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注册会计师行业有四大关键词

  • 来源:财会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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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7-01-18 10:52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这一年,会计行业取得了诸多成就。本期,《财会信报》记者对2016年会计行业发生的重要事件进行了梳理。

  《代理记账管理办法》修订 许可证书更换样式

  2016年2月17日,财政部发布新修订的《代理记账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管理办法》”)。新《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审批行为,优化了审批流程,简化了办事手续,进一步激发了代理记账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释放了市场活力。

  新《管理办法》对代理记账行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了统一规范和要求,建立了与“宽进严管”相配套的后续监管机制,确保“宽进”后的代理记账机构被及时纳入监管视野,强化代理记账市场主体责任和信用约束,为代理记账行业健康规范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更加有力的法制保障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此外,新《管理办法》从依靠传统行政监管手段向注重运用市场主体信用监管手段转变,从政府包揽向社会共治转变,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组织协调作用,推动形成机构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和政府监管四位一体的行业监管新模式。

  2016年4月27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新版代理记账许可证书样式及有关要求的通知》称,根据新修订的《代理记账管理办法》,《代理记账许可证书》不再由财政部统一印制,改由省级财政部门根据财政部规定的样式和要求自行组织印制。新版《代理记账许可证书》(以下简称“新版证书”)与旧版相比,有以下几大变化:一是新版证书尺寸由B3改为A4,方便了证书的打印和保管;二是新版证书增加了更多的防伪技术要求,如微缩文字防伪、无色荧光绿油墨印刷部分字样、具有防伪功能的全息标签等;三是新版证书拥有独立于证书编号的、利用二维码技术形成的数码识别码,做到“一证一码”,实现了对证书的信息化管理。财政部要求各省级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统筹新版证书的换发时间,但最晚不得晚于2017年6月30日。

  此外,为方便申请人办理资格申请、信息变更、年度备案等业务,财政部组织开发的“全国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已于2016年5月16日正式运行。“全国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的使用,实现了代理记账资格管理从“线下”走到“线上”。

  六项企业会计准则修订并征求意见

  为保持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持续趋同,财政部对多项企业会计准则进行完善。2016年8月1日,财政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以下简称《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第24号——套期会计》(以下简称《套期会计准则》)的修订情况,发布了相关征求意见稿。其中,新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征求意见稿为降低金融工具会计处理的复杂性,将金融资产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取消了现行准则中的“贷款和应收款”、“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类别。《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征求意见稿将金融工具减值方法由现行的“已发生损失模型”改为“预期损失模型”,是一项重大的政策调整,目的是促进企业及时、足额计提金融工具减值准备。《套期会计准则》征求意见稿对套期会计处理进行了较大幅度的修改。

  为了适应上述准则的修订带来的变化,2016年9月6日,财政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实施情况和有关研究成果,对该准则进行了系统梳理和分析,并经过反复讨论修改、技术研讨、征求有关专家意见,形成了《金融工具列报(修订)(征求意见稿)》。《金融工具列报(修订)(征求意见稿)》的内容共10章105条,重点修订了以下三方面的内容:一是对企业财务报表相关列示项目和附注披露内容做了相应修改;二是详细规定了企业信用风险、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和减值损失准备等金融工具减值相关信息的列报要求;三是根据套期业务特点、套期会计披露目标和有关金融风险类型,以不同套期类型对套期会计相关风险披露策略、套期工具、被套期项目、套期关系等要求进行了重新梳理,全面修订了套期会计相关披露要求。

  此外,2016年8月10日、11日,财政部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征求意见稿)》、《第×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征求意见稿)》。

  五项政府会计准则发布或征求意见

  2016年,为适应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的需要,财政部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会计准则体系。2016年7月14日,财政部发布《政府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第2号——投资》、《第3号——固定资产》和《第4号——无形资产》四项具体准则,将于2017年1月1日起施行。四项具体准则较现行制度规定有很多创新与变化。现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主要侧重于相关资产的会计计量和记录问题,特别是会计记录问题,即会计科目的设置及账务处理。而四项具体准则对存货、投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确认、计量和披露问题进行了系统规范,丰富了政府会计信息的内容,有利于权责发生制政府财务报告的编制。四项具体准则立足实务需要,兼顾资产管理规定,对接受捐赠、无偿调入和盘盈取得资产的初始入账问题进行了规范,比现行制度更为科学。此外,四项具体准则全面引入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着力强化自行研发无形资产入账成本的核算,并合理划分了资本化支出和费用化支出的界限。

