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一种幸福完整的教育生活

  “过一种幸福完整的教育生活”是新教育实验的核心理念,历经多年广泛的教育实践的洗礼,日臻完善。朱永新教授创建、提倡、普及的这一教育思想,已越来越成为教育界的共识。

  苏格拉底认为幸福在于一个人拥有智慧和知识,并且能够运用这些智慧和知识。他认为幸福在于人的德性和智慧的实现。亚里士多德认为,人生的最终目标是“幸福”,幸福是“最高善”。他认为除了内在德性和“外在善”,还要加上思辨活动,才是自足性的幸福。

  幸福总是与人相关,是与人的生活联系在一起的。人是一种生理的、心理的、伦理的存在。幸福就是对人的生理需要、心理需要和伦理需要的满足。幸福作为一种感觉,它产生于以上三个方面平衡而协调地得到满足时的心理状态。

  幸福是人的一种生活状况,是让人安心,免于匮乏的物质生活;是让人顺心,免于恐惧的精神生活;让人舒心,免于沮丧无聊的社会生活。这三个方面相互关联、相互支撑,共同支撑起人生的幸福。

  人生的幸福与痛苦终究表达为一种精神状况,幸福总是和自信自觉联系在一起,痛苦常常和困惑迷离失落联系在一起。面对选择的困惑,寻找生命的意义,最为重要的是学习。只有通过学习,人才能提高自己的认识水平与思想境界;通过学习,人们才能把握幸福的真谛。

  康德说,人只有通过教育才能成就为真正意义上的人。中小学阶段是形成以理想、信念为灵魂的人生观、价值观的关键时期。人生是人的生命显示自己的尊严、力量和价值的过程。虚度年华和碌碌无为是人的生命的枯萎与否定,当然就谈不上幸福。

  教育之所以关乎幸福,是因为它所包含着态度情感价值观的导向。有教养的人生因情感的丰富与理性的纯明,而感受到生命的幸福和温馨。“仁者无忧”便是精神修养所达到的境界。人受益于教育,在学习和反思中不断加深对生活的理解,追问生命意义,进而达到精神的旷达与道义层面的满足。

  “学而时习之,不亦乐乎”。学习过程有知识发现的乐趣,有能力提升的乐趣,也有视野开阔、境界提高的乐趣。学生的学习过程是接受精神洗礼的过程,过一种幸福完整的教育生活,意味着教育对现实的超越。教育的超越性是对人的异化的克服,是人的本性的复归。

  现代教育要让学生学会认知、学会做事、学会合作、学会发展,也要学会改变。教育对生活幸福的影响,不仅仅在于提升了人们在征服自然和社会竞争中的能力,更在于它所傳播的人文精神对每个人的影响。

  教育不仅是要让人增加些什么,还有让人减少些什么。教育不仅是前行,也是不断回归,回到它的本然与应然。教育不仅是知识的传授,更是灵魂的唤醒。挣脱物欲的枷锁,人们才能有源于心灵自由的幸福。

  教育的重要使命是民族文化的传承。无论是教师的仁爱之心,还是教育的立德树人,都要在中华文化传统的当下意义中获得支撑理想生活方式的精神基础,追寻属于自己的“活法”,创造符合人性的、有尊严的幸福生活。

  教育语境中的“幸福”是指一种现实的生活,而不是逻辑的思辨。这是一种普适性的伦理,是面对全体的教育。“我们建立这个国家的目标并不是为了某一个阶级的单独突出的幸福,而是为了全体公民的最大幸福。”这是柏拉图《理想国》的一段名言。

  所谓“完整”是指一种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先行者必然是社会的少数,和庸众相对而言的精英,必然面临平庸之见的抗拒。“完整”的教育生活是理想和现实的对立统一。柏拉图睿智地看到,“理想国”是光明与黑暗的并存,因为,人类凭借自己的力量所能建立的只是一个无限接近于光明但永远包含着黑暗的城邦,不可能是一个只有光明,没有黑暗的“黄金世界”。

  同样,幸福教育是一个追求美好理想的过程,而不是终极实现的尽善尽美的理想世界,它是现实中的日常的教育生活,而不是幻想中的天堂或世外桃源。它以“幸福”为目标,又不断使现实的教育生活走向“完整”——自然视角的身心的舒展、社会视角的生活美满和精神视角的生命意义的崇高,是人的全面发展、和谐发展与个性发展的协调统一。因此,所谓“完整”,从社会整体来说,它是人格多样化的实现;从个人角度来说,它是个人心理多层次的展现和身心的和谐发展。

  “过一种幸福完整的教育生活”,它所主张的是“全纳”的教育,而非少数人的教育,是关注公平正义的教育;它主张“全人”的教育,而非“半人”的教育,不是培育“某种人”的教育,更不是培养考试机器的教育。它是基于现实,朝着理想的教育;是从符号化的思辨走向日常生活,让生活变得美好的教育。这是一种理性的清明,也是一种实践的智慧,它充满着辩证运动的张力,是历史性和逻辑性的统一。

  叶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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