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力之殇:智慧人之惑?

  • 来源:人力资源
  • 关键字:执行力,智慧人
  • 发布时间:2011-02-15 13:33
  几乎所有企业都在强调执行力,然而这并没有给管理者带来预期的神奇变化。总部位于纽约的风险咨询集团Kroll发表的第四份年度反欺诈报告显示:98%的中国被调查企业在去年至少遭受过一次欺诈行为;中国已经超越2009年位居榜首的巴西,成为企业遭受欺诈行为最多的国家。该项报告列举的11种欺诈行为,都与内部控制和尽职有关。如果说这是执行力之殇,那么与管理者把劳动者当作“执行人”的假设不无关系,人为造成的“智慧人”之惑,值得反思。

  客观面对智慧人

  管理者热捧“执行力”,原本是想通过执行提高竞争力,但是把决策与执行分离开来,认为执行是下属的责任,实际上形成了一个错误的假设:下属是一个“执行人”。甚至希望下属成为执行机器,反映了一种“世界工厂”的管理诉求。

  伴随着现代企业制度发展而建立的行为科学,对劳动者人性假设的研究历经了经济人、社会人、自我实现人等几个认识阶段。尽管其研究目的是为了更有效地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但是还没有荒谬到把劳动者当作执行人。相反,类似的研究是为了克服把工人当作执行机器的种种弊端。我国的研究者就认为,对劳动者人性的认识应当建立在智慧人的假设之上。管理者如果忽视了这一点,越是强调执行力,就越容易出现“内部控制和尽职”方面的“欺诈”。

  智慧人的表现是,劳动者在工作中随时都会采取自认为最有利的行为,无论为了实现具体目标还是个人追求,都会趋利避害。当然,劳动者个人追求的理想境界与社会风尚有关。当社会崇尚财富时,劳动者就表现为经济人;当社会崇尚责任和荣誉时,劳动者就表现为社会人;当社会崇尚个性时,劳动者就表现为自我实现的人。涉及到道德评价时,智慧人原生态是中性的,其善恶的外在表现与社会导向有关。智慧人不会拒绝通过正当途径实现个人追求,但是正当途径一旦受阻,“欺诈”途径就会成为一种现实的选择。

  管理者对劳动者的认识建立在智慧人的假设之上,在强化执行力时就能保持一种客观的态

  度。首先,管理者应当相信,作为智慧人的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时不乏执行力。至于执行力能否正常发挥,与劳动者的公平感有关;能否超水平的发挥,与劳动者受到的激励有关。其次,劳动者在执行中所体现的个人追求,取决于社会风尚和社会主流的导向。比如当“一切向钱看”成为风气时,劳动者就会表现出经济人的特征。再次,劳动者通过执行实现个人追求时,有善恶两种倾向,当恶的倾向成为一种捷径时,执行扭曲将成为一种常态。

  跨越智慧鸿沟

  管理者热捧执行力原本没有错,但是如果看中的仅仅是“没有任何借口”的执行理念,那就是在强调“我的地盘我做主”的强势。其潜在的逻辑是:该想的我都想了,是对是错我负责,你照着做就行了。这就人为的制造了一道智慧鸿沟。

  要求“没有任何借口”地去执行,一方面表现了管理者的自信,另一方面并不希望劳动者质疑决策,是儒家“上智下愚不移”论调的现代版。管理者虽然没有明示“上智下愚”,但是显然不需要劳动者参与决策。在科学管理的流程中,决策与执行的分工是必要的,但是劳动者的智慧是完全可以超越这种分工的。如果说现代企业必须承担起社会责任,管理者不可能拒绝道德评价;而要求执行时“没有任何借口”本身也是一种道德标准,即听话为善,有不同意见就是与领导作对,为恶。这就容易导致管理者一意孤行。

  劳动者接到工作任务后,在形式上不难做到“没有任何借口”。问题在于,劳动者在工作时除了有一双手,还有大脑,他们有自己的思想和追求。“没有任何借口”不等于没有任何想法,不等于不会将想法折射到执行过程。即使劳动者是质朴的,不乏善意,管理者单方面的要求也会压制下属的潜能,不利于技术创新,容易产生人情淡漠等弊端。富士康发生的N连跳就可以说明这一点。富士康的工厂是按照订单生产,除了在生产线上完成规定的动作,很少需要劳动者的智慧。当员工的人生智慧长期被压抑时,就无法在执行中产生满足感,采取极端的行为也在所难免。

  缓解劳资关系的紧张状态无疑有很多工作要做,但是保证劳动者有尊严是一个重要前提,是将执行建立在劳动者是智慧人的假设之上。只有承认劳动者是智慧人,才不会将对劳动者的尊重当作施舍,才会自觉地坚持以人为本。科学管理的确有先知与后知的不同,但是在“知”的能力和领悟等方面,劳动者与管理者的智慧并没有太大的区别。如果说彼此在关注的角度与层次上有差异,那么在执行领域,劳动者的智慧更不容忽视,更具有发言权。职务欺诈的存在从反面证明了这一点。反过来说,管理者只有“举人之善性,养而致之则善长;举人之恶性,养而致之则恶长”,跨越人为的智慧鸿沟,才有望抑恶扬善,得到期望的执行力。

