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擦的消减与润滑

  9月1日,中小学门口的车辆拥堵如期而至,却没能像往年那样荣登上海交通类新闻的头条。悍然抢镜的是远郊松江的一起冲突事件。一位民警处罚私家车违法停放,涉事妇女奋力阻挠,民警强力制服妇女的时候未能顾及妇女怀抱的孩子,导致孩子摔在地上。

  这一过程的图片、视频在网上迅速流传,形成全国性舆论热点。因为事件背后存在“强热源”。热力来自警民之间的摩擦,也源于人与人之间现实利益和价值观念的冲撞。

  多种声音在网络空间纠缠、争斗。一种观点认为:民警暴力执法、滥用权力。警察对阻碍执法者实施强制措施的情况并非罕有,但幼童摔落的视觉冲击力大大强化了执法行为的暴力色彩。很多网友以非常激烈的言辞予以谴责,并声言:如果不严惩“恶警”,下一个被摔的就会是我们自己的娃!反方则认为:孩子摔落,充其量只是民警工作中的过失。况且这一过失也是在执法者遭到暴力袭扰的混乱情况下意外发生的,并无主观故意。那位妇女不顾及孩子而肆意袭警,承担责任的应该是她!再有一种观点认为:人民警察为人民,但眼下他们只是在管制人民。警察动不动就罚款,是以交通大整治为名肆意敛财,司机开车战战兢兢,停车犹犹豫豫。这不是鱼水之情,而是猫鼠关系!反方则针锋相对:民警以强制力约束违法行为,恰恰是为人民服务的必要方式。只有少数人的违法行为得到惩治,更多人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保障。社会以法律形式授权民警使用暴力,而袭扰民警就是与法律作对,与法律所保护的广大民众作对!用孩子做盾牌更是罪不容恕……凡此种种,不同的意见你来我往好不热闹,个体与国家的摩擦在这起冲突中集中体现出来,不同群体的观念反差非常鲜明。

  上海警方迅速启动调查程序,很快做出对当事人的处理决定并向社会公布。舆论由此逐渐冷却,但各方意见并无退让迹象,网络空间的怨气、愤懑只是暂存一旁,等待着下一个宣泄的机会。

  社会也是一台机器,部件摩擦不可避免,运转加快则摩擦加剧。人们得以存身的空间里,汽车迅速增多,车子和车子的间距缩小,而生活节奏加快,就难免擦碰。摩擦受损的不只是漆面、防撞杆,也有车主的钱包、人身安全以及脸面尊严。路怒时而迸发,就是摩擦生热的表现。事后,靠着钣金、腻子,损伤的车体可以恢复平整,但是愤懑窝火的心胸如何平复?

  凭借精密的设计和细致的切削打磨,复杂的汽车部件才能以固定的形状、固定的轨迹运转,尽可能消减摩擦。道路交通法强制规范社会成员的行为,不允许违法乱纪,也是为了消减摩擦。这些规范不是万能的。机器部件如果存在硬度差异,必然会有一方磨损;即便材质均一,运行强度提升,则不同形状的部件在复杂的升温状态下会发生程度不同的形变,导致摩擦加剧。社会成员之间的差异之大是机器部件所无法相比的,连圣人都无法看透;社会运行的复杂性、多变性也不是函数方程或者力学公式能够解释清楚的。法律“模具”无论如何精妙,都无法有效规范所有人的所有行为,更何况社会运行的环境变动剧烈,运行速度大大加快。作为普通人与国家/法律接触的显性“界面”,警察必然会出现在一个又一个冲突现场,在通过执法消减社会摩擦的过程中,自身也可能经受警民之间的摩擦。

  给发动机注入润滑油并及时更换,是消减摩擦的必要措施。社会的运行需要怎样的润滑剂?需要以何种周期进行保养?到目前为止,我能想到的也只是道德自律。说教味道浓厚了一点儿,也是不得已而为之,就像汽车每隔数千公里就要保养一次,不管你情愿不情愿。拿“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来说,简单道理讲了几千年,在这个运行速度加快的社会境况之中,用它润滑社会机器仍然有效。“我方便的时候,是否影响了他人方便?”司机开车、停车时如果这样自省,也许就少了很多摩擦。民警依规执法时如果换位思考,在法律之外也注重以情动人、以理服人,也许不会出现剧烈冲突。毕竟,民警不是法律条文,而是人;被执行人也不是变形的机器部件,而是人。有人就有道德,有摩擦就需要润滑。

  文/杨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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