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共有产权房来了

  《办法》的一个突出亮点是着力缓解购房者的刚性支出压力

  9月20日,北京市住建委会同北京市有关部门联合发布《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对于满足条件的群体,将通过实行政府与购房人按一定比例共有产权的方式,政府将其持有的部分产权的“使用权”让渡给首次购房人。一些专家认为,北京探索深化了住房供给侧改革,有利于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但要持续发力还需“深耕细作”。

  新政亮点

  《办法》规定,对于满足条件的群体,实行政府与购房人按份共有产权的政策性商品住房政策。该办法于2017年9月30日起正式实施。

  本刊记者梳理发现,《办法》的一个突出亮点是着力缓解购房者的刚性支出压力。《办法》规定,在确定政府和购买者的产权比例分配后,原先需要付全款的消费者,只需缴纳权属比例的购房款。另一方面,共有产权房屋的销售价格要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商品住房价格水平。

  同时,《办法》规定,各区人民政府要合理安排共有产权住房用地,用于满足本区符合条件的居民家庭及重点人才的居住需求。其中,满足在本区工作的非本市户籍家庭住房需求的房源应不少于30%。

  本刊记者了解到,相关部门在网上发布房源公告后,符合条件的购房者,先进行网上申请,通过联网审核后,取得申请编码。随后,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将按照职住平衡、家庭人口等因素进行优先次序分组,确定摇号家庭名单,随后进行摇号配售、顺序选房等步骤。

  此外,为解决“职住平衡”问题,该办法还规定共有产权住房建设项目将优先安排在交通便利、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等配套较为齐全的区域。同时,在落户、入学方面,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消费者将享有和其他普通商品住房一致的政策,消除购房者后顾之忧。

  改善了住房保障制度

  北京新《办法》的出台,引发了广泛关注。

  “现在北京房价高得让人望而却步。”来自云南大理的曹女士说,2011年她大学毕业后进入北京一家事业单位,由于经济压力大,加上仍没有北京户口,购房计划一直搁浅。

  “我今年底就将满30岁,其他各项也符合要求,要是能有机会购买共有产权住房,对于我这种‘新北京人’来说,真是了却一桩大心愿。”曹女士对“住有所居”充满了期待。

  不少网友对新出台的《办法》也颇为关注。网友“夏末微暖”说:“希望新规能让我这个外地户口,也能在北京住得起、留得下……”

  北京部分房地产中介公司的相关人员表示,目前正在抓紧研读新规细节。“已有一些顾客和朋友打电话咨询购房指标、申请流程以及购房满5年后的处置等事宜。”一位房地产中介员工说。

  清华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刘洪玉说,与公租房相比,共有产权住房有利于减少政府财政支出和对有限财政资金的长期占用。同时,《办法》对家庭是否具有转售、转租权利,以及如何分配由此产生的收益作出了清晰界定,压缩了寻租空间,改善了住房保障制度。

  北京大学房地产法研究中心主任楼建波认为,北京市的共有产权住房制度体现了居住(社会)功能、保障属性与财产权利的“三位一体”,具有了早期保障性住房所没有的禀赋,为共有产权住房的管理、运作提供了更多灵活性。

  业内期待动态调整共有产权比例

  北京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透露,今后5年将完成25万套共有产权住房供地,通过加快房源供应,提升建设品质,公平合理分配,坚决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促进住房回归居住属性,有效推动北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运行。

  在一些业内人士看来,北京推出的共有产权住房政策,对于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完善住房制度、建立房地产调控长效机制,抑制投机、促进公平将起到重要作用。

  苏宁金融研究院特约研究员陈春春认为,共有产权住房在廉租住房与普通商品房之间架起了一座桥:低收入群体可以申请廉租住房或公共租赁住房,中低收入群体可以选择共有产权住房,中高收入群体可以购买普通商品房,以此实现对社会住房需求的更广泛覆盖。

  同时,也有不少群众反映称,北京房价本来就高,如果购房者的产权共有比例过高,还是买不起房。

  对此,首都经贸大学土地资源与房地产系主任赵秀池建议,政府应随着消费者的承受能力、区域房价变化等因素,对共有产权比例进行动态调整。

  本刊记者查阅相关资料发现,2007年以来,江苏淮安等地先后开展了共有产权住房的早期探索。其中,淮安市历经约10年探索,已将共有产权住房的政府和购买者产权比例从3比7、4比6调整到5比5,以让一些低收入家庭买得起共有产权住房。

  一些地方对于共有产权房实现方式的探索,也走过了政府全资建房、委托开发商建房到政府货币化助购三个阶段。赵秀池等专家认为,“货币化助购”让购房者有了更大的灵活性和更多便利,更接近共有产权住房制度设计的初衷,值得进一步探索。

  《瞭望东方周刊》记者叶含勇 孔祥鑫 张斌/北京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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