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核心素养下音乐课学业评价的问题及策略

  • 来源:教育与社科
  • 关键字:音乐课,学业评价,策略
  • 发布时间:2022-08-18 11:11

  【摘要】核心素养通俗地说是学生具备的一种适应个人可持续发展、社会动态变化的能力。学校所开设的音乐课程,目的是让学生在音乐的熏陶中感受音乐的美,自身的音乐赏析能力有所提升,而音乐课学业评价是教学评价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可以了解学生本学年音乐学习情况。本文主要对音乐课学生学业评价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有针对性地提出相关策略,希望能够在音乐学业评价中体现核心素养。

  引言:

  在新一轮的音乐教学改革影响下,对音乐课程内容、学习方式以及评价等进行全面改革,其中在学业评价方面进行调整,不仅可以评估学生音乐课学业成绩,而且可以全面了解学生音乐学习态度,音乐学习中哪方面的知识、技能比较欠缺,为音乐教学设计调整提供参考依据。同时,由于不同学生音乐水平存在差异,在具体的音乐课学业评价中,需要为每个学生提供个人音乐才艺展示的机会,真实反映学生音乐学习情况,并且挖掘每个学生音乐潜能,以发挥音乐课学业评价的调节、激励作用。

  一、现阶段音乐课学业评价存在的局限性分析

  (一)重视学生乐理知识和技能评价,忽视音乐情感评价

  学校所开设音乐教学课程,目的是想通过音乐赏析陶冶学生情操,并对音乐相关理论知识有一定的感知,为后期音乐深度学习做铺垫。在实际的音乐教学中,主要是以教学生唱歌为主,对于音乐相关基础知识讲述比较少,而在实际的音乐课学业评价中以笔试考核相关乐理知识和技能为主[1],与实际的音乐教学情况不相符,学生在解答相关音乐专业问题的过程中面临一定的难度。同时音乐评价中音乐赏析这类的内容比较少,无法真正了解学生音乐情感体验情况。

  (二)音乐课学业评价标准单一,看重评价结果

  在音乐课学业评价过程中,为了追求音乐考试对每个学生的公平性,选择固定的音乐考试内容,由于不同学生所熟悉的音乐内容存在一定的差异性,这种固定标准的音乐评价方式,无法真实了解每个学生音乐学习水平,可能造成部分学生对音乐学习失去兴趣。同时,当下的音乐评价中以学生音乐考试的成绩作为衡量音乐学习水平的高低,无法真正了解学生在整个音乐学习中的表现,具有一定的片面性。

  (三)音乐学业评价方式缺乏一定的客观性

  在当下的音乐课评价过程中,主要是以教师作为评价主体进行评价的,这种评价方式带有一定的主观色彩,无法满足学生对音乐评价公平性的要求,心理上对教师主观评价不满意,部分学生对音乐学习失去原有的热情,逐渐放弃对音乐的学习,造成部分具有音乐天赋的学生错过音乐学习的机会[2]。同时,在应试考试的大环境下,教师认为音乐课作为副科,与其他课程相比较,教师对音乐课程教学重视度不够,对应的音乐学业评价工作表现比较随意。

  二、核心素养下音乐课学业评价的对应策略

  音乐课学业评价的目的是不仅是诊断学生音乐学习情况,更应该突显出学业评价在导向、激励等方面的作用,能够向学生传达出评价可以为自身提供挖掘潜能的机会,帮助学生树立音乐课学习的信心,将新课标改革中为学生可持续发展的教育理念体现出来。具体可以从以下方面对音乐学业评价进行调整:

  (一)更新音乐课学业评价观念,对评价内容、标准进行调整

  在当下新课标改革的大环境下,需要对传统的音乐课学业评价观念进行更新,并且通过设置合理地学业评价机制来保证音乐课学业评价工作的开展。

  首先,针对班级学生音乐课学习情况,设置有效地评价标准、内容等,让学生在已有的音乐基础上有所进步,避免以音乐考试成绩来评估学生音乐学习能力。其中在评价内容设置方面,可以将技能演奏、音乐赏析等相结合,丰富传统的音乐课学生评价内容。

  其次,在音乐课学业评价过程中,可以设置师生互动、对话的评价活动,让学生逐渐养成自我评价、反思的意识,能够认识到自身的音乐学习中存在的问题,从而进行自我纠正和改进,同时这种平等对话的评价活动,可以体现出学生在音乐学习中主体地位。

  (二)将课内外评价活动融入到音乐课学业评价中

  针对传统的音乐课学业评价以考试形式开展,无法体现学业评价激励作用,而且不能全面、准确了解学生音乐学习情况,可以尝试将课内外活动相结合的方式融入到音乐学业评价中[3],比如课内设置即兴表演、演奏以及音乐游戏等教学评价活动,并且为该活动营造轻松活跃气氛,便于学生主动参与学习、评价活动中。

  对于音乐学业评价课外活动,主要是以学生音乐体验、实践为主的活动类型,比如音乐节、艺术节以及舞台剧等课外活动,为学生音乐自我展示提供平台,其中突出出学业评价方式灵活、内容丰富等方面的优点,让学生在自我体验、感受中挖掘自身的音乐潜能,促进音乐课学业评价活动具有一定的生活化气息。

  (三)通过教师综合素养的提升促进评价工作的科学性开展

  教师作为初中音乐课学业评价的主体之一,需要对评价环节各方面的影响因素进行有效把握,这样才能有效地实施评价工作。由于每个学生性格、音乐基础知识存在差异,教师在开展音乐课学业评价活动之前,需要对不同学生的音乐水平、以往评价结果进行了解,为具体的评价内容、标准设置提供依据。

  首先,应该提高教师的学业评价素养,能够将学业评价的功能来深入理解学业评价的理念,从而为具体的学业评价活动进行指导[4]。同时教师需要具备一定的学业评价知识、技能,促进音乐课学业评价活动的有效实施,比如学校定期组织教师进行培训、学习,并且为教师提供相互学习、交流学业评价理念的机会。

  其次,在开展具体音乐课学业评价活动中,需要全面、创新地对学生音乐学习情况进行评价,所设置的评价活动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并且将学生音乐综合素养作为评价的目标之一,能够体现出学生音乐长期发展的需求。

  三、结束语

  在当下新课标改革所提出的核心素养培养中,音乐课学业评价中也需要引入这种教育理念,不断更新音乐课学业评价体系,挖掘不同学生音乐艺术方面的潜力,使其所掌握的音乐知识、技能等与当下社会发展相适应,有利于学生音乐长期学习。

  参考文献:

  [1]张寒梅.基于学生核心素养的高中音乐课堂教学评价思考 [J]学科教育,2017年第47期:141.

  [2]朱润芝.基于核心素养的小学音乐教学评价的思考[J].音体美教学, 2015,21(05):85.

  [3]陈智慧.高校音乐学专业技能课程评价体系的构建研究[J]. 教学研究, 2017,22(11):101-104.

  [4]沈鑫.让评价更“给力”——小学音乐课堂评价方式的探究[J].案例课堂, 2015,13(0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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