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友好如何“本地化”

  • 来源:瞭望东方周刊
  • 关键字: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设,标准,成果
  • 发布时间:2020-03-01 10:33

  目前,全世界已有400多个城市获得了“儿童友好型城市”国际秘书处认证。近些年,长沙、上海、武汉、深圳等中国城市也在大力推进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设。

  中国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存在哪些优势与不足,可探索出哪些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的特色路径?围绕这些问题,本刊记者近日专访了联合国儿童基金会驻华办事处儿童友好型城市项目官员杨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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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友好型城市有三个标准

  《瞭望东方周刊》:儿童友好型城市有确定的标准吗?

  杨菡:儿童友好型城市倡议(CFCI)虽然是一个国际性倡议,但其在各国各城市的落地和实施必须是因地制宜的,需要考虑儿童权利的现状、政府的制度结构、法律框架等。所以,根据各国的具体情况,其行动战略各有不同,各地具体的标准在操作细节方面会有差异,但秉承的基本原则是全球通行的。

  按照《构建儿童友好型城市和社区手册》的指引和建议,城市获得认证要经过一定的步骤和流程。一般而言,城市或社区的行动方案需要经过2~5年的执行期,执行期间得到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的正面评估后才可获得正式认证。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确立了三个全球通行的基本认可标准:为儿童带来有效的成果,切实保障儿童权利;倡导有意义、包容性的儿童参与;高度致力于消除地方政府在政策和行动上对儿童和青年的歧视,参与儿童友好型城市倡议。

  《瞭望东方周刊》:近些年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在推动中国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过程中做了哪些工作?

  杨菡:CFCI项目及其相关认证工作尚未正式在中国启动,仍处于前期准备阶段。

  目前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的工作主要围绕两方面展开。首先是对CFCI及儿童权利的宣传和倡导,以确保CFCI项目正式落地后所有的利益相关方在儿童权利等领域能迅速达成共识。其次,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主要在做CFCI中国本地化落地和启动的准备工作,包括国际案例和经验的研究分析、对全球范围的主要智力成果进行翻译、按照全球框架着手准备中国的指标体系、现状分析等,以及为城市及利益相关方提供技术支持等。

  需建立起有效的协调机制

  《瞭望东方周刊》:中国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存在哪些优势和不足?

  杨菡:中国在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方面优势是很明显的。中国经济已经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幼有所育”“弱有所扶”相关内容已进入国家顶层设计。在这样的大背景之下,CFCI顺应了中国发展的要求,也呼应了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中国从中央到地方,都对CFCI表现出了热情与支持。CFCI作为一个平台型倡议,与中国及中国城市的具体工作有良好的兼容性,因此创建儿童友好城市在中国具有非常好的环境和基础。

  创建儿童友好城市是一项跨领域、跨部门的综合性工作,在全球范围内,跨部门的协调、有意义的和具有包容性的儿童参与等都是挑战。我们希望中国城市的各个职能部门和不同利益相关方,可以突破领域和职责界限,建立起有效的协调机制。同时,希望城市可以进一步提升儿童在CFCI项目周期各阶段的参与程度,并且对儿童群体进行细分,以保证儿童参与是全年龄、全流程的,且是有意义的和无歧视的。

  《瞭望东方周刊》:国际上哪些儿童友好型城市的经验可供中国城市借鉴?这些经验如何才能“中国化”?

  杨菡:很多国家与城市在儿童友好的模式、路径和管理运行细则等方面都进行了扎实探索,因此不同国家的案例都会有不同程度的可借鉴性。

  CFCI认证的城市数量还是很庞大的,我们建议中国城市挑选在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文化背景、发展挑战等方面有一定相似度的国际CFCI城市来进行深入的个案研究与分析,以便总结出适合自己城市的经验。

  城市之间不是竞争和效仿的关系

  《瞭望东方周刊》:如何评价近年来长沙等城市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的举措?

  杨菡:作为一个国际倡议,CFCI在中国的能见度和接受度都很高,涌现出了一大批按照CFCI的全球原则和指引积极行动的城市。对于城市的自发行动,我们是鼓励与支持的。

  在实际工作中,儿童参与很容易被忽视, 或流于形式, 或缺乏与儿童特征相匹配的参与方式。

  目前,我们想强调的是,创建儿童友好型城市的城市之间并不是竞争和效仿的关系,因为各个城市的情况是不同的。各个城市应该在充分了解调研本市现状的基础上制定适合本地的系统的行动方案。在某种程度上,“具有本地特色”应该是各个城市行動方案的“默认组成部分”。因为具有本地特色就意味着这个城市摸清了自己的底子,知道了自己的优劣势、长短板是什么,识别出了具体的挑战和需求,进而制定了有的放矢和基于实证的举措。

  《瞭望东方周刊》:如何根据城市特色,从城市空间、儿童参与、法律法规等层面开展行动,以点带面最终建成儿童友好型城市?

  杨菡:CFCI以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为基础,制定了五大目标领域,包括儿童有权受到重视、尊重和平等对待,儿童有权表达意见,儿童有权享受基本服务,儿童有权在安全的环境下成长,以及儿童有权和家人在一起享受游戏和娱乐。它是一项全面综合的系统工作,但城市在实施过程中确实很容易只集中于“点”上。

  我们建议充分利用好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已经发布的手册、工具包、国别案例等资源。然后按照手册等文件里列出的项目周期、阶段步骤、管理协调机制等内容将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的相关工作逻辑化、系统化,做好现状分析,进而形成一套完整的行动计划。按照这个思路,就可以从面逐级分解到点,再从点升到面,最终形成一套体系化的行动和举措来实现儿童友好。同时也应该注意,由于CFCI目标领域具有综合性和全面性,城市不可能面面俱到,所以识别优先事项和优先目标也同样重要。

  寻找创新多赢的合作模式

  《瞭望东方周刊》:中国儿童友好型城市的创建需要在体制机制上作出哪些创新?

  杨菡:可以在合作伙伴关系上作出更多的尝试和创新。

  儿童友好型城市的创建需要专项预算和资源的投入,只靠政府拨款和筹措资源不仅不够,且缺乏可持续性。因此政府部门应该加强与私营部门合作,寻找创新的、多赢的合作模式,更好地挖掘和调动私营部门的资源。私营部门可提供的资源不只包括资金,还有技术力量、人力资源、设施及空间资源、倡导和宣传的能力和渠道等。

  媒体、社会组织、非盈利组织也可以纳入合作。政府部门可以与媒体尤其是新媒体平台在提高认知、公众宣传及参与等方面进行合作,以提升全社会对儿童友好型城市的关注和参与。社会组织和非营利组织在与公众互动、儿童权利倡导、儿童参与等领域有着大量的基于基层的一手经验,如何更有效地联合这些力量也是牵头的政府部门可以进一步去尝试和创新的领域。

  最后,我们要着重强调在伙伴关系及利益相关方网络中,儿童是最重要且不可或缺的群体。然而在实际工作中,儿童参与很容易被忽视,或流于形式,或缺乏与儿童特征相匹配的参与方式。建立平等、包容且有意义的儿童参与机制和流程是发展创新、治理创新和体制创新的一个重要切面。我们希望决策者、地方政府、职能部门等可以更充分地倾听儿童的声音,了解他们的想法和需求,尊重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张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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