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往事:“海格路血案”

  这桩谋杀案不再只是一起看似普通的刑事案,而有可能成为棘手的政治事件

  早起的工人们踏着厚一尺有余的积雪出门上班。此时四处弥漫的大雪却丝毫没有停歇的样子,反而愈下愈密,如“瓣瓣梅花,团团柳絮,随风飘舞”。

  行至华界与法租界交接处的海格路杨家库附近,隐约间似乎能瞧见积雪中躺着一个人,想必已经冻死。

  遭遇了数十年来罕见的奇寒,阴冷雨雪在后半夜渐渐变成了鹅毛大雪。那一晚,若有乞丐、流浪者不幸冻死在上海街头,并不是什么稀奇事。次日,《申报》便报道前一晚有乞丐死在浦东烂泥渡的香烟厂外,所谓“取暖无术,终于冻死”。

  不过,海格路上那具尸体周遭的雪地已经被染成了猩红色,无疑在宣告这不是“意料之中”的冻亡事故,而是一桩冷血的谋杀。

  惊骇的行人,慌乱中急忙报警。

  这是1931年2月14日上海的清晨。

  警察的哥哥死在自己辖区里

  接到报案后,上海市公安局六区二所的警察随即赶到了案发地。根据初步勘验与调查,警方确认了一些基本信息。

  死者:崔秉钧(绰号“崔老七”),37岁。

  死因:头部遭利器砍击,现场未发现凶器。

  死亡时间:14日凌晨2点左右。

  死亡地点:海格路金生记成衣店门前,与死者在海格路48号的住处仅有咫尺之遥。

  目击证人:无,发现尸体者是早晨路过的行人。

  六区二所的警察们在确认完死者身份后,惊讶地发现,死者崔秉钧的弟弟正是本所三等警士崔贞。换句话说,死者正是在自己弟弟警察局的辖区内被人用类似斧子之类的凶器活活砍死。

  得知兄长横死街头,弟弟崔贞悲从中来,发誓要捉拿凶手报仇。所长刘云舫得知此案后,同样义愤填膺地表示,一定要将犯人绳之以法,并立刻下令调集该所警力四处调查并逮捕有嫌疑之歹徒。

  这位刘所长之所以如此重视该案,除因死者乃警员家属外,也担心沪上各大报纸会跟踪报道这桩“雪夜血案”。

  果不其然,《申报》等媒体在案发后次日便以“本埠新闻”惟妙惟肖地予以披露。若大众舆论因此对本案有了兴趣,那么这桩谋杀案便不再只是一桩看似普通的刑事案,而有可能成为棘手的政治事件。

  之所以如此,主要是跟案发地点有关。

  城市管理的“华洋之争”

  海格路便是今日的华山路,南起贝当路(今衡山路),北至愚园路。而“海格”之名,则是取自第一次世界大战时英国陆军元帅道格拉斯·海格。

  这条道路最初是在1862年由公共租界工部局越界筑路而成。所谓“越界筑路”,是指租界当局超出租界范围在华界修筑道路,并借此夺取新区域管辖权的行为。而如此行动的理由,多是借口中国地方政府无能力管辖市政与维持秩序。也就是说,这桩看似“普通”的谋杀案背后,牵扯到老上海城市管理、城市规划的“华洋之争”。

  20世纪20年代后,上海租界内外刑事犯罪率皆有上升之趋势,且多以华洋交接处的拦路抢劫为主。

  沪上知名报人包天笑就有过遭劫的经历。当时,他作为《晶报》主笔,每晚必须看完报纸大样才能从租界报馆下班回家,大多已是后半夜两三点钟的光景。有一晚深夜两点,包天笑坐黄包车回家,忽然有两名悍匪从小路窜出。他们先持枪抵住车夫,再命包天笑举手下车,低吼一声“识相点”,随即便不由分说地开始剥他身上的皮大衣,衣服口袋中的财物自然也一并掠去。

  那时候,上海有俗语称此为“剥猪猡”“做世界”。几年间,包天笑曾有过三四次被“剥猪猡”的惨痛经历。

  于是乎,早在北伐之前,倾向国民革命、民族主义的报刊就曾批评租界当局,“十里洋场,变成匪窟。这帮妄想共管中国的野心家,连自己治下秩序,都没法维持了,还配开口评价他人吗?”

