分内容和记分标准进行了细化和量化,列出了《税务人员廉政风险管理记分行为清单及分值表》。

  对税务人员在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六大方面,发生的轻微违规违纪尚够不上处分的六大类100个倾向性、苗头性问题,依据违规违纪行为的严重程度,分别设定一次1分、2分、3分、6分、12分五种记分分值。

  如工作日中午饮酒的,记1分;在公众场合对上级的决策部署口无遮拦、妄评乱议的,记2分;违反限时办结规定,故意刁难纳税人,导致没有限时办结纳税人涉税事项的,记3分;向纳税人借钱、借物、借用车辆的,记6分;工作时间打麻将、休闲娱乐的,记12分。

  实施分级预警,加强结果运用

  广安市国税局规定,以两年为一个记分周期,实行累积记分制,满分为12分,每周期首年1月记分清零。在记分周期内,对税务人员按记分情况实行分级预警。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3分,由纪检监察部门发出《廉政风险告知卡》;累积记分达到4~6分,由纪检监察部门发出《廉政风险警示卡》,并对满6分的进行通报批评。

  累积记分达到7~9分,将收到《廉政风险纠错卡》,由区局党组主要负责人约谈警醒,并在15个工作日内整改到位;对满9分的进行岗位调整。

  累积记分达到10~12分,由纪检监察部门给予诫勉谈话,诫勉对象须在谈话后一个月内将整改措施书面报纪检监察部门,并对有关线索进行立案检查,对满12分或诫勉警醒仍不思悔改的,提出停职检查、降职、责令辞职、免职等组织处理建议,由局党组研究处理。

  文_赵国勇 魏嗣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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