  警惕不正当权变

  管理者重视执行力有时候包含着采取不正当措施的“权变”暗示,一句经典的话是“只要结果不问过程”。管理者不可能不重视投入产出比,那是既要结果也要过程的。而“只要结果不问过程”的潜在逻辑是要有利的结果,不愿意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增加自己的负担,这是一种趋利避害。不幸的是,一旦“权变”的潘多拉盒子打开,不正当权变将鱼龙混杂。

  执行中的“权变”是权衡的结果,其中也难免包括对执行小团队或者个人利益的权衡。有这样一段话颇能反映智慧人在道德选择上的状况:“如果真诚是伤害,请选择谎言;如果谎言是伤害,请选择沉默;如果沉默是伤害,请选择离开!”劳动者的职业行为选择谎言,受害的无疑是企业,但是有时候选择谎言式的权变是一种无奈,那就与管理者有关。风险咨询集团Kroll的调查显示,中国企业所面临的欺诈中,有一个“红色警示”是员工变动频繁。如果把这种变动视为员工职业生涯受挫的表现,那么劳动者也是不正当权变的受害者,急需走出道德困惑。

  面对道德困惑,执行者作为智慧人其实很明白自己应当怎么做,但还是要按潜规则办事,或者“被潜规则”。正如东汉前期的思想家王充所揭示的那样:“贪者能言廉,乱者能言治。盗跖非人之窃也,庄跷刺人之滥也”。盗跖会指责别人偷窃,庄跷会斥责别人贪得无厌,但是自己照样图谋不轨。当然,执行者按照潜规则办事与“盗亦有道”不同,智慧人不会明火执仗,只不过其“知”与“行”的背离可能以欺诈的形式表现出来。在道德的维度上,执行向善和恶的哪个方向发展,取决于智慧人的理性选择。

  由此可以看出,将执行力的提高建立在智慧人的假设之上,等于给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管理者强

  调执行力时不能颐指气使,高高在上;必须放弃坐食“执行红利”的贪婪、侥幸心理。“执行红利”可以看作为人口红利的升级版。改革开放初期,当民工潮涌来的时候,倒逼员工工作,管理者不用强调执行力就可以稳享人口红利;当劳动者素质逐渐提高,人口红利逐渐摊薄,管理者就希望通过强调执行力获得平均利润之上的人口红利;而当时代需要企业从“中国制造”走向“中国创造”时,就必须将执行者视为智慧人,以发挥劳动者的创新潜能。那种希望通过执行者不正当权变获得奇效的努力往往适得其反,智慧人不难“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做好知行合一表率

  劳动者的主流是勤劳智慧的,只不过在知识经济时代,劳动者智慧人的特征表现得更为突出。这既是管理者的福音,又给管理带来了更为严峻的挑战,可以称之为管理者的智慧人之惑。要想扬长避短,要害不在劳动者身上,需要管理者反求诸己,做好知行合一的表率。

  业绩受挫,管理者认为是缺乏执行力所致,这是一种自我保护。实际上,包括总裁在内的管理者也是执行主体。美国拉里·博西迪和拉姆·查兰合著的《执行》一书中文版是2003年初问世的,该书第一页赫然写有“献给杰克·韦尔奇,他是我们这个时代最杰出的执行者”字样。我国企业家柳传志在为该书所写的序言中说,“有效的执行是需要领导者亲力亲为的系统过程”。两位作者在书中开宗明义:“执行应当是一名领导者最重要的工作”。我们至少可以据此认为,管理者就是执行的标杆和样板。在这个意义上讲,管理者也是一个智慧人。

  那么,消除智慧人之惑,管理者要率先从自己的道德困惑中走出来,将对职业道德的“知”和“行”统一起来,坚持知行合一。由于占有信息等方面的优势,相对于被管理者而言,管理者属于“先知先觉”;那么在内部控制和尽职方面,也应当先行一步。如果管理者自己在执行中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那一套,文过饰非,而要求被管理者“没有任何借口”地去执行,那是一厢情愿。“贪者能言廉,乱者能言治”带来的后果必然是被管理者心目中的是非颠倒,失去对管理者的信任,很难在执行中对言行不一的管理者负责。因此,管理者必须认识到自己在执行中表率作用的重要性,放弃将不正当管理通过执行合法化的侥幸心理。

  尽管企业的经营环境不尽理想,但是管理者完全可以在创新导向中完成职业道德的知行合一。与市场投机的恶性竞争相比较,坚持在创新中成长,才是管理者奉行企业发展正道的表现,唯有如此,才能同时最大限度地发挥智慧人的潜能。通过将智慧人的智慧聚焦到创新方向,抑恶扬善,就有望得到完美的执行。这需要管理者在尊重知识方面知行合一,给予创新必要的激励,激励的方式要考虑智慧人根据时代风尚表现出来的经济、社会、自我实现等各个层次的诉求,因势利导。严格的治理也是必要的,需要防止创新活动中鱼龙混杂、以假乱真。严格的治理还要追溯既往,使得职务欺诈瞒得了一时,瞒不了一世,从而使得智慧人理智地远离职务欺诈,在科学发展的轨道上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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