  此后,上海特别市公安局与租界巡捕房爆发过多次冲突,公安局甚至开始逮捕那些为租界“越界筑路”服务的公用事业公司职员。有鉴于此,公共租界工部局不得不暂时停止了所有“越界筑路”的工作,并逐步放弃租界外的道路管理权。

  关乎华界当局的颜面

  1930年时,华界警察已经逐步掌握了各越界马路的重要路口,并设立类似派出所的机构,海格路便是其中之一。这条马路是公共租界向北的“延伸段”,同时又是法租界的西面边界。对上海市政府尤其是公安局来说,此路乃是华界警察系统面对租界展示华人行政管理效能的“橱窗”。因此,如何有效管理、维护治安,自然是一项特别重要的政治任务。

  不过,让上海警政当局感到尴尬的,是自1929年后全市抢劫、伤害及凶杀类严重刑事案件均呈增长态势,如1931年市公安局审理的凶杀案约75起,同比增加50%之多。

  就在“海格路血案”一个月之前,上海公安局局长袁良还信誓旦旦向沪上新闻界表示:“华界持械犯罪率仅为租界的8%~9%,租界巡捕在维持秩序方面的无能,证明了收复这些地区警权的要求是合理的。”

  在此背景下,在租界、华界交接的市区居然发生深夜当街砍杀的血案,自然会给市公安局治安成绩单上增添一笔劣迹。若不能尽快破案,甚至可能会让暂停越界筑路、让渡越界马路管辖权的租界当局又有了重新介入的口实。

  后世的研究者如美国著名中国史学者魏斐德论及此类情形时,曾一针见血地指出:“租界当局更愿意看到中国警察无力治理上海,这样他们就可以继续享有治外法权和其他特权,包括在租界内拥有自己的警察力量”。

  因此,既然此案关乎华界当局的颜面,那么此类政治上的纠葛也迫使当时的华界警方十分重视此案的侦缉。

  还原现场

  面对这桩牵扯上海租界内外治安声誉的谋杀案,30年代的上海警察究竟有何破案之妙法呢?

  提及破案之道,进入20世纪后的上海警界似乎也想过要与时俱进。

  20世纪20年代后,上海租界内外的警察破案都曾引进过一些欧美刑侦的科学方法,在公安局内设有指纹、法医、警犬、化验等专业科室。但是,这套从国外学来的刑侦技术,却常常由于主管人员的调动而受影响。例如,留德者主张德国办法,留美、留英、留日者又会主张各自学过的那套,甚至连最基本的指纹采集体系到底采用“亨利爱德华式”还是“白脱里式”,都始终无法统一。于是,大部分老警察对这些新鲜玩意毫无兴趣。

  曾当过上海地区军警头子的“老法师”沈醉在回忆当年破案之道时亦坦陈:“我过去虽然也提倡采用洋办法,实际上,我搞这项工作约有10年,破获的案件数以百计,很少是用这些办法破案,主要是靠老一套经验和无数的眼线。”

  所谓“眼线”往往都是帮会分子,甚至就是来自犯罪团伙本身。在谈及案情时,警察们几乎从不提“眼线”的功劳,一来是为显示自己的本领,二来是为避免暴露“警匪一家”的尴尬实态。

  雪夜血案见诸报端后,警方立刻通过“经验”与“眼线”开始排查受害者的人际关系网络,希望能够从中找出蛛丝马迹。又由于此案被媒体关注,所以警察局方面很舍得下“本钱”,四处派出便衣打探,并大致厘清了死者遇害当日之经历。

  “崔老七”最后一天的大致行迹如下:2月13日早晨10点左右出门,后至孝友里脚踏车店楼上抽大烟直到14日凌晨2点才离开,又去顺兴馆吃夜宵。曾有目击者向警察报告称,“崔老七”回家时,有三四个形迹可疑的男子尾随其后,但他似乎并没有留意,“不疑有他”。