  2016年9月13日,财政部起草并发布了《政府会计准则第XX号——公共基础设施(征求意见稿)》,共六章30条,明确了公共基础设施的定义及分类,并详细规范了相关资产的会计核算问题。

  第一届政府、企业会计准则咨询委员会委员名单出炉

  2016年7月19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第一届企业会计准则委员会咨询委员名单的通知》。经公开选聘,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副主任狄愷被任命为主任委员;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党委书记刘光忠、证监会会计部副巡视员焦晓宁、中国中化集团公司会计管理部总经理陈树民被任命为副主任委员;香港会计师公会行政总裁丁伟铨、厦门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教授于李胜、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教授马永义等被聘任为第一届企业会计准则咨询委员会咨询委员,任期为两年。

  2016年8月16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准则委员会第一届咨询专家名单的通知》,经公开选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政府会计研究所副所长王芳、中直管理局财务管理办公室四处副处长方周文、香港特区政府审计署高级公务员吴曙明被聘任为政府会计准则委员会第一届咨询专家,任期为两年。

  “十三五”将有九大会计改革任务

  2016年10月18日,财政部发布通知称,为科学规划、全面指导未来五年我国会计改革与发展,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国家财政“十三五”规划》的有关要求,该部日前制定了《会计改革与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以下简称《会计“十三五”规划》)。

  《会计“十三五”规划》明确“十三五”期间(2016~2020年)会计改革与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建立健全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会计体系,深入推进会计工作法治化、信息化、现代化”,并提出了九大重点任务、32项具体措施以及相关组织保障部署。其中,“十三五”时期,我国会计改革与发展的第一大任务是加强会计法制建设;第二大任务是加快推进政府及非营利组织会计改革;第三大任务是健全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第四大任务是推进管理会计广泛应用;第五大任务是完善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第六大任务是加强会计信息化建设;第七大任务是大力发展会计服务市场;第八大任务是实施会计人才战略;第九大任务是繁荣会计理论研究。

  值得注意的是,互联网时代,会计信息化成为会计改革和发展的必然趋势。财政部门将不断更新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推动监管部门出台监管扩展分类标准,适时推动建立以披露财务报告数据为主的社会化会计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研究制定企业账户层面和交易层面会计数据以及相关业务数据交换标准。同时,财政部门将积极探索推动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化工作,推动基层单位会计信息系统与业务系统的有机融合;引导企业应用可扩展商业报告语言(XBRL),促进财务、业务数据的融合;研究探索会计信息资源共享机制、会计资料无纸化管理制度。

  管理会计跨进信息化新时代

  2016年11月4日,2016中国管理会计信息化论坛在京举行。大会由中国总会计师协会、中国总会计师协会信息化分会主办,主题为“开启管理会计信息化新时代”。

  中国总会计师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高兴国在致辞中表示,这是首次聚焦管理会计信息化的全国性会议,也是今年中总协信息化分会成立以来首次举办的高峰论坛。当前,我国管理会计信息化已经取得一定发展,但总体仍处于较低阶段,而互联网的迅猛发展,为企事业管理会计带来了新应用新模式,管理会计信息化将进入一个新时代。

  中国总会计师协会信息化分会副会长韩向东分析了我国管理会计信息化发展现状与趋势。他指出,在现代的管理会计中,离开信息化几乎寸步难行,这已成为政府主管部门、学界专家和企业的共识。当前,我国管理会计信息化应用在成本、预算、绩效管理和管理会计报告以及共享服务等五个方面取得了很大的进展。未来,管理会计信息化需要系统规划,分步实施,管理会计信息化与共享服务应协同建设,云计算和大数据对管理会计信息化的重要性也将逐渐增加。

  本报记者 李佳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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