  他深夜行至家附近的金生记成衣店时惨遭砍杀。由于案发时大雪纷飞,又值深夜,路上行人稀少,作案过程并无目击者。因此,警方只能通过凶案现场再进一步寻找线索。

  在采集证人的描述后,警方又进行了一次现场勘察,最后初步认定:凶手夜间躲在金生记成衣店隔壁的荒地中偷偷埋伏,见受害者经过便冲出行凶。

  锁定嫌疑犯

  作案过程已大致清楚,下一步是探寻动机。至于行凶动机,在警方看来“很简单”,无非是谋财害命和寻仇报复两种可能。

  一般而言,在1930年前后的上海,尽管抢劫案频发,但真正伤及人命的情形并不多。一旦真出了人命便是最严重的刑事案,警察就不得不认真处理,对劫匪而言也实在是不划算。而此次血案的受害者“崔老七”也并不是报社主笔这样的乘着黄包车、披着名贵皮草大衣的有钱人,不过是一个中年无业游民。其家中日常开销几乎全部仰赖在附近套鞋厂上班的妻子平氏,尚有一个9岁的女儿,生活甚为贫苦。

  显而易见,受害者并不是一个合格的谋财对象,若为此惹上人命官司更不值得。若不是谋财害命,那最有可能的便是寻仇报复。

  仇家会是谁呢?与受害者相熟的徒弟、好友等皆说:“先生(即崔老七)在日并无仇人,且对兄弟朋友向无恶感。”

  但是,有一好友回忆:大约案发一个月前,“崔老七”曾在长乐滩簧场与一个外号叫“小黑炭”的小混混因调戏妇女而口角,以至于发生械斗,将后者殴伤。

  根据这个线索并详细调查后,警察又发现,案发前一日即13日上午,“小黑炭”居然去过“崔老七”家楼上的“燕子巢”抽烟取乐。

  “燕子巢”即鸦片烟馆的别称,以燕子衔泥来隐喻抽鸦片者烟土不离口。此类混居居民区楼上的“燕子巢”大多屋小人众,瘾君子鱼贯而入后便躺在卧榻上吞云吐雾。可能是在出入“燕子巢”时,“小黑炭”无意间瞧见了曾殴伤自己的“崔老七”,继而生出报复的念头。此后,“崔老七”深夜在自家门前被砍死,显然是有预谋之埋伏。

  有此突破,案件侦破自然“顺流直下”,警察们顺藤摸瓜得知“小黑炭”名叫曹根发,曾藏身法租界内的汇民旅馆。于是,公安局六区二所的刘所长在案发次日即15日就派巡官找法租界巡捕房要求协助调查。

  尽管早在1930年1月1日南京政府便宣布废除治外法权,但除苏联外,英美等国依然如故。华界的中国警察想进入租界办案,必须获得租界警务部门的批准,而租界的巡捕则时常大摇大摆地进出华界。因此,中国警察若想获得租界巡捕房的全力配合并非易事,辗转良久才找到了“小黑炭”所住旅馆。

  “破案”才要紧

  终于,警察从旅店茶房那里打听到:14日凌晨两点左右,“小黑炭”曾向隔壁的亚细亚汽车公司租车一辆并向东面华界方向疾驶而去。

  如此看来,其嫌疑愈发重大,然而此时却不知其去向。情急之下,公安局方面以“案关人命,情节重大”为由,将与“小黑炭”混迹一处的哥们、外号“胡大毛狗”者作为嫌犯带回警局拘押审讯。

  若抓不到主嫌“小黑炭”,那么他的哥们很可能会代其受过,遭皮肉之苦。暴力刑讯在当时的上海警界乃是常态,即便是在所谓“文明先进”的租界巡捕房也不例外。

  法租界那些来自巴黎的老侦探在审讯疑犯时,一边问一边迅速用打字机把问答要点打在纸上,若问不下去了,便照惯例伸伸懒腰不耐烦地把疑犯交给中国籍部下拖下去拷打。等疑犯耐不住苦痛,吐露新内容时,他们才继续问下去。巡捕房如此,华界的警察局自然更不会客气。当然,案情是否属实并非关键所在,是真凶还是替罪羊并不重要,“破案”才要紧。

  在一天一夜的审讯后,关在局子里的嫌疑犯哥们终于松口,指认潜逃的“小黑炭”是“真凶”。而警方很快便将这个消息通知沪上媒体,这桩“大雪中的血案”由此“告破”。

  警察们拍着胸脯表示会想尽办法去外地捉拿凶手,但最后是否真能抓到“小黑炭”,则已是另外一个故事了,而且媒体似乎也没跟着报道的兴趣。警察局则乐于宣布“真相”,证明其过硬的办案能力完全胜任大上海的治安管理要求。

  海格路血案由此告一段落。不过,血案背后围绕城市“路权”“执法权”的“华洋之争”,一直持续到了20世纪40年代。

  文/沙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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